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国家移民管理局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通报自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实施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是国家移民管理局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要求、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新期待而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移民管理服务能力水平的重要制度创新。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后,可以实现三个“都能办”:全国各地都能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出入境证件,申请材料与户籍地一致;内地居民都能办,即不受户籍地、居住地等条件限制,内地居民均可在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出国出境证件都能办,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都可在异地申办。据悉,这次推出的新举措包括异地申办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可在自助签注机上办理,立等可取。
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减证便民决策部署和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各项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继2018年年底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后,于3月8日印发《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公布取消15项主要涉及税收优惠办理的税务证明事项。
据了解,此次公布取消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有5项属于原本需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例如办理减免车船税时,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纳税困难证明。其余10项是纳税人原本需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例如办理免征车船税时,需提供的车船产权证等。
据悉,此次取消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不仅为企业减了负,而且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减轻了自然人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例如,取消办理房产继承免征个人所得税相关公证证明,取消残疾人、新能源车辆购置人办理有关税收减免时需提供的身份证明等。同时,2018年年底取消20项和此次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后,对不需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有些可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予以替代,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证明等;有些可通过纳税人自行承诺的方式替代,如纳税困难证明等;多数可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如纳税人有关身份证明、机构证明或批准文件等。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前为了挽回诈骗资金争取时间,规定个人自助柜员机具转账资金在24小时后到账。而此次《通知》规定,通过自助柜员机具为个人办理业务时,可在转账受理界面以中文显示收款人姓名、账号和转账金额等信息,并以中文明确提示该业务实时到账,由客户确认,可不再执行自助柜员机具转账24小时后到账的规定。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支付账户管理,严格审核单位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支付机构可采取面对面、视频等方式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核实开户意愿,并要求对同一单位所有支付账户余额付款总金额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