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中国技术创新的发展及启示

2019-04-26 02:58余泳泽郭梦华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经费支出专利企业

余泳泽,郭 欣,郭梦华

(1.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2.南京财经大学产业发展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23)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具体表现为40年来GDP平均以9.60%的速度迅速增长,2010年起GDP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科技创新作为能够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受到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多次对科技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将鼓励技术创新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此,政府持续增加研发支出。自2000年起,中国研发支出的年均增长率超过20.52%,这远远高于GDP的年增长率。2012年,研发支出高达10 298.39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元。2016年,中国研发支出为15 676.74亿元,仅次于美国。

大量的研发支出带来了科技创新产出的快速增加。图1以专利受理量和研发支出占GDP的比重为基础数据,对比中日美三国的数据,展示出如下两点内容:一是中国的专利受理量增加显著,1996年日本的专利受理量是中国的16倍之多,美国的专利受理量是中国的7倍。而在2015年,日本的专利受理量仅为中国的28.93%,美国的专利受理量是中国的53.49%。二是从研发支出占GDP比重的角度来看,中国的研发支出占GDP比重迅速增长,2014年的研发支出占GDP比重超过2.02%,达到创新型国家标准。但是,中国的研发支出占GDP比重始终低于日本和美国。日本和美国的研发支出占GDP比重始终高于2.25%,日本甚至在2007年和2014年超过3.50%。统计显示,创新型国家技术创新对GDP的贡献率达到了7成以上,美国甚至高达8成,而中国尚且不足4成。这些数据表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科学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仍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

图1 中日美三国专利申请受理量和研发支出占GDP比重

但不可否认,中国技术创新总体水平始终低于创新型国家。李约瑟之谜一直以来也都是吸引中国经济研究者的一个重大课题,他们从资源—约束说[1]、东西方思维方式差异[2]、中国古代科技过于注重实用性[3]、封建制度的束缚[4]等角度进行探讨。此外,创新成果的质量也有助于解答这一疑问。龙小宁和王俊[5]通过研究发现,在中国专利数量激增的背后,专利的总体创新含量并未得到与之相称的提高。张杰等[6]发现,在中国制度不完善和监管机制缺位的特定环境下,政府专利资助政策可能激励了大量低质量专利,以及缺乏产业运用价值专利的产生,不同程度上可能导致专利“泡沫”现象的发生。2003年科尔奈教授统计了近百年全世界87个具有革命性突破的发明分别出自哪些国家。结果表明,没有一项发明的所有权属于中国,而美国独占鳌头,拥有超过85%的革命性发明。薛晓光等[7]的研究说明,虽然中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已基本形成,但创新成果的质量无法保证,在世界竞争中并没有取得显著优势。庞瑞芝等[8]认为,创新成果未能有效转化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创新支撑经济更高质量发展的可能性。

众多研究者从不同方面试图探索提升中国自主创新能力的路径。在国家技术创新政策方面,罗晓辉等[9]研究认为,“优势企业扶持”政策会由于地方政府产业偏好的存在及同质化竞争下的结构趋同而难以取得较好的创新激励效果。王敏等[10]调查研究发现,科技创新政策确实会刺激企业的创新活动,尤其是市一级科技创新政策和多样的政府服务对创新活动的作用是非常有效的,同时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活动的促进效果是出乎意料的。李凤梅等[11]总结得出,在国内市场环境及政策环境趋于稳定的情况下,政府补贴显著促进企业创新绩效,企业的研发支出在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中起到中介作用。王晓珍等[12]建议,应根据区域创新环境和企业类型差异实施差别化的创新驱动产业政策。在区域创新发展方面,杨屹和薛惠娟[13]认为,产业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取决于各地区的投入能力、配置能力、支撑能力及产出能力的均衡匹配。白俊红和蒋伏心[14]通过构建协同发展体系发现,区域间创新要素的动态流动有利于知识的空间溢出,从而促进区域创新绩效的提升。陈继勇等[15]通过实证检验得出知识溢出净流入地区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有助于吸引更多的知识溢出和外商直接投资流入的结论。在企业创新方面,张应青等[16]认为,普遍存在的知识异质分布会对技术创新产生不利影响,而知识的集中分布有利于产业集群创新及可持续发展。赵建英和梁嘉骅[17]通过分析影响企业创新的因素认为,企业家创新能力、创新文化及创新的资金投入对于创新能力的影响最大。李晓莉和于渤[18]研究发现,根据技术创新能力发展特点选择合适的技术创新战略、根据技术创新战略资源配置方向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均有利于技术效率的显著提升。

