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进展与问题思考

2019-05-14 01:23昊,杨
中国水利 2019年8期
关键词:河湖河长台账

吴 昊,杨 慧

(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300061,天津)

为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优势,系统、全面了解掌握河湖基本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适合河湖自身特点和现状的管理保护方案和具体措施,水利部于2017年9月和2018年4月分别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和《“一河(湖)一档”建立指南(试行)》,以规范和指导相关技术工作的开展,为推行和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奠定基础、提供依据。

天津市在全面落实河长制并完成“一河(湖)一策”编制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工作,并于2018年年底初步建成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为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

一、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过程

1.目标与任务

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工作总体目标是依据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在系统梳理河湖水系层级结构的基础上,全面查实市级、区级、乡(镇)级、村级河流湖泊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完善河长制管理体系和制度,实现河长制动态化、长效化管护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内容包括河湖树状结构梳理和河湖信息统计,河湖信息分为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基础信息包括河湖自然属性、河(湖)长档案信息等;动态信息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方面记录河湖动态状况,具体包括取用水、排污、河湖水质、水生态、岸线开发利用、河道利用、涉水工程和设施等。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总体框架见图1。

2.工作方案编制

《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依照水利部《“一河(湖)一档”建立指南(试行)》要求,结合天津市河长制实施情况制定的。工作方案从项目背景、组织实施、进度安排、资金管理4个方面对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划部署,为台账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其中,组织实施章节主要对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的组织实施、填报范围、填报内容、填报要求、审核流程进行了阐述。

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填报范围为纳入天津市河长制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河湖,在水利普查河湖名录基础上达到全覆盖标准。“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充分结合河长制湖长制建立与“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以现有成果为基础,信息来源包括规划与普查、公报及统计数据、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补充调查数据、相关系统接入数据、其他公开数据等。

“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首先要开展河湖水系结构梳理。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相关成果为基础,对河湖水系成果进行补充修正,梳理明晰天津市河湖底数情况和河湖水系关系,并补充完善河流长度、湖泊面积、水文特征等自然属性数据,建立完整的河湖树状结构图。在此基础上,全面掌握各级河湖以及河长湖长、河长办基本信息,系统建立河湖水资源、水域岸线、水环境、水生态等动态信息台账,掌握河湖管理保护现状情况及其动态变化情况。

3.组织实施

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工作设置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单位、技术支撑单位、专业配合单位和填报单位。牵头单位负责总体组织推动和检查指导;组织协调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上下协调、组织填报、质量检查、成果验收;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工作方案设计、审核汇总,并在台账建设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市水务局水资源处、水保处、水文中心等专业配合单位负责水资源、水生态等各相关专业的数据解释和质量把关。

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工作根据管理单位和属地原则将河湖分为市管和区管两类,市管河湖包括一级河道和市内主要二级河道,填报单位为各河湖对应的河系处。区管河湖包括区管二级河道及镇街村级河道,天津仅有一座天然湖泊,其他大中小型水库、湿地、景观湖等按照湖的标准建档。

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全,先静后动”的原则,分步推进“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工作。第一阶段,收集整理基础资料,开展河湖树状结构梳理和河湖基本信息填报审核工作,完成河湖基础信息台账建设;第二阶段,开展河湖动态信息填报审核工作,逐渐完善河湖动态信息更新机制。

市、区河长制办公室逐级组织填报“一河(湖)一档”数据。填报单位指定专门人员长期负责信息填报,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长期较固定的填报模式。数据审查采用形式审查、专业审查、成果审查三级审查流程,确保台账成果科学合理、真实完备。形式审查由技术支撑单位负责,重点进行逻辑性和合理性审核,剔重查疑,发现问题后反馈填报单位并及时修正;专业审查由各动态专项相关业务单位负责,重点对汇总数据指标进行核查,并与水利统计年鉴、公报、规划等进行对比,对异常数据进行核实、分析原因,并反馈填报单位核查校正;成果审查以召开专家审查会的形式,对“一河(湖)一档”台账数据进行全面审核把关,信息审核合格后,汇总形成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成果。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数据填报审核流程见图2。

图1 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总体框架

4.技术培训

为指导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工作,解决数据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组织召开了总体培训会和专项系列培训会。

总体培训会从“国家实行河长制湖长制的总体要求”角度出发,结合天津市 “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开展情况,对河长制及其工作重点的理解、“一河(湖)一档”建设任务及主要内容、台账建设组织实施与填报要求3部分内容进行讲解,系统阐述“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总体要求和技术指标,讲解工作目标与任务、责任分工、填报范围、内容和要求、工作流程及进度安排。

