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舆论监督报道的民生维度

2019-05-10 03:32康承贵
科技传播 2019年8期
关键词:舆论监督

康承贵

摘 要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舆论监督报道开始在媒体报道中占据越来越主要的地位,在舆论监督报道的帮助下,社会文明和法制进程得到了强有力的推进。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又一次来到了社会转型的岔路口,媒体报道也需要再一次肩负起舆论监督的重责。那么,如何在让正面宣传得到发扬的同时,让报道内容贴近实际、走进群众、融入生活,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笔者将针对怎样让媒体报道柔性发力这一块展开分析,对于主流媒体和舆论阵地发挥正面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提高报道公信力提出相关的看法。

关键词 舆论监督;民生维度;柔性发力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9)233-0074-02

媒体对大众的思想、价值观有着强烈的引导甚至是诱导作用,因此在新时期的社会舆论发展中,媒体承担了十分重要的比重,如何让媒体有效引导大众,承担起社会是非判断风向标的重责,这就需要针对其报道方式展开研究。

1 敏锐捕捉社会热点 让舆论监督贴近民生

很多人对舆论监督存在误解,认为舆论监督就是要把政府说好的东西说成不好,要在歌颂和谐社会时挖出社会的黑暗面,这种认知是非常错误的,舆论监督并不是要与党和政府“唱对台戏”,民生领域有大有小,管理城市,管理区域的行政单位看的是大数据,看的是“面”,而监督报道的切口则开得小一些,看的是“点”,媒体和政府之间是互相配合的,都是在致力让社会发展变得更好,舆论监督的最终目的是想要以点带面,促进事态的和平解决。

比如某地区的国道失修,公路管理局声称路段已经移交市区政府处理,政府则表示自己没有接受,民众在分不清到底该哪个部门管理此事的情况下,只能把怒火发泄在整个政府机关上,痛斥政府部门踢皮球,而媒体的作用就是要在这种存在偏激的舆论环境中拨乱反正,解决问题的根本。在这个事件中,媒体没有对谁该负责路段维护进行细究,而是侧重报道路面破损的实际情况,报道刊发后,一位热心的民企老板自己出钱购买了需要维修道路的沙子,主动承担起维护道路的责任,地区的公交企业也宣布因为道路状况的不理想,该段线路公交车暂时停开。这些后续追踪报道,并没有针对哪一个行政机关该为此负责进行争论,只是单纯的将道路不便带来的影响以及为此付出的善良群众报道出来,最后地方政府开始坐不住了,市区政府主动回应了路面维修的问题,并迅速给出了有效的解决措施。

在新媒体时代,人们对事态的观点正在逐渐流于大众,媒体的舆论监督也好像正在不断弱化,但是,如果能够坚定的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准确把握住大众情感,把群众的思想和期盼化作民生舆论监督的力量源泉,就能有效发挥出舆论监督的效果,为社会发展带来良性的推进作用。

2 关注新时期社会矛盾 缓解浮躁的报道风气

在2018年5月,广西省柳州市的红光大桥上,一名年过花甲的老人在凌晨6点爬上大桥塔索,潜心静思5个小时后,他纵身一跃从桥上跳下,自几十米空中坠地,当场身亡。这显然是一起令人悲痛的自杀事件,事件背后也有许多值得深入探讨的社会现象和问题,但是最出乎意料的是,老人并非第一次准备上桥寻短见,从这一次身亡算起,老汉已经连续攀爬了五回大桥塔索,甚至引发了交通拥堵事故,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当地媒体的记者却对似乎已经对此感到厌倦,不仅没有对此事保持应有的媒体自觉性,去挖掘老人反复爬桥寻死的因由,甚至在事件还没有处理完成前就提前离开了现场。

从后续报道中我们了解到,老人之所以做出这样偏激的举动,原因并不复杂,老人和邻里存在纠纷,在找派出所民警解决时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复,因此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一怒之下爬上大桥想以这种激进的方式来争取到理想的结果,最初的举动只是单纯的为自己的遭遇鸣不平,但随着爬桥导致的桥梁局部封闭,堵塞交通,使得老人本来进行的抗议举动招致了众人的批评,悲愤之下,在第六次爬桥时老人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1 ]。

细观整个事件,媒体如果在深入采访,对整体的情况,自杀者的个人状态、性格都有足够了解的前提下,对涉事双方进行合理的舆论监督,也许就能推动事态的解决,平息社会舆论对当事人的伤害,最终解决悲剧的发生。但是,参与这件事情的媒体记者因为各种主观或客观的原因,没有对事件背后的状况展开深入的了解,反而占据了道德高点对老人的“跳桥秀”行为加以谴责,使得本来就存在过激情绪的当事人变得更加难以自制,最终用生命为一切画上了句号。事后,南国今报的副总编辑李成连编发了相关报道,并在自己的值班日志中感叹:“没有站在客观的角度看待整件事情,作为媒体人委实实职,如果在前几次爬桥事件中对老人保持重视,积极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而不是顺着大众的口风把老人举动解读成‘作秀行为横加职责,也许就不会造成现在这样的悲剧。斯人已去,长叹已矣。”

