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壮 田雅丽
【摘 要】中国民族管乐音乐考级发展至今已二十余年,纵观其发展与现状,仍存有许多不足之处,本文以民族管乐考级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民族管乐考级发展历程与现状的分析,对比国外音乐考级制度,探讨民族管乐器考级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为民族管乐考级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民族管乐;考级;发展历程;现状分析
中图分类号:J6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9)09-0038-04
社会音乐考级最早起源于英国皇家音乐学院联合委员会的音乐考试,中国大陆首次音乐考级于1987年在广州进行,由广州钢琴学会主办,级别设有一至三级。如今,社会音乐考级已是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音乐相关机构借助考试手段,对非职业化音乐学习者音乐能力和音乐水平进行评价的活动。”①国内音乐考级发展至今日已走过30余年,基本覆盖全国各个省市,等级评定单位涵盖高校与社会音乐组织,乐器考级种类也由钢琴发展至我们常见的各个乐器,民族管乐器的考级就是其中之一。但相比较其他西洋乐器或民族乐器的培养与考级,民族管乐器的学员以及申报考级人数不尽人意。本文通过对中国民族管乐器发展历程的回顾与发展现状的思考,分析中国民族管乐器考级中存在的问题,对比加拿大皇家音乐考级制度,寻求符合中国民族乐器考级的方案,为中国民族管乐器考级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参考。
一、中国民族管乐考级历史回顾
(一)中国社会音乐考级起源背景
自建国以来,中国的音乐文化环境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起起伏伏,但总体呈上升趋势,不同时期对于音乐的不同需求,引领了中国民族器乐的变化发展,改革开放前的民乐繁荣发展与改革开放后音乐教育大众化,是中国民族管乐考级产生的两大因素。
改革开放前,民族音乐的发展多是与国家政策的步调一致,1951年,国内关于京剧艺术的传承问题展开讨论,为此,毛泽东主席题词“百花齐放,推陈出新”,主张对待中国民族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理性看待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1956年,正式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双百方针”成为了我国文艺发展的基本方针,为我国社会音乐教育多样化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自此,中国民族音乐迎来发展的春天,来自民间的音乐工作者纷纷进入国家艺术团体进行民族音乐的研究,包含管乐在内的民族器乐发展也取得了较大成就。但随后而来的“文革”,使得民族音乐的发展趋于停滞,此时因政策的变化,各类音乐艺术遭受限制,文化宫、艺术馆等群众文化场所关闭,学校停课,致使全国社会音乐教育处于一种瘫痪的状态。“四人帮”粉碎后,各个艺术教育机构纷纷复课,并于1977年,文化部与教育部联合发出《关于一九七七年全国艺术院校招生工作通知》,同年,中央音乐学院报考人数就多大17000余人,可见民众对于音乐教育需求的旺盛程度。
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社会大众对于精神文化的需求也随之爆发。1979年2月,教育部召开中小学音乐、美术教材会议,音乐教育在校园内开始“复苏”。同年12月,教育部在郑州召开高等师范学校艺术专业教学座谈会,此会议对音乐教育师资力量的培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至此,中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回归正轨,拥有了新的发展空间,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受“文革”影响的群众文化机构也纷纷复建,新时代的父母极为重视孩子的艺术教育,受此影响,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全国上下兴起了一股业余钢琴、小提琴、电子琴学习热潮②,而中国社会音乐考级,也在此时悄然萌发。
