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煦琳
摘 要: 广义上的童试包含文童试与武童试,本文讨论的是狭义的童试即文童试。2003年冬时,有福建长汀汀州镇居民翻修祖屋时发现了一批清同治年间汀州府和长汀县的文书,其中大多为科举童试文书,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清末科举制度在基层的具体实施情况。笔者在仔细阅读过这批原始文献后发现,其中有关补考的文书足有九篇之多。这里的补考并非落选后的补考,而是童生在通过县试或府试后,因种种原因耽搁了后续考试从而上禀请求补考。从汀州发现的这些补考文书中,我们可以略窥晚清童生补考的普遍情貌,分析造成补考的原因及相关文书的文体特征。同时,我们也必须结合当下,多角度、多思路地为当前补考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 晚清 汀州 科举 童试 补考
一、补考概述
谈到明清科举,人们极易想到乡试、会试、殿试,却往往忽视了童试的存在。作为在考试金字塔上最底层,童试无疑是基石一般的存在。它起源于明太祖朱元璋推行的考核童生制,直至清朝覆灭为止,这一制度历经了极为漫长的岁月。童试不能顾名思义,它并非是只面向孩童的考试。在古代科举中,不乏二十出头便扬名科场的进士,但也不少年至耄耋却仍赴童试的老者,决定参与考试类型为何的唯一要素是学力而非年龄。
童试分为县试、府试、院试三级,最终录取者为生员,俗称“秀才”。自此生员可以进入官学,同时意味着拥有了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的资格。明清科举与学校紧密结合的特点可由此观之,在此不多赘论。童试覆盖面广,只重学识,不问出身,为大批寒门士子冲破阶级束缚提供了制度保障。可以说,童试是他们改变自己命运的第一块敲门砖,是互通社会阶层的第一波涌流。
童试三级均有补考情况的出现。县试作为最低一级的考试,较其余两者而言,补考的正规性显然要低一些。在赴房报名、买备卷结并投交、填明个人信息、认保画押后便可参与考试,无须写文申明情况,几乎可以说是一种“随到随考”的状态。虽然长汀县三令五申考试日期,但考试当日到场人数寥寥,因此不得不为晚到的学生提供补考的机会。补考与正场题型相同、题目不同,这也可以算作另一种形式上的“AB卷”。在全部考毕后,长汀知县会把在正场与补试中合格者的试卷登记造册,交给汀州知府以备核查。
通过县试,但未及参加府试的童生,往往会通过向知府上禀文的方式,请求准予其参加补考的资格。这一文书不直接送到知府手中,往往先要经知县转呈。知县在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后,方转写申文向上级请示。院试补考大致流程与府试补考流程类似,不过受文对象是学政而非知府。
同治六年正月县试后,二月初长汀知县在寄送给汀州知府的申文中写道:“卑县遵将录取正案童生胡崇文等四百六十五名试卷,又补考童生一百三十五名试卷,具文申送宪台察核。”[1](43)录取补考童生的比重占到约三成,足见补考考生所占的分量之重,由此看补考的途径自然不能轻易阻塞。
二、补考原因
(一)社会原因。
1.考试频次过低
县试作为童生考试的第一场,可谓是覆盖范围最广、基础性最强的考试。然而,它并非经常有之。县试由知县主持,一般于每年阴历二月举行,合格者可继续参加于阴历四月由知府主持的府试。一次不中,则需再等一年。因此,若有补考的机会,童生定不想再拖一年的时间。如果考试频繁有之,一场不及再等下场,则何谈补考。正是由于考试频次低,时间跨度长,因此一时赶不及参加考试的童生,自然也就不难做出补考的选择了。由一地学政主持的院试就更是如此,三年仅两次的考试频次,倘若不开放补考,无疑会激起童生的反抗情绪。
2.原籍参考规定
因为参考名额和录取名额均有限定,所以各省都严打冒籍参考的行为。具体措施有审查户籍谱牒、比照考生形貌、五生互结互保以及审音辨籍等。“不同地区的考生数量相差可能有七、八倍之多,但是绝大多数地区的录取名额都在八人至二十五人之间,不同地区的童试录取名额远没有考生数量的差别之大。”[2](73)去录取名额多的地方参加考试,在提高自身通過可能性的同时也侵占了当地考生的某些利益,从这方面来看,冒籍无疑是一种舞弊行为。但这也实是考生的无奈之举,是人类趋利避害的本性所致。不得跨考的规定是出于对维护考试相对公平的考虑,却使得很大一部分童生因交通不便而错过考试。长汀县童生赖道存随父赴湖南岳州府任,正月底自湖州返回,准备参加汀州府试。然而,该生三月二十日才抵达汀州,早已误了考试时间,因此只得请求补考。倘若可以就近参加考试,想必赖道存也是不愿意辗转数月回原籍考试的,这就是“地区倾斜”与“就近便利”之间的矛盾。当今因着高度发达的交通网络,“就近便利”原则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古亘有之的“地区倾斜”却一如既往。
