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推行村级联络员工作机制解决群众身边“微腐败”

2019-05-18 06:53崔璐
支部建设 2019年12期
关键词:微腐败联络员监察

(图为绛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张宏群对村级监察联络员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绛县纪委监委,推行村级监察联络员工作机制,在各村设立村级监察联络员,通过对村级民主决策、村级“三资”管理、村级“三务”公开、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村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关系群众利益的事项进行监督,解决群众身边“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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