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秋丽
许多曾经优秀的、经过长期培养的公职人员在一步步升任高级职务之后的蜕变与陨落,让人扼腕叹息。如何构建公职人员职业伦理,完善干部选拔、升降标准,以德才配位;如何加强公职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使公职人员保持德位一致,修身养德不息,始终保持对权位、道德、法律的敬畏,避免贪腐蜕变,已成为学界研究的重要问题。孟子的天爵人爵思想,穿越时空,直指现实,对新时代公职人员职业伦理构建不无启发。他谈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孟子·告子上》)[注]文中出自《孟子》《论语》中的文献皆采用文中夹注,如《孟子·告子上》《论语·泰伯》。查阅文献资料可知,学界对孟子的“天爵人爵”说鲜有专门探讨,仅见到在有关孟子的多层面研究中偶有提及[注]在孟子研究中提及孟子“天爵人爵”说的主要有,梁涛:《孟子“道性善”的内在理路及其思想意义》,《哲学研究》2009年第7期;方旭东:《服从还是不服从?——孟子论人臣的政治义务》,《文史哲》2010年第2期;郭齐勇:《孟子性善论所涵道德理性与道德情感问题》,《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李若晖:《“德”“位”分合——孔孟复礼与华夏德性政制之奠定》,《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杨海文:《对抗与合作:孟子对君臣关系的新建构》,《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赵源一:《孟子仁义政治思想的内涵》,《船山学刊》2001年第4期等。。文章将对孟子“天爵人爵”思想进行现代阐发,为新时代公职人员职业伦理构建提供思路和优秀传统文化支持。
《孟子》一书提到的“爵”有三义。第一是指古代一种酒器,如《诗·大雅·行苇》“或献或酢,洗爵奠斝”。第二通“雀”。“为丛驱爵者,鹯也”(《孟子·离娄上》)。第三指爵位俸禄。北宫锜问“周室班爵禄也,如之何?”时,孟子曾谈到周朝的官爵俸禄制度:“柯也尝闻其略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
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孟子·万章下》)其中,天子、公、侯、伯、子、男(子、男同为一级);君、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等为爵位。各爵位管理的土地不同,俸禄不同。《礼记·王制》提到的爵,“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与孟子所说同义。
孟子认为,爵、齿、德是当时人们所认为的三样尊贵东西。“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朝廷莫如爵,乡党莫如齿,辅世长民莫如德。恶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孟子·公孙丑下》)这是孟子称病不见齐王,景子疑其不敬齐王时孟子的解答。此处的爵指世俗的爵位,即齐宣王所居的诸侯国君之爵位。周天子尚在,各诸侯国最高爵位应为“公”,但天子式微,强大的诸侯国争相称王,因此,各诸侯自称的“王”是指天子的“公”、各诸侯国朝廷中的君。孟子认为,齐王不能将其世俗之爵位凌驾于齿、德之上,不能以其爵位而慢待年高、德劭之人。孟子“以德抗位”的士大夫精神也由此彰显并在后世传承久远。但此处他尚未明确将天爵与人爵加以区分。
孟子的“天爵与人爵”思想见于《孟子·告子上》篇。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孟子·告子上》)此处,孟子不仅提出了天爵、人爵,还点明了天爵与人爵的轻重先后,含蕴了天爵人爵关系的多种可能,表达了对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的惋惜,寄托了对官员既得人爵后持之以恒修养天爵的期待。
