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陈同佳去年游台湾期间杀害怀孕女友并弃尸,因港台没有引渡协议,他29日仅被判处29个月。此案牵涉修改《逃犯条例》,在香港引发高度关注。
香港星岛日报网29日称,此案触发香港提出修订《逃犯条例》。本月12日,陈同佳在法庭上承认4项洗黑钱罪,29日被判处29个月;由于他去年被捕后已被关押13个月,最快可于今年10月获释。香港01网称,陈同佳和受害人潘晓颖2017年6月因在同一家公司兼职而认识,迅速成为情侣。2018年2月,两人到台湾旅行(当时潘已怀孕)期间多次发生争吵,潘声称她肚子里的孩子属于前男友。陈同佳盛怒之下抓潘的头撞墙,又用双手勒着她的脖子,直至对方死去,之后把潘的尸体放入行李箱。他被控洗黑钱,是因为处理本属于潘晓颖的银行提款卡、数码相机和钱财等。
香港文汇网称,因港台之间无刑事司法互助及逃犯移交安排,即使疑凶潜逃返港被捕及承认杀人,但香港警方只能控以“洗黑钱”。法官29日判刑时坦言,明白被告在香港以外司法管辖区杀人,却无需面对谋杀指控,或许会令人感到气愤,但法庭按照被告面对的控罪判刑,是司法公义所要求的。台北士林地检署表示尊重香港法院判决,希望对方提供司法互助,引渡疑犯到台湾审讯。去年12月,士林地检署已发出通缉令,一旦陈入境台湾,就可依法拘捕,通缉时效长达37年半,直到2055年8月。
今年2月,香港保安局提出修订《逃犯条例》,以堵塞法律漏洞,但引起争议。针对陈同佳案,特首林郑月娥29日称,预计陈最快10月获释,修订《逃犯条例》有强烈迫切性,呼吁立法会7月暑假休会前通过。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说,香港目前没有法律基础去处理该案,只能做一些准备工作,等通过修例可以实时落实以个案形式向台湾移交疑犯。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疑犯短期内不会释放,立法会仍有时间审理《逃犯条例》修订,希望泛民不要浪费时间在发泄情绪上。东方日报网也提醒说,预料泛民会“拉布”,立法会必须在7月休会前三读通过,免除后患,否则可能错过启动引渡的机会。▲
(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