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起伦
有一阵子,我真想狠狠骂她一顿,真是鬼迷心窍!我终于没有骂出来。当然,更不会动手打人。我是男人,不会动手打老婆的。
问题是,方晓芳也不是我老婆啊。
我还来不及骂她,她却与我分手了。
“早就说过,我是一朵故乡山野的蒲公英,无牵无挂,无欲无求,风动而行,风静而安。”她说这番话时出奇的冷静,盯着我眼皮都没眨一下。“就算我亏欠你吧。但我有自己的追求,谁也拦不住。”
按方晓芳的说法,我只是她人生一个阶段的远方,她在我这里没有找到诗。她要到更远的远方去,她发誓要找到属于自己的诗!
她早晚会后悔的。我把话撂这里。我在心里嘀咕。
为了能让她安稳下来,我已经很努力了,做一个有温度有情怀的男人。可你知道的,做一个有温度有情怀的男人多么容易失败。
我母亲生前再三教育我:“你是把么子琴就扯出么子音。讨堂客要讨实心守在你堂屋过日子的。心野的,你消受不起!”
母亲虽没进过学堂,说话却在理。她还说,你啊,就是心气高,早知如此,当年就不该听你爹的,卖了茅厕板也要送你还复读一届。
每次都说得我满脸羞愧。羞愧之后,我仍然是我。仍然要等整个梨子吃完了才得出这个梨子是酸的结论。
比如方晓芳,两年前她从一家私立幼儿园辞职离开那个“老色鬼”老板,我们在一次老乡聚会认识,和我同居第一天,就和我约法三章,只是暂时同居,不结婚不生孩子想分手随时分手。直到真分手了,我还是死心塌地承认自己爱她胜过以前的刘小芳、王玉芳。我尤其喜欢她在念“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时那一双湿润忧郁的眼睛,好像藏着我们老家一整条秋后的青苍江。唯一让我不胜烦恼的是她不厌其烦地和我探讨未来、生活和爱情。而我每天在建筑工地累得像条狗,什么事都不去想、不想干,除了对做爱具有满怀激情的兴趣!
“总有一天,我要成为中国大陆的席慕蓉。你要有思想准备。”
方晓芳从来没意识到自己不切实际的空想有什么不好。她已写满四个硬壳子笔记本的所谓诗,还没有拿到过哪怕一张十元钱的稿费单,我们日常开销全靠我一个人在工地没命干。我的悲哀在于我还不能当面指出她是个幼稚的空想者這一明摆的事实。否则,她会和我翻脸,不许我在床上碰她。
方晓芳除了负责和我做爱,每天只煮一顿难吃得要死的饭。写诗之外,她还参加汉语语言文学自学考试,每天在简陋出租屋读书。天不亮就捧本书,读“天凉好个秋!”“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总听成同一个字:球!如果心情不错,我会热烈回应她。是的,立秋之后还有二十四个秋老虎,只有天凉了才是好球!古人说得多好,只有好球才配得上熟女。她将书往床上一丢,翻着白眼说,你是个混球!我还得嘻皮笑脸凑过去:“那你说说,天凉好个球与君子好球,哪个球更好?”
