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振强, 金 钰
(北京建筑大学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北京 100044)
国务院早在《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123 号)中就提出了工程总承包的概念[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2].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工程总承包模式又分为设计和施工总承包(D+B,即Design-Build)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简称EPC),在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又默认为EPC模式.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3]. 由此可见,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发展迎来了重大机遇,从提出概念到逐步实施政策,历经30年的探索,中国的建筑模式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
然而我国建筑行业由于长期采用传统承发包模式,因此对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认知程度还处于初级阶段. 本文通过路径依赖理论阐述总承包市场制度变迁中的转变过程,构建“政府- 企业”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这一模式在推广中的关键因素和各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并针对模型结果提出建议.
1985年,由Paul·A·David根据QWERTY键盘首次提出路径依赖理论,该理论的研究一开始是在技术领域的应用而受到广泛关注,后来通过在技术、制度等领域的进一步研究,该理论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Douglass C.North是系统研究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理论的先驱者,他认为人类社会中的技术演变或制度变迁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惯性,即一旦进入路径(无论是“好”还是“坏”),它便可能依赖于这样的路径. 一旦人们做出选择,就像是踏上一条不归路. 惯性的力量将使这种选择自我强化并且难以改变. North用“路径依赖”思想详细地研究了经济制度的演进,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交易费用高且不完备的市场和报酬递增是影响制度变迁路径发展的两个决定性因素,而报酬递增是制度的自我强化机制或正反馈过程.
系统在初始设置时需要大量成本,随着系统建设的逐步推进和系统的完善,系统的总体成本和单位成本将逐步降低. 系统建立后,系统内部便会生成利益组织或利益集团,他们将互相学习,适应系统建立的规则,并尽力获取系统带来的各种利润和机会,同时允许人们接受并遵循系统来巩固系统带给他们的好处. 该系统的协调效应为人们的社会生活和互动提供了标准化的行为准则、指导和规范,同时为合作交流和相应的自由空间创造了机会. 一旦形成正式系统,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其效率,人们将增加对机构建设的投资,从而形成一些与其协调的正式或非正式系统,使这种正式系统更加完善,让它发挥更好的作用,形成协调效应. 当系统的自适应效应被释放后,系统利益相关者将在遵守系统规则的过程中获利,从而增强人们对系统的认同感,并对系统产生普遍和强大的适应性,为系统能持续存在下去打下坚实的基础,并消除系统无法长期维持的不确定性.
从1984年开始提出工程总承包至今3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推进工程总承包经历了萌芽、培育和规范阶段,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成为工程总承包推广的标志性文件,它强调了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
2.1.1 政府层面
法律和政策是政府影响行业的关键手段,现有工程总承包立法文件主要体现在《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的一些条款,其他都是以中央各部委规范性文件为主. 地方则以政策性的文件为主,各地方的建设厅、建委系统以发布规范性法律文件对工程总承包来指导具体实施. 正是由于目前法律和政策的不规范,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中存在诸多问题,使目前成为工程总承包法律和政策的快速建设期. 江西丰城电厂事故推动了《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的修订. 随着工程总承包模式实践的不断深入,更多的法律和政策将不断出台,中国建筑行业的制度竞争力,也将因此得到提升. 在推进制度建设的同时,政府也在积极推动工程总承包市场的发育. 无论是中央政府大型国际会议场馆建设,地方政府公建、大学、医院、保障房的建设,还是大型市政交通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的越来越多.
2.1.2 市场层面
当前的业主对该模式还持有观望态度,除审批阶段的报批部门不清晰、工程总承包工程的造价组成等政策性原因外,对总承包企业的不信任也是业主观望的重要原因. 承包企业的诚信问题值得担忧,业主方不相信承包方具备工程总承包需要的整合统筹能力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实施及管理能力;担心承包方将工程层层转包,最后实施人用较少的费用施工,给安全、质量、进度带来大的隐患;业主方不相信承包方具有相应的财务赔偿能力;业主方担忧自身控制权力的减弱,有的业主方难以接受或出于某些原因不愿接受自己无法进行材料采购的行为.
我国当前的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推广也处于相当程度上的路径闭锁状态.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计划经济已经实施了几十年,国家实行企业垂直管理模式,即用行业管理代表国家政府的管理行为,使得各行各业的管理不均匀,并且存在差异很大. 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使行业难以理解和掌握其他行业的管理方法,特别是外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熟悉各行业的不同行业法规和标准. 这就使每个行业相对独立,自我封闭,不利于行业开放和市场竞争,不利于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 30多年的传统承发包模式使业主和企业采用总承包模式时有较高的学习成本,“设计主导或牵头”“按图施工”“设计施工相分离”“低价中标”等思维难以在短期内改变. 政府在推广过程中管理部门混乱、颁布的规范文件自相矛盾、强制性等官本位思想还没有向市场化发展. 总承包企业缺乏项目管理、国际语言、法律、财务控制和客户管理等核心竞争力. 这些现有问题都是因为长期采用传统承发包模式过程中市场不断进行自我强化而造成了路径依赖现象,导致我国在工程总承包发展过程中还处于初级阶段.