孟子所说的天爵指“仁义忠信,乐善不倦”,人爵指“公卿大夫”。宋代朱熹注曰:“天爵者,德义可尊,自然之贵也。”[注]朱熹:《四书集注》,长沙:岳麓书社,1993年,第480页。天爵为德义之爵,此种尊贵不待外求,为“自己而然”之贵,相当于孟子所说的本心发用。清代焦循注曰:“天爵以德,人爵以禄。”[注]焦循:《孟子正义》,沈文倬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796页。点明天爵人爵所指,天爵是因自身美好的德性而自贵于人,人爵是由统治者所赐予的外在爵禄。冯友兰认为:“天爵都是在价值世界里才能够达到的境地,至于人爵都是人类世界里纯属世俗的概念。”[注]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67页。总体来看,孟子所言天爵是指发自于内展现于外的仁义忠信等美好的道德品性,人爵是人们所追求的公卿大夫、爵禄,也可延伸理解为爵位、官位、官职、俸禄。
孟子进一步把天爵视为“良贵”,以区别人们追求的人爵之“贵”。孟子认为,贵有两种,一种是良贵即天爵,是人自身所具有的尊贵。另一种是人们所热衷追求的尊贵即人爵,这是别人授予的爵、禄、位、势等,这样的尊贵可以被授予,也可以被剥夺。他说:“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孟子·告子上》)朱熹解释为:“贵于己者,谓天爵也。人之所贵,谓人以爵位加己而后贵也。良者,本然之善也。赵孟,晋卿也。能以爵禄与人而使之贵,则亦能夺之而使之贱矣。若良贵,则人安得而贱之哉?”[注]朱熹:《四书集注》,第480页。焦循注为:“人皆同欲贵之心。人人自有贵者在己身,不思之耳。在己者,谓仁义广誉也。凡人之所贵富贵,故曰非良贵也。赵孟,晋卿之贵者。能贵人,能贱人,人之所自有者,他人不能贱之也。”[注]焦循:《孟子正义》,第796页。可见,人爵之贵属后天别人授予,既能被授予也能被剥夺,是取决于人而非操之在己。天爵是贵在己身者,是操之在己的良贵,他人不能剥夺,亦不能贱之。天爵、良贵所指的仁义忠信等道德原则,具有不可被剥夺的内在价值。遗憾的是,人们并未认真思考自身的尊贵,反而向外追求别人授予的爵禄、权势、地位等。
仁义礼智四端人人皆有,为什么有些人修得天爵,成为圣贤、君子,有些人则是普通人,甚至沦为小人、罪人?
第一,不失本心。“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孟子·告子上》)正如焦循所言“所贵在身,人不知求”[注]焦循:《孟子正义》,第800页。,贵在己身的天爵若不寻求,就会泯然众人。孟子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孟子·尽心上》)普通人长期不思考、不反观自己的本心,就会使本心丢失,本心丢失而不知寻回,就容易沦为小人。“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孟子·告子上》)本心人人皆有,“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孟子·告子上》)。贤者之所以成为贤者,首先在于不失本心。
第二,是从其大体还是从其小体。从其大体就是以植根于本心的仁义礼智等挺立道德自我,主导自己的生命活动。从其小体就是以耳目口腹之人欲左右自己的生命活动。“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孟子·告子上》)普通人没能从本心出发,不能“先立乎其大者”,而是顺从耳目口腹之人欲行事,容易被外物所诱惑、蒙蔽走向迷途,甚至沦为小人。圣贤则能从其大体,不易为物欲所蒙蔽。从其大体成就圣贤,从其小体沦为小人。
第三,能否做到乐善不倦。孟子把天爵视为“仁义忠信,乐善不倦”,应是对孔子“仁”的发展。孔子认为:“为仁由己”(《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但真正达到仁的境界却非常不易,它需要人全幅体仁不息,不厌不倦,颠沛必于是,造次必于是。颜渊屡被孔子称为好学,也只能达到“其心三月不违仁”(《论语·雍也》),古往今来,能达仁者屈指可数。孟子将孔子的仁发展为仁义,无论是仁义礼智,还是此处的仁义忠信,都是从修德而言,需要“乐善不倦”,坚信不疑,长期修养才能达成。
