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产能合作项目中,增加劳动力密集型加工出口产业
“中巴经济走廊”目前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中巴产能合作则以钢筋、水泥、建筑材料和装备制造业等进入当地市场的项目为主,建议增加我国劳动密集型加工出口产业的项目,为巴基斯坦承接我国劳动密集型加工出口产业提供支持。
二、借鉴精准扶贫的成功经验,建立两国省与省之间“对口帮扶”的加工出口园区
为更好地实现我国劳动密集型加工出口产业与巴基斯坦比较优势对接,可以协助巴基斯坦主要省份和我国合适的省份结成对子,在巴设立加工出口区,“筑巢引凤”。我国的结伴省份则组织加工出口企业“抱团出海”,减少单个企业走出去的困难。我国的双边援助以及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丝路基金的贷款和投资向这些园区倾斜。
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文
一、关于中巴经济走廊产业及园区合作
(一)产业及园区合作有关情况
2013年5月,中巴双方就共建中巴经济走廊(以下简称“走廊”)达成共识。在中巴两国领导人的引领和推动下,走廊建设从无到有、由点及面,取得一系列阶段性成果,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先行先试。
根据两国领导人的共识,中方正按照“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商业原则、国际惯例”的原则积极推动与巴方不断加强产业及园区合作。目前,双方联合专家组对巴方提出的拟优先开发建设的候选园区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提出了咨询建议。
(二)中方在推进产业及园区合作中的经验做法
根据中方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和建设境外工业园区的经验,产业及园区合作应遵循企业自主决策、商业运营发展的方式。园区的建设是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实施的,因此具备较强资金实力、开发实力和跨国经营实力的企业是园区建设和发展的先決条件;园区的正常运营和发展需要以经济可行性作为保证,因此良好的商业经营环境、优惠的财税和金融政策是园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园区是产业集群式发展的工业化载体,产生的聚集效应和工业链条延伸需要优越配套条件的支撑和较长时间的培育,因此具备一定产业基础、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软硬件配套环境是园区建设的必要条件。
中方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巴有条件的省份和地区,运用中国在产业发展领域的优势,结合巴产业发展需求和共同的国际市场,通过产业集群的模式,积极推动巴基斯坦工业化发展进程。
二、关于中巴扶贫合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经过五年多努力,中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积累了丰富生动的减贫经验。随着中国减贫国际影响力的提升,包括巴基斯坦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普遍希望借鉴中国减贫经验。
中巴经济走廊建设5年来,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随着能源电力、交通基础设施等早期收获项目的逐步完工,制约巴经济发展的能源短缺、交通不畅等瓶颈将得到缓解,利于巴改善投资环境,降低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为后期的产业合作奠定基础,吸引更多企业到巴投资,为巴发展注入动力。走廊建设为巴减贫脱贫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将逐步助巴走出“欠发展”局面,切实提升巴人民生活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建设中巴经济走廊是中巴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进一步丰富了两国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内涵。走廊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继续本着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推动中巴经济走廊行稳致远。一是以《中巴经济走廊远景规划(2017—2030年)》为指导,落实好走廊各领域务实合作。二是加强产业及园区合作。一方面促巴方出台配套优惠政策,改善营商环境,推动园区尽快在巴落地。另一方面按照“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商业原则、国际惯例”的原则,鼓励有实力的中国企业赴巴投资。三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地方、金融机构,发挥自身优势,与巴方在减贫经验分享、能力建设、试点项目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
(具体承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