作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结合体,科技体制改革给中国社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当前传统经济动能增长乏力,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减弱的国情下,中国要想实现新一轮的经济高质量增长,关键就在于加大创新技术投入,更加重视提高技术创新的质量[19]。在经济新常态下,中国的供给侧改革也要求更加注重制度变迁和技术创新,形成鼓励和保护创新体制和市场环境[20]。那么中国的创新政策变革历程能够为未来的技术发展提供怎样的启示呢?创新的区域发展差异又因此向哪个方向演进?创新主体结构呈现出怎样的演变历程?本文将重点阐述这三个问题,着重分析不同阶段科技创新政策的侧重点,总结40年来的成就,预判未来技术创新的发展趋势。

本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技术创新政策进行梳理,第三部分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区域创新活动差异演进的分析,第四部分重点研究了改革开放40年创新主体结构的变化,第五部分是对未来中国技术创新发展方向的展望。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技术创新的阶段与历程

以1978年3月全国科学大会的召开为起点,回顾中国改革开放40年,机遇与挑战并存,借鉴与独立探索交织。根据一些标志性事件,可以将中国技术创新发展的历程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起步阶段——恢复与重建(1978—1985年)

在1978年3月的全国科学大会上,邓小平提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明确20世纪实现四个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是四化之一,并被认为是四化的关键)作为国家战略目标,并通过了《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对自然资源、能源、农业、工业、国防、环境保护、材料、电子计算机、激光、空间、高能物理、遗传工程等27个领域和基础科学、技术科学两大门类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进行了安排,确定了108个重点研究项目,并在规划中提出“学习外国,洋为中用”的方针政策。中国技术创新的摸索阶段由此开始。

全国科学大会以后,中国相继颁布了一些鼓励科技创新的法律和条例,包括《发明奖励条例》《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专利法》等。此外,科研机构的数量不断增加,科研经费的投入额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中国由此迎来了“科技的春天”。但这一阶段全国科技工作的重心在于恢复和重建文革时期遭到严重破坏的科技体制,依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恢复和调整。体制机制的落后使得经费投入的效率极低,收效甚微,对于技术的引进也只是停留在设备的简单操作和使用层面上。

(二)发展阶段——市场换技术(1985—1995年)

在前期技术引进的经验教训积累下,1984年3月22日,国务院在同意批转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技贸结合和旧设备选购工作的报告》的批语中指出“用我们的一部分市场换取国外的先进技术”,首次明确“市场换技术”这一重大战略。针对中国存在的经济与科技严重脱节的问题,1985年3月3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布《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强调全国主要科技力量要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为经济建设服务。中国技术创新历程随之进入市场阶段。