曾几何,我也是个有抱负的青年,被理想之风鼓起过年轻的风帆,憧憬过别处的生活,只是时运不济,残酷的现实将我一次次打回原形。
1982年7月,经过九年半寒窗苦读,我第一次走进高考,出了几身臭汗,再经过二十几天忐忑不安地等待与煎熬,成绩出来了。老天这么不开眼,我离中专录取线只差一分。母亲没埋怨我。恢复高考以来,整个大队还没考出一个!她只说了四个字:复读一年。
复读在县三中。所谓县三中不过是原区中学改名,在白石铺镇郊一个黄土高坡上,离我家七八里路样子。我们大队的刘小芳因差二十来分成为我同班同学。在老人和孩子们眼里,我和刘小芳是最有希望通过读书实现鲤鱼龙门一跃的人。我和她小学同班、初中同年级,高中我在县一中,她在原区中学。两年时间没见,她出落了,在那么清贫的岁月里长成一个丰满女人。我在复读班成绩最好,很受老师器重,当了班长。刘小芳当学习委员。我们在学校寄宿,住圆拱水泥屋顶猪栏般的宿舍。我们相互鼓励,暗下决心一起考出去,实现人生理想。学校规定,每周六下午下课后放假,周日下午返回学校赶晚自习,同学们会利用这个时间,回家带足下一周的米和咸菜。自然,我和刘小芳同学同行。七八里路相伴,久而久之,便有梁祝十八相送的意味来。某些事情的不期而至,是不以我们意志转移的,比如我嘴里,刘小芳不经意就变成小芳了。而且在某个周六的傍晚,后山草树下,我们把生米煮成了熟饭。这种偷尝禁果的美妙滋味,只要尝过了,哪还有心思念书!只盼着每个周六下午的到来。我和刘小芳毫无悬念地又落榜了。我离中专录取线差了三十几分,刘小芳更惨。我们一度成为别人笑柄。
我像一个输得精光的赌徒垂头丧气回到家里,大哭一场,又蒙头睡了三天三晚。
“日子还得过下去。”三天后,母亲发话了。
父亲什么也没说,交给我一把昨夜月光下磨得锋利的镰刀。是收割早稻的时候了。
刘小芳从我视线消失了。两年后再见她时,认不出她了,高跟鞋、连衣裙,头发卷成了鸡窝,脸上化了浓妆。听人说,这两年她在东莞,发了。才两年多时间,挣的钱就让她父母在我们老家村子上建起一栋三层的钢筋预制结构楼房。那新楼房就坐落在322国道旁边,在所有土坯平房中,鹤立鸡群。
我跟着父亲种两年田,实在无法忍受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报名参军,体检没过,说耳朵里长了个什么东西。我对父母说,要去广东打工,否则不如喝农药死了算球。没办法,沉默寡言从来不求人的父亲,找到我一个在公社陶瓷厂做副厂长的表叔。我进了陶瓷厂做坛子,每天做坯、装窑、出炉,像课文《卖炭翁》描写的“满面尘灰烟火色”。我还是安下心了。虽然还是与泥巴打交道,却是每月拿工资的人了。
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年,我27岁了。一天,复读班同学“青头鸟”,跑到陶瓷厂找我,邀我搭伙去新田做收购猪皮的生意。“青头鸟”一个嫁到浙江的姑姑办起了皮革厂,生产皮夹克和猪皮鞋,需要大量猪皮。我动心了,除了这三年积攒的两千元,还到信用社贷款五千元。由于不愁销路,我们的生意做得很好,很赚钱。只半年就还了信用社贷款,过年回老家时,我和“青头鸟”的皮夹克——“青头鸟”姑姑厂特价卖给我们的——内口袋里各自装着厚厚的一沓票子。一不小心我们就成了传说中的“万元户”!
我俨然一到大款的模样在白石埔镇上游街晃荡来溜达去。我并不是漫无目的。我的目的相当明确,我小学同班同学、文娱委员王玉芳。
王玉芳家本是镇上居民,不知什么原因下放到我们大队。到我读高中时,王玉芳一家又回到镇上吃居民粮了。她爸爸原是理发师傅,回到镇上,靠着汽车站边开了个“王和尚理发店”。后来王玉芳改名为“小芳美容美发”,门前安装一个三色的旋转灯箱。因口袋有钞票,胆气就壮,每次从新田回老家,我都去小芳美容美发店消费。慢慢地王玉芳答应我的邀请,到县城看电影、购物、下馆子一起回忆那过去的事情。比如跳《葵花朵朵向阳开》舞蹈时,她的兰花指翘得特别好看;当然跳得最好的还是《草原英雄小姐妹》。那次,县祁剧团到我们学校招演员,我们都认为肯定把她招去的,能吃上梦里都打哈哈的国家粮了,结果招去同年级一个男生。若干年后我们终于得知,那个长相勉强过得去并无文艺特长总扮演匪兵乙的男同学,除了一个当大队民兵营长的父亲,还有个在地区文化局当局长的表舅。
我的诚意终于打动了王玉芳,不,是我的钱打动了王玉芳。是我拿出大把钱弥补了一个居民粮和一个农村粮之间的巨大鸿沟。
我一边努力挣钱,一边放肆享受幸福。
一次,王玉芳说要报名参加县里一个拉丁舞培训班。我不乐意了,那时很多家庭矛盾都是跳舞跳出来的。想想也是,男男女女在煽情的音乐里搂着抱着能不出问题吗!