3.地理天气因素
地理与天气因素也是导致考生耽误考期,从而请求补考的重要原因。首先是地理距离造成的误考。青严罗城考生罗献文等二十人共误府试,就是因为地处偏远,其家距考场足有一百二十里。按照每小时五公里的步行速度,这批童生若想参加考试,就需要不眠不休地连续行走十二个小时。虽然城内也有专为考生提供的“考试旅店”,但对于广大身居乡村的童生来说,此举显然有些过于奢侈了。还有长汀县童生钟斌等人亦是如此,为了维持家庭生计,他们不得不暂离故土,前往广东做生意,然而“兹闻得学宪将按临汀郡,童等在粤,星驰回里,未赴□考与府试,碍难申送”[1](47)。这并非完全出于对时间规划的失误,实在是参加考试的时间成本巨大且难以掌控的缘故。其次是地理位置的偏僻造成的误考。童生罗献文等称其家乡“来往人稀,以致示牌莫悉,赴场未及”[1](44);马恒一等称未闻示期;王寿康等称示期莫悉。这固然属于为自己失误开脱的一套说辞,但不可否认古代消息传播的局限。最后,天气的影响同样不容小觑,童生罗献文写到自己误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便是雨雪阻滞。天气对现代人的出行都会造成一定影响,罔论交通工具与道路条件更为不便的古代了。
(二)自身原因。
1.自身疾病困扰
疾病原因可以说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误试原因,许多童生以此作为补考的理由。如童生黄泮池等:“童因患病,以致不能如期赴考。”[1](45)童生谢春池等:“本科试期因患病未愈,或在外从师,以致误试。”[1](48)再如童生戴德:“又染病,以致正场、续补之期均未赴及,咎实自误。”[1](50)这些人都是以疾病作为误考的理由,以彰显出自身的不情愿与不得已。同时表明自己病情既愈,希望获得补考的机会。但令人怀疑的是,一人生病误考情有可原,但多人在禀文后共同署名,都以患病作为误试原因,便有些匪夷所思了。显然,患病究竟是实情还是托词值得商榷。但无论如何,这些人确实达到了获得补考资格的目的。
2.重视程度不足
自身对考试的不重视也是导致误试的一大原因。或者说,几乎所有的误试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重视不足。如童生马恒一等:“有因在乡,未闻示期,以致未及应试。”[1](44)简单地用“有因”二字,就将误考的原因搪塞过去,令人倍感荒谬。事出自然有因,但考试作为官方权威的间接体现,对有心无心之失皆能宽容,就显得有些失于公道了。在这点上,当今的考试制度很好地维护了考试的权威性与严肃性,迟到就是迟到,错过就是错过,不论原因为何,结果都是错失考试的机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显得有些不近情理,但确是目前维护考试公平的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3.经济状况拮据
“参加童试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有交通食宿费、担保费、报名费等几项。考生在参加童试期间需要支付的与考试直接相关的费用加在一起,少则数两,多则十余两。”[3](241-247)考期变化多端且持续时间长,这往往会使得家境不佳的考生产生对住宿、餐饮费用的担忧。因此,在家里能多停一天是一天,能节省一天的食宿费用便节省。正是出于这样的考量,使得多数考生一再推迟自己出发的时间,造成误试补考的后果。清时弥坚堂主人在小说《终须梦》中就有这样的描述:“望老爷垂怜。童生家贫,缺少盘费,沿路算命,是以来迟。”纵观上述原因,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程式化色彩,所有的原因都具有高度的趋同性。于是笔者大胆猜测,对于考生而言,理由仅仅是理由本身,是为了获得补考资格所必走的流程。选择真实的理由,不如选择已成惯式的看似情有可原的理由。想来官府也是深谙这一点的,看破不说破的原因固然有对其真实性的保留态度,更多的则是对自身工作能够顺利展开的一种妥协。
(三)官府原因。
官府作为举办考试的官方机构,有时不能按期开考也是造成补考众多的重要原因。如长汀县就将县试的时间一再延后,从同治五年十二月至次年正月,短短两个月时间,考试日期竟然变更了三次。出于这个原因,同意童生补考也是对自身失误的一种弥补。第二次公布考试日期后考期将近之时,长汀县礼书李懋在写给长汀知县的禀文中写道:“现届试期,到房投卷三十余名。诚恐各乡童生未能遵期应试,禀请宪台恩准改期,俾使各童遵期应试。”[1](42)可见大多数考生并未如期赴考,官府为了确保本地的参考人数,不得不进行补考。考试日期的一再变更势必会影响考试的严肃性,从而间接影响考生对考试的重视程度,从而导致考生误试,从而导致考试日期的变更。可以说,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变化多端的政府也间接造就了考生倾向静观其变的心理,这在整个造成误考的大背景下又是一个更大的恶性循环。
