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涛
消费合作社购买社员所需的消费品,廉价卖给社员消费,是抵制奸商残酷剥削的一种群众经济组织。它是苏区打破经济封锁、恢复和发展苏区经济、支援革命战争、改善群众生活的一项重要措施。
鄂豫皖苏区第一個消费合作社最早的铺面用房,位于新县箭厂河乡箭厂河集镇南岗街西侧。原有三间房屋,灰砖黑瓦,左侧房间有大门,是门店入口处,右侧房间开有一窗户,嵌有木窗棂,以便通风采光。由于消费合作社规模不断扩大,整个南岗街区成为消费合作社生意铺面。南岗街区南北走向,北与箭厂河集镇新街区相连,南与箭厂河村大湾村民组相接。街道长80余米,宽度约5米。
消费合作社,党的指导文件里早有提倡。1922年7月,中共二大《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决议案》的《附加决议案》中明确指出:“工人消费合作社是工人利益的自卫组织,共产党需注意和活动此组织。”1926年中共中央制定的《农民问题决议案》规定:“提倡农村消费合作社运动。”之后,合作社运动在湖南、湖北、江西、广东等地迅速发展起来。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合作社,特别是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社,确是农民需要的。”
消费合作社是带有社会主义因素的集体商业,除地主、富农外,工农群众均可入社,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其资金来源大多数合作社是由社员自愿入股,少数合作社由苏维埃政府给予部分资助。社员入股,每股一元至数元不等,盈利归集体所用,半年或一年按股分红。
1927年11月,黄麻起义爆发,揭开了创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序幕。1929年,随着鄂豫边革命根据地的扩大和巩固,黄安县紫云区箭厂河(今属新县)逐渐成为根据地的中心,先后建立四个乡级苏维埃政权。
1928年6月,工农革命军第七军和鄂豫边界地方党的领导人决定开辟柴山保革命根据地。1929年6月,党中央派徐向前到达柴山保,先后任红三十一师副师长、师长,中共鄂豫边特委委员、鄂豫边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在这里,他指挥了三十一师反“罗(霖)李(克邦)会剿”“鄂豫会剿”“徐(源泉)夏(斗寅)”的斗争,扩大了以柴山保为中心的鄂豫边革命根据地。1929年7月1日,光山县委和弦南区委发动柴山保、郭家河、陡山河南部革命红枪会和农民群众数千人,配合红三十一师,攻占白沙关。这次暴动的胜利,使红色区域向北推进数十里。7月19日,吴焕先、石生财等率领数百名赤卫队员和卡房农民一起,配合红三十一师,又一举取得了卡房暴动的胜利。革命根据地在一次次胜利中得到扩展和巩固,至1929年9月,以柴山保为中心的鄂豫边革命根据地纵横已达180华里,鄂豫边革命根据地初步形成。
鄂豫皖苏区第一个消费合作社
随着鄂豫皖苏区的建立和发展,国民党反动派极度恐慌,在对苏区进行军事进攻的同时,对苏区的经济封锁日益加剧。苏区物资变得奇缺,物价飞涨,人民生活困难。1929年9月8日,《鄂东北特别区委员会给中央的报告》中反映:“至于安、麻、陂、商、罗、光一带多半经过剧烈的群众斗争……和反动方面的残酷的屠杀焚掠,豪绅地主的经济封锁与市场停滞,因此特别在红色区域里,经济破产的程度实在厉害……一切货物、金融的流通更形困难,经济和粮食问题是目前红色区域尤其是黄安的最严重困难。”为了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加强苏维埃经济建设,支援革命战争,改善群众生活,苏区掀起合作社运动,消费合作社纷纷建立起来。
1929年9月,黄安县紫云区箭厂河一乡苏维埃政府将几家私人入股的合作社扩大规模,在箭厂河南岗街吴世发店铺办起乡消费合作社,由高志训、吴维恩负责。生意铺面由一间扩大到三间,主要经营群众生产、生活日常用品及副食品、小百货、茶叶、布匹,收购农副产品、中药材,为红军部队收购粮食、食用油、鸡鸭蛋等。后来,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还办有屠宰铺、猪羊行、副食品作坊、染坊。为繁荣根据地文化教育,设立文化专柜,专门出售特区文化教育委员会编印的《列宁小学课本》《贫民小学课本》《农民识字课本》及教学用品。这是鄂豫皖苏区第一个消费合作社。
黄安县紫云区箭厂河一乡消费合作社即鄂豫皖苏区第一个消费合作社建立后,鄂豫皖边区苏维埃政府积极推广这一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在箭厂河又建立了二乡、三乡、四乡消费合作社。二乡、三乡消费合作社也相继迁到箭厂河南岗街和堤街,四乡消费合作社由塔尔岗迁到檀树岗老街。各乡消费合作社店铺规模纷纷扩大,一乡、二乡消费合作社生意铺面占满整个南岗街,三乡消费合作社生意铺面占满整个堤街。箭厂河成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集体商业发展最早最发达的地区。
1931年2月,中共鄂豫皖特委和特区苏维埃政府召开扩大会议,提出“加紧发展农民消费合作社和贩卖合作社”政策。1931年7月,鄂豫皖区(省)苏维埃政府在新集成立合作社总社(比中央苏区早两年多),随即县、区、乡合作社纷纷建立,遍布整个苏区。
鄂豫皖苏区政府建立的消费合作社及其他各级各类合作社是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的产物,是根据地的集体经济,是经济斗争和建设的主力军。它配合国有经济,协调私营经济,大力发展工商业,为革命积极筹措经费和物资,为打破经济封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打击投机商业、活跃苏区经济、支援革命战争、巩固根据地作出重要贡献,成为根据地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柱。
首先,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国民党的经济封锁。国民党在军事上对苏区进行“围剿”的同时,在经济上又对苏区进行了严格的封锁,致使苏区工业品与农业品价格相差很大,工业品如洋油、洋火、布、食盐等输入减少,价钱日渐昂贵,而农产品如竹木、茶叶、油等销不出去,价钱跌落。1931年7月,鄂豫皖区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通过的《关于粮食问题决议案》中提出:“鼓励群众到白区买粮食到苏区来”,“苏维埃和群众应设法用合作社的组织主办平粜”。合作社通过群众沟通白区与苏区买卖交易,可以更便宜地购买商品,更高价地出卖他们的生产品。
其次,维护了根据地经济秩序。消费合作社作为一种组织团体,有时资本雄厚,可购买原料,设置机器,自行制造社员必需的消费品,使成本更加便宜,社员生活亦可得到较大的改善。同时,它可集中社员的零星资本,大批而直接地进行采购,进而免去奸商的中间剥削,也有效地打击了商人的操纵,从而使百姓的生活日趋改善,市场的秩序也有所好转。
再次,为革命战争提供了有力保障。消费合作社在筹集战争经费、收集军用品、扩大与慰劳红军、组织战时生产、筹集并保管、发放军粮等方面起了极大作用。消费合作社供给群众廉价的日用品使社员群众物质生活得到改善,斗争热情高涨,积极起来参加革命战争。合作社优待红军家属、慰劳红军,促进了红军的猛烈扩大。消费合作社以“保证军需开用,支援革命战争”为己任,支援工农红军粮食、经费、被单、棉花等,大量的物资与钱财为前线军事作战的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编辑 叶松)
作者:新县史志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