这无疑是个危险信号。但我没理由阻止她。再说,我也阻止不了她。
“这是我的爱好,你无权粗暴地干涉!”王玉芳说。
自王玉芳跳上拉丁舞,就慢慢对我不冷不热了。
一次,我们为一件小事争吵,她居然讽刺我的长相,如此刻薄地说:“一个人长得怎么样是该这么长,每一颗牙齿、每一根头发,长在那都该合情合理。可你看看自己,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怎么看怎么都觉得长你脸上没道理。”
俗语说相打无好拳,相骂无好言。我是男子汉,并不计较她。
我们虽争吵,但她向我伸手要钱却毫不手软。
我说这个月生意不太好,挣得不多。
“是吗?”她用这种语气,说完眯上眼盯着我,好像要将目光聚焦成一把锋利的锥子以戳穿我謊言。弄得我心慌慌的。
我们就这么争争吵吵过了一年,直到中秋节那次,我们彻底分手。
“你老实交代,在新田有没有相好的女人!”那次,我想和她亲热,她用手挡着我。
我用讪笑掩饰内心惊慌,我知道我经不住租住的房东那个胖寡妇勾引失身的事穿帮了。妈的,肯定是“青头鸟”出卖了我!我平生最痛恨叛徒。这种人迟早会受到人民的判决。
“青头鸟”并没有受到人民判决,而是在三个月后春风得意地步入婚礼殿堂。新娘你怎么也想不到,是王玉芳。后来我才知道,为了接近王玉芳,“青头鸟”也参加了拉丁舞学习班。而我,两年里挣的钱大部分花在王玉芳身上,应了那句俗话“竹篮打水一场空”。
记得念初中时,数学老师讲过,诺贝尔之所以不设数学奖,是一个数学家在他全身心投入发明创造时勾引了他妻子。我想,诺贝尔先生真有涵养,为什么不拿自己发明出来的炸药炸死他们?当然,我也不敢到乡里——哦,那时公社改成乡了——采石场偷来雷管炸药炸死这对狗男女。
收购猪皮的生意自然散伙。那年,我29岁了。那年,我父母相继闭上眼睛离开人世,眼不见心不烦,再也用不着操心我这“花生子”了。
在家闲了快一年,坐吃山空,把收购猪皮生意仅剩不多的钱花个精光外,还欠一屁股债。我只好跟邻村一个包工头外出,辗转在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建筑工地,打小工,把一天当二十四小时混下去,直到遇到方晓芳,我才固定在G市做事。
方晓芳的离开无非是再一次验证我注定失败的人生。
我认命,并无太多怨言。只是心里难受得想哭。但我强忍住没让眼泪掉下来。一个男人是不可以哭的,哪怕受了再大委屈。我总不能在几只流浪狗和流浪猫面前丢人吧。自我到这个工地看守材料,它们每晚总会在天刚断黑就围过来,貌似忠诚地跟随我,与我不离不弃。我总觉得它们更像是监视我。它们满腹狐疑居心叵测地盯着我,仿佛我是个随时可能监守自盗的人。
这时,我看见一个穿连衣裙的年轻母亲牵着一小女孩从这里路过。这时候怎么会有女人从这路过?但我没往细处想,喝了不少酒,脑子不够用。我看见那小女孩手里拽着个红气球。
我突然想起我表姐,在她结婚时送给我一个红气球。那年我13岁,表姐19岁。表姐夫是解放军,刚刚在部队上提干当了排长,回老家探亲,是那种“穿白衬衣戴手表”的角色。他27岁。表姐比我只大六岁,他却比表姐大了八岁!
