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

2019-04-22 07:49肖小娟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9年4期
关键词:内蒙古文化产业文化遗产

肖小娟

以草原文化为核心的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是把握时代主题、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

一、 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的现状

(一)政策法规体系日臻完善。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发展离不开政策法规的支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以及自身文化建设的要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文化创新发展。如《关于振兴传统工艺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等,为传统文化创新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政策引导。在《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中,提出重点加强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方面的立法,为自治区传统文化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政策法规体系的完善,保障了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发展。

(二)民族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成效显著。丰富多彩、形态各异的民族文化遗产见证了草原地区的发展历史,是内蒙古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近年来,我区对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一是重点实施系列工程与项目,如对古遗址、古墓葬、传统村落等的保护维修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双百工程”、“千校万户”计划等,推动民族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快步向前发展。二是通过制定《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提供法治保障。三是积极开展文化遗产申遗工作、非遗传承培训工作等,同时通过组建内蒙古博物馆联盟、举办非遗文化节、开发文化遗产数字平台等多种方式宣传展示自治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成果。

(三)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蓬勃发展。2003年,内蒙古自治区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大区战略规划,文化产业起步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系列政策,投入专项资金,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经过多年努力,自治区先后建成大召文化产业集群、阿拉善奇石产业园区、阿金奈马文化产业园区等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基地,培育出一批特色文化产品、企业,并通过打造文化产品、文化项目交流交易平台,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等,保障文化产业繁荣发展。2004年以来,全区文化产业年均增长26%,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速13个百分点,产业增加值总额稳步增长。

与此同时,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事业改革势头良好,激发了文化资源活力,促进了文化资源共享利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渐完善,开展了“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彩云服务”等服务创新工程,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民族艺术创作演出繁荣发展,《千古马颂》《草原上的乌兰牧骑》等民族文化艺术作品广受赞誉,成为内蒙古文化“走出去”的亮丽风景。

二、 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的实现路径

(一)以文化研究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要实现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发展,重中之重是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深入挖掘研究,研究掌握内蒙古优秀物质与精神文化的“根”与“魂”,这样才能在保持自身文化个性不被湮灭的同时,更好地顺应时代要求,实现创新发展。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历史悠久,独具特色。研究揭示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历史文化信息以及内在的精神价值,可古为今用,赋予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可推陈出新,扩展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增强创新活力。具体可以两方面为抓手:一是强化学术研究的力量与质量,为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二是建立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文化政策的常规性渠道,为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提供可实现的平台。

(二)扩大交流,激发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力。“开放包容”一直是内蒙古民族文化发展的基调。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由不同历史时期的游牧文化、农耕文化与其他外来文化融合而成。从当今世界潮流来看,开放交流、融合发展势不可挡。在这种开放的格局中,多元主体文化之间的交流与竞争不可避免,而这种交流与竞争是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使文化不断审视自身,汲取外来养分,并在融会中创新。实现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创新,“走出去”是必然路径。而如何“走出去”以及如何在文化交流中使自身文化得到升华和发展是问题的重中之重。一方面,紧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利用国家层面的高端平台,通过组织参加国际文化节、文艺演出、文化展览、文化贸易等活动,扩展与其他国家、地区间文化交流的广度与深度,为内蒙古传统文化注入新的活力。另一方面,在兼容并蓄外来文化的同时,增强本民族文化的传播力。要广泛建设和利用各类文化交流平台、数字新媒体技术,展示和宣传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公众认知度,提升区域形象,使文化在“走出去”的同时更要“走进去”,发挥自身文化影响力,形成良性的文化交流循环。

(三)推动文化事业建设,支撑创新发展。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以及创新性发展离不开文化事业建设的支撑。文化事业建设以政府为主导,肩负着保护传承内蒙古传统历史文化,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文化认同、民族认同等重要的政治使命,涉及演出、艺术创作、文博、广播电视、图书报刊、公共文化等众多文化事业单位,拥有重要且权威的信息、技术、人财物力等多方资源,是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的关键力量。内蒙古文化事业建设,一是树立文化战略思维,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体制改革,促进文化资源合理流通。二是在保护为先的基础上,建立开发利用传统文化资源的组织机构,以“知旧守正”“守正创新”的原则活化文化资源。三是借助文化事业体系的多方资源优势,统筹大局,构建推动文化发展进步的强有力支撑系统。

(四)培育传统文化产业,带动创新发展。文化产业是文化资源的经济性能得以发挥的“转化器”,更是激发文化创新的“制造器”。为更好发挥文化产业促进“软实力”向“生产力”转化的效用,解决目前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困境,可从以下几点出发解决问题:

一是做好顶层政策设计。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政策来指明方向、开辟路径、树立目标。内蒙古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有关针对性政策,特别是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则、实施方案等,在资金支持、市场准入、税收激励、市场主体培育等方面为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护航。

二是培育消费市场。积极组织举办、宣传、推广那达慕大会、各类文艺演出等内蒙古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吸引社会大众参与文化娱乐、文化消费。兴建适合普通民众的剧院、娱乐中心等基础设施,并扶持文化企业、文艺团体向农牧区延伸,活跃基层文化消费市场。通过探索文化消费新模式、培养文化消费意识、加强消费引导等方式,扩大文化消费市场,以市场需求带动文化产业的结构升级和创新发展。

三是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马头琴演奏《万马奔腾》、蒙古风情剧《鄂尔多斯婚礼》等内蒙古民族艺术品牌享誉大江南北,草原的辽阔与豪迈引发无数人的向往,品牌化、特色化文化输出对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塑造突出内蒙古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节庆、服饰、工艺、文艺等文化品牌,通过品牌的影响力带动传统文化的创新发展。

四是推进传统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与旅游、科技、互联网、制造等产业融合发展,利用其他产业优势进一步拓展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如内蒙古传统文化产业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文化创意产品的包装、设计、印刷等行业。这方面,故宫博物院的文化创意产业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好的案例参考。文化产业也可与科技融合,发挥现代科技对文化产业的引领作用,提高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的技术含量,促进文化产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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