能否成功实现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关系到中国经济能否实现均衡和可持续的发展,关系到中国能否从经济大国转变为经济强国,关系到中华民族能否真正走向繁荣昌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在寻求用各种方法促进技术进步,“以市场换技术”就是在这个方面所进行的尝试[21]。《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指出,为了获取关键技术和设备,允许有条件地开放部分国内市场。《纲要》的核心就在于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改善投资结构,提升国民经济内在含量,通过不断开放的市场吸引外商投资,换取国外先进的技术,推动中国技术创新的发展。市场换技术策略的提出是基于发展中国家技术能力低下, 又缺乏引进技术所需资金的现实条件。此外, 跨国公司拥有的成熟技术甚至即将淘太的技术需要寻找新的投资市场, 而发展中国家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和较低的需求层次, 正好提供了这种投资机会。如此一来, 双方用各自所长, 换回各自所需, 交易便有可能发生[8]。从图2可以看出:1985年之后实际利用外资额总体呈不断上升趋势;1985—1991年引进外资还处于起步阶段,实际利用外资额有小幅增加但总额较少;1992年开始,实际利用外资额有了明显的增加,1997年实际利用外资额达644.08亿美元,之后虽有小幅减少但很快回升。这说明中国实际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

图2 1985—2016年实际利用外资情况

市场到底能否换来技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存在较大争议,需要辩证看待这一政策的实施效果。从历史实践来看,“市场换技术”政策的推行过程中,有成功的经验积累,高速铁路产业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在2004年前后引进高速机车的三次重大招标中,铁道部发挥主导作用,采取了正确的谈判策略,最终法国阿尔斯通公司、日本川崎公司、加拿大庞巴迪公司中标。在与这些国际高水平企业合作的过程中,中国成功引进、消化并吸收了外国高速铁路机车制造的核心技术,现在中国已形成平均时速300公里以上的高速铁路网,高速铁路总里程约等于世界所有国家高速铁路里程之和,并且,中国已经可以出口高速列车,以及承建高速铁路和提供其他配套服务。

但同时也有失败的教训,汽车产业就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失败案例。虽然外商投资确实推动了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提高了汽车行业的利润率,带动了一批零部件产商的发展。但是,中国并没有掌握发动机和变速器制造技术等核心技术,汽车的关键部件一直依赖于进口,缺乏自主创新能力。

同样的政策在不同的领域可能会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这并非偶然,而是与市场的性质、推行的强度及各方配合都密不可分。在高速铁路的案例中,铁道部的统筹领导发挥了关键性作用,铁道部学习先进技术的意识非常强烈,在谈判过程中始终把引进并掌握国外核心技术作为前提条件,而汽车产业对于外商投资只有外资占比不超过50%的要求。在当时的情况下,相较于改革开放之初具有不确定性的汽车市场,高速铁路市场对于外商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这也是中国引进国外核心技术的重要筹码。

(三)深化阶段——科教兴国(1995—2006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1995年)和随后发布的《“九五”全国技术创新纲要》(1996年)明确提出“科教兴国”这一国家战略,以及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方针。这一时期,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9年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2001年《“十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三个国家主体科技计划+两个规划建设”的计划体系,强调要加强科技原创性创新与跨域式发展。各项政策的提出、专项计划的实施和大规模经费的投入为自主创新,以及企业成为创新主体铺平了道路。

这一时期,中国技术创新能力有了突破性进步,并取得部分原创性创新成果。但在一些关键性领域,中国依然扮演着追随者的角色,未掌握核心科技。于是中国技术创新的策略开始逐渐由二次创新、集成创新转变为自主创新,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

(四)自主创新阶段——创新驱动发展(2006年至今)

2006年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全国科技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要“努力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紧接着颁布了《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在科技投入、税收鼓励、创造和保护支持产权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10个方面出台了若干政策,努力使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发展跟上生产发展的脚步。“自主创新”新阶段拉开帷幕。

此后,“自主创新”这一方针不断明确,具体内涵逐渐丰富。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必须从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出发,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2012年中共十八大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同年7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再次强调要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17年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这一系列重大战略为自主创新扫清了认知上的障碍,即自主创新并非完全孤立的创新,应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在借鉴别国先进技术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有效创新。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自主创新”是为了服务于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要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融合,缩短创新成果转化为先进生产力的周期。