一个破气球就轻易夺走我隐秘的初恋!还好,我没有当表姐表姐夫面不屑一顾地将气球丢在地上再踩上一脚。而是转过背去往气球里死命吹气,死命吹气,直到它膨胀得足够大,大到“砰”的一声,将我希望全部破灭。哦,我表姐也叫小芳。张琼芳。舅舅曾在海南岛五指山当过几年义务兵,这是他唯一能够在他几个兄弟姊妹中炫耀的事。
表姐结婚那天天气无比燥热,我硬是没去送亲。也就是说我自动放弃了一笔唾手可得的巨款(依我们当地风俗,新娘这方送亲孩子都会有一个红包。一般是一角、两角钱,而妹妹回来告诉我,这次表姐夫出手可大方了,红包居然是五角!可以买三、四本小人书!)。我待在村子里,一腔无名火正不知该向谁发,看见小学同班同学“买斗”路过。上周四,他向班主任李珍宝老师告密,可耻地出卖了我。害得我要写“不少于五百字”的检讨。那天下午我逃课,到镇上陈明同学家,躲在他家阁楼上,和他一起不厌其烦地听他一个从台湾回大陆的亲戚带给他的单卡录音机里邓丽君的“靡靡之音”(我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欣赏一副画着几乎全是光屁股女人的油画扑克牌。“买斗”肩上挎着个破竹篮,屁股后面跟着他家那条老黄狗,可能要到后山什么地方扯猪草。我算是找到发泄对象:“我去你娘的老天爷不下雨!我去你娘的买斗!我去你娘的老黄狗!”即使有一条狗跟着,也不能给“买斗”壮胆。因为加上老黄狗,也不是我对手。他无比委屈又胆怯地看着我,小心翼翼地嗫嚅:“又不是我让老天爷不下雨的……”
月亮出来了,升的好高了,今夜的月亮已经很圆了。夜空中的月亮在缓慢移动,缓慢得我察觉不出它在移动。我知道它其实在居高临下冷眼旁观看着这里发生的一切。它一定在嘲笑我,比当年的“买斗”还懦弱,既不能拿一把明晃晃的刀子逼方晓芳回心转意,也缺乏勇气——这是我从离开老家那个叫流泉町的村子进城打工,徒劳地在自己身上寻找却一直没有找到的东西——将自己手腕划破,让一种流血的快感和痛感抵抗心灵的麻木就像有一次,方晓芳莫名其妙地对我说,写诗要有痛感。那是一次酣暢淋漓的做爱之后。我对已经心不在焉的她说,如果这次怀上了,等你生孩子时,一定会有痛感。我一直希望我们能有个孩子,这样就将她心和身子拴牢了。这个懦夫能做的只是用劣质谷酒灌醉自己。醉了,就随便倒在建筑工地材料堆或别的什么地方呼呼大睡。
而今天我没醉,尽管我已喝下七八两苞谷酒,可能今天有下酒菜的缘故吧。我如此清晰地记得今天是2000年8月13日,农历七月十四,星期天。她是五天前离开我的,那天是8月8日,肯定是预谋好的日子。她也希望自己从此大发特发。
头天晚上,晚饭后,她让我坐下,从包里拿出一张明天去北京的车票给我看,又递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是两千块钱。她说只能这么多了。她告诉我,她已报名考试并被录取到文学院自费学习,为了交付两年昂贵的学费和生活费,她把父母留给她那套小镇上的房子卖了。她做这些事情,我全然不知,一直蒙在鼓里。她连父母留给她的房子都敢卖了!如此决绝和义无反顾,我还能说什么?她还说这两年多来,花了我不少血汗钱,但她也将自己身子给了我不是。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趁她不注意,将信封塞回她包里,然后打开门说,今晚住工地了。
第二天一清早,我躲在出租房稍远处一棵大树后面,看着她拎着那个粉红色的行李箱出门。一个长发瘦高男子在路口等她。那男子穿一件印着骷髅的大红T恤,正好映衬他寡白的脸。肯定是那个取笔名“恨天低”的狂妄不羁的现代派诗人。她曾在我面前提到过他,从她口气和神态都很崇拜他。我没有冲上去给他一拳什么的,也没有走近向她告别,我怕我们目光对接会使彼此难堪。
而今天是我35周岁生日,进入本命年了。白天我到地下商场为自己买了半打红短裤,还破天荒买了半斤卤猪脸皮。我希望从此远离霉运红火起来。而明天,中元节,我还得买一大沓纸钱,遥远地祭奠我葬在老家后山云母顶的苦命父母,希望他们冥冥之中保佑我。当然,也送瘟神般送别我彻底死去的爱情!还有一个业已死去的名叫张爱国的男人。
张爱国是我大名。不,是我前半生的一个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