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萍
湖北民族地区“一州两县”都属于武陵山片区,是全省乃至全国的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同时又是国家级贫困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的重点区。经济发展关系着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和民族群众的全面小康,环境保护关系着全省乃至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在决战脱贫攻坚、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湖北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区域优势,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
整体谋划区域绿色发展布局。把握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按规定标准划定生态功能区,实施特殊保护。将民族地区纳入鄂西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创生态文明示范区。目前,武陵山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已获国家部委审批,民族地区有3个县已经获得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恩施州还有4个县市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省级以上生态乡镇57个、生态村573个,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45个。
落实生态发展支持政策。为绿色发展落实税费减免和差别化支持政策,2018年为民族地区减轻税费22亿元,落实1800多万元支持减排工作。为减少对生态的破坏,对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差异化补助标准。如恩施州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比一般地区高出20%,县乡道比一般地区高出40%。2018年,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共为民族地区补助资金28亿元,占全省补助资金的14%。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2018年安排补偿资金2700多万元,占全省补偿资金的28%。
开展生态资源保护。强化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地质公园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对保护区内建设项目从严审批,严格执法。认真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建设生态公益林,打击违法乱伐、采挖、捕猎行为,实现森林面积、蓄积量和覆盖率“三增长”。
突出重大生态项目建设。清江是湖北省民族地区的母亲河,是长江在湖北境内的第二大支流。为保护好一江清水,积极推动《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将清江流域保护和治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清江保护项目推荐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争取资金支持。2018年,争取中央资金1.4亿元,支持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长江三峡生态保护工程申报国家试点,获得中央资金8.9亿元支持。
湖北民族地区“一州两县”均为国家级贫困县,2014年到2018年,贫困人口由124万减少至24万,累计100万人脱贫,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在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中,坚持走绿色产业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之路,大力发展以生态文化旅游、生态农业为主的绿色生态经济。
开展全域旅游创建。将民族地区全部列入国家级全域旅游创建示范区,以恩施大峡谷为龙头,整合长阳清江画廊、五峰柴埠溪、恩施清江、咸丰坪坝营、唐崖土司城等优质旅游资源,挖掘优秀民族文化元素,打造清江国际民俗文化旅游品牌,以旅游产业带动群众脱贫致富。2018年,湖北民族地区游客接待量超75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579亿元,恩施州“旅游+”的产业扶贫模式入选了联合国减贫案例。目前,已经形成2家5A级景区、18家4A级景区的景区集群,恩施大峡谷已经成为湖北旅游继“一江两山”之后的第四增长极。
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以富硒茶、富硒绿色食品为代表,支持一批绿色产业纳入全省重点成长性产业集群。发挥民族地区特色农产品优势,打造茶叶、高山蔬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培育规模以上龙头企业5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1995家、家庭农场3062家,通过农民参与绿色经营主体,带动8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从2014年起,恩施州已经连续5年成功举办“硒博会”,不断提升民族地区绿色产品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推进低碳产业发展。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监管,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推广清洁生产,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关停一批“五小”企业,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
加强土地环境整治。推动生活污水、垃圾收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项目建设。2018年,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近4000万元,支持50多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宣恩县争取耕地补助资金3.6亿元,支持恩施市治理山体滑坡工程3000多万元。
深入推进对口帮扶工程。发挥“616”“1+1”等对口支援工程作用,聚全省之力,高位推动民族地区绿色发展。2018年,协调“616”“1+1”对口支援工程各成员单位落实帮扶项目251个,落实帮扶资金21.4亿元。
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纳入《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重大行动,支持民族地区实施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为主的乡村振兴战略。联合华中科技大学建立湖北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研究与实训基地,为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
(作者系湖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本文为全国民族经济工作暨民族地区经济形势分析会经验交流发言,刊发时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