第四,是否注重养浩然之气。孟子非常注重修养功夫。在学生公孙丑问孟子擅长什么时,孟子的回答是:“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浩然之气是“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孟子·公孙丑上》)浩然之气可以通过修养获得,要与道义相配合,没有道义配合或行为有愧于心,就会气馁没有力量。浩然之气是集义所生,至大至刚,具有压倒一切的精神力量,体现了人格的崇高境界。达此境界,可以人天合一,知行合一,小我与大我合一,肉体与精神统一,小体与大体合一,能使人挺立于天地之间,给现实的人生以精神支撑。
不失本心,从其大体,乐善不倦,长期休养扩充,才能养浩然之气,达到人格的理想境界,修得天爵。因此,天爵非常可贵,具有不可被别人剥夺的内在价值。
孟子不仅区分了天爵与人爵,还通过古今对比,借古喻今,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孟子·告子上》)朱熹将“要”视为“求”,认为“修天爵以要人爵,其心固已惑矣;得人爵而弃天爵,则其惑又甚焉,终必并其所得之人爵而亡之也。”[注]朱熹:《四书集注》,第480页。焦循认为:“人爵从之,人爵自至也。以要人爵,要,求也。得人爵,弃天爵,惑之甚也。”[注]焦循:《孟子正义》,第796页。
在孟子看来,“古之人”与“今之人”对待天爵与人爵的态度有很大差别。古人注重的是修其天爵,人爵自然随之而来;今之人修天爵是为了求得外在的爵位、官位、职位,为了求得外在的权势富贵,有了明显的功利性目的。人们修养天爵,是人性内部自然发展出来的,不是从外部人为附加的,也不是为了外在的目的,这是孟子非功利思想在天爵人爵问题上的自然体现。“修其天爵,以要人爵”其本心已有失,被人爵所惑,因此朱熹解释为“其心固已惑矣”。更严重的是,“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一旦得到了人爵即外在的权势富贵,就会放弃天爵,修天爵沦为获得人爵的手段、工具,孟子认为“惑之甚者”,其结果,必然连人爵即政治上的爵位也都会丢掉。焦循注为“弃善忘德,终必亡之。章指言:古修天爵,自乐之也。今求人爵,以诱时也。得人弃天,道之忌也。惑以招亡,小人事也。”[注]焦循:《孟子正义》,第796页。
从孟子的论述及后人的疏解,我们可以发现与延伸出天爵与人爵的五种关系:
(一)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可称之为“天人相随”。这是一种理想状况,也是儒家理想中的必然。这种必然既非逻辑上的必然,也非事实上的必然,毋宁说是一种应然。《中庸》中的“子曰:‘舜其大孝也与!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故大德者必受命’。”[注]朱熹:《四书集注》,第37页。可以说,孟子的思想与中庸的说法是一脉相承,相互佐证的。孟子还指出:“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孟子·离娄上》)
(二)有天爵无人爵,可称之为“有天无人”。可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有天爵者主动推让人爵;另一类是本该有人爵却被人主所剥夺;第三类是有天爵者不为世容而无人爵。为孔子称道的泰伯就属于第一种情况。“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论语·泰伯》)泰伯有天爵无人爵是自己的主动谦让和自我选择。被孔子称为“古之贤人”“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论语·述而》)的伯夷叔齐,二贤不违孝悌,推位让国,追求道德圆满,与泰伯一样是主动推让人爵,也属于有天爵无人爵。微子、箕子、比干可归属于另一种情况,本该有人爵却被人主剥夺,其有天爵无人爵是人主商纣王的外力所至,“‘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论语·微子》)。孔子可归为第三类,他一生知其不可而为之,长期不得志,虽然“天生德于予”“斯文在兹”,但终究未能为当时时势所容,不能得君行道;孔子自己也不以“求有容”为其志向。孟子自己也是如此,虽有平治天下之志之德,但“天下方务于合从连横,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注]司马迁:《史记》,长沙:岳麓书社,1994年,第567页。。
