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论”是世界电影史上最被人所重视的电影观念之一,具有天生的浪漫主义性质。在法国出现后,它迅速传播到英国和美国,由最初的个人崇拜发展为民族主义,后来又遭遇结构主义,作为一种有效的电影批评理论,尽管经历了很多非议,但也在电影世界史中占据重要地位。
一、电影作者论的出现
“作者论”是法国历史学家在1920年提出的,他们认为一個电影导演应该肩负着一部电影在形式、风格和意义上的核心责任。让·爱泼斯坦在《电影与现代文学》中第一次提到电影导演同样也是作者,提出电影风格的形成和导演是密不可分的。法国电影理论家安德烈·巴赞在1943年指出:“电影的价值来自作者,信赖导演比信赖主演可靠得多。”电影导演就像文学作品的作者那样被定义为导演作者。他认为,电影的书写方式应该由导演控制电影技术来发展。法国电影理论家亚历山大·阿斯图于1948年在论文《新先锋派的诞生:摄像机笔》中指出:“摄像机应像文学家的笔一样,去自由自在地书写,必须具有作者自己的个性,即要确立电影作者的地位。”
1951年,影评家雅克·多尼奥尔·瓦克候斯、安德烈·巴赞与年轻的影评人一起创办了《电影手册》,其迅速成为法国电影研究的重要文献,而《电影手册》的创刊号主题便是“导演就是作者”。1952年,《文本》杂志的创刊,明确提出了“导演中心论”。这一次对“导演中心论”的倡导,所推崇和标举的是欧洲艺术导演,如瑞典电影大师英格玛·伯格曼等。1954年1月,“三剑客”之一的佛朗索瓦·特吕弗在《电影手册》上发表了《法国电影之必然趋势》一文,其文重申了导演本就有的重要地位,电影导演应该从自身出发给电影的制作带来全新的面貌,不应该从教条的文学中获取老一套的灵感。日后更以此文作为艺术电影的旗帜和创作规范,成为一种体系。但有趣的是,佛朗索瓦·特吕弗那篇奠定“作者论”基础的文章旨在反对传统的法国商业电影的剧作者,并没有说明导演们更应该成为作者,也没有倡导电影导演应该建立一个新的标准,却误打误撞地树立了一个新的标杆。直到1964年,佛朗索瓦通过对好莱坞经典导演希区柯克的访谈,才正式提出“电影作者论”,同时也完成了对一个伟大电影作者——好莱坞导演希区柯克的命名。
随着法国新浪潮的掀起,作者论更是被推向高潮。时代出英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欧洲僵硬的社会制度打破了年轻人的幻想,整整一代年轻人视政治为“滑稽的把戏”,这些年轻人受到了文学作品创作者的注意,描写这些年轻人的文学作品大量出现。虽然去世于1958年的巴赞并没有亲眼看到“新浪潮”,但他被推崇为精神之父。凭借1959拍摄的《胡作非为》而获得戛纳电影节最佳导演奖的佛朗索瓦·特吕弗只不过是崭露头角的新人,标志着“新浪潮”的作品被评论家认可,本片打破了传统叙事手法,将影片的叙事语言始终保持在生活的渐进线上。这种叙事风格就像人们所说的“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形成了一种崭新的艺术风格,同时在国际影坛上产生了巨大影响。后来,大量新人导演涌出,1960年将新浪潮运动推向了高潮,这一年新片产量高达124部。
欧洲电影本就深厚的人文底蕴再度被引入电影,和好莱坞流水作业般的电影制作风格截然不同,而新浪潮也因此被载入史册。
二、电影作者论的演变
“作者论”被提出后,很快就传到了英国和美国,也让注重人文的欧洲电影有实力与好莱坞流水作业般的电影抗衡。
佛朗索瓦·特吕弗所提出的“电影作者论”认为,导演从一部影片的选材到后期制作都要全程参与,应该作为整个电影制作过程的掌控者,要以电影导演为绝对中心。他认为只有编导合一才能真正确认导演中心,让导演成为真正的书写者,前提条件就是将导演自己的个人风格和个性特征展现在电影中。如果一个优秀的导演不会自己编写剧本,就会沦为作品的诠释者。而特吕弗认为最理想化的作者电影应该是编导制合一的,他认为制片人并不能完全贯彻和实现导演的意图。特吕弗倡导某种掘井式,对同一主题进行深入的开掘和复沓呈现。
因此,“电影作者论”的倡导和实践意义始终只有三点:一是编导合一,改变导演在拍摄过程中“场面调度者”的位置,使其成为风格的掌控者。二是通过研究一位导演的生平机遇、偏爱等来解读一部电影,使导演成为电影批评家和命名电影艺术家的方式之一。三是用导演来取代之前以制片公司或者演员来划分电影作品。
安德烈·巴赞曾在《论作者论》一文中提出:作者论提出的价值体系并非意识形态,而是来自一种口味和感性占绝大部分的评价,因为它是辨别艺术家的建树和价值的体系,即在影片主题和技术成本之外,风格优先于个人。他虽然不认同佛朗瓦索·特吕佛,但也不妨碍他和他的团队从现实的角度分享评价,或者追随热情。巴赞说,他对他们的肯定总是要大于否定的,但在多数情况下,他更主张作品是大于作者的。这一点和特吕弗的观念大相径庭。巴赞认为导演是作品的孩子,其最小的部分都展现其创作的形象。
电影比其他艺术更需要捍卫一个本质的批评真理,因为真正的艺术创作行为在电影中不确定并受到威胁,但人们也要避免否定作品,歌颂作者。
“电影作者论”这一思维被英国电影符号、先锋电影导演彼德·沃伦应用在电影结构中,他提出了“结构作者论”这一理论思路。结构作者论几乎可以应用于所有电影导演的分析,是一种和艺术家的命名机制、影片审美价值都无关的评判。彼德·沃伦概括“结构作者论”为:一个导演一生只拍摄“一部影片”,一个批评者的工作是去发现它。这“一部影片”是指任何一位电影导演或者艺术家,在自己的每部作品中都有着可以直接让观众辨别出来的风格。
电影作者论和结构作者论的对比:一是电影作者论注重于电影导演通过自己树立个人风格的成长和经历,而结构作者论则强调的是导演的作品是否具有鲜明的特征;二是电影作者论重视艺术家的命名机构,结构作者论则注重的是艺术家的风格形成。
三、结语
电影的历史就是电影作者的历史,已有的理论体系为人们研究电影的后背提供了一个视角,可以让人以此为突破口去了解电影大师所构建的学术和精神世界。每一部经典作品的背后都倾注了创作者的灵魂,每一次观摩经典就是一次和大师跨世纪的对话和学习。沿着大师与众不同的目光,人们可以看到不一样的人生,研究作者论和其他的研究方法,人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电影这门艺术,会发现以前被忽视的才华横溢的大师,更有机会去了解那些个性鲜明的导演。这样一来,在往后的每一步成长中,人们可以更加轻松地应对遇到的诸多可能,有效地减少无用功,少走一些弯路。
(西北师范大学)
作者简介:田宇(1994-),女,甘肃兰州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影视编导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