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秀英
(云南民族大学 文学与传媒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云南省世居有25个少数民族,民族文化资源极为丰富。各民族都有独特的创世神话,传承了民族的历史文化观念、传统习俗、生产生活经验等,具有普及性和神圣性。这些少数民族的创世神话相较汉族而言,因其得天独厚的地理和人文条件得到了较好的保存,是人类不可再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后世文化创造的丰富原型和具有明显文化记忆和记忆再现功能的活态宝藏[1]。随着社会的发展,神话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在新的语境下开展创世神话研究,挖掘神话精神内核,是增强文化自信、凝练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举措。在文化商品化、民俗旅游化、传播数字化过程中,对创世神话进行生产性保护、文化创意产业开发,是传统神话研究改变之前的源流考镜和文化内涵研究而走向应用的必经之路[2]。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创世神话是一个民族时间跨度最大、最为重要、最能凝聚民族精神的文化产品。利用新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手段对其进行再次开发和应用,是使其重新焕发生命力的最好的保护和传承的方式,也能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播、传承和发展,促进地方文化建设,增强文化认同和产业的文化内涵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创世神话是关于万物起源方面的神话。[3](P2)我国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不但有丰富的散文形式的创世神话,因流传方式等原因,大部分少数民族还有较为完整的创世史诗(也称神话史诗),形成了独具魅力和价值的史诗群[4]。在他们的精神世界和文化生活中,远古记忆的影响仍然无处不在,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云南少数民族中,有15个为云南特有民族,16个为跨境民族,除了晚近进入云南的回族、满族、蒙古族,其他大多保留有本民族的创世神话,虽数量、形态和类型不尽相同,但总体上保存完整,世代传承,文本极为丰富。对云南少数民族创世神话的文本整理最为系统全面的,当属《云南少数民族古典史诗全集》(云南教育出版社、云南出版集团公司2009年版),收录了各民族的神话史诗。云南少数民族创世神话同一内容的文本形式是多样的:既有散文的,又有韵文的;既有神话、史诗的,又有神话故事、神话传说的。载体方面既有崖画记录的,还有记录于服饰、建筑等当中的。表1所列为具有代表性的创世
表1 云南少数民族创世神话文本
神话或史诗,本文中均称为创世神话。有的民族创世神话文本不止一个,且都为解释天地形成、人类万物起源的内容,不论是原创世神话还是再创世神话,只要是流传广泛且具有代表性,都应该是代表该民族的创世神话作品。有的民族则是支系众多,例如彝族有34个支系,因此一个民族的创世神话出现了多个版本,或者有多种创世神话,构成了一个内容丰富的创世神话群。
云南少数民族创世神话除了具有创世神话本身的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口头性特征更为显著。由于云南独特的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因,云南少数民族大部分的创世神话是口耳相传的,一方面包含了大量的这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的观念和记忆,另一方面在流传过程中不断发生变化,加入了某些时代的元素和理解。尤其是云南25个世居少数民族,共使用26种语言,其中有14个民族有自己的文字,但大多为上个世纪50年代左右初创,新中国建立以前曾拥有和使用本民族文字的,仅有彝、藏、傣、纳西,他们的创世神话有书面文本流传,如古彝文的《查姆》、纳西东巴文的《创世纪》(纳西语称《崇搬图》)等。而阿昌族有自己的语言,没有自己的文字,其创世神话《遮帕麻和遮米麻》文本就是根据阿昌族语言用当代汉字记录下来的。二是云南少数民族创世神话时至今日仍然保持其在本民族人们思想意识中的崇高地位,活跃在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中,具有勃勃的生命力和当代价值。如各民族的生活民俗中会吟诵这些神话作品,各地方还有许多创世神或始祖崇拜的景观,人们的生活和思想还受到这些神话的深刻影响。例如阿昌族现在还通过仪式等强化《遮帕麻和遮米麻》的道德教化功能[5],日常生活中也将其作为指导行为的准则,他们会说,因为遮帕麻或遮米麻当时是这样做的,所以现在我们也要这么做,诸如此类。又如《遮帕麻和遮米麻》中,为不殃及无辜生灵,天公遮帕麻和魔王腊訇决定用斗法、斗梦的方式来决斗,体现了尊重和敬畏生命的和平主义思想,如今看来都具有普世文化价值。这些说明了少数民族创世神话在当代仍然具有生命力和重要价值。三是有共同的民族文化因子,反映出同源共祖的关系[4]。云南少数民族创世神话中有大量相同或相似的情节,反映出物我一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始思维和精神意识,且反映了远古时期云南大多数少数民族的同源共祖关系,成为各民族和谐相处、彼此接纳和认同的重要原因。如阿昌族《遮帕麻和遮米麻》中讲到汉、傣、白、纳西、哈尼、彝、景颇、德昂、阿昌等9个民族都是从1个葫芦里面跳出来的9个娃娃[6](P355),其他民族创世神话中的大多数都表达了类似观念。
