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土
地名是当地群众在该区域生活中形成的一种文化共识,蕴含着历史的传承和传统文化的精髓,也蕴含着民族演化变迁的各类历史信息。2007年第九届国际地名标准化会议上,在中国等国家的推动下,大会做出决议:地名属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份,更是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精髄要素之一,与人民群众有着千丝万缕的情系。我国《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地名命名有严格要求,例如地名要“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在类型和规模方面不能刻意夸大,“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一定区域范围不应重名等。但是,由于对地名文化的重要性缺乏普遍认知,对地名文化的保护意识淡薄,以及城市开发进程的加速,诸多楼盘小区拔地而起,随意更改和废止古老地名,小区命名刻意夸大,崇洋媚外的现象屡见不鲜。
近年来西宁发展迅速,不少建筑物、住宅区的命名与法规条例的要求相悖。有些小区明明很普通,甚至只有几幢楼房,名字里却非要扯上“国际”,听上去好生了不得,如“国际村”“盛达国际星城”“佳豪国际广场”“华庭仁和国际”;有些小区对洋名情有独钟,明明在中国西部,却非要取个洋名不可,如“萨尔斯堡”“卢浮公馆”“曼哈顿公馆”“格兰林郡”“海德堡”等等。西宁的许多小区、建筑,都取了个外国名字,叫什么“威尼谷”“维也纳”,简直匪夷所思,反映出的是文化上的不自信。这些小区、建筑命名的刻意夸大、崇洋媚外现象有增无减,不能反映當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给人以虚荣、肤浅、不自信的感觉,确实到了政府该管一管的时候了。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我们要遵循民风民情民意,做到既不割裂地域的历史文化脉络,又能顺利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工作。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文化,魅力在于它的独特性,如“河湟小镇”“青唐小镇”“鸣翠柳山庄”等,就既保留了原有文化底蕴,又能标志着城市的进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地名文化关系到城市文化建设的韵脉,也和市民的生活起居息息相关,政府在这一方面应该做一些工作。首先政府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地名文化的保护工作。地名办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1986年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对地名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相关法律规定的保护标准及要求加以保护,防止和杜绝老地名的消失,规范地名管理,法律一旦得不到有效执行,便失去了灵魂,也就形同虚设。另外,杜绝“文化强拆”。新建设的小区、酒店、道路命名时应优先考虑该地历史文化的传承。我们的城市蕴含着深厚的居住文化,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从项目申报开始就严格把关,拒绝使用炫耀、虚伪、奢华、媚外的洋名。洋名泛滥的根子,乃是传统文化的式微。因此关键是要树立起一种文化自觉。城市小区建设设计应该彰显人文神韵,体现个性,成为“凝固的音乐”“立体的画”,否则,盲目追求城市建设上的欧美风情,不仅表现了文化自信的缺乏,最终也只能成为东施效颦而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