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实践已经证明,“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可以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这是一项能够“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的“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好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严格执行。
一、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和基本原则
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民主,指的是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有效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指的是全党智慧、力量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
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的定位及其相关规定,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第一,坚持“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既体现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对党内政治生活秩序的总概括。
第二,坚持选举产生党的领导机关。党的各级委员会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代表大会的监督。选举是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
第三,坚持集体领导。党章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在党的领导制度上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关键环节。
第四,善于发挥下级党组织的积极性。要“建立上级组织在作出同下级组织有关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的制度”,体现了党的上级组织要把对下级组织的领导和对下级组织的支持联系起来、统一起来的要求。
第五,注意尊重少数人意见。党内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出现不同意见是常有的。党员可以在党内自由平等地表达意见,就意味着对不同意见应当宽容。只要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裁决,就应当允许少数人保留自己的意见,绝不能因为是少数或因为有不同意见而加以歧视。
第六,禁止个人崇拜。党章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这是我们党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自身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正确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党的优良传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
第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把党员组织起来所遵循的原则,就是民主集中制。只有按照民主集中制把党员组织到具体的党组织中,并通过民主选举选出领导者,才能把党员團结在一起开展工作。只有按照民主集中制确立党组织的不同层级,才能建立统一的中央领导机关,形成从中央组织到地方组织再到基层组织的完整统一的组织体系,才能使党成为一个有战斗力的先锋队。
第二,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领导制度。我们党的领导体系,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党的领导机关按照民主集中制由选举产生,选举者把权力委托给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并接受其领导,形成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向选举它们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它们的监督,形成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第三,民主集中制是群众路线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运用。党的领导工作的正确方法,就是将群众意见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去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检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民主集中制所体现的方法,正是群众路线所要求的方法。我们党作为人民群众的领导者、组织者、服务者,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靠走群众路线来形成反映群众意愿、代表群众利益的决策,靠走群众路线来落实和检验决策。
三、如何坚持和发展民主集中制
坚持和发展民主集中制,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用制度管党治党,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第一,抓政治教育,强化思想根本。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得好坏,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要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要“严”字当头,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党员干部党性锻炼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提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领导干部应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熟悉和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奠定思想理论基础,提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素质,以经常化制度化学习提高班子成员贯彻执行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抓制度建设,强化执行保障。制度具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措施来抓。要进一步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班子谋全局、抓大事、议大事的能力和水平。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个人专断的领导干部,视后果严重程度,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要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要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努力避免决策失误。
第三,抓统筹协调,强化党委核心作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必须始终着眼于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这个目标。对于基层党组织来说,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就是要凡事站得更高一点,看得更远一点,想得更深一点,集中精力把好方向、定好政策、抓好大事,从政治、思想、组织上加强领导。领导干部带头发扬民主,认真倾听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包括各种不同意见,防止独断专行和个人说了算,把领导班子一班人的思想、意志和行动有效统一起来,努力在领导班子中营造浓厚的民主氛围,防止议而不决、各行其是。要充分调动每名领导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靠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党员干部要识大体、顾大局、讲原则,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办事。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过集体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