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霜
摘 要: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实质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各类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商(协)会的党建工作作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点部分,也应该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点。笔者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调研走访发现佛山商(协)会党建工作至少存在商(协)会党组织政治定位不够強,工作有效覆盖率不够高,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保障制度不够完善,党员管理不太容易等问题。由此提出要理顺隶属关系;推进党建群链驱动;抓好教育引导宣传;重构管理组织架构;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完善激励体制机制等措施,以期推动佛山商(协)会党建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商(协)会;佛山;党建;地方实践
中图分类号:D26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9)03 — 0039 — 03
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1〕。在今年5月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中把实现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作为重点问题,特别提到了要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而非公经济组织尤其是具有代表性的商(协)会党建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的幸福生活”〔2〕,但是发展却相对薄弱,因此商(协)会的党建工作应是“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点。笔者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了对全市商(协)会党建工作的调研,提出了加强商(协)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佛山市商(协)会党的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佛山在市级、区级、镇街均成立了商(协)会,按类别来分主要有行业性商(协)会、专业性和联合性商(协)会、异地商会,这些商(协)会的党组织情况主要有三种:一是有组织并且发挥作用充分;二是有组织但是发挥作用有限;三是无组织还处于筹备阶段。
二、佛山市商(协)会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年来在市工商联的推动下,佛山各区工商联和镇街总商会在商(协)会党建的工作实践中,作了大量的探索,形成了不少亮点做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经走访调研发现,佛山商(协)会党建工作在总体上来说依然存在党组织政治定位不够强,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率不够高,党建工作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党建工作保障制度不够完善,商会(流动)党员管理不太容易等问题。
三、佛山市商(协)会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理顺隶属关系,确保“领导有力、指导有方”
据调研走访,我们了解到对商(协)会党组织隶属关系不急?(也难以)“一刀切”地改变和调整。当前亟须对隶属和联系两方党组织在党建上的职责给予规范和明确,即隶属关系的上级党组织履行领导职责,联系关系的上级党组织履行指导职责,这样有利于党的工作顺利发展。建议在明确隶属关系的基础上,明细领导职责和指导职责,在市委支持下按照“一方隶属,分类管理”的总原则分层级建立完善企业党组织、行业协会党组织和镇街总商会党组织:第一,市、区级商(协)会党组织隶属市社会组织党委领导管理;第二,各镇街总商会党委隶属镇(街道)党(工)委领导;第三,成立党支部的成员企业党组织、行业协会党组织隶属镇街总商会党委或非公党委领导管理。总之,在遵循“一方隶属,分类管理”总原则下理顺隶属关系,确保“领导有力、指导有方”。
(二)推进党建群链驱动,以“1+N+X”模式实现会员党组织全覆盖
对商(协)会中普遍存在的党组织组建难、党员教育管理难这“两难”问题,结合不同类型企业成员的特点,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党组织组建形式和管理方式。一是探索建立“网络型”党建模式。首先是在符合单独组建条件的企业中“布点”,单独成立党组织,实行“应建必建”。其次是“拉线”,对于不具备单独组建党支部的会员企业,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探索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联合党组织。再次是“成面”,以“1+N+X”(1个商会党委+N个会员单位独立党支部+X个会员单位联合党支部)模式推进党建群链驱动,改变松散的组织结构现状。最后是“点线面结合”形成“网络模型”,构建以商(协)会党委为中心的党组织网络,努力实现商(协)会成员企业党组织全覆盖。
二是推行信息化管理。针对商(协)会成员企业党员分散,党员流动性大等特点,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党员队伍进行认真分析,摸清不同党员的经济条件、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家庭状况等情况,输入党员信息网站,探索建立商(协)会党组织数据库;依托“佛山党员e家”等信息平台,通过建立qq群、微信、讨论组等途径,开展党员网上组织关系转接、网上组织生活、网上党课学习等活动,促进商(协)会党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方式手段多样化,实行“跟踪式、联系式、委托式、融入式”教育,形成“党员行千里,管理不断线”的管理网络,也可有力解决流动党员不好管理的难题。
(三)抓好教育引导宣传,争取成员企业领导者支持党建工作
根据调研走访和调研问卷反馈的结果来看,商(协)会企业党组织能否健康发展并发挥核心作用,主要取决于商(协)会法人及领导班子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因此,必须要抓好对成员企业领导群体这一部分人的教育引导宣传,争取他们对党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一是教育吸纳法。一方面优先吸纳党员企业家或是重视本单位党建工作的企业入会,另一方面要注重在商(协)会成员企业家当中去发展党员,通过教育引导他们认识到做好党建工作在促进企业发展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二是典型引导法。深入基层全方位地选树为商(协)会党建工作做出了贡献和支持的先进企业家尤其是党员企业家典型,进行表彰,如若是党员企业家的应该在党组织内委以重任,增强其政治荣誉感。三是宣传借鉴法。注重发现商(协)会成员企业中党建工作突出的鲜活经验,这既是党组织工作丰硕成果的生动展示,又可以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党建工作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鲜活模板,起到示范辐射作用。然后采取扶持、帮助、指导的办法,做到交流推广一批,完善提高一批,培养储备一批。
(四)重构管理组织架构,提升党组织参与商、企重大事务的决策权
