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雅敬
一、引言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近年来农村金融市场中出现了创新型的小额信贷。它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农村低收人群信贷服务需求,并能实现其可持续性这些尚未被正规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问题。早期的研究观点是普遍存在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抑制可能是引起农村信贷市场失灵的原因,而近年的研究则发现,信息的不对称性才是市场失灵存在于农村金融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怎样才能解决和降低信息不对称呢?国内外学者们仍然还没能给出具有说服力的回答,学者们对农村金融市场中当前的服务及产品方式大多研究观点比较单一,而不同的研究也相应提出了不同的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
目前理论所研究的重点集中在农村地区信贷的约束程度,但是仅仅通过信贷配给的存在以及配给程度来判断,似乎并不能合理有效解释农户被配给信贷的原因和方式,对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市场失灵作用机制研究仍不够充分。继而我们还应该探讨以下的几个问题:为什么在农村的金融市场改革多年后未能改变市场失灵?如何能做到有效的农村金融创新,其理论基础和内在机理是什么?未来的创新路径是什么?不同地区可否复制、推广这种创新?可否通过降低农村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创新的信息不对称解决市场失灵来提高信贷可得性?
主要表现为供求失衡的农村金融市场失灵现象,在落后国家与地区是普遍存在的,而在我国落后地区则有相当一部分比例的农民并没有能得到相对较规范的信贷服务,而这通常被认为是严重限制脱贫的主要问题,与之相关的还有地理位置的偏远、基础设施种类单一、每笔业务成本过高、农村贷款面临的风险大、多数农民并没有足够有效的担保抵押品以及农村的信用体系不健全、可能面对道德风险等。
这个群体一般很难以较低的成本从常规的公开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以及基础服务。它一般反映农村群体的家庭社会地位、收入、平均受教育程度、工作性质、居住地、年纪水平、婚姻情况、性别、民族等。这也是社会排斥的一个测量维度,也可以称为其衍生物,其直观的结果就是会引起社会发展的极度不平衡。政府对这种发展的不平衡有很大的责任进行适度干预以保护农户们公平、公正发展经营的权力。
常规的研究思路和时间去向常常会认为“供给不足”会引起市场失灵,但市场失灵并不一定完全是由供给不足引起的,现阶段市场中各类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正在旺盛的发展,但其对农村金融机构为了发展自身设定的财务可持续目标和政府为惠农设定的的农村金融政策性目标间的矛盾提及少之又少。
要想在短时间里解决供求失衡,需要将金融的供给与需求间的关系和农村经济环境进行结合,前提是必须要进行金融创新。必须要做的就是提高农民的经济和他们的社会地位来彻底的解决这个问题。要化解农村金融排斥,市场化工具或许可以帮助金融机构商业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不考虑分配效率,只是大水漫灌的进行农村信贷投入,结果除了浪费金融资源外,也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金融排斥问题。
要想真正去解决农村金融市场中失灵的问题,单一的靠单纯增加供给并不可行,必须要平衡好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性与机构政策行为策略的关系。
二、抽样选则与调研结果
为了调查农村存量与增量并存的农村金融改革,如农行、农信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是否有效的缓解了失灵状况,本文选择中国农业银行漯河郾城支行三农部的农户为抽样对象,采用随机与定点抽样、与客户经理访谈等形式进行调研,发现:
(一)农村金融机构地位
通过调查,样本中的农户普遍想提高收入以及改善生活质量,但多半都都存在缺乏资金的现状。现阶段农户相比传统农户而言,其贷款需求更大,并且多用于应急或者用来创业致富,这种显现尤以东南部沿海城市较为突出。贷款额度较为分散,需求在为1万以上或者3000以至1000一下的占多数。
在资金渠道方面,我们发现:亲临借贷意愿比例占最多数,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常规银行其次,资金互助社次之、国有银行与其他(高利贷)最难被农户接受和使用,其中在匹配度上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社最能匹配农户的需求。近年来对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农户们的认同感正在逐渐提高,在某些省份甚至替代了亲临接待而居于首位,资金互助社在青海与甘肃等地接受度较高,总体上农户们认为小额贷款公司与高利贷差不多,并没有很大的贷款选择意愿。
根据了解和调查,向农业银行、农信社等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的农户大约有60%,除了能接受貸款的发放,20%的人还认为金融机构还会教他们如何高效的使用土地和农产品工具赚钱、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销售技巧与传授政府的支农政策等。大多数农户认为这些服务能解决他们暂时的经济困难,且惠农政策的普及服务也能变相的提高他们的收入、给他们提供更多的生产经营思维和思路等。约有60%的农户认为传统的金融机构比如村镇银行也能集合资金,为农产品交易与清算提供便捷方式。