随着“自主创新”政策和制度环境的逐渐优化,政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工业企业这几大创新主体在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上的经费支出总规模也在不断扩大。2003年之后,R&D经费支出开始超过技术引进额;2006年之后,这一差距加速扩大,2016年R&D经费支出甚至达到技术引进额的5倍左右。中国通过引进、消化再吸收,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与二次创新并举,在实践中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在信息领域,中国拥有了自己的芯片“星光数字媒体芯片”,并被多家国际大企业采用;在航天技术领域,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继俄罗斯和美国之后第三个掌握载人航天技术的国家;在交通运输领域,中国高速铁路技术位居世界前列,“高铁出口”不断扩大。这一系列重大成果表明中国在世界创新领域已经拥有一席之地。

表1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技术创新各阶段的科技投入及成果进行了比较。三个阶段的经济发展平均速度都在11.30%以上,近些年经济发展速度有小幅减缓,中国经济发展由追求速度向注重质量、强调协调发展的转变。在经费投入方面,国内的R&D经费支出及外商投资都在不断增加,2006—2016年R&D经费支出约为1995—2006年的8倍。在自主创新阶段R&D经费支出开始超过实际利用外资额,体现了中国对自主创新的重视程度及投入力度。

如表1所示,在科技成果方面,技术引进合同成交额不断增加,2006—2016年成交额为281.31亿美元;专利授权数更是以惊人的速度增加,1995—2006年专利授权平均数较1989—1995年增加约333.42%,2006—2016年这一数值超过676.92%。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效果。

表1分阶段技术创新指标平均值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官网整理所得。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技术创新区域差异的演进

虽然中国科技事业整体上保持着快速发展的态势,但省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兴起之后,以高铁、地铁等为代表的便捷交通迅速发展,以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为代表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和以智能制造为主导的工业4. 0将重塑中国经济地理格局,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从经济发展现状来看,技术创新越来越成为新经济条件下根本性的驱动力量,对经济地理分布产生着深远的影响[22]。区域间专利产出量的比较可以作为反映区域创新能力差异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专利作为发明创造者的独享权益,是工业企业活动的技术源头,可以体现区域间产业化活动的发展潜力。因此,本文以东中西部地区的专利批准量为基础数据,对1991—2015年中国东中西部三大地区的技术创新活动进行分析。三大地区的分类标准参考国家统计局,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根据东中西部地区专利批准量之间的比值(如图3所示),可以将1991—2015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差距较小阶段、差距扩大阶段、差距稳定阶段、差距缩小阶段。

图3 东中西部地区专利批准量之间地区的比值

第一,差距较小阶段(1991—1994年)。此时东中西部三大地区专利批准量的比值稳定,表明东中西部地区的专利批准量增长速度基本持平。图4显示了东中西部地区R&D经费支出情况,1991—1994年中国的科研经费支出较为合理地分配到三个地区。当时中国整体科研水平有限,技术创新事业刚刚起步,强调均衡发展的传统区域经济理论在学术界仍占据主导地位,东中西部地区科研经费支出和产出的区域差异尚且不明显。但是,东部地区的资源禀赋好,经济发展水平快,教育事业更为发达,有较为优越的资金和人才支持,所以相比之下,东部地区的专利批准量更多。

图4 东中西部地区R&D经费支出情况

第二,差距扩大阶段(1995—2003年)。此时东部地区与中部、西部地区专利批准量的比值均呈现增大的趋势,其中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比值最大,从1995年的5.23倍增加到2003年的8.74倍。而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比值基本稳定,整体上呈现出下降的趋势。这说明此时东部地区的科技创新事业发展迅速,与中西部地区拉开差距。而在中西部地区之间进行比较后可以发现,虽然中部地区专利批准量始终高于西部地区,但二者的差距在减小。东部地区专利受理量的增加趋势与当时中国实行的“两个大局”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关系密切。改革开放之初,为了恢复生产、顺应“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学术界深刻反思了传统的社会主义区域经济理论,在此基础上引入梯度推移理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开始摒弃早期“沿海—内地”的区域分析方法,转而提出东中西部三大地区的战略构想。这一构想在“七五”计划中成型,并为“两个大局”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提供了前期准备。由此,东部地区的经济和科技事业得到了全方位的支持,大量的资金和人才涌入东部地区。从R&D经费支出情况来看,东部地区的R&D经费支出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甚至接近中西部地区R&D经费支出的总和。这一点也解释了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专利批准量差异扩大的原因。