三、文体研究
(一)文章结构。
童生请求补考用禀文,题目多为“童生某某等为补考事致某某知府禀文”。开头阐明行文目的,如“具禀童生某某等为叩恩补考事”“具禀童生某某一等为佥求补考,俾得观光事”“童生某某等为吁叩鸿慈恩准补考一体申送事”等。之后阐明误考原因,多为事误、病误两类。最后请求受文之人能够给予自己补考的机会,往往以“大父师台前施行”“上禀大老爷台前施行”“顶祝上禀大老爷台前施行”“上叩大文宗台前施行”“切禀大公祖台前施行”作结。之后写“具禀童生某某”并进行署名,署名者少有一人,多至几十人。
(二)行文特征。
1.努力举因以寻求减责
几乎所有考生都倾向于表述出误试的无奈与不得已,这并不奇怪,人总要为自己的失误寻找一些能够上得了台面的说辞。考生一再强调自己的不得已,将自己置于一种极为悲惨的境地中,这其实是一种十分高明的手段。无论是赴考之路的艰险还是自身顽强抗病的坚持,都是十分能够感染读者的。无论这些原因背后的真相为何,此种方法都达到了它的目的。
2.自我贬低以褒美对方
多篇禀文中都出现过下面的字句:“广棫朴之化,收葑菲之遗。”“棫朴”指白桵和枹木,多喻贤材众多。“葑菲”指蔓青之类的植物,其叶与根皆可食,但根有时略带苦味,人们往往因其苦而弃之,后用为鄙陋之人或有一德可取之人的谦辞。童生将自己贬低为“葑菲”,希望对方能够施以“棫朴之化”,可谓十分高明。此外还常有“阳春一笔,公侯万代”的说辞,意思是:您今天同意了卑微的我的补考请求,因您同意的一笔,将会造就万代的公侯。这几句虽也有套词之嫌,却不可否认其价值。
四、当下借鉴
(一)建立灵活的补考制度,对特殊原因加强照顾。
补考面向的对象并非只有正场未通过的考生,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也应在其服务的对象之列。考试组织者应充分考虑到各种特殊情况,在保证考试资源尽可能合理利用的前提下,为错失机会的考生提供弥补的机会。一些周期较长的考试,提供补考的机会可以大大节省考生等待的时间成本。此外,对于一些程序烦琐且层层相扣的考试,更应提供多次补考机会,以免浪费考生前期已经付出的努力和已经取得的成绩,这也是另一种形式上的对社会资源的节约。
(二)提高考生的重视程度,树立官方的考试权威。
补考并非考试组织者的退让,而是机会的再给予,是万不得已的一招棋。在客观现实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必须通过一切手段切实提高考生对于考试的重视程度,尽量让全部考生参与到正场考试当中去。就算补考与正场考试题型再相似,也改变不了其确有不同的事实。无疑,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有违考试公平的。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自然也没有难度完全相等的两套试题。因此,应当让所有考生意识到,补考是仁慈之为,不是示弱之举。官方应树立自身的考试权威,使得逾期不候之后再无逾期。
(三)打破对补考的固有成见,发挥补考选拔人才的作用。
当代补考与古时补考的含义大有不同,主要是为那些在常规考试中未能通过的学生而设,是为了通过而通过的考試。“有些老师对补考有误解,认为补考就要尽量让学生考试通过。”[4](7)无论造成补考后果的原因为何,补考俨然成了“不光彩”的代名词,伤害了学生的自尊自信,损害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以及学习动机的自发性,且学生在这一过程中鲜少能够对自身参加补考的原因做出反思,这是不如古时学生的。做反思并非找借口,而是在申请补考这一形式中能够正视自身,使学生重新解读自己的考试行为。此外,一些公务员职位存在年龄限制,变相剥夺了考生的补考权,这固然是来自现实的要求,却也间接否认了一个人改变与发展的可能。社会现实、考试权威与补考政策之间的关系,对其平衡与调和的探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
[1]李兵.同治年间福建汀州府童试文书[J].历史档案,2016(1).
[2]王立刚.清代童试录取率研究[J].社会科学论坛,2014(3).
[3]王立刚.清代参加童试考生所用费用研究[J].江苏社会科学,2017(3).
[4]高鹏.高校补考制度的精细化管理改革与实践[J].课程教育研究,20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