总之,这些创世神话现在依然活在各民族民众的记忆和现实生活里,兼具民族特色和当代价值,为推介民族文化创意品牌,开发创意产品,创建一批具有特色的创意产品生产、保护和传承基地,提供了重要的民族文化资源。
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政策措施,打造文化创意品牌,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是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其发展是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路径[7],在云南更是格外受重视,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建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采取多种举措促进和保障产业发展。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创意产业致力于将创意产业与云南少数民族的特色文化结合起来,实现文化创意产业向云南少数民族文化的延伸和拓展,其目的是传递文化观念和文化模式,实现其文化传承和文化价值的提升,促进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播和经济双赢的产业链条的建立。云南少数民族创世神话极为丰富,代表着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当代价值,对其进行文化创意开发,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是弘扬民族文化,践行文化“走出去”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目前,云南少数民族创世神话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现状如下。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需要有丰富的文化资源作为基础,与民族文化资源的存量、形态分布和开发程度密切相关[8]。创世神话在民众生产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甚至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家园和信念依托,创世神话文化创意产业开发需要民族认同和情感认同的基础,因此,创世神话文化创意产业资源建设显得格外重要。云南少数民族创世神话文化创意产业开发因知识和高科技资源匮乏等原因,目前还处于劳动密集型阶段,系统资源建设不足,信息化程度也不高。资源建设虽然得到充分重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文献资源建设方面。关于少数民族创世神话的文献资料主要有几类:一是有文字或者短暂有过文字的民族的各种载体的文献记录,如纳西象形文字东巴经《创世纪》《黑白战争》,傣族贝叶经《巴塔麻嘎捧尚罗》等。二是口传创世神话后来整理出来的资料。上世纪80年代,全国民间文学调查组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搜集整理,搜集了一系列口碑文献资料,出版了一批文献成果。如《遮帕麻和遮米麻》是经1978年云南省民间文学调查组在梁河发现,请活袍(巫师)唱,录音,然后翻译整理出来的,留下了录音资料并出版了书籍。三是在史书、方志、文人笔记等历史文献中记录下来的片段式的内容,如《遮帕麻和遮米麻》在清代董善庆《云龙记往》等文献中有记录,但未被系统整理。四是研究成果文献,主要集中在对少数民族创世神话进行民俗学、文化人类学等分析和研究。文献资源建设对民族文化的研究、抢救、传承和保护有着重要作用,但是重研究和保护,轻传承和利用,且未成体系,也不利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开发和发展。
数据库、资源库建设方面。据统计,目前关于云南少数民族文化的专题数据库有十余个,如云南宣传系统资源数据库、云南省图书馆特色数据库、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数据库、云南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专题数据库、云南少数民族图文数据库等。云南省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数据库于2013年正式立项启动,目前正在建设之中。这些数据库中有部分创世神话的内容收录。近年来,在国家文化与旅游部“百部史诗工程”的部署下,高校研究团队对云南创世神话史诗开展了抢救性文献研究和影像拍摄,《遮帕麻和遮米麻》也在其中,这项工作目前还在进行当中。可供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的专题性的数据库数量较少,没有建成一个系统的创世神话文化资源数据库,各个数据库之间存在重复建设现象,没有考虑到用户需求和使用价值,各系统的兼容性不高,无法实现对接,都不利于产业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本身具有学习和复制难度大的特点,契合了文化创意产业追求创新性、新颖性的要求,为文化创意产业开发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但产业开发也存在市场化不足、文化成分单一、民族性限制等不足[9],限制了其利用水平。目前少数民族创世神话文化资源的使用者主要为:研究人员,主体是高校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研究人员;各民族学会、研究会的人员,即本民族具有较高知识文化水平、热爱本民族文化、在民族中具有一定威望的人士;文化工作者,包括全国范围内的文艺爱好者、传播传媒行业的文化产品制作者、各地文化局工作人员等;文化产业相关人士。其中,文化产业人员注重对民族文化资源的利用,但由于神话研究本身的特殊性,加之少数民族创世神话的研究需要有一定的民族背景和文化深度,因此对于创世神话的文化资源的利用较少。
