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理论探究及其当代价值

2019-05-13 10:25邓晨希
青年与社会 2019年11期
关键词:列宁社会保险

摘 要: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是世界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形式之一,从19世纪末开始,列宁通过结合俄国无产阶级劳动者的实际生活和领导俄国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将马克思“产品扣除”思想进行不断地完善和丰富,逐渐形成了工人國家社会保险制度理论思想。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理论具有保障范围广、保障项目多、国家垄断等特点,是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研究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有利于推进当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行政管理以及保险公平性等方面的改革,促进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列宁;社会保险;国家垄断

一、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理论的理论来源及产生背景

(一)理论来源

马克思“产品扣除”思想

列宁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理论是对马克思“产品扣除”思想的重要升华,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阐述了其“产品扣除”思想。马克思首先设定,“劳动所得”理解为劳动的产品,那么集体劳动的所得就是社会总产品。为了经济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的进行,必须在社会总产品进行个人分配前,对其进行6项扣除:

在生产领域进行三项扣除:“第一,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第二,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第三,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在消费资料上进行三项扣除:“第一,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第二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第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基金。”

马克思认为,社会总产品里包括关于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以及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所设立的保险基金,这意味着政府对社会总产品进行分配时需要承担构建社会保险的义务和责任,也就是现在为人民所构建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马克思也提出,社会保险事业是社会经济再生产的重要保障。马恩的社会保障思想对列宁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为其构建“国家保险”理论提供了思想来源。

(二)历史背景

(1)俄国资本主义经济不断发展

在20世纪初,资本主义在俄国迅速的发展,1900年到1913年,俄国企业数量从25327家增长到了29415家;总产值从32亿卢布增长到74亿卢布。1909年到1913年,俄国企业数量增长16.1%,总产值增长1.3倍,工人平均劳动生产率从153卢布提高到了236 亿卢布,增长52%。虽然俄国工业规模不大,但是从数据上看,俄国工业在最初的十来年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这为俄国无产阶级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同时工人数量的增多也使得工人因工受伤、残废这类事件发生的概率和频率不断上升。这使得无产阶级工人对享受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的需求变得急迫起来。

(2)俄国社会阶级矛盾的激化

随着俄国经济地不断发展,工厂数量不断增多,工人数量也得到了一定的增长。据统计资料显示,1900年,俄国工人近205万人,到1913年发展到311万人。由此可见无产阶级在20世纪初期得到了发展,但是由于工人不断受到资本家的压迫,他们只能选择将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工厂主,并且得不到任何有效保障。同时,沙皇政府在面对无产阶级关于社会保险需求的合理请求时,采取了冷漠的态度和强硬镇压的手段,使得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封建阶级的阶级矛盾也愈发的激烈。

(3)俄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缺失

沙皇俄国始终没有建立起全社会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最初沙皇政府只为贵族军官和官僚颁布了相关的保障法令,例如“1827年沙俄政府通过了关于官僚和军队官僚的退休金和一次性补助金的法令,此法令允许沙皇个人确定在宫廷中直接工作者的退休金额度,一年可达到12000卢布。其他官吏根据其职务一年300-4000卢布不等。退休金和补助金也提供给警察官僚及其家庭。”随着俄国工业的不断发展、劳动过程中的不幸事故也不断增多。俄国工人通过进行不断地大罢工来支持自己的要求,迫使沙皇政府进行一系列的让步。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让步是沙皇政府于1903年被迫通过有关救济遭遇不幸事故工人的法律。虽然这个法律名义上是为救济因工作而受到伤害的工人而颁布的,但其存在着诸多问题:法律规定,如果造是由负伤者自身操作的疏忽以及不仔细造成的伤害,工厂主可以免于承担任何责任,而对于这种疏忽的定义的范围又比较广,工厂主经常可以利用这种“不谨慎”来逃脱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用作付款的保险基金是由工人交钱所积累起来的,并且不能在不必要的时候取回。所以工人的社会权益依然没有的保障,甚至加剧了工人的生活负担。

(4)严峻的国内外环境

在国内外形势上,新生政权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国际上,资本主义国家对苏维埃新政权采取了敌视的态度,在政治上孤立新政权,在经济上封锁新政权,在军事上干涉新政权,这使得苏维埃政权在建立了一开始就面临着十分恶劣的国际环境。并且一部分社会主义者开始向资产阶级妥协,转向改良主义和机会主义道路,反对无产阶级专政。例如第二国际领袖之一、无产阶级叛徒考茨基就在《经济分析》一文中公然斥责苏维埃新政权没有推行社会的普遍福利。国内,一些沙俄旧军官和民主立宪党人在帝国主义列强支持下公然挑战新政权,对新政权展开了围攻,饥荒暴乱层出不穷。国内外的严峻形势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经济极度困难、无产阶级大量失业的情况。为了团结人民群众,稳定社会秩序,就必须要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属于无产阶级人民社会保险制度。

二、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理论形成过程及特点

列宁国家社会保险理论是在充分结合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前提下,通过实践革命斗争而不断形成完善的。

