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芬 郑华
【摘 要】 目的:分析孕期营养干预对降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的效果。方法:选取我院2015年7月~2016年2月进行门诊孕检的120例采取孕期营养干预的孕妇作为实验组分析,同期选取120例未采取孕期营养干预的孕妇作为对照组,对比两组患者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以及妊娠结局。结果:实验组患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为11.67%,对照组患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为35.83%,实验组患者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表示统计学有意义。实验组患者不良妊娠结局率为37.5%,对照组患者不良妊娠结局率为90.83%,实验组患者的不良妊娠结局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表示统计学有意义。结论:为妊娠期孕妇采取孕妇营养干预,能够有效降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并发症发病率,促进分娩结局,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改善患者及新生儿预后效果。
【关键词】 孕期营养干预;妊娠期高血压;并发症发病率;治疗效果
【中图分类号】R71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5-0019(2019)09-253-01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得到的巨大的改变,孕妇在妊娠期的营养干预和护理模式受到临床和患者的高度重视,孕期营养干预对产妇和胎儿的健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需格外重视[1]。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5年7月~2016年2月进行门诊孕检的120例采取孕期营养干预的孕妇作为实验组分析,同期选取120例未采取孕期营养干预的孕妇作为对照组,实验组患者的平均年齡为(25.6±6.5)岁。对照组患者的平均年龄为(25.7±7.1)岁。
1.2 方法
1.2.1 对照组 对照组患者采取常规的护理模式,给予患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相关知识讲解,将孕期的注意事项,危险因素等告知患者,引起患者的重视。
1.2.2 实验组 实验组患者在进行健康宣教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标准,在患者的妊娠期间每周进行2次营养干预,每次干预后都记录患者的一般资料[2]。由医院的营养师根据孕妇的饮食习惯,体重,血糖水平,胎儿发育情况,血液检测结果等,制定符合孕妇实际情况的营养方案,保证孕妇在妊娠期间的血糖和其他指标正常。护理人员要给予患者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在保证营养均衡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孕妇的实际情况,调节营养的摄入情况。孕妇要多吃含有维生素、蛋白质、钙铁镁微量元素丰富的食物。经常组织患者参与妊高症疾病的知识讲座,向患者发放宣传手册,促进患者之间的交流,向患者讲解妊娠期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营养干预对妊娠结局的影响。产妇要定期的进行产检,保持心情的愉悦,睡前可以喝热牛奶,温水泡脚促进血液循环,改善睡眠质量[3]。
1.3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21.0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用(x±s)表示,采用t检验; 计数资料用X2进行检验,用%表示,P<0.05表示统计学有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分析 实验组患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为11.67%,对照组患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为35.83%,实验组患者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表示统计学有意义。见表1。
2.2 两组患者分娩结局分析 实验组患者不良妊娠结局率为37.5%,对照组患者不良妊娠结局率为90.83%,实验组患者的不良妊娠结局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表示统计学有意义。见表2。
3 讨论
妊娠期高血压是妊娠期孕妇常见的疾病,同时也是导致孕妇和新生儿死亡的危险因素,我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病率在11%左右,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病机制不明确,有专家认为其发病与孕妇营养不良有一定的联系,也有相关资料显示,与营养不良有关的疾病还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因此可以通过干预孕妇的营养状态,降低妊娠期高血压的发病率,为患者制定针对性的饮食方案,保证孕妇在妊娠期的营养合理化。
通过本文研究发现,实验组患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为11.67%,对照组患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为35.83%,实验组患者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表示统计学有意义。实验组患者不良妊娠结局率为37.5%,对照组患者不良妊娠结局率为90.83%,实验组患者的不良妊娠结局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表示统计学有意义。
综上所述,为妊娠期孕妇采取孕妇营养干预,能够有效降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并发症发病率,促进分娩结局,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改善患者及新生儿预后效果。
参考文献
[1] 邱彩凤,赵艺敏.孕期营养干预对预防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效果观察[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7,(17):138-139.
[2] 雷珉.孕期营养干预对防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实际作用分析[J].中国保健营养,2017,(23):438-439.
[3] 朱玉茹.孕期营养干预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的影响分析[J].中国农村卫生,2017,(19):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