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是加强京津冀水资源短缺问题整体性研究,加大水资源保障薄弱环节补短板工作。要从战略层面进行研究,加快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强化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全面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农业、工业、生活和服务业的节水工作,加大污水处理回用、海水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实行本地水、外调水,地表水、地下水,新鲜水、回用水统筹合理配置。建立特枯水年水资源应急储备体系。
二是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重点河流。加强水源涵养与水源地保护,开展重点河流水系的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加强地表水功能区达标建设,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恢复河流水生态环境功能。
三是治理地下水超采,恢复湖泊湿地生态功能。通过高效节水灌溉、调整种植结构、置换水源、退减灌溉面积、回灌补源等措施,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逐渐实现地下水的采补平衡,恢复地下水战略储备与生态功能。
四是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水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研究制定生态补水的优惠政策,建立京津对河北生态涵养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整合共享区域水监测信息,建立流域区域水资源水环境监控预警平台。
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文
一、近年来已开展的工作
京津冀地区人口和产业高度集聚,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水生态退化等水问题突出。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已在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水资源管理、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超采治理等方面对京津冀地区给予了重点指导和支持,着力增强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安全保障能力。
(一)推动指导解决区域水资源短缺问题
一是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利专项规划》。水利部编制印发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利专项规划》,统筹研究明确了到2020年和2030年京津冀水利建设目标与控制性指标,提出了节约用水与水资源配置、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防洪排涝减灾体系建设、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建设任务。同时,组织编制《京津冀多水源多渠道水资源保障体系总体方案》,研究完善区域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二是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水利部指导京津冀地区将水资源消耗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覆盖到各级行政区,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2017年度京津冀地区用水总量均未超过控制指标。全面推进农业、工业和生活服务业等节水,京津冀三省市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分别达到0.732、0.703和0.672,处于全国先进水平,钢铁、印染等高耗水行业用水量明显下降,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普遍提高,北京市再生水利用量已占用水总量的26.6%。三是加强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与调度。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已累计供水超过180亿立方米,有效缓解了区域水资源短缺问题。水利部组织河北、山东、河南三省水利厅和黄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共同签署《引黄入冀补淀供水协议》,引黄入冀补淀工程于2017年11月试通水,对缓解沿线地区农业灌溉缺水及地下水超采和改善白洋淀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
一是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利部将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能力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并修订《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辦法》,强化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管理,京津冀地区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稳步提升。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水利部修订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将京津冀地区33个供水人口20万以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及年供水量2000万方以上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纳入名录管理。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的意见》,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对包括京津冀在内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范围。三是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治理保护。2018年3月,水利部、原环境保护部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拟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县级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查整治工作。完成潘大水库网箱养鱼清理工作,消除了持续多年的重要污染源,库区供水水质明显改善。
(三)实施地下水超采治理
一是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总体方案》,指导督促受水区充分利用南水北调水,替换超采的地下水。截至2017年底,京津冀受水区已累计完成地下水压采量9.82亿立方米,占京津冀近期(2020年)压采目标的57%。二是实施河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2014年以来,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在河北开展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通过采取置换水源、调整产业结构、建设节水工程、严格地下水管理等综合措施,截至2017年底已实际压减地下水开采量约26.6亿立方米。
(四)深化水利改革和创新水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大力推进永定河流域综合管理与协同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201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原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成立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部省协调领导小组,加快建设永定河绿色河流生态廊道。推动成立永定河流域投资公司,探索以市场化、公司化运作方式组织开展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促进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两手发力。二是加强流域水质监测和信息共享。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按照职责对京津冀省界河流、湖泊开展监测,建立水质监测信息报送和公开机制,定期将省界水体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促进各省市明确责任,共同做好水质保护工作。三是推动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水利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原环境保护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治理保护长效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关要求,进一步统筹做好京津冀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各项工作。一是优化配置区域各类水源,督促相关省市加快完成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合理消纳工程水量,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合理调配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外调水。二是督促各地切实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考核监督,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治理保护。三是进一步严格地下水取用水管理,建立健全封井和压采台账,持续推进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四是深化水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流域综合管理与协同治理,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
(具体承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