(三)修其天爵以要人爵,可称之为“修天求人”。在孟子所处的时代,“天人相随”的理想状态已渐行渐远。“修天求人”已经是当时的社会现实。在古今对比中,孟子显然不赞成这种现实。从孟子一向表现出的超功利思想而言,虽然此种情况中,修其天爵值得肯定,但把修天爵作为获得人爵的手段、工具,已有所失,失在其已有功利之心。但尽管其心有惑,也比无天爵而居人爵更好,因为无天爵而居人爵只能播其恶于众。有天爵者求得人爵,若能保持其天爵,播其仁义忠信于众也是不错的结果。毕竟“天人相随”的理想状态并不总能实现,所以“修天求人”也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孟子虽不赞成,但也只能接受这种现实。
(四)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可称之为“得人弃天”。这是最令人痛惜的一种情况,孟子视为“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焦循释为:“弃善忘德,终必亡之。……得人弃天,道之忌也。惑以招亡,小人事也。”[注]焦循:《孟子正义》,第796页。没有天爵的支持,所求得的人爵终究会失去。虽然“得人弃天”有快、慢、早、晚的不同,但天爵人爵尽失的最终结果是一样的。
“得人弃天”的原因,就主体而言,是失其本心。这可以从不同程度来看:第一,面对邪恶势力,没有支撑自己处理问题的浩然正气。缺失精神性力量的支撑,不能挺立道德自我,不能以仁义忠信等原则处理事务。第二,未能做到乐善不倦。不厌不倦看似简单,实则不易。“子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公西华曰:‘正唯弟子不能学也。’”(《论语·述而》)圣与仁是孔子不厌不倦的长期追求,其弟子感叹“正为弟子不能学也”。对得人爵者而言,没有坚定不移的长期坚持,懈怠放松会乘虚而入。第三,不能从其大体。未能在自己的生命活动中以仁义忠信主导,而是让耳目口腹之欲主导自己的生命活动。第四,不能守住本心。在孟子那里,人之本心,是人之为人的根本,人应当秉持先天所赋之本心勿丧勿失。本心“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孟子·尽心上》),“孔子曰:‘操则存,舍则亡;出入无时,莫知其乡。’惟心之谓与”(《孟子·告子上》)。丧失本心需要寻回,孟子为之感到悲哀的是人们丧失本心而不知寻回。“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孟子·告子上》)本心失去而不知寻求,就会从人的道德生命层级不断滑落至普通人、小人,甚至跌破人之为人的底线,沦为罪人、衣冠禽兽。
“得人弃天”的客观环境、外力影响不容忽视。孟子多次谈到外力对人的心性之影响。大体有如下几类:
第一,自然环境诱使心性改变。“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孟子·告子上》)丰收的年成,青年子弟大多懒惰,灾荒之年,青年子弟大多凶暴无礼。孟子强调上天赋予人的材质是一样的,即都具有善性,可是由于人的具体境遇不同,每个人的努力不同,造成了现实中的善恶分歧。
第二,社会环境的影响。“子欲子之王之善与?我明告子。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傅诸?使楚人傅诸?”曰:“使齐人傅之”;曰:“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之,虽日挞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引而置之庄岳之间数年,虽日挞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子谓薛居州,善士也,使之居于王所。在于王所者,长幼尊卑皆薛居州也,王谁与为不善?在王所者,长幼尊卑皆非薛居州也,王谁与为善?一薛居州,独如宋王何?”(《孟子·滕文公下》)这里,“楚大夫之子学齐语”“薛居州居王所”的事例同样表明环境的影响。若在众人皆为恶的环境中,一个人即使想学善也不可能做到,在宋王宫中,无论年老年幼,位高位低,都是薛居州那样的善人,国君是不可能同他们一起做坏事的;反之,若都不是薛居州那样的善人,国君又能同谁一起做善事呢?