第三,差距稳定阶段(2004—2009年)。此时,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专利批准量之比稳定在9倍左右,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专利批准量之比持续下降,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的专利批准量之比也没有进一步扩大。从R&D经费支出来看,三大地区的R&D经费支出均呈现增加趋势,东部地区增加最为迅速,数额最大。2003年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区域统筹发展,国家政策向中西部地区的倾向力度加大,中西部地区的科技投入增加,专利受理量的增加趋势明显。东部地区由于科研氛围浓厚,基础设施完善,资金投入充足,故2003年之后,东部地区的专利批准量仍呈现高速度增加态势。中西部地区的专利批准量均持续增加,两个区域间的差距缩小。但由于西部地区省份多于中部地区,因而总体而言,西部地区的科技发展水平略高于中部地区。

第四,差距缩小阶段(2010—2015年)。此时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的专利批准量之比均呈现出减小的趋势。其中,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专利批准量之比从2011年的9.74倍下降到2014年的7.05倍,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的专利批准量之比也从2010年的6.58倍下降到2015年的4.78倍。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专利批准量比值整体上稳定。根据三大地区的R&D经费支出,东中西部地区的R&D经费支出均呈现出增加的趋势。受地区经济实力的影响,东部地区R&D经费支出与中西部地区差距拉大,中部地区的R&D经费支出超过西部地区。中共十八大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更加注重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通过产业转移和发挥科技创新的外溢效应,极力创造要素在三大地区之间自由流动的环境,统筹兼顾,发展短板,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扶植力度,从而缩小了区域之间科技创新水平的差距。

1995年“科教兴国”的战略提出后,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更加突出。而且企业作为市场中最活跃的因素,是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最关键一环,也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利润的直接作用者。为了研究区域之间的科技产业化水平差异,本文对2010—2015年东中西部地区的大中型工业企业新产品开发及生产情况进行对比研究(如表2所示)。首先,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开发新产品经费和新产品产值都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而西部地区开发新产品经费和新产品产值都不稳定,总体上在波动中增加。这说明中国三大地区工业企业的科技创造能力不断增强,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利润的水平不断提高。其次,在新产品项目方面,东中西部三大地区在2015年都出现了减少的情况。再次,从总量上来看,东部地区在这三方面的总量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西部地区与中部地区也还有一定的差距。这是因为东部地区总体上经济发展水平高,高新技术产业较为发达,科技产业化能力强。最后,从增长率来看,中部地区的增长速度高于东部和西部。2000年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调整区域发展战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倾斜力度,实施西部大开发、建设中原城市群、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等一系列政策,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西部地区科技产业化的发展。

表2 2010—2015年按地区分大中型工业企业新产品开发及生产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官网整理所得。

四、改革开放以来创新主体结构演变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以及国家战略、方针及相关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中国创新主体结构不断发展优化。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各种国内外条件的约束,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对于技术创新的贡献甚微。随着创新环境的改善,资金投入的增多,特别是“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方针的提出,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导力量为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新时期“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方针为中国创新主体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理论基础。在企业继续保持创新“领头羊”地位的同时,高校及研发机构也成为了越来越不容忽视的力量。产学研的深度融合为技术创新注入了活力,加快了创新成果转化的速度。

按照三大创新主体专利批准量在总量中所占比重的变动情况可以将改革开放以来创新主体结构的演变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结构均衡,企业尚未成为创新主体(1986—1994年)。这一时期中国处于创新的起步及初步发展阶段,各项技术尚未成熟,高校、科研院所及工业企业的创新能力依然不足,科技产出较少,专利批准量无明显差异。有部分工业企业走上了市场换技术的道路,进行了局部创新。从专利批准量来看,总体数量较少,其中工业企业贡献较大,拥有专利的比重在45.66%—65.17%的范围内波动(如图5所示)。