(二)民族管乐考级的兴起与发展
音乐考级在中国的出现,起初只是带有一定自发性的民间行为,社会音乐教育普及,大众音乐素养普遍偏低,所以亟需一种权威而有效的评定机制来检验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教师的教学能力,于此,中国社会音乐考级制度应运而生。中国社会音乐考级具体的起源时间众说纷纭,据考证,真正最早的大陆音乐考级应是在1987年岁末,在驻穗钢琴家、教育家的倡导之下,以广州学会的名义进行的全国钢琴考级活动。③直至1989年,上海音乐家协会琵琶学会在上海举办了首次琵琶考级,这也是民族器乐考级的开端,从此民族乐器登上中国社会音乐考级的舞台。
1990年,随着音乐考级被人熟知以及报考人数的增加,为规范社会音乐考级评定,中国音乐家学会成立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这标志着全国性音乐考级制度的诞生。在音乐考级发展初期,钢琴、小提琴等西洋乐器是民众培养孩子音乐素养的首选,随着国家对中国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视,民族音乐也越来越多地进入人们的视野,民族乐器的学习逐渐“升温”,民族管乐器也在此时被纳入音乐考级的范围之内。民族管乐考级发展至今,已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考级体系,演奏曲的选定、理论知识的培养、等级的划分更加的系统化、规范化。目前社会上关于民族管乐器考级书目的版本也多种多样,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等具有音乐考级评定资格的专业艺术院校,以及中國音乐家协会、上海音乐家协会等官方音乐组织都出版发行了相应的民族管乐器考级教程,包含了竹笛、笙、唢呐等中国民族传统管乐器。由此可见,民族管乐器随着时代的发展,渐渐在民众音乐生活中普及开来,学习民族管乐器演奏、参与民族管乐器考级评定的人数也呈增长趋势。
二、民族管乐考级存在问题分析
中国民族管乐器考级发展至今已有近30年历史,考级评定制度、教材编写趋于成熟,且音乐考级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甚至形成音乐学生“全民考级”的浪潮。民族管乐考级对于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具有不可忽视的正面影响,多种教材的编写,多个机构开设民族管乐考级点,都从侧面反映了民族管乐在民众中的传播越来越广泛,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队伍”。但从近年来民族管乐考级的现状来看,在某些方面依然存在有缺陷,分析如下:
(一)考级教材编写过于专业化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家长越来越重视孩子的音乐素养培养,音乐教学渐渐走向低龄化,参与音乐考级的低龄学员比例也显著提高,如表一④:
根据对音乐考级报考人的年龄统计,10岁以下的考上所占比例最高;其次是20岁以上的考生;比例最低的为15至20岁的考生。由此可知,在社会音乐考级中参与人数最多的就是10岁以下低龄儿童,在此年龄段的儿童,认知能力与学习能力都较为不足,对于音乐理论方面的知识以及音乐内涵的表达都无法深刻理解、运用。现今流通的民族管乐考级教材,都未采用循序渐进的理论与演奏结合发展的编写方法,教材开篇第一部分就将学员所需要学习入门的音乐理论知识和乐器演奏知识都完完全全、毫无难易分别写进去,初学者进行入门学习时,无法快速理解与学习基础知识,更何况理解能力还在提升时期的低龄音乐学童,他们于此更是无法浸入其中。
民族管乐考级教材的编写应跟随时代,跟随受众的改变而进一步完善,专业化的编写大多只考虑到严谨性,而未考虑到实际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使用感受。在实际管乐器考级教学中,学生的入门理论与训练、每级别对应的音乐知识讲解,大部分都是老师自主在课后分类、分级、分难易总结,然后于课堂上授予学生,在备考期间,考级教程的使用基本仅限于相应级数演奏曲的练习谱例。过于专业化的考级教材,不僅间接提高了学习民族管乐器的难度,甚至会打击学生的自信心,导致学生无法坚持乐器的学习与演奏,民族管乐器的普及是一项艰巨而漫长的过程,乐器考级是普及民族管乐器的一条重要渠道,教材的编写在此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民族管乐器考级教材的编写,应做更加细节化的处理,考虑初学者对音乐知识的接受程度,对每一级别相应的音乐理论知识做详细的分级处理,由易至难,层层叠进。