对资源的利用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传承和保护。目前,云南省少数民族创世神话中的《苗族古歌》《布洛陀》《遮帕麻和遮米麻》《牡帕密帕》《达古达楞格莱标》《司岗里》《密洛陀》《梅葛》《查姆》《阿细的先基》《目瑙斋瓦》《黑白战争》,都入选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此为平台,这些创世神话得到很好的保护、传承及利用,各地也纷纷重视对其的产业开发。如2006年,阿昌族的《遮帕麻和遮米麻》和传统技艺户撒刀双双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其研究和文化产业开发的力度加大,但总体来看,产业开发的深度和市场规模还非常有限。
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高知识性、高附加值和强融合性,云南少数民族创世神话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情况如下。
依托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少数民族创世神话文化艺术产品。云南的民族文化艺术行业十分繁荣,各种具有民族风情的文化艺术作品层出不穷,有些甚至成为云南民族文化的名片,创造了产业神话。例如大型原生态民族歌舞剧《云南印象》,大型民族风情旅游表演剧《丽水金沙》《印象丽江》《太阳女》等。作为历史叙事与民族记忆的珍贵宝藏,云南各民族的创世神话都有类似的演述方式:通过祭司、巫师、灵媒等以口头诵唱的方式来表达,但因其功能性特征而具有的神圣性、严肃性,很难用表演的形式来呈现。首先,诵唱不是表演,它有着神圣的目的,如纳西族东巴在祭天或者送葬等场合会吟唱《崇搬图》,阿昌族的活袍仅在祭祀、丧葬或重大节日中吟唱《遮帕麻和遮米麻》等;其次,诵唱者不是演员,具有不可替代性。这些都决定了少数民族创世神话虽然具有曲折生动的情节,极具审美价值和艺术价值,但是不宜被改造或者创造成为文化创意产品进行呈现。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民间信仰的俗信化趋势日益明显,少数民族创世神话的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渐渐成为可能且大有所为,例如彝族大型原生态歌舞《查姆》、壮族史诗舞蹈《印象·翘首布洛陀》、拉祜歌舞诗《牡帕密帕》、原生态佤族舞蹈《族印·司岗里》等,都是根据创世神话改编或者加入创世神话元素的精品文化艺术产品,创造了商业价值。2017年,梁河县首部根据创世神话《遮帕麻和遮米麻》改编的同名舞剧在阿昌族文化广场成功首演,成为阿露窝罗节暨回龙茶文化节欢庆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亮点之一,引起了轰动,也成为少数民族创世神话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打造的成功范例。
依托民族文化保护项目,打造一批少数民族创世神话题材影视作品和出版物。目前,人口较多的彝族有根据创世神话改编的电影《梅葛》,佤族有与创世神话同名的电影《司岗里》等,未见其他云南少数民族创世神话改编创作的影视作品。出版方面,基本上各民族都有创世神话图书出版,如彝族《查姆》、德昂族《达古达楞格莱标诗画集》等。广播电台节目有民族文化推介相关的内容,但既不系统,也不深入,主要是致力于民族文化的传承,而非优秀民族文化重要载体创世神话的创造性、创新性的转化和开发。例如基诺族的创世神话《阿嫫腰北》,本民族歌手将其改编创作了一首歌曲并上传到网上,在本民族和一定范围内具有影响;壮族有《布洛陀子孙》《敬酒布洛陀》等MV作品;苗族有《苗族古歌》说唱音乐作品等。动漫方面,《布洛陀》《牡帕密帕》都开发有动漫作品。《遮帕麻和遮米麻》在2005年的大型节目《阿昌之魂》中占有绝大部分的篇幅,据该片的总撰稿人、总制片人曹先强先生(阿昌族研究会副会长、云南广播电视台原文艺中心主任)介绍,研究会还将这部史诗改编成一部动画片,以推动阿昌族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传播,发挥其教育和审美作用,目前正在积极筹备当中。其他很多民族的创世神话的广播电视行业开发情况基本如此,即在制作民族文化专题纪录片等节目时必不可少加入创世神话的部分内容。