第二,工业企业逐渐成为创新主体(1995—2010年)。为了加快科技体制改革的步伐,国家提出科教兴国这一重大战略,以及“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方针,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创新的政策措施。1994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也为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扫清了制度障碍,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从图5可以明显看出,1994—1999年工业企业专利比重不断上升,由62.85%增长到84.81%。而科研院所及高校专利比重逐渐下降,其中科研院所的专利比重从23.24%下降到8.81%。2000—2010年工业企业的专利比重在波动中保持稳定,基本在85.00%左右。科研院所的专利比重则继续下降但降幅有所减小,2010年科研院所的专利比重只占三大创新主体总产出的3.04%。这一时期高校的科技产出呈现良好的上升态势,从2000年的7.66%上升到2010年的11.51%,在2008年达到近些年的最大值17.91%。

图5 高校、科研院所及工业企业专利占比情况比较

从R&D经费支出来看,如图6所示,1995—2010年工业企业科技投入规模不断扩大,R&D经费支出平均增速为33.00%。同期高校和科研院所的R&D经费支出平均增速分别为18.95%和15.05%。总体来看,这一时期随着科研氛围的改善,工业企业的创新潜力不断激发,科技产出的规模不断扩大,基本确立了在创新领域的主体地位。

第三,产学研逐步融合,工业企业基本成为创新主体(2011—2016年)。这一时期中国处于自主创新阶段,随着“创新驱动发展”“科教兴国”“人才强国”“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等重大战略的提出,技术创新的步伐明显加快。经济发展也从追求“数量”和“速度”转变为追求“质量”和“协同发展”,创新主体的结构趋于均衡化。工业企业专利比重有下降趋势,2016年为71.23%。科研院所专利比重保持稳定,而同期高校的专利比重在不断上升,2011—2016年平均增速约为14.73%,到2016年专利比重达到23.56%。在R&D经费支出方面,三大创新主体的科技投入都在不断增加,高校、科研院所及工业企业科技投入的平均增速分别为10.30%、11.42%和15.50%。

图6 高校、科研院所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

随着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政策的推进,中国创新主体结构不断趋于均衡化。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工业企业成为创新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进一步提升了全社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五、未来中国技术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向

回顾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技术创新实践,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总结技术创新积累的经验教训,主要得出四点启示:

(一)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提高自主创新水平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和2035年中国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的目标都要求中国更加重视技术创新,以创新推动经济向更高质量增长。为了营造更加鼓励创新的科研氛围,在国际竞争的关键领域占据有利地位,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创造允许失败的社会环境。可以说,没有允许失败的社会环境,就不会产生大量的创新。一项创新成果的出现往往是以成千上万次的失败为代价的,因而有必要强化人文关怀,建立为失败买单的机制,同时妥善解决科研人员的住房、赡养及下一代入学等问题,在政策上加以扶持,使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提供一个能够使科研人员全身心投入的研究环境。二是培育支持创新的投资环境。科研活动往往耗资巨大,远非个人或一个科研机构所能承受的。因此,政府可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科研创新的硬环境,同时鼓励企业直接与科研机构对接,利用企业资金减轻科研人员的经济压力。还可以通过为投资研发的企业提供税收减免、支持教育和培训,以及对示范项目进行资助来降低创新成本[23]。三是完善创新激励政策。首先,政府应该完善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地利用科研成果发展生产,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其次,赋予高校及科研院所对其所持有科技成果的自主决策权, 即对科技成果拥有作价投资、转让或自主转化的权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激励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最后,政府也应该完善专利保护机制和创新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形成全社会尊重创新、自主创新的优良环境。