(二)考级目的功利化
随着社会音乐教育的普及以及音乐考级覆盖面的扩大,考级成为许多家长和学生在音乐学习中所追求的目标,也成为一些音乐教师和音乐培训中心宣传自己教学成果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因国家提倡音乐文化素养的培养,音乐考级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各大综合类院校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都会以音乐考级证书作为录取评定条件之一,如复旦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中“对于所报专项,报名条件如下,择优入围:若为考级项目(声乐、舞蹈、民乐、弦乐、管乐),所报专项须具有相应艺术特长项目最高等级证书,表演级或演奏级优先。”⑤这一规定,被许多考生家长以及考生当作高考升学,进入名牌大学的“捷径”,导致了在音乐学习的过程中会以考级作为最终目标,而非为了音乐素养的提高,只顾表面,忽视了根本。而在乐器的学习与考级中,民族管乐器学生所占比例较低,人数相对较少,具有“功利心”的家长选择让孩子学习民族管乐器,多数是为了减少考级、升学竞争的压力。家长与考生的“功利心”,让考级偏离“初心”,成为了不为检验、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而是纯粹为了证书而考试的行为。
除却学生家长与学生的心态,考级近年来的功利化更是体现在商业方面,因功利心、攀比心的驱动,进入考级大军的学生越来越多,音乐培训机构看到了其中的商机,琴行、培训班、私人教师,纷纷与具有考级平定资格的机构合作,通过一些“手段”,提高考级通过率。培训机构借此可以提高自身在学生家长中的评价,成为一种宣传方式,有利于生源的扩大。并且,较高的通过率让许多家长对于考级的热情更甚,培训机构藉此也可从考级报名费用中赚取利润。
长此以往,被功利化的民族管乐考级显现出了负面的影响:考生实际演奏与理论水平不符合所考级数规定标准,这是一种“病态”的社会音乐教育现象,音乐教育、音乐考级都背离了原则。表面上,民族管乐教育普及程度越来越高,参与人数越来越多,但实际上大众对于民族管乐的欣赏水平却没有一个显著提升,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族管乐的发展,民族管乐人才的培养。
(三)考级评定标准不统一
我国的民族管乐学员基数大,考级参与人数众多,所以一般分为多个考场,每个考场有一位或两位评委负责。音乐是一门理性与感性相结合的艺术,对于音乐的欣赏,不同人有不同的喜好,对于同一音乐作品,不同人也会有不同的评价。针对于民族管乐考级来说,同一学生在不同评委的评审下,会有不同分数,并且因考级人数多,评委数量少,导致会安排其他专业,如弦乐,甚至西洋乐专业评委作为民族管乐考级评审。造成了民族管乐考级时,评分标准差异过大,部分评委全凭个人喜好打分,存在有一定的不公平倾向。
对比加拿大皇家音乐考级,其考级评审工作相对来说较为公平合理,每个考点、每个专业都只有一个权威主考官负责考级评审工作,这一考官的责任包括“当面讲评、书写评语、评定成绩或分数,填写考级证书等。”⑥并且在考试结束后,即时发放考级证书。我国民族管乐的考级可借鉴国外这一考级评审制度,评审专业与考试专业相符,保证评委的专业性;考试后即时发放证书,以保证在考试结束与证书发放期间,减少暗箱操作的可能,增加考试的公平性。考级证书的价值体现在其权威性,如果在考级的过程中失去了公平,以及评审的专业性,则大大降低了考级证书的权威,使得考级在民众心中的地位大大下降,甚至会由“考级热”转变为考级“寒流”。
三、民族管乐考级发展思考
民族管乐考级的发展与其在社会大众中的普及程度和关注度息息相关,两者是相互促进、相互作用,共同进退。现今民族管乐在人民大众的音乐生活中存在感较低,相比较于西洋乐器与民族弦乐器的普及程度来说,民族管乐的发展还不足以与之向抗衡,如表二⑦:
