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萍 刘春丽
中国医科大学图书馆,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110122
近年来,科学研究迅速发展,科研论文数量也不断激增,学术研究进步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相关问题,如人情署名、名誉署名、假冒署名等,由署名不规范和论文责任划分不明确造成的版权纠纷、论文追责等问题时有发生。2017年,《泰晤士高等教育》在网上进行的一项投票调查揭示了著作权滥用行为的普遍性。通过对364名对象进行调查,发现2/3的人曾在论文署名问题上遭遇过导师或者上级领导的不公平对待,也有一部分人表示他们曾经在未作出任何贡献的论文上署名[1-3]。因此,论文署名规范一直是期刊界不断探讨和研究的主题。
国外学者对于署名规范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际期刊署名规范的现状。Resnik等[4]从JournalCitationReports数据库中分析了600种期刊的随机样本的作者署名政策,发现62.5%的期刊制定了作者署名规范,且作者署名的规范程度与期刊影响因子呈正相关。该研究还发现与其他学科相比,生物医学科学期刊更倾向于制定署名规范政策。Logan等[5]研究了生态学科的期刊署名规范和作者贡献声明政策,对996位合著者进行调研,发现近一半论文的作者署名不符合美国生态学会(Ecological Society of America,ESA)制定的标准,78%的署名作者至少有一项不符合共同作者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 ICMJE)的要求,不合规的发生率因主要作者职业和作者职位而异。其中,作者不符合ESA指南的研究概率在教授主导的研究中最低,在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主导的研究中最高。在有两位共同作者的研究中,所有主要作者都符合ESA指南,只有2%未达到ICMJE要求。(2)作者贡献声明。作者贡献声明的类型主要包括理念提出、数据收集、数据分析、论文撰写等方面[5]。Sauermann等[6]调研了6000名通信作者对论文作者贡献声明的态度,发现多数作者持赞同态度,也有学者提出区分作者贡献是徒劳的,甚至可能不利于协作创作论文。McNutt等[7]认为提供作者贡献声明的方法可提高作者身份透明度,建议采用贡献者角色分类法 (Contributor Roles Taxonomy, CRediT)和开放研究者与贡献者身份(Open Researcher and Contributor ID,ORCID)相结合的方式承认作者的身份与贡献。(3)ICMJE标准在不同期刊中的应用。1978年,ICMJE率先提出《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统一要求》,每年修订一次。ICMJE针对作者身份制定了4条标准,国内外很多期刊均参照此标准执行[8]。Hwang等[9]调研了1998—2000年发表的至少三位作者的放射学领域论文署名规范的执行情况。调查发现,符合ICMJE作者身份标准的作者数占68%,从国籍分布来看,美国研究人员的数量高于其他国籍研究人员,作者贡献描述中使用频次较高的词汇是手稿修订或评论、临床研究、数据采集等。Kornhaber等[10]调研发现“荣誉作者”和“影子作者”现象仍普遍存在于论文署名中,很多期刊虽然参照了ICMJE标准,但是执行并不严格,因此,对署名进行规范是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途径。Nylenna等[11]通过调查问卷形式调研了教师、研究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关于作者身份资格的执行情况和对ICMJE标准的满意度,发现作者对署名资格规范持赞成态度,但是均表示ICMJE标准实施起来仍存在一定的困难。