依托各类传统工艺项目,设计和开发具有少数民族创世神话元素的文化产品。文化产品开发是对民族文化进行生产性开发的重要形式。将创世神话的主题、母题、意象、文化因子进行创造性转化,具象化成可感可见的产品,是创世神话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关键。云南是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标杆,民族传统手工艺非常发达,近年来尤其注重文化产品的设计开发和产业化。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云南有14项传统工艺入选。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产品设计开发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创世神话的文化产品基本上都是依托民族传统手工艺的形式进行开发的,如佤族的木鼓、拉祜族的葫芦等带有图腾性质和创世神话元素的文化产品处处可见。手工艺品、服饰纹样、建筑设计等方面都有有关内容,例如佤族的服装中有葫芦图形装饰,白族的扎染印花图案、银器和木雕的造型,基诺族的茶叶宣传广告设计和包装(据基诺族创世神话记载,基诺族祖先是从茶叶中出来的)等,都有创世神的形象,阿昌族的户撒刀上多是日月和青龙白象图案等。总体来看,这些产品民族个性和地区特色明显,但设计上偏重观赏性,实用性和功能性考虑不够,且同质化严重,缺乏新意[10]。
依托节日文化旅游,多种叙事形态开发少数民族创世神话文化价值。云南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极为丰富多样,月月有节,集中反映了民族风俗和文化。在节日上,或以仪式叙事,或以节目形式等来表现出对创始祖的纪念,挖掘创世神话丰富的文化内涵,开发其文化价值。因创世神话而设的节日有澜沧的葫芦节、楚雄姚安的彝族梅葛文化节、双柏的彝族虎文化节、德昂族浇花节、阿昌族阿露窝罗节、景颇族目瑙纵歌节等。另外,少数民族节日基本上都有祭祀仪式和歌舞活动,或多或少与创世神话有关,丽江的三朵节是纪念民族的保护者三朵神,耿马佤族青苗节重要的内容是“司岗里”民族文化活动等。这些节日是旅游产业中的重要部分,促进节日消费,促进了文化产业发展,一些节日如景颇族目瑙纵歌节已经建设成为国际节日。因创世神话而生发的节日具有特别深刻的文化内涵,对其进行产业开发具有重要意义,是民族认同、情感认同的重要载体,具有很重要的民俗经济潜力。阿露窝罗节是阿昌族全民族性的传统节日,在每年三月间举行,主要是祭祀神话史诗中的创世始祖遮帕麻和遮米麻,歌颂幸福美满的生活,祝贺丰收。在节日中要搭起始祖弯弓射日的神箭标志,扎起青龙白象,唱起古老的“窝罗调”,蹬着古老的“窝罗舞”;节日开始的时候,由德高望重的活袍主持祭祀仪式,吟诵创世神话史诗《遮帕麻和遮米麻》的重要章节,歌唱祝赞始祖开天辟地、创造人类、降妖除魔、重整天地的丰功伟绩。
依托文化休闲活动,提供创世神话元素的文化设计服务。因创世神话具有宗教性和仪式性,尽管它们具有重要的审美功能和教化功能,但休闲娱乐产业开发显然和其性质是不匹配的。随着少数民族民间信仰的俗信化,创世神话的价值和影响范围大大外延,一些休闲活动也与创世神话结合,出现了一些新的文化产品。如阿昌族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服装设计比赛、山歌比赛、织锦比赛、美食大赛、射弩大赛等,这些活动与创世神话《遮帕麻和遮米麻》有直接关系,是神话的文化产品,服装设计中有日月、石头崇拜的元素,山歌中歌唱的是祖先遮帕麻和遮米麻的功德和故事,织锦比赛是纪念扯下喉结变成梭子织布的女始祖遮米麻,美食大赛是纪念神话中的盐婆神,射弩大赛则是纪念射死恶魔腊訇创造的给人们带来灾难的假太阳的壮举。这些文化活动传承了民族文化,推动了文化创意产业中文化设计服务业的发展。例如有些创世神话中的内容可以为景区提供文化设计服务,如《遮帕麻和遮米麻》中,遮帕麻用赶山鞭赶着一群石头去南山补天,一路上把石头幻化成羊群,来到腾冲遇到一个道人,问道人看到了什么,道人说看到一群赶路的石头,结果石头们一听立刻停了下来再也不肯走了,成了腾冲柱状节理景观①,石头还因为受到惊吓而变成空心的了。这些创世神话的内容可以提升景观的人文内涵,需要再深度挖掘。
① 位于云南省腾冲市龙川江畔,为一大片火山爆发时喷出的未露于地表的岩浆冷凝后形成的柱状结晶,地质学上称为“柱状节理”,当地人称之为“神柱”。
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正从以模仿为主的粗放型发展模式转向以创新为鲜明特征的集约化发展模式,民间文化如何介入文化创意是一个重要的命题[11]。云南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区,是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16个民族跨境而居,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人口有着共同的文化背景和文化认同,形成了庞大的文化市场,加之创世神话在文化认同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利用国际性会展等平台,加强文化贸易,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加强云南少数民族创世神话文化创意开发,对促进文化“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基于调查,我们发现云南少数民族创世神话文化创意产业还存在资源利用率低、产业化程度低、品牌发展困难和人才奇缺等问题,需要结合云南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从宏观思考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对策。
