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有法善依

2019-04-26 01:21吴之平
广西教育·A版 2019年2期
关键词:依法治校党的领导

【摘要】本文针对新改扩建城市小学在依法治校方面存在的有法不敢依、有法不能依、有法不会依、有法不坚持依等突出问题,论述依法治校的策略,指出新改扩建城市小学要坚持党的领导,遵循教育规律,营造法治氛围,坚持狠抓落实,从而有法敢依、有法能依、有法善依、有法必依。

【关键词】依法治校 党的领导 教育规律 法治氛围

狠抓落实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9)02A-0054-02

法治中国建设涵盖各个领域,具体到学校,就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在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学校依法治校驶入“快车道”,各级各类学校在依法进行章程建设、调整办学结构、健全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随着城镇化发展,教育资源配置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新的教育要求,给学校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特别是新改扩建城市小学,在依法治校方面存在有法不敢依、有法不能依、有法不会依、有法不坚持依这几个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会严重制约学校的发展。近几年来,我校作为一所新改扩建的小学,在依法治校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新改扩建城市小学校长要从以下四个维度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有法敢依

十九大报告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对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首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就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提高学校治理能力,促进学校治理更加有序、规范和科学,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学校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确保办学方向和党的教育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支持学校对重大事项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支持校长负责,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师生员工头脑等。正所谓“求木之长,必先固其本”,学校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校工作的根基才更牢固。

我校门口的路面窄、人流多、车流大,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学校大门口两边路段天天拥堵。校门口100多米人行道是学生的生命安全通道,然而十多年来被非法占道经营,28间(14个摊位)临时摊点向学生售卖熟食、饮料等商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摊主为了个人利益,曾恐吓校长不能向上级反映占道经营的事情,否则就要状告校长。2016年6月12日,我校1名学生在校门口被撞倒,学校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6月21日,摊主在学校门前拉横幅,叫嚣让校长滚出学校,摊主在钦州360网站上搬弄是非,歪曲事实,散布污蔑校长的谣言,严重扰乱学校秩序,达到少数人因学校不敢管而从中获利的目的。学校周边的治安问题事关学生的生命安全,国家各个部门下发过无数的政策法规,但因为各方面的原因,这些政策法规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有法不敢依是造成学校周边环境不良的主要原因。学校党支部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学校门口的安全隐患问题,向上级党政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弄清事实后,组织了政法、公安、城监等14个单位的人员拆除违法摊点,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把生命安全通道还给学生。

二、遵循教育规律,有法能依

依法治校是在法治框架内,用制度化手段确保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方面要求学校制订的制度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另一方面要求学校严格按照体现教育规律的制度与法律办学,要求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学校办学规律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律依法治校。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制度与法律手段,确保每一名学生的受教育权,使其接受符合学生身心发展需求、达到一定质量标准的教育,实现育人目标;对教师的合法权益与专业发展权利给予有力的法律保障,提升教师职业素质,确保教师社会经济地位不断改善;推进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理顺政府、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以制度与法律手段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使优质教育资源覆盖更多人群,不断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要求。

钦州市第五小学是一所“麻雀”型的薄弱小学,人多地少,校园占地五亩多,师生约2000人,90%的学生是进城务工子女,每名学生每周只能轮流做一次早操。2015年秋季学期,发生学生之间造成的伤害事故达30多起,发生每一起伤害事故,都会带来学校赔付经费、教师耗费精力、家长间的关系不和谐等负面结果。家长认为学生在学校发生的一切事情的责任都要由学校负责。出现这种被动局面的原因有:一是校园窄小和学生习惯不好,学生开展活动的时候容易发生伤害事故,家长不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二是家長不了解学生伤害事故中自身应尽的责任;三是学校以息事宁人的心态支付相关的医药费后,家长不再找学校的麻烦就使事情结束了。家长的态度、学校的做法与依法治校的精神背道而驰。解决学生伤害事故要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引导家长增强法律观念,家校共同增强学生的法纪观念,培养学生良好的课间习惯,减少学生课间伤害的发生。

为此,一方面,我们通过家长学校培训、发放《校长写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家长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使家长明确监护责任,促使家长教育子女在校园里不要过分追跑。另一方面,坚持“育人为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一系列以校园阅读文化为龙头、以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基础、以孝心文化渗透为载体、以艺术教育为抓手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爱护环境、行走有规等良好的课间文明行为习惯,极大地减少了课间伤害事故,3年来,学生间的伤害事故每学期减少到3起以下。

