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祥
摘要: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将一些生态公益林纳入保护行列。国家会定期下拨补助资金给予生态公益林,这笔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林管理的费用,这就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促进了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在最近几年,部分国家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并没有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管理补偿资金时,利用职务挪用资金或者是贪污资金,这种情况出现的越来越多,要想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必须要对补偿资金职务犯罪的特点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进而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全得到有效应用。
关键词: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职务犯罪特点;预防措施
一、分析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特点的重要性
现阶段我国经济呈现迅猛发展的趋势,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环境带来的影响越来越大,环境状况越来越差,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于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因此我国将一些生态公益林纳入保护重点,通过这样的方式改善我国的环境问题。中央财政会定期对生态公益林下拨补偿资金,这些资金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的管理,通过管理促进森林资源的进一步发展,并且使珍贵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这对于我国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部分公职人员、村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益生态林补助资金,这就使森林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使森林资源的保护难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生态公益林的森林资源有所下降,使我国下拨补偿资金保护森林资源的目的难以实现,因此十分有必要对这部分领域的职务犯罪特点进行分析,只有掌握住犯罪的特点才能制定出预防措施,进而使中央财政下拨的补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二、补偿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分析
第一点,于资金发放过程而言,部分地区的林管站工作人员通过职务索要、截留、挪用或者是克扣国家下拨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例如,某生态效益林的站长在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的过程中,克扣了部分村的公益林补偿金,克扣的理由是赞助园林管理站工作。可见,村集体难以知晓公益林管理站站长是否将这些资金用于公益林的管理工作,致使部分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克扣国家下发的补偿资金;第二点,村干部与林业部门的公职人员相互勾结,通过虚报获取更多的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例如在2009年,某乡的村干部与林业部门公职人员发现,该乡经过林改确权之后有1000多亩的生态公益林没有确定产权人,但是这部分生态公益林的补偿资金却按照正常程序下拨,因此,村干部与农业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协商,将这些生态公益林的产权确认到其中一位人员的亲戚名下,等到国家将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发放之后,再将这部分资金私分,在几年之间这两位工作人员就贪污了补偿资金数万元;第三点,村委会中的人员私自挪用、贪污国家下拨的公益林补偿资金。一般都是由乡镇统一管理各村的财务,但是村集体中并没有相应的财务账号,因此,中央财政会将村委会集体公益林的补偿资金通过银行划拨给某个村干部的账户中,这就提供给了村干部可乘之机,部分村干部并没有将这些补偿资金交予乡镇管理,将这些补偿资金随意挪用、贪污。
三、有效预防补偿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途径
第一点,林业部门应该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并将这些规章制度全面实施,监督村干部、林业部门公职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办事。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林业部门应该根据各地的情况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科学的制定,建立相应的执行制度。在补偿资金管理的过程中,应该找专人负责监督工作,促使村干部依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进而使补偿资金管理变得更加透明,使暗箱操作情况得到有效避免;第二点,国家应该将补偿资金管理、挪用、贪污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这些违法犯罪的案件进行严厉处罚。审计部门、检察机关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密切合作,对补偿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深入挖掘,进而使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得到有效利用;第三点,应该提高补偿资金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与思想道德教育。部分林业部门的公职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并不了解挪用补偿资金的严重性;部分村委会干部将国家下拨的补偿资金与村委会的收入等同,进而没有将资金用在公益林的管理方面。因此,相关的管理人员应该对林业工作与林业系统的特点进行结合,对工作人员以及村干部加大法制教育,并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教育,避免职务犯罪的问题出现。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应该进入村集体大力宣传法制教育,同时将反腐败政策、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并对村于部的法制教育增强,通过这样的方式将村民以及村干部的反腐意识、法律意识以及监督意识逐渐提高;第四点,相关人员应该对补偿资金发放环节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逐步加强。部分地区直接将补偿资金划拨到村干部的私人账户,对于这部分补偿资金相关部门并没有制定相应的监督制度,因此,可以在乡镇财政中建立专门的账号存放补偿资金,将这些资金进行专账管理,并实施报账制,这些资金可以不用经过村干部直接下拨给村集体。部分管理站的工作人员中也存在挪用、占用公益林补偿资金的问题,可以让林业部门制定自查自纠方案,只要发现问题就要及时处理,使补偿资金克扣、截留以及挪用等情况得到有效避免。
四、结语
随着国家以及人们对环境问题关注程度的不断提升,我国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并且将一些生态公益林纳入了保护行列,定期对生态公益林下拨補助资金,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的管理,是为了保护这些森林资源,促进森林资源的发展,但是部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补偿资金,这就使森林资源难以得到有效保护。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应该对职务犯罪的特点进行分析,并将预防措施进行制定,将预防措施全面实施,进而实现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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