第三,外力的戕害。孟子用“牛山之木”的比喻说明了人们潜滋暗长的善心被反复禁锢,最终不足以保存沦为禽兽。“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於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於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孟子·告子上》)在孟子看来,人性本善,恶是外力毁伤人性的结果。受到外力作用,人性也可以被改造,但这恰恰不是由于人性本身,而是由于外力改变、毁伤了人性,如果顺从人性自身,善会自然成长,如果以外力毁伤人性,则会使人变恶。
(五)既得人爵,持之以恒修养天爵,可称之为“得人修天”。在上述天爵人爵的“天人相随、有天无人、修天求人,得人弃天”几种关系中,天爵是必要条件,在此前提下才会生发出天爵人爵关系问题。相对于“天人相随”的理想状况,“得人弃天”的情况是孟子最不愿意看到的,也是最为惋惜的。“得人弃天”之所以让孟子惋惜慨叹,其因在于天爵之可贵与天爵培养之长期性。如此难得的天爵因各种诱惑或外力戕害而放弃,实在令人扼腕而叹。因此,在天爵人爵关系中最糟糕的“得人弃天”之后,应该合乎逻辑的蕴含“得人修天”的可能。若说“内圣外王”“天人相随”的理想主要是选拔人才的标准,那么,落实在现实运作层面,就体现为既得人爵者仍需或者更需要持之以恒修养天爵,全幅体仁不息力求“德位相配”,居其位就应修此位所应有之德,避免“德不配位”“德薄位尊”。在一定意义上,“得人修天”是在现实层面向“天人相随”的回归,既是对在位者的道德期待,也是对在位者的要求与规范。
为更好地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需要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其中,国家公职人员职业伦理构建是不容忽视的一环。孟子的天爵人爵思想,可作为当代公职人员职业伦理构建的可贵资源。
孟子所说的天爵即“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是源自自身美好的德性,体现在多个层次多个方面。就当今社会公职人员而言,公职人员无论其行业和工作领域有多大不同,一个最大的共性即对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对国家公务的执行,因此公职人员职业伦理构建的主要内容是对公职人员、为官者、领导干部如何使用公权力的规范。与此相应,公职人员职业伦理道德主要指修“官德”、讲“政德”。2004年,习近平就提到“用权讲官德”,并把“为民、务实、清廉”概括为官德的内容,提到“既要依法用权,又要以德用权,归根到底用权要讲官德”[注]习近平:《用权讲官德 交往有原则》,《求是》2004年第19期。,这是新时代公职人员职业伦理道德的时代内涵。
借鉴孟子的天爵人爵思想资源,新时代公职人员职业伦理构建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在孟子的天爵人爵思想中,天爵是必要条件,修天爵贯彻始终,有了天爵才谈得上“天人相随、有天无人、修天求人、得人弃天、得人修天”等多种可能。在新时代公职人员职业伦理构建中,修天爵体现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一标准应作为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前提和基本原则,贯穿到公职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监察、奖惩、升降的全过程。
在天爵人爵的五种可能关系中,前两种情况“天人相随、有天无人”需要从人爵授予者探寻解决思路,也就是如何选人用人。在选人用人中体现和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是为了实现“天人相随”的理想状态和解决“有天无人”的遗珠之憾。
“修天求人”主要从求人爵者探寻解决之方。有志进入公职人员队伍的人员要注重修养自身之德,且在具备德才兼备的必备条件后,按照正当渠道、正当程序求取职位,方能以德配位,否则,“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注]黄寿祺、 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542页。。
“得人弃天、得人修天”既需要从既得人爵者的主观道德修养着手,也需要来自外在的伦理规范、规矩纪律、法律制度的规范与制约。要将修养官德、政德通过规范、法规、制度落实到对被任用、被提拔的官员管理的全过程中,包括考核、监察、奖惩、升降职等环节。避免“得人弃天”,恒久坚持“得人修天”,才有可能打造高素质的公职人员队伍。
“修天求人、得人弃天、得人修天”虽然主要与求人爵者的动机与行为选择相关,但同时需要人爵授予者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制定合理的选人用人制度,让人们求之有道,有规可循,避免以恶性外力挤压天爵,使有位者弃其天爵。综上,在五种情况中,对天爵的要求贯穿始终,这也启示我们,在新时代公职人员职业伦理构建中,修德、重德需贯彻到各个环节。
1.“修天求人”需“求之有道”,反对不择手段