在社会主义革命前,列宁在对俄国实际国情的调查和研究中,了解到俄国工人恶劣的经济生活状况。列宁认为,在当时资本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无力自己承担社会保险的支出,他在文章中指出:“雇佣工人以工资形式取得的那一部分自己创造的财富,非常之少,刚能满足公认的最迫切的生活需要,因此,无产者根本不能从自己的工资中拿来一些钱去储蓄,以便因伤残、疾病、年老、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时,以及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造成失业时使用。”列宁认为,对那些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进行社会保障是国家应该履行的义务,所以列宁提出通过向资本家征收特别税并以专用基金的形式来承担国家保险的全部费用,而工人则无需承担保险费用。

这一设想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纲中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列宁提出:“最好的保险形式是工人保险”,其基本原则有:“(1)在工人丧失劳动力的一切情况(伤残、疾病、年老、残废;还有女工的怀孕和生育;供养人死亡后所遗寡妇和孤儿的抚恤)下,或在他们因失业而失去工资的情况下,国家都应该给工人以保障。(2)保险应包括一切雇佣劳动者及其家属;(3)对一切保险者按人都应该按照偿付全部月工资的原则给予补偿,同时一切保险费用应由企业主和国家负担;(4)各种保险应由统一的保险组织办理,这种组织应按照区域和按被保险人完全自行管理。”此纲领首次明确地提出“国家保险”的概念及其原则,提出了国家社会保险所应涉及的对象、内容,是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理论的开端。

在《关于第四届国家杜马的选举》中,列宁还将工人的国家保险作为俄国社会工人党的最低纲领目标之一,列宁提出了三个主要选举口号:(1)建立民主共和国;(2)实行八小时工作制;(3)没收地主全部财产。同时,列宁也提出:“在宣传上述三个要求是,必须密切配合宣传社会民主党最低纲领中的一切其他要求,如普选权、结社自由、法官和管理的民选制、工人的国家保险和人民武装代替常备军等等。”列宁将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视为建立民主共和国的基本要求,其地位与民选制、军队、人民自由权是相当的。

在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以后,苏维埃政府进一步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1)所有雇佣劳动者和城乡贫困人民都在保险范围;(2)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期间政府需偿付全部工资;(3)社会保险适用于各种丧失劳动能力的人(4)保险者在一切保险机构充分享有自治权力。在这一时期,列宁将受保者人群从小部分无产阶级工人扩大到所有城乡贫困人口,同时,列宁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所要补偿的范围和程度,确定了政府所需履行的义务。

由以上可以看出列宁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理论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保障内容较为全面、保障对象范围广

不同于沙俄的社会保险内容的匮乏,列宁的国家保险思想内容涉及的方面十分广泛,不仅涉及到了工人工作中的伤残、疾病等问题,也涉及到了失业、怀孕、生育、退休及家属补偿等方面,保障项目全面,保障内容广泛。

同时,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理论中提到保险的范围是一切雇佣劳动者及其家属,在1917年11月政策实施后,保险的范围不仅仅只局限于所有劳动者,包括老人、孩子、残疾人等没有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力的人群,同时城乡贫困的居民也都纳入到了国家保险的范围之中,這使得俄国绝大多数贫苦人民都能得到国家保险给予他们的社会保障,享受国家政府给予他们的社会福利。这使得国家保险确保了广大人民的社会利益,而且更加具有普适性。

(二)强调国家垄断性

国家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垄断性,其社会保险费用是由国家和企业共同承担,国家统一收取企业上缴的保险费用,再对所收取的保险费用与保险支出的差额进行弥补,劳动者不需要进行任何额外支出。十月革命以后,苏维埃政府成立社会保障人民委员部,在行政管理工作上全面负责苏维埃人民的社会保障工作。由此可见,在国家社会保险理论指导下,苏联社会保险的运作牢牢掌握在国家手中,由政府统一进行管理。国家垄断出发点在于使得政府可以对社会保险进行更好调控和管理,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平等性原则。

(三)计划经济色彩浓厚

虽然在列宁时期苏俄还没有正式确立计划经济体制,但其国家保险思想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首先,计划经济采用高度集中的行政手段来管理经济,上文所提到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垄断性正是国家采用行政手段对社会保险的管理。其次,计划经济主张取消商品货币交换而实行配给制。人民的社会保险并不是其通过货币或者商品交换而来的,而是国家统一进行分配;最后,计划经济在不同主体之间的产品交换是通过国家预算的方式进行,在列宁国家社会保险理论中,支撑社会保险体系的并非是被保险人保费的缴纳,而是国家基于行政预算所给予的行政拨款。由此可以看出其最初的设想是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之上的。

(四)缺乏对监管部门的设计

由于国家社会保险理论是列宁从相关文献中可以看出,列宁在其理论更多的是从保险内容、保险形式、保险原则等角度出发,对国家保险制度进行设计,但是其中对于社会保险的监管及监督这一环节上,列宁并没有设计出一个完善的方案。所以在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实践过程中,苏联出现了社会保障水平超过当时生产力的现象,由于当时苏维埃政府强行通过行政手段对社会保障水平进行了提升,使得所用社会保险费用大大超过了其生产力所能承受的范围,加大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并引发了诸多的社会问题。

