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乡村农业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9-04-29 00:00:00王均宇
河南农业·科技版 2019年3期

摘 要:农业是一国的战略产业,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及政治的稳定。农业保险作为连接农业和经济的重要环节,是有效化解现代农业风险、保障农业战略地位的主要方式。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着补贴水平低下、区域间财政补贴差异大等问题,为了克服农业保险市场失灵、保障粮食供给稳定、促进农业保险市场发展,完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的必要性不言而喻。基于此,本文从我国农业补贴政策基本情况分析出发,从财政补贴品种、资金拨付机制、保障水平和补贴方式等方面提出优化财政补贴机制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补贴政策;黑龙江省

农业财政补贴是指在明确的政策规定、社会性质等因素下,政府通过财政拨款或其他手段,给予农村居民或农业没有偿还性的补助,也是农业治理制度的重要一种。作为政府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政策性农业保险有着无法取代的重要作用[1]。农业财政补贴可以被视作财政部门对于农业部门或产业的转移性支付,政府通过一系列转移性支付手段实现社会公平。

一、黑龙江省农业财政支农补贴政策的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省财政支农政策

由于黑龙江省乡村基数大,农业是黑龙江省的重点产业。近几年,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支农的资金规模。1978—2016年,黑龙江省农业的资金投入从4.36亿元增加至346.00亿元,30年间增加了23倍。党的十八大以后,用于农业支出的财政资金呈几何式增长[2]。国家实行补贴政策,实施生产资料优惠价供应政策,由国家补贴生产企业亏损,期间累计补贴额达607亿元。中国工业积累已初步完成,具备了反哺农业的能力,少取、多予、放活成为工业反哺农业的主要原则,目前反补方式日益多元化、范围逐渐扩大化、补贴主体日益多样化,补贴目标也从保证粮食安全转向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并重,农业补贴政策逐渐与世界接轨。

(二)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

大幅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是改革初期财政支农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从1979年开始,黑龙江省连续4年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3]。1985年,我国开始实施合同订购价和市场议购价并行的农产品价格双轨制,多种农产品价格基本开放,农产品市场价格随之提高。1993年的农产品价格指数比1978年上升了2倍多,年均增幅达8.2%。截至2016年,农民因农产品价格上涨而带来的收入翻了几十倍。

(三)农业贸易政策

一是削减农产品进口关税。中国在2004年之前所有削减全部完成。农产品平均关税由原来的21%下降至17%,重要农产品调整至14.5%。二是逐步削弱国营贸易的垄断地位,放开部分农产品市场[4]。三是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尤其是粮食安全问题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消费大国来说更是具有特殊意义。黑龙江省是我国的主要粮食产地,因此,坚持农业生产要立足国内资源,农产品供给要以国内生产为主,实现自给自足的方针政策。

二、黑龙江省乡村农业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补贴力度不足

现阶段,黑龙江省农业财政补贴力度不足,支农资金总体投入规模不足,黑龙江省每年能满足农业财政补贴资金需求不足70%,使农业财政补贴的效果不足。虽然近几年黑龙江省区域经济迅速发展,政府提高了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但是总体上来看,黑龙江省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主要方向还是城市经济,农业财政补贴仅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需求。相较于城市经济,农村投资项目的投入资金规模大、回收周期长。当局管理者基于自身政绩、政府债务风险等因素,对于大型农村投资项目的投资积极性差,黑龙江省农业财政补贴需求与实际供给呈现明显的不平衡性[5]。在农业财政补贴力度不足的基础上,农村居民对政府农业财政补贴的信心下降,部分农村投资项目因资金缺失而无法有效运作,使农村经济实现优化转型遭到阻碍。

(二)资金监管较差

黑龙江省农业财政补贴的资金监管模式不够科学,由于农业财政补贴的运作流程较长,所涉及的部门数量多,黑龙江省偏远县区在资金监管模式缺失的基础上,各部门资金应用的随意性较高,部分地区管理者为了政绩,将黑龙江省政府所支付的农业财政补贴资金用在其他项目上,使农村经济发展的持续性下降。发达国家的支农政策经验表明,只有政府加强对农业财政补贴资金的有效监管,才能使资金利用效率得到提高,特别是对于大型农村投资项目,政府应成立专职的监管工作小组,对每一笔资金的流向与使用情况进行记录,以提高农业财政补贴的效率[6]。黑龙江省迫切需要通过有效的途径,实现农业财政补贴资金的有效监管,最终提高农业财政补贴的效果,使黑龙江省农村经济发展得到农业财政补贴的支持。

