问:
父亲脑梗4年后去世,其二婚妻子拿出父亲发病前一个月与她签订的说明,说明中提出,父亲全部财产归二婚妻子所有,家中一切事物交由二婚妻子办理,任何人不得干涉。父亲一婚育有一子一女(我与哥哥),二婚妻子带来一子,后未生育。父亲患病期间,父亲的兄弟以及子女探视均遭强拒,父亲的公积金也被冒领。我与哥哥是否还能享有继承权?应该怎样主张权利?
答:
你父亲在世时,有权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作出赠与决定。根据本案中“发病前签订的说明”推断,你父亲将属于自己份额的全部财产(包括你提到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赠与了现任妻子,此种情况下其他子女无权请求分割财产。如果你们对父亲在当时的精神状态下,是否被欺诈、胁迫存在争议,可以起诉你父亲现任的妻子,在诉讼中申请司法鉴定,例如笔迹对比,或者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如果你父亲在世时没有做出过赠与的行为,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的份额应当作为父亲的遗产。此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中作为遗产由同一順位的继承人等额继承,包括父亲的现任妻子、继子女、亲生子女,父亲的父母。
此外,取公积金的程序过程与条件都是非常严格的。如果不是你父亲本人领取或者你父亲委托代理人代为领取,请及时与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核实并及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