广西跳桥事件的发生为新闻工作者敲响了警钟,同时也揭露出一个无法忽视的社会现象。媒体作为舆论监督报道的把持者,理应寻找一个更全面、更客观的角度看待整件事情,但是在信息过滤迅速的当下,很多媒体仅仅是浅尝辄止,把手中有限的新闻材料一番拼凑便匆匆上报,既没切实履行自己的监督使命,也没有做到还原事件被后的一系列客观事实,甚至在还在本该矫世变俗的舆论环境中推波助澜了一把,用自己的想象将原本简单的事件曲折化、复杂化、戏剧化,以博取眼球和流量。这和我们一直强调促进事态的良好发展,化解社会矛盾,让问题尽快解决的媒体责任完全背道而驰。

诚然,在信息时代中,信息的热点来的快,去的也快,不少媒体都保持着“哪有关注度往哪扑”的心态,不想耗费太多精力和人力在一件新闻素材上,但是,相比起热点,媒体更应当注意自己肩负的责任,要告别浮躁,稳扎稳打,将一起事件报道详细,报道全面,让旁观者能准确认识到事件人物的对于错,其行为背后的起因和無奈。而不是一味迎合大众口味,顺应大众热潮,去对事件保持批判或者审查的态度,既不补完事情的完整面貌,也不对大众思想进行客观引导,如上文的广西老人跳桥事件,媒体只是顺应大众需求对老人的行为进行批评,不深入挖掘事件起因,也没有持续报道事件幕后的热情,这种放任舆论自流,甚至追随舆论风向的行为,最终让一位本该安享晚年的老人,一条鲜活的生命永远离开了人世。

3 合理引导舆论 监督报道树新风

新闻是一件两面性的工具,它具有明显的双重属性,一是作为媒体的新闻传播属性,二是作为舆论监督者的意识形态属性。舆论的目的不是博眼球,不是吸引热点和流量。作为媒体人,工作的目的是要帮助社会团结稳定,让大众拥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因此,新闻舆论工作需要遵循基本方针,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配合工作大局,起到引导和校正社会风气,帮助社会有效进步的作用。我们在第一章和第二章提了两个案例,一个得到圆满解决,一个却以悲剧收尾,这些局面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对于媒体工作核心的把握存在差异。媒体人报道的目的是在于怎样促进问题的解决,避免以后发生类似的事情。因此媒体报道的重点,是在于将整个事件的真相剖析出来,让观看者有全面立体的认知,而事件的对与错应当交给观众自己来评判[2]。

在当下不少媒体因为数字媒体崛起,营收下滑,便纷纷转型,放弃了舆论监督报道这种需要耗费过多精力的“苦累活”,本应该作为真相揭露者的他们,却开始抓热点,吵话题,这种硬性的引导和直接参与显然不符合媒体人自身的责任担当。舆论监督是对于政府部门,对于社会上的各类不合理现象,对于生活中不文明、不合理的言行举止进行披露,交由百姓自己去看待事件,譬如2018年南京的地方报道对当地商品房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披露,并开辟了专门的热线收集市民对“问题楼盘”的投诉,不管问题最终有没有被解决,会以怎样的方式解决,媒体都完成了它自己的社会责任,让读者了解到该楼盘的问题所在。这就是媒体对舆论监督报道的技巧性。报道应当是保持柔性发力,如第一章提及的道路问题一样,关注问题本身,而不是跳进话题里带势头,要为受众提供“事态框架”,也要给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媒体后续跟进报道的时间。如果效果不佳,媒体也要寻找症结,调整自己的播报思路。

4 结论

在26年前,人民日报谈及舆论监督时指出:“社会结构是复杂的,人与人间的关系存在着巨大变化,社会矛盾并不是单一化而是多面性,已经不是那么单一,因此媒体在舆论监督上,要担负起疏通和协调的责任,要让激情和理智并存,既要符合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也要引导正确的社会风向。”媒体作为舆论的监督者,一定要用客观甚至是旁观的态度,柔性发力,将事情的核心问题展现出来,让大众能顺应情感自发的去明晰是非,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督促社会进步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超.问诊新时期电视民生新闻三种失范[J].新聞采编,2017(12):5-6.

[2]和伟.浅谈民生新闻如何发挥好新闻舆论监督[J].西部广播电视,201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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