竹笛是民族管乐器中传播广度最大,最为人所熟知的民族管乐器,如上表所示,竹笛考级的比例仅高于二胡,与古筝相比差距较大,与钢琴相比更是所差甚远。竹笛尚且如此,更何况唢呐、笙管这些普及程度远低于竹笛的民族管乐器呢?所以民族管乐考级的发展,重点在于其在人民大众中的普及程度以及重视程度,笔者认为,扩大民族管乐器的普及程度、提高民族管乐器所处地位,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入门教学简易化
在众多乐器种类中,管乐器入门较难,民族管乐器尤甚,吹奏技巧、气息控制、指法运用,三者无一是简单易学,入门难度高,致使许多民族管乐器的爱好者们望而却步。区别于弦乐器及带有按键系统的西洋管乐器,民族管乐器的教学普及之路在于如何使入门更加简便。这对考级教材的编写、对音乐教师,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单就民族管乐器考级来说,低等级的考试应偏向基本功的训练与趣味性的结合,每级别所选练习曲可分为单曲气息练习或单曲吹奏练习等,将旋律的趣味性与基本功练习融为一体,待基本功经过长期训练与考核,方可进行更深层次的综合练习与乐感培养。低等级的练习简化,可让学生在入门过程中的任务更加轻松,低等级考级易化可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使其有动力继续进行更深层次的民族管乐器学习。
除考级教材编写外,老师的教学过程也极为重要。现今社会音乐培训机構的民族管乐器老师多为专业艺术院校的在校生或毕业生,他们在民族管乐器演奏方面有着较高的技艺,以至于在日常教学中,对学生的基本功练习大多有着严苛的要求。众所周知,基本功的训练是枯燥乏味的,低龄学生缺乏自控能力,注意力无法长时间集中,过度要求学生进行基本功训练,反而会适得其反,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与积极性。并且,基本功是一项长期的训练,一些学生家长有着“虚荣心理”急于求成,希望孩子今早能吹奏曲目。所以在民族管乐器的教学过程中,应更加注重兴趣的培养,将基本功训练与一些简易的旋律相结合,寓教于乐,提高民族管乐器学习的趣味性,增加学生学习的兴趣与动力,才能降低学习民族管乐器的阻碍,增加其普及性,提高学习与考级参与人数。
(二)重视民族管乐器高校人才培养
在提高民族管乐器所处地位之前,我们需明白学习民族乐器与参与考级的目的为何?笔者认为,其一:培养音乐素养,民族管乐器背后承载着丰富的民族文化,是培养音乐素养与文化素养的优选之一;其二:民族管乐器的学习、考级与升学挂钩,成为众多学子进入重点中学与名牌大学的渠道之一。二者对比,笔者更倾向于后者对民族管乐在民众心目中的地位影响较大,在国内,考学被当作可以影响一生的重大事件,当一种方式可以减少竞争压力,并且进入名牌高校中学习,则一定会提高此方式所关联的一切在家长心中的地位。民族管乐器被视为此种方式之一,综合类大学的高水平艺术团、综合类大学中的艺术专业、综合类艺术院校、音乐类专业院校都开设有民族管乐器相关专业。2017年的两会商讨了关于艺术教育的改革,江苏省作为试点将音乐、美术纳入中考,并将考核计入总分。此政策一出,学习音乐不仅能敲开高校的大门,并有可能让艺术生进入更好的中学学习,为高考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学习音乐的优势更加明显。民族管乐器如若提升自身影响力,提高在乐器培训中的地位,增加考级考试中参与人员的比例,则高校对于民族管乐器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对其发展极为重要。如表三⑧:
以中央音乐学院为例,依2018年本科器乐演奏录取名单所知,一共招收器乐演奏205人,其中西洋乐器演奏人数占半数以上,民族管乐与西洋管乐招生人数相对比,民族管乐只占有总人数的百分之5.80,其中竹笛演奏招收人数最多,一共6人;笙演奏4人;唢呐2人。由此可见在音乐专业类艺术院校,对民族管乐器培养的重视程度远不及西洋乐器,再以中国音乐学院为例,如表四⑨:
中国音乐学院是“以国学为根基,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培养从事中国音乐理论研究、创作、表演和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音乐学府。”⑩由此可见,中国音乐学院是以国乐培养为主,中国民族乐器招生比例较中央音乐学院来说略高一些,但民族管乐的招生境地依然并不可观,招生人数仅10人,占总人数比例百分之7.19。如此少的招生人数对于考生来说意味着升学道路的“狭窄”;对于高校来说,民族管乐学生基数小,很难为民族管乐的发展提供大量人才供给。上述情况,使得民族管乐在人民大众心中的地位不如西洋管乐或民族弹拨乐器,故而学习人数乃至于参与考级人数少于其他乐器。所以,民族管乐的普及与考级的发展,高校应发挥“领头羊”的作用,提高民族管乐培养所占比重,使其在社会音乐培养中得到重视。
