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琳
广东省有色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广东 广州 510080
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新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程度较高, 在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县财政资金的支持下,已完成了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以及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工作。全县现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25处,其中崩塌19处,滑坡5处,地面塌陷1处,由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5处,人为活动为主(基本为削坡建房)产生的地质灾害20处。本文将通过对前人资料的整理分析,在综合调查评价地质灾害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地质灾害成因,提出具体可行的防治建议,为广东同类型县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参考。
新兴县属新兴—高明—鹤山丘陵台地区,南面为天露山主峰及其支脉所横贯,东北面、西北面有老香山、崖楼山对峙。发源于天露山山脉的新兴江各支流从南向北汇于新兴江,沿河一带形成多条狭长的河谷平原和冲积小盆地。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地形复杂,小盆地、河谷平原、丘陵、台地交错。中部为新城盆地,西南部有天堂盆地,东部为稔村、水台台地,南部、西南部各镇低山丘陵广布。
1.2.1 地层岩性
新兴县出露的地层岩性由老到新分别为:震旦系石英云母片岩、石英岩夹碳质千枚岩;寒武系石英砂岩、砂质页岩夹碳质页岩、变质石英细砂岩;泥盆系石英砂岩、泥质页岩、石灰岩、微晶大理岩、石英砂岩、泥质页岩;第四系砾石、砂、粘土及粉砂土。
1.2.2 岩浆岩
区内岩浆岩分布广泛,出露面积约1001.1km2,占全县总面积的65.7%,广泛分布于县域各镇,侵入时代及岩性为志留纪粗粒斑状二长花岗岩、侏罗纪粗、中粒斑状黑云母花岗岩、白垩纪中细粒斑状黑云母花岗岩、二长花岗斑岩。
1.2.3 地质构造
根据广东省1:100万大地构造图,本区属天露山断褶群,早期以褶皱为主,后期以岩浆活动和断裂构造为主。北东向断裂为本区的主要断裂构造,规模较大,北西向断裂为次一级构造。褶皱发生在加里东运动阶段,区内发育两个向斜构造,分别为簕竹向斜,轴向NNE,两翼展约4km,两翼倾角30°~50°,地层为寒武系;合河圩复式向斜,轴向NNE,两翼展15 km,两翼倾角40°~60°,地层为寒武系。
1.2.4 新构造运动与地震
新构造运动通常指晚古近纪以来的地壳运动,通过对新兴县地形地貌、活动断裂、第四纪沉积物厚度变化、温泉、地震及各类型阶地的发育等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可知新兴县位于近期缓慢隆起带,新构造运动较明显。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老断层仍有继承性活动,如寒武系逆推于泥盆系之上,沿断裂带发育温泉,天露山不断升高,河谷下切,溪流纵横等。
新兴县周边地震不明显,历史上未有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记录,地震烈度为Ⅵ度。
新兴县共有五种工程地质岩组。
表1 新兴县岩土工程地质条件划分表
新兴县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持续强降雨天气下,当降水达到一定程度后,雨水就会沿着岩土体裂缝及崩滑体孔隙渗入转为地下水,同时软化结构面及崩滑带(面),增加岩土体和崩滑体重量,从而提高下滑力,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如果降水使地下水位上升到滑带(面)以上时,更有利于滑体(潜在滑体)滑动。
新兴县主要以中低山丘陵地貌和河谷平原地貌为主,海拔高程变化较大,一般海拔500~1200m,最高峰为里洞镇天露山,海拔1250.90m。地形坡度较陡的山区、汇水面积较大的下游沟口及凹形坡面等位置,在极端降雨天气下容易汇聚大量降水,极易发生地质灾害。
新兴县区域地质构造以北东向、北西向高角度正、逆断层为主,其中北东向的断裂控制了整个县域的地貌形态及主要河流的走向,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岩土体的结构及物理性质,尤其在褶皱轴部、转折端,断裂带及其两侧部位,风化层较厚,岩土体破碎,裂隙发育,易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新兴县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二大类的工程地质岩组中,即砂、砾石、粘土双层土体和块状较硬-坚硬侵入岩组,由于岩石结构、构造的因素,岩石在表生作用下极易风化,普遍发育3~20m厚的风化层,最厚可达50m。风化层土体中一般含有20~35%的砂、砾成分,孔隙度大,地表迳流易于入渗,加之花岗岩残坡积土和风化土都有遇水易软化崩解,物理力学性质变差、土体抗剪强度变低的特性,这种特性为崩塌、滑坡的发生提供了有力的物质条件,一到雨季则易在岩土体自重增加和雨水冲刷作用下滑动形成灾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修(改、扩)建公路、削坡建房为主的人类工程活动明显增强,这些工程活动对自然山坡的改造达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程度,产生了多处未经工程防护的人工高陡边坡,时间一久就易发生地质灾害,由此可见,人类工程活动强度与地质灾害的形成关系密切。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分为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按照地质灾害管理条例中“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在地质灾害的监管工作中应确定治理的责任单位。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应由引发单位进行治理,并经过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验收;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由各级政府将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威胁人数超过10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省级财政重点支持威胁人数超过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地方财政主要支持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新兴县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集中在汛期的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中,因此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工作对于预防灾害的发生至关重要,符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避让原则。新兴县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县、镇、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落实了监测人制度,并制定了防灾应急预案,发放了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下一步除了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也要将巡查工作中发现的潜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纳入到监测体系中来,并加强对受威胁村民的地灾避险意识等方面的培训。
新兴县主要的地质灾害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少发育,地面塌陷弱发育,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基本不发育,崩塌和滑坡主要是由于人类建设活动产生的高陡边坡未经防护,房屋又紧邻坡底,经过长时间的风化侵蚀作用,坡体逐渐失稳,在土岩接触面的坡肩临空部位、土质边坡的坡脚及岩土体的结构面(花岗岩主要为节理面和断裂面)易发生剪出滑移的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所以工程建设活动应该遵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原则,做好边坡的截排水、坡面防护和挡土墙等工程,或者让出足够的安全红线距离;对于高山沟谷地带的泥石流易发区,应该以避让为主,在显著的位置树立地质灾害危险警示牌,做好有关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等工作;对于一些暂时稳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做好相应的巡查监测工作等。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联系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以保证治理工程高效合理的进行,同时还需结合相关政策,如在村庄规划选址时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在“三清三拆”和“拆旧复垦”时可以将受威胁的临坡老旧房屋进行拆除、在新农村建设中主动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或是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中加强对边坡的工程整治等。
虽然新兴县目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每年的汛期易发生台风及强暴雨天气,但只要全面落实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就会大大降低本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