三、营造法治氛围,有法善依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学校作为优秀文化传承创新、社会主义接班人培养的主阵地,在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精神弘扬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义务教育学校不仅要关注一般法律知识的传授,更要注重师生法治观念的培养,将法治意识培养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育紧密结合起来,在学校树立法律至上、尊重规则、依法依章程办事的理念,始终把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作为学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用良好的法律意识、法治思维指导各项办学活动,以此维护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评优评先激励教师是依法治校不可或缺的工作。长期以来,评优工作不选先进选后进、抽签定先进、轮流当先进、领导指定先进等恶性做法已为广大教师所诟病。我校于2017年秋季学期,根据《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钦州市第五小学教师评优评先方案》,主要按量化考核积分由高到低确定学期或学年各类先进候选人,再经学校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积分高的人员为各级各类先进人员或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级,项目包括年度考核、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八类荣誉。方案试行以来,得到教职工的理解、支持和拥护,使优秀的人成为先进典型,成为师生的榜样,引领广大师生努力工作,勤奋学习,促进学校的发展。

四、坚持狠抓落实,有法必依

2003年7月17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文件指出,要完善学校的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的权益。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和人身权益。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要按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在学校的实际管理中,利益执纪、态度执纪、关系执纪、人情执纪等现象常常阻碍学校各种制度的实施。依法治校的基础是法纪和制度,难点是执行。学校必须做到狠抓法律制度的执行,才能充分发挥依法治校的促进作用。

我校一校区只有1500平方米的学生活动场地,校内有33户教师租借房屋給外来人员。长期以来,一方面,租住人员不服从学校管理,车辆乱停,物品乱堆,占用学生的活动场地。学校稍加管理,利益相关教师就闹意见,学校多年不敢管。另一方面,校外占道经营的摊主随便进入学校取水、放物、大小便,有时担着箩筐冲进校园躲避执法人员的管理。上课期间,外来人员骑车穿过学生队伍,校园秩序陷于失控。为了把安全的校园还给学生,学校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和教育部门的意见,制定一系列管理规定,2016年和2018年,学校分别制订、通过了《钦州市第五小学校园车辆管理规定》和《钦州市第五小学住户管理规定》两个制度。两个制度执行之始,租户为了随便出入校园,有的通过上级领导给学校施加压力,有的通过恐吓学校领导阻止执行制度。更有个别教师不顾师生的安全大事,想尽方法给领导施加压力和制造工作方面的麻烦以抵制制度执行。学校领导通过解释化解矛盾,并采取建设学校“三防”设施、更换校警、加强相关教师的思想教育等措施,顶住压力不松口,最终能严格管理进入校园的车辆和人员,使多年来外来人员影响教学秩序的现象得到遏制,把一个安全的校园还给学生。

依法治校已在路上,我校高举依法治校的旗帜,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结合学校自身实际,针对依法治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制订体现法律精神的管理制度并狠抓执行落实,为步入“快车道”的依法治校工作助力,为学校的发展保驾护航,创建优美和谐的育人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校获得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自治区优秀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钦州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钦州市优秀工会组织等荣誉称号。2018年,有12名学生获得市级和省级中小学生机器人比赛一、二等奖,3年来有1000多人次的学生参加区、市、省级的作文、坭兴陶、画画等比赛获奖。我校邓海珍老师被授予“2014—2015年度全区优秀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的称号,有90多位教师荣获钦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区市级各项荣誉。师生在依法治校中成长,学校在依法治校中发展。

注:本文系广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新建城市小学加强内涵发展提升办学质量研究”(课题编号:2017C15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吴之平,男,中学高级教师,钦州市中小学校学科带头人,现任钦州市第五小学校长。从事过小学数学教学、国外援教语文学科等工作。正在或曾主持国家级、省级、市级课题多项,如2016年主持“十三五”国家级课题子课题“基于新派作文理念的幸福阅读与快乐作文融合共进的研究与实践”的研究等。曾在《小学教学参考》等期刊发表20多篇论文,出版发行过小学教辅读物50万字。曾荣获国家级苏教版小学数学赛课一等奖和省级课堂教学指导一等奖;荣获全国苏教版课程标准小学数学教材实验工作先进个人、省级国外援教表现优秀奖、省级优秀教研员、市级“十佳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三十多项荣誉称号。

(责编 秦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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