专项系列培训会围绕“一河(湖)一档”动态信息填报,按照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专项,水域岸线、河湖管护、河湖树状结构梳理专项,数据汇总审核专项3部分内容开展。由市局水文中心、水资源处等局属相关业务审核单位从专业角度讲解数据标准、数据来源及统计方法,针对专业审查阶段汇总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说明并指导数据修改完善。

5.质量抽查

为保障数据质量,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定期召开质量抽查会,2018年度对市管河湖和区管河湖台账数据进行质量检查,指出河湖信息不完整、数据格式不规范、数据质量不达标等典型共性问题。质量抽查形成审查意见和修改建议,基本反映了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整体情况,并指出数据完善的方法和途径,对全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二、台账建设进展及问题汇总

2018年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工作已完成台账初步建立,河湖名录与河湖长档案信息已梳理完毕,河湖基础和动态信息已完成数据填报、数据形式审查、各专业处室意见征询,并进行了质量抽查。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进入后期数据完善阶段。台账建设及质量抽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数据有待进一步完善

台账建设初期,河湖水系树状图和层级关系尚不完善,规模(50 km2)以下特别是镇村级和山区的支渠、坑塘等新增数据还处于排查建设阶段,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要在当前基础上对河湖树状图进行补充完善,台账应以天津市水利普查成果为基础进一步复核名称、长度、起止点等河流信息;按照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方案报送的河湖名录核对河湖信息,同时完善新增河湖数据地图标注。

图2 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数据填报审核流程

2.信息规范程度仍需加强

台账数据填报存在命名不够规范问题。对于无批复或无官方名称的项目设施,命名要统一规则,可参照水利普查命名方式,在名称中体现属性信息。以排污口为例,可采用“行政区+污水性质+排放方式+入河方式+排污口名称”方式命名。

涉水工程和设施位置坐标误差大。坐标定位由于缺乏专业设备导致报送的位置精度不能满足要求,格式不统一。坐标拾取应参考水普成果、界桩坐标、天地图、“水务一张图”图层坐标等进行比对校正并统一坐标格式。

属性信息不够完整。如排污口和取水口应在备注中注明左右岸位置关系,水质等数据要备注参评项目和评价方法,取水口取水量等应备注明确数据出处或统计依据和计算方法。

建筑物类别不够规范。如闸类设施不仅包括拦河闸,天津地域内还包括节制闸、进水闸、退水闸、分洪闸等,备注中注明闸的类别。涉水建筑物包括桥梁、涵洞、隧洞、渡槽等,备注中要注明拦河、跨河、穿河、临河形式。

3.统计口径、计算方法需进一步明确

台账建设过程中,目前可依据的资料只有《“一河(湖)一档”建立指南(试行)》,部分数据指标在统计过程中存在统计尺度和计算方法不明确的问题。以排污口和取水口为例,除批复备案口门外,存在雨污混排口,设计批复为排沥但兼具取水功能的泵站,这些是否需要填报,规模把握到什么程度缺少依据。以水质数据为例,依靠监测断面数据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来评价整个河湖的水质,缺少算法依据和参评指标规定。“一河(湖)一档”台账动态数据填报中存在数据来源不足、数据不权威的问题,以水质数据为例,二级及以下河道多数没有固定监测断面,监测数据和监测频次不足以支撑水质信息填报。

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在建设过程中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充分利用各种公报、规划等官方数据,明确本市的数据填报标准,做到有理有据。以取水口为例,二级河道上取水口以农业取水为主,多数缺少计量设备,在用水量估算上,以灌溉面积、作物类型、灌溉定额为基础,结合泵站功率、耗电量等指标推算年平均取水量。已论证的排污口需监测并填报年排污总量,将雨污混排口门纳入排污口填报范围,同时进一步核准入河排污口现状情况。“一河(湖)一档”台账数据填报充分结合“一河(湖)一策”与水利普查成果,与“一河(湖)一策”中河湖现状数据保持一致并定期动态更新。

三、结 语

“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通过对河湖现状情况的动态监测和整体掌控,能够针对河湖状况变化趋势开展动态分析,是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的基础,可作为制定和调整“一河(湖)一策”方案内容的重要依据。2018年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工作已初步完成。2019年主要工作是对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数据进行汇总审查和成果验收,完善动态更新机制。

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亦可促进水务部门补齐短板,如增设水质监测断面,提高监测频次,加快推动河湖岸线规划,解决信息填报中数据来源不足、数据不权威的问题;通过完善动态数据长效更新机制,结合水利普查数据标绘更新,解决各地区河长湖长信息更新不及时、层次关系不明确的问题;借助“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进展,完善水务一张图,解决河湖数字化、动态化、现代化管理能力薄弱的问题。

天津市“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为河湖管理保护提供全方位信息与管理支撑,为河湖长考核问责提供技术基础和基本依据,有助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江河湖泊数字化、动态化、现代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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