“修天求人”需“求之有道”。得君行道是中国士人内圣外王、内修外用的一种担当,一种使命,一种追求,“修天求人”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士人的用世之心与报国之志。只要社会环境、政治环境许可,求得人爵,有德有位,入仕做官,也是士人的职责所在。中国历史上的大部分君子士人“修天求人”属于“求之有道”,遵从中国社会的选官制度,这也是中国社会长期稳定运行的原因之一。“修天求人”在现代社会体现为,德才兼备之人有明确的为官意愿,有志于社会管理和国家治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明确了有志为官之人的努力方向。修养天爵,加强主观修养,提高人格境界,提升为官道德是首要的;进一步的要求是,从动机上不提倡以天爵要人爵的目的性与功利性,以避免“王莽谦恭未篡时”的政治恶果;在求官职官位时符合制度、遵循程序、恪守原则、遵守规矩,以正当途径获得自己能胜任的官职官位。
求而未得者当有“用行舍藏”、可进可退的官德修养,避免消极懈怠,自暴自弃。求人爵者,即使有天爵且求之有道,也未必都能得到。孔子提出“用行舍藏”,从主体自身修养化解有天爵无人爵问题的困惑。“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唯我与尔有是夫!’”(《论语·述而》)用则吾能行之,舍则遁世不见知而不悔。用行舍藏,体现了孔子与其高足颜回对政治参与的态度、立场与坚守。当今领导干部仍需心存这种情怀与追求,以自身的修养向内寻求心态的超脱与释然,避免怨天尤人、消极懈怠、当为不为、自暴自弃。在求而不得的境遇中,求人爵者若能坚持“遁世不见知而不悔”“人不知而不愠”的君子之风,方能真正呈现其“天爵”;而这种真正有德之人,终将有机会被发现和任用,实现“现龙在田”、大展宏图的志向。被孔子赞之以“忠”的令尹子文,能在官位得失、上任卸任时不喜不愠,这是极难得的官德修养,更难得的是,新旧任交接时对政务工作的尽忠负责。“子张问曰:‘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旧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矣。’”(《论语·公冶长》)这种淡泊得失、可进可退的修养,正是新时代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升降制度建设中所需要的一种可上可下、不喜不愠的职业道德修养资源。
2.既得人爵者要有所敬畏,坚守底线,避免“得人弃天”
新时代公职人员即人爵既得者需有所敬畏、坚守底线,避免“得人弃天”。大千世界,熙来攘往,充满各种诱惑。如何抵制诱惑,增强拒贪腐能力,是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终生的必修课。落马高官得人爵弃天爵,走向自毁,让人扼腕叹息。不少落马官员刚上任时,不乏为官清廉的政治抱负、真诚为民的政治担当、经世济民的为官理想。他们中不乏励志官员,从基层一步步靠努力、实干、勇气、担当、甚至各种自我牺牲走向高位。随着权势积累、各种谋取私利者的投其所好使其防线失守,跌落在财、色、权等各种黑交易中,终陷囹圄,臭名远播,不得善终。因此,避免得人弃天,坚守底线,需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注]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7月2日,第2版。“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注]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66页。有所敬畏,才能有所坚守。
3.既得人爵者需不忘初心、乐善不倦、恒久坚持“得人修天”的自我要求
新时代公职人员即既得人爵者需“得人修天”,不忘初心,保持德位相配,以德服众。在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同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要讲政德。“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注]《领导干部要讲政德》,《光明日报》2018年3月14日,第01版。,需“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孟子认为:“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孟子·告子上》)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要先立大体,守住人之为人的本心,挺立其道德生命,则人欲对其生命活动的牵引、诱惑就能受到道德的约束,控制在道德规范之内。就当今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而言,守住本心还体现为不忘初心。“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着力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着力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注]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7月2日,第2版。
新时代公职人员需坚守正道,乐善不倦,养浩然正气。公职人员,天爵不可丢,没有天爵,人爵也终将被剥夺。因此,得人爵者,坚守正道,乐善不倦,才能人爵久远,德位相配相随。有职有位之后,不能只图一时一地的荣耀显赫、富贵荣华,而应以“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为追求,即使不能成就万古盛名,也能成就自己为官的造福一方、为人的老有善终,而不是天爵人爵尽失、甚至不得正命而死。坚守正道、乐善不倦需要精神力量的支撑。孟子所言的浩然之气,至大至刚,能使人挺立于天地之间,给现实的人生以精神支撑。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以浩然正气抵御各种诱惑,在邪恶势力面前不气馁。既能坚守为官品节,亦能避免得人弃天、天人尽失的人生恶果。
