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四川成都,610021;2.重庆博安科创科技有限公司,重庆,400010)
根据联合国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气溶胶属于17种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种类中的一类。鉴定气溶胶的危险性类别,需对气溶胶样品的化学燃烧热进行检测,化学燃烧热检测数据是指导气溶胶(气雾剂)的危险性类别判定的关键依据之一。
气溶胶在GHS中的定义:喷雾器(系任何不可重新灌装的容器,该容器用金属、玻璃或塑料制成)内装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包含或不包含液体、膏剂或粉末),并配有释放装置以使内装物喷射出来,在气体中形成悬浮的固态或液态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剂或粉末或者以液态或气态形式出现。
气溶胶(气雾剂)进行燃烧热检测时样品的完全采集十分困难。原因在于气溶胶(气雾剂)的使用要求其本身含有极易于挥发的低沸点物质,以便于气溶胶(气雾剂)容器内的物质喷出。低沸点物质如丙烷、丁烷、二甲醚等,沸点一般在0℃以下,都属于易燃物质。因此气溶胶(气雾剂)在采集样品检测化学燃烧热时,由于低沸点物质的损失,带来化学燃烧热的检测结果偏低。为此,我们特地设计了一套气溶胶(气雾剂)的样品采集容器和配套样品采集装置。
(1) 大部分气溶胶(气雾剂)的喷出物为气态和液态物质的混合物,为了保证这种气液样品的完整采集,需要设计一套气液样品的采集设备,以及气液样品的采集容器。该采集容器置于量热仪中,进行化学燃烧热的检测。
(2) 样品采集容器需要单独设计,由于气液样品含有低沸点物质,样品采集容器需要能够承载一定压力。样品采集容器在量热仪中能够完全燃烧,每批样品采集容器的空白化学燃烧热的检测结果绝对差值应不大于0.5 kJ/g。
(1)为了实现气溶胶(气雾剂)气液样品的采集方便,我们设计采用可调节的夹持模块,可固定市场上绝大部分的商品气溶胶(气雾剂)罐体,实现罐体中心喷嘴口通过夹持模块与气液样品采集容器对接,完成对气液样品的采集。
(2)为实现气液样品的完整采集,通过大量试验,我们设计采用厚度1毫米的聚烯烃聚合物外壳,带标准尺寸的不锈钢转接头,聚合物外壳能在量热仪中完全燃烧。为实现样品采集容器的化学燃烧热空白检测值的一致性,我们采用3D打印技术批量打印样品采集容器的聚合物外壳,保证样品采集容器的质量一致性。
图1 气液样品采集容器
(3) 样品采集容器的不锈钢转接头与聚合物外壳经过一定温度、时间热合,经试验气液样品采集过程中和采集后的密封性完好,满足提高样品化学燃烧热检测准确度的要求。
CT6000全自动量热仪(鹤壁市天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天平(精度0.0001g,梅特勒-托利多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氧气(纯氧,四川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本研究自制气液样品采集容器若干,杀虫气雾剂样品。
2.2.1 气液样品采集容器空白燃烧热测定
随机取5个样品采集容器,在电子天平上准确称量,由全自动量热仪测定空白化学燃烧热(△H0),实验结果见表1。
表1 样品采集容器化学燃烧热空白测定结果
样品采集容器的质量包括不锈钢转接头的质量。
2.2.2 样品燃烧热测定
实验室准备市售杀虫气雾剂样品,使用本研究自制样品采集容器试验5次,使用量热仪的样品不锈钢坩埚直接取样试验5次,化学燃烧热(△H1、△H2)的实验结果分别见表2和表3。
表2 样品采集容器试验测定结果
表3 直接取样试验结果
2.2.3 结果分析
样品采集容器的空白化学燃烧热检测绝对差值为0.30 kJ/g,达到了预期技术要求。根据表2、表3的实验结果,样品采集容器检测的△H结果重复性较好,较直接取样的△H结果高2.21 kJ/g,约9.5%。△H的高出部分,即是气雾剂样品未被采集到的的低沸点成分的化学燃烧热。
本研究技术方案解决了气溶胶(气雾剂)气液样品在采集的时候低沸点成分丢失的问题,从而实现样品的完全收集;样品采集过程脱离人工操作,减少人工造成的误差,提高了检测数据准确度;填补了国内气溶胶(气雾剂)化学燃烧热测定样品完全采集无设备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