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借用新名词演绎敛财老故事

2019-05-14 13:39
中国防伪报道 2019年12期
关键词:高额挖矿分局

11月9日14时,3名犯罪嫌疑人被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的民警从外地押解回郑州。至此,一个打着“区块链”幌子行骗的诈骗团伙被警方彻底摧毁。

2019年2月底,鄭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位于郑东某写字楼的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利用数字货币实施诈骗。

接到报警后,郑东分局立即组织开展侦查。但让侦办民警惊讶的是,就在接警后的短短几日内,大量的受害群众接踵而至。情况逐级上报后,河南省公安厅、郑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指令郑东分局全力侦办。郑东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侦破工作。办案民警逐步查清资金流向和涉案公司组织架构,并通过大量分析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4月,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沈某、乔某等4人到案。根据供述,一个以犯罪嫌疑人霍某、邵某、朱某某为首,利用数字货币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专案组发现,该犯罪团伙涉及人员众多,层级十分复杂,涉及全国31家分支机构、62家代理商。主要涉案嫌疑人多达50余名,受害群众更是遍布全国各个地区。在公安部指挥下,河南省公安厅、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三级联动,主动出击,细致搜集证据,追缴赃款,固定证据。截至目前,专案组已成功抓获该犯罪团伙主要嫌疑人11名。

“无法提现”达到诈骗目的

经查,2018年10月至今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霍某、邵某等人先后成立并实际控制多家公司,分别在郑州、深圳等地多个办公场所,采用“一套人员多个牌子”连体经营的模式,利用自己购买的硬盘、主板、机箱再贴标拼装的方式,生产所谓蜗牛星际服务器(即“挖矿机”),后利用购买所得的源代码和技术服务支持、开展所谓的“区块链”及“CAI”虚拟货币生产及交易。

犯罪嫌疑人对外宣传,“挖矿机”连接网线后就可以进行操作并产出虚拟货币(单机日产47至85枚),所产生的虚拟货币,可通过与该公司合作境外“AT交易所”进行C2C(电子网络)交易,客户投资购买“挖矿机”通过挖币、兑换、交易等方式获取高额回报。

该公司采用坐庄拉盘的手法炒高币价、以高额收益为诱饵诈骗客户购买“挖矿机”,并以10%以上的高额提成发展分支机构、代理商销售“挖矿机”。但当客户高额购买其“挖矿机”后,该公司以交易平台被黑客攻击为由,冻结客户兑换的数字货币,通过后台阻止客户提现的方式,达到诈骗的目的。

利用受害群众知识短板行骗

在此类骗局中,大量受害群众对区块链技术不是很了解。犯罪嫌疑人就是抓住这一特点,以低投入和高回报为诱饵,实施诈骗犯罪活动。

在此,郑州郑东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不断提高防范意识,对于各种所谓的资本投资必须详细了解,特别是不要将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混同,要清醒认识到虚拟货币发行融资与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受骗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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