在公职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中,对“德”的要求要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合理的伦理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公职人员职业伦理道德,主要是公职人员的自律和主观自我要求,如果不能从制度设计上加以保障,很容易流于空谈。“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好干部标准强化了以德配位、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价值导向,为实现“天人相随”的理想状态和解决“有天无人”的遗珠现象提供了精神指引。但仅有精神指引和价值导向还不够,还需要有客观的制度遵循才能落在实处。因此,在选拔、任用、升降等选人用人环节,要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价值导向体现为相应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制定,才能切实体现和保障“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价值导向的落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注]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64页。,习近平的讲话不仅提出了选人用人的价值导向,也为进一步建章立制提供了指导。
在对公职人员的管理中,也要以规范、法规、制度体现对“德”的要求。以德配位不仅体现在选拔、任用、升降这一人爵授予过程,更应体现在对当今公职人员的考核、监察、奖惩,即对既得人爵者的管理过程。在对公职人员的考核中,“官德”“政德”的要求不能流于形式,陷入虚妄,而应有具体可遵循的行为规范;对公职人员的奖惩升降中,“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不能是可有可无的摆设,而应成为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奖惩升降的重要依据。在对公职人员是否公正用权,是否用权为公、用权为民的监督考核中,要有具体的规范、法规、制度可依据,必要时可采取官德方面的一票否决制,避免“得人弃天”现象的发生,进而营造“得人修天”的从政氛围和清明的政治生态。
明确的制度设计,合理的制度规范,有助于公职人员敬畏之德的养成,时时处处保持对公权力的敬畏。这里的公职人员不仅指被选拔任用的公职人员,还包括公职人员的选拔者、考核监督奖惩者等作为管理者的公职人员。无论公职人员具体分工如何,对公权力的敬畏都是公职人员职业伦理构建的必备要求。
构建公职人员职业伦理,需要自律与他律的结合与互动,以他律促进自律的自觉,以自律带动他律的落实,形成他律与自律的良性循环。
一方面,将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作为职业伦理规范、法律规范、用人制度的精神支撑,为制度建设、职业伦理的构建提供价值指引。把广泛认同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职业道德纳入法规、准则、条例等制度、规范中,可以引导公职人员崇德向善。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政德要求,十八大以来制定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就特别突出了对党员干部的伦理道德要求,并将道德要求纳入党内法规,以政德为指导引导公职人员遵循法规和准则。同时,职业道德通过内在的自我要求、道德信念的导引和熏陶能促进公职人员对各种制度、法规、准则、条例的遵守与落实。
另一方面,以他律来保障自律的落实和实施。公职人员职业伦理道德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各种条例、准则、法规、制度的保障。这不仅需要在制度设计上体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公职人员选拔、考核、升降、督查制度,为公职人员职业伦理构建提供制度保障。缺乏外在他律约束的道德要求,会流于形式,陷入虚妄。制度规范等他律的约束,有助于公职人员职业道德的践履与落实。
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有助于使培养和选拔出来的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保持德位一致,始终保持对权力、道德、法律的敬畏,避免“得人弃天”、蜕化变质,把“得人修天”的要求落到实处、贯彻始终。
构建公职人员职业伦理,还需净化政治环境,共同创造优良的社会大环境。孟子所说的三类使人由善变恶的外力值得深思。一是自然环境陷溺其心,诱使心性改变。二是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熏陶。三是外力对善心的戕害。因此,打造恪守职业伦理的公职人员、干部队伍,需改善陷溺本心的自然环境,优化诱惑为恶的社会环境,杜绝恶势力对善心的戕害,最终营造优良的从政环境。在此基础上,才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推进中华民族复兴大业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