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耿国彪
近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闻通气会中获悉,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将于2020年如期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副司长李志宏表示,3年多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重点国有林区各项改革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国森工企业已剥离机构706个,人员5.1万人,国有林区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和进展。
国有林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森林资源培育战略基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林区改革发展,国有林区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区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森林资源开发过度、民生问题突出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其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和作用的发挥。党中央、国务院2015年印发《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基本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实现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分开,林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和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等目标任务。
李志宏介绍,我国国有林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四川、云南9个省(区),林区内共有138个木材采运企业。其中分布在黑龙江、吉林、内蒙古3省(区)范围内的为重点国有林区,林区内有内蒙古森工集团、吉林森工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长白山森工集团5家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下辖87个森工企业局(林业局),现有林业职工34.8万人。
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是东北重要水系的发源地和东北平原、呼伦贝尔大草原的重要生态屏障,是我国寒温带生物基因库和最重要的木材及林产品战略储备基地,在我国生态建设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统计结果显示,重点国有林区经营总面积32.7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3.4%,森林覆盖率79.38%,森林蓄积25.99亿立方米,森林每公顷蓄积量100.54立方米。
据介绍,重点国有林区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和成效。
2014年,在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开展天然林停伐试点的基础上,从2015年4月1日起,全面停止了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重点国有林区每年减少木材产量373.4万立方米,每年少消耗森林蓄积630万立方米。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采伐标志着重点林区以牺牲森林资源为代价的发展历史彻底结束,从此进入了全面保护发展的新阶段。
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伐后,各森工企业通过增加管护岗位、发展特色产业、对外劳务输出等途径,对富余职工进行了妥善安置。按照改革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森工企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带动了职工就业,促进了职工增收。同时,中央进一步加大改革支持力度,制定债务减免政策,扶持替代产业发展,安排棚户区改造16.9万户,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林区职工人均年收入由改革前2014年的2.64万元,增长到2017年的3.74万元,较改革前平均增长了1.1万元,职工群众获得感增强,为维护和改善林区民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内蒙古森工集团已经完成了全部社会职能的剥离。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完成了林区教育、公检法等职能的移交,剥离机构172个,涉及人员1.5万人,剩余社会职能的移交,正在按要求分步落实。龙江森工集团完成了林区教育、电网、通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移交。同时,黑龙江省停止了森工企业承担的行政职能,成立了龙江森工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为彻底实现森工企业政企分开,推进森工企业的专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据统计,目前林区森工企业已剥离机构706个,人员5.1万人。
建立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构,是本次改革的重点,也是核心任务。各地按照中央要求,认真研究谋划,积极组织推进,为管理体系的组建积累摸索经验。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后,按照中央印发的机构方案要求,吉林和黑龙江制定了机构组建方案,并已提交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
李志宏表示,为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改革任务,未来将加快推进管理机构组建工作,建立改革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对推进改革不力的地方进行约谈,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向中央报告情况,严肃追责,确保改革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