国内学者关于论文署名规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1)论文署名不当现象的揭示。高雪山等[12]对国内外期刊署名不当现象进行了分析,引入了国外署名不当规避措施;张维等[13]调查分析了作者与单位署名不一致、不相关、不标注等现象,归纳出相关伦理规范;林佳瑜等[14-15]分析了由第一作者或共同通信作者等署名问题不规范所产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呼吁期刊界应加强论文署名规范。(2)作者贡献声明在署名规范中的作用。张闪闪等[16-18]研究了国外学术期刊作者贡献声明的政策内容、要素以及作者贡献权重的计算方法,为我国期刊作者贡献声明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参考框架;朱大明[19]提出使用“合著论文署名作者贡献及责任”的做法可有效避免署名滥用行为。(3)署名规范的实施与制定研究。高晓培等[20]研究了国外《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统一要求》在我国的应用效果,发现应用效果并不理想;朱大明[21]为合著者的作者贡献声明和署名规范设计了基本内容框架,为我国期刊界制定署名规范提供指导;和鸿鹏[22]对署名规范问题在理、工、农、医、人文社科领域的具体表现进行了对比研究,发现人文社科对通信作者和署名规范的强调远不如理、工、农、医,进而提出了哲学社会科学引入作者署名规范和通信作者的重要性。
从国内外研究现状来看,现有研究主要是对署名不规范现象的揭示以及对国内外期刊的署名规范应用现状的分析,鲜有对某种特定学科期刊署名规范的实践应用进行调查研究。基于此,本研究拟从国际医学期刊署名规范实践出发,对具有较高影响力的7种国际医学期刊进行调研,分析各期刊署名规范涵盖的内容及实施细则,并进行对比分析,总结经验,希望为我国期刊论文署名规范的建设提供参考。
本研究选择的研究对象是国际著名四大医学期刊《英国医学杂志》(BritishMedicalJournal,BMJ)、《美国医学会杂志》(JournaloftheAmericanMedicalAssociation,JAMA)、《柳叶刀》(TheLancet)、《新英格兰医学期刊》(TheNewEnglandJournalofMedicine,NEJM),以及著名综合类期刊Cell、Nature、Science。这7种期刊的共同特点是:(1)论文作者通常较多,很少出现独著的现象,因此产生的关于署名规范问题较多;(2)期刊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收录论文的质量高,期刊编辑部的署名规范政策较为成熟与全面,能够为我国科技期刊署名规范的制定与执行提供很好的借鉴;(3)7种期刊的署名规范都在不同程度上参照了ICMJE标准。因此,本研究也着重调查了ICMJE标准,并对7种期刊对该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对比。
笔者分别访问这7种期刊和ICMJE官方网站,调研论文署名规范标准,并进行了归纳和分析。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署名规范参照标准、署名作者、非署名作者和团体署名的资格条件、署名更改相关规定、作者贡献声明规定、通信作者职责和利益冲突相关规定6个方面。
图1所示为论文署名规范现状的调查结果。
不同期刊采用的署名规范有所不同,表1列出几种不同学术机构或组织对论文署名规范的规定,其中,ICMJE制定的署名规范标准为大多数期刊所借鉴。调查显示,多数期刊发布了参考标准及一些特殊规定。BMJ、JAMA、TheLancet、NEJM、Science都在不同程度上参考了ICMJE的作者署名标准,也规定了一些自己特有的政策。BMJ只承认自然人作为署名作者,目的是使作者能够对论文负责,也能对作者的贡献授予应得的荣誉[23]。TheLancet不但参考了ICMJE的署名标准,还以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mmittee on Publishing Ethics,COPE)制定的政策为指导方针,对论文署名进行规范[24-25]。NEJM倡导论文的参与者都应该以不同的方式给予贡献说明,强调论文署名作者是对论文负责任的人,不仅是科研发起之人,更是真正为论文作出巨大贡献的人,出版机构会缜密考察署名作者的真实性,避免滥用署名的现象。同时,NEJM鼓励作者参考ICMJE出版道德规范来指导论文的撰写,正确署名,这既是对读者负责,也是对论文的真实性负责[26]。
本研究对于署名资格的调查结果如表2所示。
图1 论文署名规范现状的调查结果
标准(论文署名作者须满足的条件)ICMJE标准COPE标准CSE标准美国物理学会标准对论文进行构思或设计√√√对论文中数据进行采集、分析或解读√√√撰写论文√√√对论文进行修订√√√最终论文的核准工作√√√√提交作者贡献声明√所有做出重大贡献的人都应被列为作者√对诚信问题负责√√将通信信件抄送给所有作者√在致谢中列出不具有署名资格的人√√知晓论文所有作者的职责与贡献√
2.2.1 署名作者与贡献者