(三)补贴结构失衡

农业财政补贴结构将直接影响农村区域产业结构。现阶段,黑龙江省农业财政补贴结构不合理,资金支持主要还是集中在传统产业,由于农村生产科研项目、绿色农业等项目在黑龙江省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政府对新项目的支持意愿不强,还应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黑龙江省政府债务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政府希望所投入的资金能在短期内看到明显效果,而上述新产业资金需求量大、运行风险较高。加之在现有的补贴结构影响下,农村居民与企业认为政府的工作重心还停留在传统农业上,自身的生产、经营仍会根据政府的优惠与补贴政策进行调整,新农业发展将严重受阻。补贴结构的失衡也体现在黑龙江省政府农业财政补贴对教育重视不足,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资金投入不足,使农业财政补贴结构失衡,制约了农业财政补贴效果的有效发挥,阻碍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补贴效率不高

现阶段,黑龙江省农业财政补贴效率不高。首先,黑龙江省政府的服务模式比较单一。由于补贴是不具有收益功能的,黑龙江省农业财政补贴的资金往往要推迟两三个月才能发放,使农业财政补贴的实际效果受到影响。其次,由于我国管理体制的限制,农业财政补贴工作的开展需要多个部门进行层层审批,工作效率不高。当某个部门或环节出现问题时,农业财政补贴的效率将大打折扣。最后,黑龙江省农业财政补贴效率不高也体现在没有形成集中补贴的工作模式,对于农村经济的重点项目支持不足,“大而全”的补贴方式虽然能满足不同类型农村居民与企业的需求,重点项目却因失去集中补贴的支持而造成进度缓慢,特别是水利、新能源等农村项目在黑龙江省的发展呈现明显的滞后性,农业财政补贴并没有对农村经济发展发挥明显效果[7]。

三、完善农业财政补贴政策的建议

(一)提高农业财政补贴力度

近几年,黑龙江省农业发展迅速,为了提高乡村整体发展水平,使黑龙江省农业获得新的发展机会,黑龙江省迫切需要提高农业财政补贴水平。因此,政府应提高对乡村农业财政补贴的重视程度,制定相关财政支持政策,针对乡村发展的各个方面,不仅仅是农业一个方面,包括工业和服务业的补贴都需进一步提高,以促进乡村农业和各个产业之间的联动,确保乡村高效稳定发展。财政补贴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能有效控制农村地区经营风险,使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二)健全立法体系,逐步完善农业保护制度

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障善治。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将农业政策在法律规范中加以明确,这样不但可以节约年年制定、宣传和学习政策的执行成本,还能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确保各项农业政策落到实处。一个国民问题要想被解决,既离不开国家法律的支持,也离不开广大人民的配合。所以,政府要发挥好自身的作用,多组织一些宣讲会,宣传农业的重要性并宣传相关的法律,让人们意识到农业的重要性。

(三)调整乡村农业补贴政策

乡村农业补贴是农业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直接补贴是急需且看得见的真实补贴,也是他们容易接受的补贴方式。因此,建立直接补贴制度的基础上,增加投入,完善补贴方式,调整补贴结构,进一步激活黑龙江省农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保证农民收入为目标,增加补贴总量[8]。

(四)完善利用农业贸易政策

农业现代化有赖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想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与国际接轨,由于世界贸易组织对各国的农业支持政策有着明确的规范性要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也应完善在世贸规定框架下的农业政策。中国应加大政府调控力度,充分发挥农业大国的发展优势。

四、结语

在乡村振兴战略这一背景下,黑龙江省乡村规模大。农业作为黑龙江省重要产业,为实现其日后的长足发展,需要各项公共政策的支持。财政补贴政策作为各项公共政策中重要的一部分,还需根据黑龙江省乡村现状,不断发现问题并做出调整,促进黑龙江省农业高效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志伟.我国城乡发展不协调的财政政策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15(24):39-40.

[2]胡廷凤.我国农业财政补贴存在问题及建议[J].现代商业,2013(14):174.

[3]于苗苗,刘清军.中国财政支农与农业经济发展关系实证分析[J].广东农业科学,2014(20):188-192.

[4]王曙光,蒋云亮.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方经贸,2015(6):76-77.

[5]王成程,薛瑞,张小斐.农业政策发布对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冲击效应[J].山东财经大学学报,2015(2):42-47.

[6]袁晨泰.“一带一路”背景下创新驱动发展研究:以浙江省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19(2):23-24.

[7]龚宏龄.农村政策纵向扩散中的“悬浮”问题[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58-64.

[8]王敬尧,宋哲.中国农村政策与中国农村研究:影响力考察[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5):138-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