资源利用率低。云南少数民族创世神话的整理、研究和利用水平是较低的,相应的文化创意产业对资源的利用也远远不够,大多数集中在对少数民族文化、历史、哲学层面的研究,缺乏从设计学角度对少数民族创世神话文化创意设计方向的细化和深入研究,对设计方法的开发和应用实践缺乏突破和创新[10]。许多民族的创世神话文本资料搜集整理出来以后即被束之高阁,或者对创世神话文化资源的抢救传承保护还停留在博物馆、陈列馆收录的阶段,缺乏信息化手段的系统的资源建设,资源利用犹如无源之水。据笔者到昆明市文化创意产业协会调研的结果,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基本上对各民族创世神话一无所知,对创世神话中优秀的文化元素挖掘不足。针对资源利用率低的问题,须全面开展资源普查,借助信息化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12]等,加强少数民族创世神话文化资源建设,建设专题数据库,搭建创意平台[7],通过文化创意产业与“互联网+”协同融合发展,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并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充分利用。
产业化程度低,表现在产业开发个案、范例虽有,但市场小,规模小,产业链还未形成,经济效益不明显。创世神话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生产还处于一种单打独斗的状态,大部分企业还需要相关政策扶持。经济效益差,从业人员积极性也受到影响。如云南民族大学的创新创业园中有一批学生从事民族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生产活动,一些产品融入了创世神话题材和元素,但产品设计出来推广面积小,销售量少,公司的运营还主要靠学校和团省委等单位给予经费支持。针对产业化程度低的问题,应着力发掘传统民族元素尤其是创世神话元素,激发创新潜能,提炼出其新的内涵,让民族激发创意,让创意形成产业[10]。具体来讲,要加大资金投入,实现生产性保护与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13],开发出具有体验性、实用性的产品,既满足市场需求,又使古老的少数民族创世神话得以传承发展。要建立和建设集约化的创意产业园区,使文化创意产业之间进行更多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实现互利共赢,并通过整合各个地区之间的资源,形成核心凝聚力,进而提升产业自身的价值和竞争力[14]。
品牌发展困难。云南素来重视文化产业发展,打造出了以“七彩云南”“香格里拉”“茶马古道”“聂耳音乐”为代表的多个民族文化品牌,但创世神话方面,因历史原因,各民族发展不平衡,文化产业建设程度也不一样,各民族文化影响和辐射的范围有限,加之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渠道单一,缺乏本地龙头企业引领,因此在多元化、多样化文化背景下,想打造全省、全国甚至世界级的文化产品十分困难。针对这个问题,一是要培育集群品牌[15],激励企业创新,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培育龙头企业品牌,提供良好的品牌创新环境。二是要挖掘民族文化资源的深层内涵与创意符号,打造文化创意高端产品,打造品牌。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是创意,创意成果要顺利转化,必须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16]。少数民族创世神话文化创意产业开发更加需要知识产权的法律氛围和市场秩序的保驾护航。
人才奇缺。文化创意产业发达与否,人才是决定性因素。少数民族创世神话的文化开发,对于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方面,只有熟谙本民族历史文化的人才能懂这个民族的创世神话;另一方面,要有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技能,才能从事产业开发工作。前者集中在本民族德高望重的学者和科研机构人员,后者则是相关专业年轻人和相关技艺传承人,只有实现了二者的结合,才能将创世神话中的优秀传统文化融合到产业和产品中,这也是极大的挑战。以阿昌族为例,梁河县目前能用阿昌语诵唱《遮帕麻和遮米麻》的活袍仅有3人,且年事已高,全省会阿昌语的学者也不足百人,年轻人会阿昌语且具有文化创意产业开发技能和能力的屈指可数。要解决这个问题,须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一是加强文化创意产业企业和高校、研究会等的合作,通过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重点打造文化创意项目、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创新思维和研发设计思维及实践能力培训等方式,着力培养既有宽广人文视野,又精通产业运作理论,还熟悉和掌握新兴科技的复合型、技术创新型人才。二是推进建设宽松多元开放的人文环境,与国外和国内文化创意企业合作,引进人才,利用云南丰富的创世神话资源开展工作,激发创造力的发挥。另外,优化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培训创意人才的独特优势,推动创意人才聚集和创意阶层崛起也是非常重要的。
总之,云南作为民族文化大省、民族文化产业强省,有着丰富的少数民族创世神话文化资源,但整合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整合各民族文化传承者、政府、企业、研究院所等的力量,采取多种措施,共同促进产业发展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促进文化内涵建设和文化“走出去”,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