署名作者是参与论文形成过程,对论文作出过实质性贡献,符合署名资格的人。贡献者是指为论文作出过贡献,但是达不到署名标准的人,例如仅仅做了一些数据收集工作,而没有进行数据分析或论文撰写;或者只给予技术支持,不足以成为署名作者的人。ICMJE规定了不应列为署名作者,但是可以列为贡献者的情形,包括临床研究员、参与调研员等;同时也指出了一些既不能列为署名作者也不能列为贡献者的情形,包括资金支持者、对研究组的一般监督或一般行政工作、写作帮助、技术编辑、语言编辑和校对编辑[8]。调研的期刊中,BMJ鼓励将所有对论文作出贡献的人都予以承认,包括实验患者和为论文作出贡献的志愿者等;对于一些非实践性的研究,如社论、临床评论、患者教育等,在贡献声明处需注明由谁提出的想法、谁进行了文献检索、谁撰写的文章、谁是论文的通信作者等;对于非研究性文章,包括案例报告、本周课程报告、药物要点和交互式案例报告等,需注明主要提倡人和案例管理者的信息[23]。而其他样本期刊并没有明确指出哪些人不应列为署名作者,只是参考了ICMJE的标准。
2.2.2 非署名作者的承认方式
论文致谢部分通常是对论文作出贡献但不符合论文署名标准的人的一种承认方式,或是对论文其他方面的补充说明。致谢是对他人工作或帮助的一种尊重,是认真负责科研态度的体现[27]。本研究调查的7种期刊都提到了论文的致谢部分,但是都没有明确规定论文必须包含致谢部分。ICMJE规定所有满足4条署名标准的人都应该被列为署名作者,不完全满足这4条标准的人可以在致谢中补充说明。JAMA倡导所有为论文作出过实质性贡献但是不符合作者标准的人都应该在致谢部分列出,致谢部分内容包括作者贡献声明、数据获取信息、利益冲突和资金支持方面信息、资助者信息、大型研究团体或合著者姓名、免责声明等[28]。Science也指出不符合作者署名标准的但对论文作出过贡献的人应该在致谢部分列出,并简明指出其贡献[29]。
表2 作者的署名资格
2.2.3 团体署名及作者数量限制规范
调查显示,团体署名规范可以是以团队名义署名或以全部作者姓名署名,有些期刊限制了作者数量,对于通信作者的数量也有不同规定。ICMJE规定,对于一些大型创作团队以团队名字署名时,应明确标明具体成员姓名,并指出主要负责人,在Medline中列出成员中的署名作者、贡献者和非署名贡献者名单。BMJ对于由大量作者构成的团体作者,同样要求团体成员必须都符合ICMJE的作者署名标准,如果每个人都符合标准,将把团体作者的名字作为作者名标示在文章署名处,而有些作者可能担心如果以团队名义署名,个人的贡献就会被埋没,所以BMJ同样也在Medline中把署名作者名单列出。JAMA要求所有团体成员都满足ICMJE的4条标准,否则就不能将团体作者全部标注成作者,但须指定一个或多个人作为署名作者,并对论文负主要责任,其他团体人员可以在致谢中列出。
JAMA规定作者人数大于50的论文,不适合将全部作者标示在正文中作者标注的位置,这种情况下,JAMA提出一套作者副本规定,在文章末尾处列出每个作者的姓名[30]。NEJM曾对作者数量进行了限制,但目前已解除了对文章标题下方作者数量的限制。在一些跨学科研究中,可能多个作者共同承担通信作者的责任,对于此情形,Cell规定可以将几个人作为共同通信作者,同时说明理由,保证所有通信作者都了解其职责,在作者贡献部分说明所有通信作者的特殊贡献[31]。
调查显示,ICMJE、JAMA、BMJ、Nature、Science在论文提交后对著者添加、删除或修改的规定大致相同。(1)署名修改必须告知所有作者,并获得所有作者的同意,ICMJE、JAMA、Science特别规定需要作者签署声明,获得所有作者的书面许可。(2)署名修改的缘由应向期刊编辑作出合理解释,编辑有权联系任何作者和贡献者来确定他们是否同意变更署名信息。在作者机构更改方面,Nature规定每位作者的所属机构应该是他们完成论文所在的机构,如果作者离开了原来机构,那么现任机构的地址也应该标示出来。
本研究所调查的7种期刊均要求在提交论文时提交作者贡献声明,个别期刊对作者贡献声明做了详细规定(表3)。ICMJE、JAMA规定在提交论文时必须提交作者贡献声明和责任划分表。BMJ将署名作者和非署名作者都称为论文贡献者,并用两种方式列出:(1)论文的主要贡献者,即署名作者,在论文的开头列出;(2)论文的其他贡献者,在论文结尾处详细说明每位贡献者的工作细则和任务名称[23]。Nature强制要求作者提交贡献声明,允许指定一组最多6位合著者作为平等贡献者。
Cell、Science、TheLancet都规定了作者贡献声明的要素。Cell规定所有论文都应该包含作者贡献声明部分,使用首字母表示作者身份,并采用CRediT进行作者贡献的标准化描述[31]。Science的作者贡献标准类型也按照CRediT分类法执行,且贡献声明将随论文一同发布。TheLancet要求所有作者和贡献者明确各自的贡献说明,贡献要素包括文献检索、研究设计、数据收集、数据分析、数据解释和论文撰写等,如果有均等贡献,需另说明,在作者贡献声明表格中填写的信息必须与稿件中的陈述一致[32]。与其他期刊不同,NEJM不要求对所有作者的贡献进行声明,但是需要明确作者责任,对于同等贡献者,在提交论文时,作者可以在原稿标题页上用星号特殊标识[26]。