商(协)会的党组织是商(协)会的政治核心,发挥着核心引领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管理的过程中往往出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因此,我们应该针对商(协)会特点将党建工作作为商(协)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发挥其核心引领作用,对此必须重构管理组织架构,提升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事务的决策权。一是设置镇(街道)党(工)委專职统战委员或者把商(协)会工作和商(协)会党建工作划转到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分管。据调研了解,佛山各镇(街道)党(工)委委员当中,统战工作、商(协)会工作是由分管社工局的党委委员兼管的。但这样的架构表面上看统战工作、商(协)会工作是有人管的,实际上分管社工局的党委委员由于精力有限或者业务不熟,对统战工作、商(协)会党建工作领导效果不是很好。所以建议设置镇(街道)党(工)委专职统战委员或者把商(协)会工作和商(协)会党建工作划转到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分管。二是建议镇街总商会党委书记由镇(街道)党(工)委专职统战委员担任。对镇街总商会党组织而言,因为镇街总商会党委是归口到镇街党委领导,并且镇街总商会党委对成员企业党支部负有隶属上的领导职责,因此,建议镇街总商会党委书记由镇(街道)党(工)委专职统战委员担任,副书记人选则应当在总商会的理事会中并且在成员企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尤其是党建工作突出的党员企业家来担任,组织委员由商(协)会秘书处党员担任,其他委员则是由商(协)会内部从事党建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担任。其次,要建立完善商(协)会党组织和理事会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确立商(协)会重大决策和举措党组织有效参与的机制,并设置能充分发挥商(协)会党组织作用和党员骨干作用的制度安排,要积极探索建立“党组织与商(协)会领导层定期沟通”“党组织与理事会双向例会”“党组织负责人列席管理层会议”等党支部与商(协)会双向互动的机制。在商(协)会履行行规行约制定、维权协调、咨询服务、学术交流研讨、政府职能承接、争端调处等职能时,党组织要带头执行,主动参与,发挥推动作用。二是对商(协)会成员企业党组织而言,党支部书记尽量在具有决策权的领导层产生,比如由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支部副书记在具有党员身份的部门主管中产生,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其他委员则由企业内部从事党建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担任。其次,创造条件让党组织成为企业内部监管工作的中坚力量,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以企业党组织为核心的企业内部监管体系;提拔高素质、高水平的党员进入企业监管队伍;通过必要的形式和措施来发挥党组织的监管作用。再次,要将党建工作和企业人力资源工作有机结合,为企业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基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由企业党委考察和任命中高层管理人员;由企业党委统筹员工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促进企业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的不断完善;充分发挥监管效用,做企业制度建设的推动者。
(五)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实现“党建引领”下的党建会建双融双促
在商(协)会日常工作中很容易出现党建会建相分离的问题,这一方面是因为党建工作缺少经费保障开展起来力量相对薄弱,另一方面是因为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轻党建重会建”使得党建工作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因此,要发挥商(协)会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实现“党建引领”下的党建会建双融双促齐发展,必须要有一定的保障机制。一是经费保障。首先是经费来源保障:商(协)会党建工作要列入财政专项,对于已经成立党组织的商(协)会成员要给予一定的党组织活动经费支持,对于新建的商(协)会成员党组织要给予工作补助,对于党建工作开展得好的商(协)会成员党组织要给予适当奖励; 商(协)会要从会费中划拨一定比例作为党组织工作的经费;也可发动成员企业赞助商(协)会党组织开展活动,比如经费赞助、场地赞助、人力赞助等。其次要探索建立商(协)会党务工作人员岗位补贴制度,科学设岗、考绩定酬,其经费从各级党委留存党费中列支,努力保持党务工作者相对稳定。明确财政拨款、党费返还、管理费划拨和会员提供经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证商(协)会党组织活动经费充足。二是制度保障。必须把党组织制度建设摆在优先位置,以制度建设已经完备的商(协)会党组织及成员企业党组织为范本,抓紧时间制定一套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规章制度,使商(协)会党建工作有章可循、 有规可依,逐步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最终将建立起来的党建工作制度纳入到商(协)会工作制度中来严格执行。三是文化保障。商(协)会党组织要主动把党的积极向上、团结合作、甘于奉献的精神内融到商(协)会、企业的“诚信文化、责任文化、创新文化、奉献文化”中去,从文化中提高党组织地位,提高党建工作的参与面和影响力,让党建文化内融于商(协)会文化之中提升其政治底蕴,也让商(协)会文化服务于党建文化扩大其影响力。
(六)完善激励体制机制,推动党员在商、企中切实发挥先锋作用
商(协)会党员构成复杂,流动党员、隐形党员、口袋党员居多,素质参差不齐,商(协)会党组织开展活动具有不确定和难操作性。因此,按照“一方隶属,多方参与”的原则,我们要完善相关的激励体制机制,吸引引这部分党员也参与到商(协)会和企业党组织活动中来,壮大商、企党组织力量,推动固定党员和流动党员都能在商、企发展中切实发挥模范先锋作用。首先要广泛开展“双培双推”工程,认真贯彻“把骨干发展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的原则,促使党员队伍成为引领企业发展的核心力量,一方面把管理层中的优秀党员推荐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把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到管理层,另一方面动员和鼓励企业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实现党员和商、企骨干人才一体化成长。其次开展优秀党组织、党员评选活动。对积极开展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党务工作者和立足本职、推动商会健康发展、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宣传,在选举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评先评优时要优先考虑,让他们感受到党和社会各界对商会党员的重视。
〔参 考 文 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65
〔2〕董国福.非公党建工作宝典〔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7:47.
〔责任编辑:谭文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