同时由国家垄断的社会保险在缺乏监督机制情况下,极易出现社会保险资金的滥用或挪用,滋生出官僚阶级和特权阶级,使得少部分人在社会保险中处在优势地位。1964年,中国共产党发表了《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一文中指出:“苏联特权阶层控制了苏联党政和其他重要部门。这个特权阶层, 把为人民服务的职权变为统治人民群众的职权, 利用他们支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权力来谋取自己小集团的私利。”在苏联后期,由于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使得政府内部监督形同虚设。特权阶级和政府官僚大肆挥霍社会公共资源,在医疗、住房等社会福利方面享受着优厚的待遇,这严重违背了国家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原则,极大地破坏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理论的意义

(一)指导建立了全世界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保险制度

在列宁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理论的指导下,1918年,苏俄人民委员会 《关于俄罗斯共和国建立保险事业》的法令宣布对社会保险实行国家垄断,取缔一切私营商业保险,下令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及其地方机构实行国家财产保险。在一系列的法令颁布后,1922年,苏俄社会保险制度最终形成。之后苏联又以国家保险为主体,逐步完善成全国各层人民都广泛享受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是无产阶级人民第一次享受到如此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第一个完善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在苏俄时期,其福利水平大大超过当时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极大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有力的回击了外界对于社会主义政权没有社会保障的谣言和指责,并且提高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世界的影响力,也是无产阶级政权进行社会主义社会保障事业的重要开端。

(二)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理论借鉴

列宁“国家保险”思想不仅为苏联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供了指导,也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理论借鉴。二战结束以后,很多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都在本国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上借鉴了列宁的国家保险思想,建立了一套属于本国的国家保险制度。在东欧,1973年保加利亚开始实行现金补贴和国民保健的双重医疗保险制度。1977年罗马尼亚实施《罗马尼亚国家保险退休金和社会救济法》等。这些社会主义国家的保险制度都是以国家政府为主导,通过行政方法和高度集中的手段对社会保险进行管理。这都是借鉴列宁的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理论的结果。同样在亚洲,中国、越南、蒙古等社会主义国家都对列宁国家社会保险理论和实践进行了学习和借鉴,其对这些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产生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理论对中国的启示

(一)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

目前中国社会保险制度中存在管理上令出多门的问题,目前。中央组织部、劳动保障部、国家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保险公司等多家单位都参与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并且由于单位性质的不同,负责管理社会保险的部门也不同,例如全民企事业单位由劳动部门负责,行政单位由人事部门负责;部分集体企业由人民保险公司管,街道集体企业由街道办事处管。多个部门参与管理社会保险,造成了现在行政管理效率低下、各部门推卸责任以及人力资源严重浪费的局面。

在国家社会保险思想中明确提出建立统一的组织来进行社会保险的管理,在之后苏联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中,全国社会保险人民社会保障委员部及其下属机构负责。中国政府应该继续精简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体制,在保障内容方式多元化的同时,在行政管理体制上进行集中,成立专门部门对社会保险进行统一管理。

(二)建立大范围覆盖的社会保险制度

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理论强调“两个大范围”即受保人群覆盖的大范围和保险项目的大范围。目前中国的社会保险覆盖面较小,存在大量灵活就业的人员没有参加社保,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这些人的在养老、医疗上的问题会越来越多,如果不能妥善解决的话,必然会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如何对这些人群進行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险应该思考的方面。同时在中国,逐步扩展完善社会保险项目是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的必然道路,所以我们可以充分借鉴国家社会保险理论中所涉及到的领域,逐步地完善本国的社会保险项目。

(三)注重社会保险制度的平等性原则

国家保险制度理论十分注重社会保险的平等性,列宁在其思想原则中处处体现着国家社会保险对于所有无产阶级人民的公平。目前中国在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下,城乡经济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发展远远不及城市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农村在医疗、养老等问题上依旧存在着很大的困难。缩小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差距,提高农村人民的社会保障应该是未来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不仅仅是城乡差距,注重年老、生病、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保护,对弱势群体的保障也还需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例如精神病患、城市农民工群体等。

(四)加强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监督设计

任何制度失去了有效的监督都会使变得难以运行。所以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要尤其注意其监督部门、监督机制的设计。一方面,在于政府部门内部设立的行政监督部门,通过内部审查以确保社会保险的合法使用,另一方面,也应该完善公民监督的渠道,包括信息财务公开、公众听证等监督措施,以防止出现社会保险资金被滥用或盗用的现象。同时,对于国家经济变化以及生产力状况也要进行监控,确保社会保障制度与当前生产力的相适应,以防出现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所发生的社会生产力与社会保障相脱节的现象发生。

五、结语

他山之石以攻玉,列宁的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理论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上给我国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在充分了解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理论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其产生与实践是建立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之下的。所以我们在借鉴的同时,应充分了解中国实际国情,结合当前生产力的水平和国际国内的环境变化,将适合中国的内容进行学习借鉴,促进中国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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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邓晨希(1996- )男,汉族,陕西西安人,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2018级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福利与社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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