表3 作者贡献声明的规定
除TheLancet和BMJ在通信作者方面未做详细规定外,其余样本期刊都对通信作者的职责做了不同程度的规定。大多数期刊都规定通信作者是论文的主要联系人,根据本研究的调查结果,通信作者的职责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论文通信方面、论文内容方面和作者管理方面。ICMJE和各样本期刊的对通信作者职责的规定如表4所示。
表4 通信作者的职责
在论文通信方面,通信作者负责在论文投稿前后与编辑、同行评审人进行沟通,对于有仲裁决策或争议的论文,通信作者负责解释。Cell要求每篇论文必须包含一名通信作者和一名主要联系人。如果一篇文章有多个通信作者,则需要指派一名通信作者作为论文主要联系人;如果一篇文章只有一个通信作者,那么他也是主要联系人[31]。NEJM对通信作者职责的规定主要体现在论文通信方面,允许每篇论文只有一个通信作者,全权负责与期刊的所有通信,包括接收表格及文件、解决署名相关问题等,但是,在论文发表后,可以指派多名作者负责解释读者的疑惑[26]。JAMA通信作者将代表所有作者作为编辑部的主要通信者,能够保证所提交的利益冲突披露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在数量上,JAMA规定通信作者不得超过2名[30]。
在论文内容方面,Nature和Science都制定了详细职责,综合来看,主要包括对论文的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除论文最终稿外,Nature要求对论文中提及的任何未发表的材料负责,例如他人的资料、新闻稿、个人通信等。通信作者还必须明确指出稿件的其他作者先前已经发表过的任何材料,并提供来自这些作者或出版者的书面许可。Science要求通信作者能够确保论文原始数据的可获取性和真实性,并可以重新分析使用[29]。
作者管理方面,通信作者负责对所有作者分配相应的贡献,在论文提交之前必须保证所有作者都知情并同意发表,披露作者间的利益冲突。通信作者需将与编辑往来信件抄送给所有作者,对于更改作者顺序、添加或删除署名者的情形需得到所有作者的同意。
ICMJE发布了统一格式的利益冲突信息披露表,Cell、TheLancet、JAMA、NEJM等期刊都支持这种模式,要求作者提交利益冲突披露表。总体来看,利益冲突披露表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和非财务两个方面。财务方面需要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论文的财务支持、作者间或机构间的财务关系;非财务方面需要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人脉、职业、单位等关系[31](表5)。
表5 利益冲突披露表内容
Cell要求作者陈述论文或作者相关的利益冲突,包括财务利益、竞争利益、关系利益等。Cell不对作者间的纠纷进行裁定,论文或作者间产生的争议应由作者或相关机构解决。如果存在争议,Cell将暂停该论文的审议,直到争端解决。JAMA要求告知论文或作者之间的隶属关系、财务关系、资金方面的利益冲突及关联[30]。TheLancet要求作者都要填写ICMJE利益冲突说明表,明确财务利益关系、个人关系、竞争关系等潜在或现实的利益关系[33],研究论文涉及的资金来源也要在致谢中陈述清楚。
有些期刊不但要求作者提交利益冲突披露表,还要求同行评审专家和编辑填写利益冲突披露表。NEJM要求作者提交所有关于作者或论文方面的隶属关系、财政方面的利益冲突说明,帮助NEJM在选择同行评审专家时避免这些利益冲突的发生,同时也要求同行评审专家表明是否与论文有利益冲突,如果有,必须取消审阅资格,所有作者提交的利益冲突表都可在线查阅[26]。Science也要求作者填写利益冲突表,还规定评审者、专业编辑、学术编辑、顾问和审查编辑都需要填写利益冲突披露表[29]。
科技期刊署名规范的制定是避免版权纠纷、学术不端行为的有效方式。我国科技期刊出版机构的作者署名规范政策匮乏,有些期刊仅要求标注作者贡献声明、通信作者等。我国科技期刊出版机构应建立自己的署名规范标准,通过对国外期刊署名规范的实践调研以及结合国内学者朱大明[21]的学术研究成果,笔者认为作者署名规范的制定应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1)署名规范标准,包括论文作者署名资格、规定不应作为署名作者的情形、团体署名规定、论文提交后作者署名更改及顺序规定;(2)贡献声明,包括贡献声明格式及位置、贡献声明的学术作用、贡献要素的规范用语及权重;(3)其他说明,包括通信作者的职责、致谢部分包含的内容、利益冲突说明规范等。