为了加快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推广,本文以路径依赖视角分析破除路径依赖的关键因素,建立“政府- 企业”的演化博弈模型,求得模型的平衡点并分析模型参数.
博弈论是交互的决策论,它是研究决策者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 人与人之间的决策与行为将形成互为影响的关系. 演化博弈论作为博弈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思想是假设存在一个全部选择某一特定策略的大群体和一个选择不同策略的突变小群体,突变小群体进入到大群体而形成一个混合群体. 如果突变小群体在混合群体中博弈所得到的支付大于原群体中个体在混合群体中博弈所得到的支付,那么小群体就能够侵入大群体,反之就不能够侵入大群体而在演化过程中消失. 如果一个群体能够消除任何小突变群体的侵入,那么就称该群体达到了一种进化稳定状态,此时该群体所选择的策略就是进化稳定策略. 演化博弈的分析方法可以为博弈论中的“非均衡”“多重均衡”概念的现实意义以及制度经济学关于“锁定(lock in)”“路径依赖性”等有关制度变迁的观念模型提供较好的动力学解释[4].
在工程总承包模式推广中,市场采用传统的承发包模式作为大群体中出现了少数业主和总包单位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小群体而形成了新的混合群体. 当小群体(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混合群体中的支付(收益)大于原群体中采用传统承发包模式的业主和企业的支付(收益)时,工程总承包的推广便会突破路径闭锁而被广泛推广.
3.2.1 演化博弈的基本原理
演化博弈理论以博弈方的有限理性为基础,将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和动态演化过程结合起来,使博弈方在既得收益上进行动态博弈以达到价值最大化. 博弈方会在博弈过程中不断地学习、模仿、试错与总结来寻找最有益决策,最终达到一种均衡状态[5]. 演化博弈与传统博弈理论最大的区别在于考虑博弈者的非完全理性,博弈者可以在博弈中不断“犯错”或重复其他博弈者的先进做法,因此演化博弈理论更适合分析实际中的博弈问题.
3.2.2 假设和模型建立
“政府- 企业”的博弈模型基于以下假设:
1)该模型的博弈双方分别为政府和企业,双方都为有限理性,其采用博弈的策略都是以自身利益出发. 政府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概率为X,且0 2)在传统承发包模式下,政府不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企业也不采用该模式时,政府的收益为a,企业的收益为b; 3)当政府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时,因为要采取相应的资金补贴或税收等方面补贴付出的成本为c,得到的收益为d,此时政府收益为a-c+d;企业不仅得到政府的补贴同时因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而获得了工期、质量等方面提高的收益为e,则企业的收益为b+c+e; 4)当政府推广付出补贴后企业仍不采用总承包模式下,政府的收益为a-c,企业的收益仍为b; 5)当政府不推广总承包模式而企业自发采用总承包模式下,政府因“搭便车”而获得的收益为g,企业此时付出的成本为f,则政府的总收益为a+g,企业的收益为b-f+e. 以上各参数均应该大于零,在政府推广、企业采用情况下的政府收益d除因模式推广带来了经济效益外还有社会效益,因此会大于政府“搭便车”得到的收益g;当政府不推广而企业自发采用工程工程包模式时,企业因不熟悉工程总承包模式而犯错或因政府不积极而受到政策上的影响付出了较大的成本,因此此时的成本f大于收益e. 由以上假设可以得到“政府- 企业”的二阶收益模型如表1所示. 表1 “政府- 企业”收益矩阵表 3.2.3 “政府- 企业”博弈模型分析 根据以上假设,在上述的收益二阶矩阵中可求得政府推广总承包模式的期望收益为: E(λ1)=Y(a-c+d)+(1-Y)(a-c) (1) 政府不推广时获得的收益为: E(λ2)=Y(a+g)+(1-Y)a (2) 则政府在该博弈下的总体期望收益为: E(λ)=XE(λ1)+(1-X)E(λ2)= (3) 同理可得企业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期望收益为: E(β1)=X(b+c+e)+(1-X)(b-f+e) (4) 企业不采用时获得的期望收益为: E(β2)=Xb+(1-X)b (5) 则企业在该博弈下的总体期望收益为: E(β)=YE(β1)+(1-Y)E(β2)= (6) 引入演化博弈的思想,博弈各方在博弈过程中不断“试错”来寻求“满意结果”. 如果其中一方发现采用某一特定策略(试错)的期望效益高于整体混合策略的总期望效益,则这一方将趋向于采用该策略. 此时其行为将表现出一定的稳定性,其他大部分参与者经过选择过程进行复制. 例如,部分企业选择工程总承包模式,而部分企业不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但随着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优势逐渐体现出来,未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企业发现总承包模式的优势后就会逐渐“复制”这一策略,最终选择该模式的概率就会变大,而不选择的概率变小. 