(二)制定科学的政策法规,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2016年2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美国搞过一个《拜杜法案》,这对美国的创新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撬动作用。像这样的国际经验还要好好研究。”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拜杜法案》让大学和研究机构能够享有政府资助科研成果的专利权,极大带动了发明人将成果进行转化的热情。《拜杜法案》出台以后,美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在短期内翻了10倍,为美国重塑在世界技术创新领域的领导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它被《经济学家》杂志评为美国过去50年最具激励性的一个立法,是美国从“制造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的标志。

回顾发达国家技术创新的发展历程能够得到一些启示。《拜杜法案》的出发点其实是十分基础的问题:谁能更好地管理新的发明?专利权应该交由政府还是发明人?在“谁出资、谁拥有”的政策下,研发的成果不仅收益权归政府,而且一切的后续性研发也不可以由发明人独享。发明人缺乏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很多技术创新成果发明之后便不了了之,这导致大量科研成果闲置浪费,研发资金利用效率极低。如果发明者不能拥有研究成果,没有商业化带来的奖励,这些成果永远都不会被商业化。因此,中国在加大科研投入力度,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工业企业积极研发技术专利的同时,也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革低效的体制机制,明确所有权的归属,促进创新成果的商业化,充分调动发明人的积极性。

(三)形成协调的发展战略,整合科技创新资源

区域创新的协调发展有助于国民经济保持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态势。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地区差异较大。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则需要经过长期努力。

从国家层面来说,为了缩小区域创新发展差异,国家应该因地制宜,出台更多向中西部倾斜的创新发展政策,同时将专项补助资金更多地分配给中西部地区,创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鼓励创新要素向中西部地区流动。

从地方层面来说,一方面,三大地区应该从全局出发,要抓住“长江经济带”“中原城市群”“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丝绸之路经济带”等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克服短板,协同并进。各省份应该积极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提高创新集聚的水平,充分发挥创新外溢效应和区域依赖性,形成一体化的创新网络,这也是实现区域快速发展的关键。另一方面,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由于其城市区域创新系统还处于起步阶段,区域的创新能力还存在着很大的提高空间,应该加快建设创新人才、产业和文化等基础性工作,改善创新环境。同时吸引外资,扩大对外贸易,培育创新基础较好的城市作为区域创新的中心城市,建立区域性城市创新分工体系,提高区域内的创新水平,进一步缩小与东部地区的差距。而作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已经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有着良好的经济和人才基础,应该发挥其引领作用和示范作用,加强与中西部地区的合作,互利共赢。此外,东部地区也应关注自身发展,致力于实现集成创新,形成科学的城市创新体系。在提高创新能力的同时,东部地区应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创新研发,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注重研发成果和经济效益的结合,以高质量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发展企业协同创新模式,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发展并非孤立地谋求某一方的发展,而应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只有这样才能产生更大的效用。要科学定位“产政学研用”,形成充满活力的创新运行机制。中国在国家创新体系构建中最大的优势就是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点就是可以快速集中各种资源,这是中国进行国家创新体系构建的重要法宝。企业是国家创新体系中最重要的种群之一,是提供创新资源,维系创新网络生态系统的关键,要积极引导企业培育创新网络生态系统。在“企业协同创新模式”下,政府可以发挥主导作用,合理进行宏观调控,利用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各自的特色和优势,调控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平衡点。高校及科研院所可以与企业建立研发合作平台,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仅仅依靠企业内部的几个高水平的科研人员难以解决其自主创新过程中的问题,这就需要打造一支高水平的科研组织,为企业的自主创新保驾护航。通过为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财力支持,可以推进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形成完整的研发组织体系,集聚高端创新人才,进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快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革新。同时要注重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这就需要企业对于市场需求的精准把握。在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协同合作过程中,企业理应发挥更大的主导作用,尤其是在与高校、科研院所联手构建产业技术联盟、技术研发组织及设计科研课题等方面,企业要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探索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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