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肖锋
4月4日,自称是搜狗员工的一位网友匿名曝料:搜狗“每天工作11小时”是形式主义,很快他就获得了王小川的亲自回应:楼主这样不适合在搜狗工作,不认同公司制度的人,要么适应,要么反馈建议努力帮助公司提升改进,跑出来嚼舌头,算啥?
此后王小川澄清,自己针对的是不认同搜狗价值观的员工。这番解释也不能否认,互联网老板们推崇“996”工作制、不待见不爱加班的员工,真的是行规。
“996工作制”,指从每天上午9点工作到晚上9点,每周工作6天。新《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加班需加倍给予工资,逢节假日加班则需给予三倍工资。
但这都不能阻挡“996工作制”成为国内互联网公司的“制度”和“文化”。今年1月17日,有赞在公司年会上宣称实行“996工作制”,员工如果晚上9点之前走就要请年假,否则算是旷工。4月8日,京东称坚决淘汰三类人:不能拼搏的人,不能干(绩效差)的人,性价比低的人。
此外,“工作996,生病ICU”的说法最近得到了数十万程序员的响应,他们在网上票选了过度加班“黑名单”,华为、阿里巴巴、京东、字节跳动、58同城、拼多多等40家知名公司都上榜了。
杭州一家公司内设的“程序员闺房”休息间。
互联网为什么如此偏爱让员工加班?一句话:“风口上的猪”活得不轻松。老板们哪个不是加班狂?任正非公司有床垫,马化腾凌晨回邮件,王小川至今仍是“钻石王老五”……只因为,“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科技快速迭代,激流勇进未必能占得先机,但稍一踯躅,必定遭遇灭顶之灾。
对“疯狂加班文化”走火入魔会导致“过劳死”。这样的例子不鲜见。各国的劳动新规都对“疯狂加班文化”说不。比如日本规定每月不超过45小时,犯规企业将受处罚。但中国不是日本,中国的互联网企业要“赶英超美”,一万年太久,只能争朝夕。
企业自有一套说服员工加班的办法。首先,在互联网企业,确实要比别人快才有可能活下来。当大家从员工变成老板的时候,就能理解为什么企业会“996”了。就像马云说的:不提倡员工加班,但是每个人都加班,你不想加班,说明你不适合公司的企业文化。其次,“35岁退休”曾是程序员们的职业理想,但不“996”就被裁员连退休的资格都没有。上“黑名单”的公司虽然被骂,但其薪资福利水平是中国众多企业中的佼佼者。程序员一边抱怨,一边想着孩子、房子,就只能网上吐吐槽。
其实,不管是60、70后还是80、90后,一代人自有一代人的“拼”法。只是年輕一代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也要学会寻找压力释放的出口,要有点奋斗精神和老板思维,竞争激烈,生存游戏本来就是“HARD模式”,哪能没点压力呢?
但新《劳动法》就必须保护弱势一方了。要解决过度加班问题,一方面,有关部门必须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保护员工权益,另一方面要督促企业改善工作环境,让员工少熬夜、多锻炼,不能让年轻人还没实现自我价值,就真的从“996”到了“IC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