演化稳定均衡(ESS,evolutionary strategy stable)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7) 式中:Qs为采用S策略的期望收益;Q0为采用所有策略的平均期望收益;X为采用策略S的概率. 由此计算出政府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8) 企业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9) 3.2.4 “政府- 企业”博弈模型的参数分析 在分析各平衡点的稳定性时,可以根据弗里德曼理论,即通过复制动态方程构建雅克比矩阵. 具体做法是:对式(8)、式(9)分别求X、Y的偏导数,构建雅克比矩阵,再判断矩阵的行列式的符号与迹的符号异同,当符号相反时为稳定点(ESS),当符号相同时为不稳定点,当无法判断时为鞍点. 通过对式(8)、式(9)求X,Y的偏导数,得到雅克比矩阵为: (10) 由此求得矩阵J的在各点的行列式的值与符号和迹的值与符号如表2所示. 表2 平衡点稳定性分析表 由表2得出,该系统有两个稳定点,分别为(0,0)(政府不推广,企业不采用)和(1,1)(政府推广,企业采用),还有两个不稳定点和一个鞍点. 在政府不推广,企业不采用情况下不符合经济效益最大化,虽然此点为稳定点也不予考虑. 在本模型中考虑的是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因此最终的目的是让政府推广且企业采用. 通过以上5个点可以构建该模型的相位图,如图1所示. 图1 “政府- 企业”复制动态相位图Fig.1 “Government-Enterprise”copy dynamic phase map 由图1可知,鞍点D的位置由参数c,d,e,f,g确定. 为了使演化结果向理想情况发展,需要鞍点D向原点靠拢,从而扩大四边形DABC的面积. 为了使D点向(0,0)移动,可以通过调整各个参数大小来实现:当f-e的差值减小,也就是在政府不推广时,企业自行推广的成本减小,收益增大,鞍点D横坐标减小,D点向左移动;推广成本c减小,或者d-g的差值减小,也就是政府推广的效益比“搭便车”的效益大很多时,鞍点D纵坐标减小,D向下移动.D点逐渐向原点靠近,从而增大四边形ABCD的面积,扩大了系统向理想状态(1,1)点收敛的概率. 该发展过程说明了工程总承包推广的可行性和推广过程. 由上述求得结果可以得出,影响工程总承包模式推广的重要因素包括推广的成本和推广后的收益. 成本包括资金成本、社会影响和法律规范的制定等广义成本,收益包括采用总承包模式节约的资金、工期和质量方面的收益,或推广后得到的其他社会效益. 例如在《招标投标法》中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的主要类型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但是对工程总承包却没有说明. 比如在发改委的招标核准表中,没有对工程总承包进行单独列项,导致在工程总承包招标时,遇到无法用工程总承包招标的问题. 此外,在关于资质和联合体投标问题、办理施工许可证、关于分包、关于暂估价项目的招标、关于设计咨询企业能否加入工程总承包等问题上,均存在或与现有法律规范冲突,或缺少补充的依据等问题,法律规范等政策性问题是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最大障碍. 在工程总承包推广过程中,少数企业为了破除传统承发包模式的路径闭锁,必然会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推广中不断“试错”. 在发生错误时若有保险公司进行一定的赔付无疑会降低推广的成本,且能降低企业扯皮现象. 同时推行工程保险制度还能督促企业在决策时能更加细致认真地考虑工程总承包的相关风险,对完善工程总承包模式也是一种促进作用. 在工程总承包模式没有形成规模经济之前,政府应该对率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和企业进行一定的财政支持. 如降低税收或降低贷款利息,对于重大项目进行直接的资金补贴,降低企业的学习成本和交易成本,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保证在推广初期企业也能有利可图,弥补因规模不足带来的较高成本[6]. 本文通过构建“政府- 企业”的博弈模型,运用演化博弈理论阐明了在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阶段的重要因素及作用机理,说明了推广的可行性和具体操作过程. 通过模型的求解可以得出,在工程总承包模式推广的过程中,政府应首先扫除法律法规等政策性障碍;其次对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和企业提供相应的财政资助;推广工程保险制度等保障性策略以降低企业的试错成本. 同时参与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应尽快由传统施工总承包企业转变到工程总承包企业,保证在推广初期能有相当数量的企业突破路径闭锁进行制度创新. 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业主目标为导向,施工和设计通力合作,使工程总承包模式较快推广,发挥其应有的优势.
Yg+a-XYg+XYd-Xc
XYc-Yf+XYf+eY+b4 对工程总承包推广的建议
4.1 完善各类关于工程总承包的法律法规
4.2 继续探索并扩大工程保险制度的实施
4.3 进行财政或税金方面的支持
5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