目前,我国期刊出版机构尚未制定统一的作者贡献声明政策,对论文作者贡献的判定主要根据作者的署名顺序来定,然而这种判定方法并不科学,尤其是对于作者数量较多的论文。我国期刊出版机构可参照ICMJE标准和7种国际著名期刊的实践,制定适合本机构的作者贡献声明政策。作者贡献声明应包括以下几点:(1)确定贡献要素。期刊出版机构应建立作者贡献要素表,确定贡献者角色类型。Cell和Science的贡献要素都参照CRediT[34](表6)。我国期刊出版机构也可以参照CRediT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符合本机构的贡献要素类型,建议包括论文选题、框架设计、指标构建、数据收集、数据处理、实验分析、论文撰写、论文修改等。(2)确定格式。作者贡献声明的格式多数是作者身份+贡献要素,如Cell的作者贡献声明格式:S.I., L.F., and M.G. conceived the study. L.F. and M.G. designed and performed most of the experiments。Cell和Science都是以作者首字母表示作者身份,但是由于我国作者的姓名很少使用简写,笔者建议我国期刊作者贡献声明的格式是作者全名+贡献要素形式。(3)贡献声明随文章一同发表。笔者建议在文末将作者贡献声明随文章一同发表,调研的几种期刊也都采用了这种做法。
表6 贡献者角色分类标准
作者间或机构间的利益关系也是影响论文署名的因素之一,因此公布利益冲突,让关系透明化,可以为编辑审稿或处理问题提供参考,能更好地制约和保证论文署名的真实性。我国期刊出版机构在制定利益冲突披露表时可以参考表5,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1)与论文创作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财务关系;(2)论文研究内容与相关医学生物领域实体机构间的关系;(3)所有与论文形成相关的人际关系;(4)其他与论文相关的非财务关系,如物品支持和技术支持等[35-36]。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已开启提交利益冲突声明表的实践[37],其内容可作为参考:(1)作者与单位因此项研究工作所产生的第三方资助或服务关系,包括收取咨询费、酬金、行政支持费、专项研究资金等;(2)此项研究工作以外的相关经济活动,作者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关系类型包括理事会成员、咨询、雇佣、专家鉴定、教育讲座费等。
调查显示,国外期刊都规定作者在提交论文时必须指派1名作者为通信作者,通信作者对论文负主要责任,包括学术责任和法律责任。我国目前有少数期刊要求标明论文通信作者,但大多数期刊尚未规定通信作者政策,这种情况下通常默认第一作者承担了通信作者的职责。笔者建议我国科技期刊出版机构应制定通信作者政策,尤其是涉及多位合著者的论文。我国科技期刊出版机构可参照国外期刊通信作者的职责制定本机构通信作者职责,主要包括负责与编辑进行通信、解决论文产生的争议、对论文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与其他作者的沟通等,“通信作者”字样应在论文脚注处揭示。
学术界每一个新理念、新技术的形成和发展都离不开多人的智慧,学科交叉融合现象极其普遍,多人合著的学术论文也在不断增长,作者顺序已成为衡量学术贡献的一种方式。在有些高校或科研院所,“通信作者”“共同作者”“第一作者”等也成为区分作者贡献的一种方式。目前,我国尚没有一种通用的作者署名规范标准,建立作者署名规范标准有助于让学者的贡献更清晰,主要贡献和次要贡献的学者都能得到认可,出版机构也能避免事后版权纠纷追责问题。本研究通过调研国外ICMJE和7种知名期刊网站,参考他们的署名规范标准,从署名资格条件、署名更改相关规定、作者贡献声明规定、通信作者职责和利益冲突相关规定等方面逐一进行分析和讨论,提出对我国科技期刊署名规范的启示。本研究仍存在一定的不足:本文调研的期刊范围仅选择了医学学科高影响力期刊,缺乏对其他学科的调研。今后将进一步调查国际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的署名规范情况,进行多学科对比分析;本文采用文献和网站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缺乏线上咨询、邮件咨询和电话咨询等调研方式,在今后研究中,仍需结合多种调研方式更详细地调查国外署名规范的实践经验和不足,取其精华,为我国期刊署名规范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