(二)贷款障碍
在调查问卷和访谈过程中发现,许多农户强调能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非常困难,从开始申请贷款到贷款流程结束,可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阻碍因素。贷款利率和额度、农户所能提供的担保抵押物品与金融机构所要求的匹配度、贷款程序的复杂程度、约定还款时间不能满足生产经营周期需求等。也有一些农户表示因为没有关系而无法顺利获得贷款。
在很多农户的意识中,所谓的有关系代表很多情况,比如有亲人在当地任干部、有好友或家庭成员在政府执权或者在当地银行工作能提供便利、家庭年收入高、农户家庭受教育程度高、农户家庭与当地村干部或政府公职人员亲近等也被划为“有关系”。能影响他们获得贷款的原因可能是“人缘好坏”、“是否有权”、“礼金是否到位”、“是否有返利”和“能担保的人的地位”等。同时,“业务员的服务态度态度”、“看人下菜”、“惠农政策的宣传”等也是影响他们在当地金融机构贷款的原因。
三、调查分析与讨论
(一)调查分析结果
在一些省份,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金融供给上被赋予很大的认可和期望。但是,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并不能完全承担社会所给与他们的责任和使命,他们自身的商业行为和趋利属性也也意味着他们将以利润为结果导向去决策财务可持续偏好使得数量占优势的村镇银行已沦为新一代农村资金“抽水泵”,在某些地方政府利用其进行投资融资,“脱农化”极度严重;小贷公司“只贷不存”,业務也多选择在离农村范围较远的地区,过度追逐利润,“脱农化”非常严重。相对来说,农村资金互助社多半覆盖在偏远地区,交通不发达,且规模数量集中,是最适合实施农村金融政策的结构组成。
因此,单纯的将市场失灵作为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并不能反映农村市场的金融现状。经过多年一度的金融增量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因地理原因引起的金融排斥,以及农户自身的原因引起的排斥,但排斥行为还存在其他多方面。因为现阶段农户选择农业银行、农信社等传统机构的意愿仍然是相对强烈;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虽然贷款手续简单,排斥行为较小,但也有一些隐形障碍为主导的排斥。因此是否能通过进一步增量改革消除还值得商榷。
(二)排斥动机和排斥效应
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政府管理,并依政策发放供给,本身具有商业性质和政策属性。政府一方面期望他们改善农村金融失灵,另一方面也认识到其商业盈利性质,力图用政策手段来约束他们的利润导向行为。
换而言之,除非真正扎根在农村的金融机构,所有政府牵头的金融行为都会面临农户抵押物不正规,担保人信用危机,政策落实不到位,股东利益等多重问题,同时监管层还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需求。
管理层通过调低资本金、支持支农惠农政策、号召农户参股等来刺激农村资本的参与。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盈利,可能有“脱农”的倾向,因而行为发生奇怪的扭曲,但要想只有准从政策,才能获得可持续性政策红利,应降低信贷障碍,包括繁琐的手续,苛刻的担保或抵押条件,看贷款者背景/关系,信贷员态度势力,看人下菜,收受回扣等。
(三)背离政策初衷
金融排斥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新型金融机构财务发展的目标,但是对其本身与农户之间的信贷关系影响并不很好。目前通过限制农户担保和抵押情况、农村的道德风险来降低成本和农村信贷风险是理性选择。
农信社等金融机构为了保证自身财务目标的发展,制定出了一套新的信贷标准。把人情进行资本化、利益与亲友关系挂钩,而这个新的信任感时作为交易的条件。这种新的资源配置称为关系。被调查的农户在信贷中是否收到类似“有人担任干部”或“有亲友在银行工作”等类似审查标准。但在监管层看来,对各类金融机构有利的理性排斥行为直接偏离政策初衷。
四、结论
本文研究的主要有三个结论:
一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目前经过发展已拥有一定的地位并被农户认可,资金互助社等和村镇银行的认可度优于小贷公司,然而,持续的金融供给对于缓解“三农”的资金匮乏障碍并没有起到根本的作用,新兴的金融机构更倾向于隐形排斥信贷方式。
二是同时具有商业特性和政策属性的农村金融机构为了获得政策优惠,同时实现自己的盈利目标,执行的一套趋利避政的信贷筛选标准,背离政策的初衷,也影响其与农户间构建良好的信贷关系。
三是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多方面的排斥、一味的追求盈利目标而脱离农户农村的需求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的失灵,这种情况下不能粗放的用持续增加供给去发展,除了制定出更完善的适合,更应该提高判断能力和监管机构的不当排斥。
回归本文研究的问题农村信贷市场失灵上来说,信息不对称只是引起农村信贷市场失灵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农村信贷机构及贷款人的垄断力量、契约执行障碍、信息的外部性等,由于研究篇幅和研究水平的限制,本文只能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失灵已经针对市场失灵所能做出的创新进行分析。因此,不能对农村信贷市场市场失灵进行全面的研究,未来的研究可以从更新的角度去进行完善和补充。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