(三)提高考级证书“含金量”
近年来,因社会音乐考级存在有商业化、功利化、等级评定不明确、不公正等问题,导致考级证书的“含金量”不如从前,与考级相关的许多优惠政策也搁置或取消。反观加拿大皇家音乐考级“在成功完成所有的演奏和理论考试后,学生可望得到‘同等学历证书,或皇家音乐学院的证书。”同等学历证书分为演奏类证书与教师系列证书,只有拿到了教师证书,才可以合法教授钢琴以及音乐素养等课程。此项政策给与了参加考级的学院极大动力,通过考级可以得到学历以及合法的教学资格,大大提升了音乐考级证书附带的优势。
我国音乐考级这一现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改变的,笔者认为需从自身入手,其一:提高考级教材高级别的专业性,考级教材是评定考生水平的参考依据,需顾及到从入门到专业不同音乐水平的学生。高等级的考试,应将考生向专业演奏方向引导,在加拿大皇家音乐考级体系中,8级别是一道分水岭,从8级别开始需准备包含有各个音乐时期练习曲与曲目,着重培养考生对于不同时期音乐风格的把握程度,全面提高考生的演奏水平。我国民族管乐考级也可参照此项制度,民族管乐历史悠久,普及程度遍布全国各个地区,源自民间不同风格不同时期的曲目素材众多,加以整理利用,将其放入民族管乐高等级考试之中,能够有效提高考生演奏水平,更好引导考生走向专业化的道路;其二:提高民族管乐考级评定的公正性,对于考试来说,最主要的就是公平公正,缺失了公正,则结果无法令人信服。我国民族管乐考级因商业化、功利化的影响,导致公正的缺失,不具有当前等级能力的考生也可通过一些“手段”得到考级证书,不具有说服力。民族管乐公正性的回归,提高社会群体对考级证书的认可度,民族管乐的考级才会有更多的考生参与进来,形成可观的发展势头。
四、结语
如今,国家对社会艺术教育愈发看重,中国民族管乐考级工作也成效显著,但作为民族管乐人才培养的一种考核形式,在发展过程中依然会出现负面问题与现象。透过表面看本质,分析民族管乐考级发展存在的负面问题,完善民族管乐的社会教育与考级制度,运用社会音乐考级中的积极因素,才能更好的推动民族管乐的普及与发展,为高校、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民族管乐人才储备,最终反哺于我国民族管乐教育事业,使我国民族管乐教育事业向前迈进一大步。
注释:
①张力元.中国社会音乐考级20余年发展之路(上)[J].乐器,2010(7).
②张力元.中国社会音乐考级20余年发展之路(上)[J].乐器,2010(7).
③谢耿.为普及、提高和发展广东钢琴教育事业而努力——广州钢琴学会简介 [J].钢琴艺术,1996.
④王珍.关于社会音乐考级的调查报告[J].音乐时空,2013.
⑤复旦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2018-1-17.
⑥黄琼瑶.加拿大音乐考级之研究——比较中加音乐考级体系[J].艺术百家,2007.
⑦王珍.关于社会音乐考级的调查报告[J].音乐时空,2013.
⑧数据来源:中央音乐学院2018年本科器乐演奏录取名单.
⑨数据来源:中国音乐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
⑩中国音乐学院官方网站——国音概况(历史沿革).
?黄琼瑶.加拿大音乐考级之研究——比较中加音乐考级体系[J].艺术百家,2007(1).
参考文献:
[1]黄琼瑶.加拿大音乐考级之研究——比较中加音乐考级体系[J].艺术百家,2007(1).
[2]唐建军.大陆音乐考级的历史回顾与思考[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31-1.
[3]何璇.对音乐考级现象的思考[J].井冈山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9(9):30-9.
[4]张力元.中国社会音乐考级20余年发展之路(上)[J].乐器,2010(7).
[5]王珍.关于社会音乐考级的调查报告[J].音乐时空,2013.
[6]张晨阳.我国音乐考级研究综述(1990-2010)[J].当代音乐2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