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清末民初是中国近代社会重要的变革期,受到西学东渐的影响,大量外来词涌入到汉语词汇系统。在引介的动态过程中,势必要经历一个汉化的过程。本文从影响外来词汉化的“审美心理”入手,探究其中规律和动因,从而进一步明确清末民初西源外来词传入和融合的特征。
关键词:清末民初 西源外来词 汉化 审美心理
一.清末民初西源外来词概况
汉语史研究中,“清末民初”指的是1840年鸦片战争结束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1],此时正处于近代社会的重要转型时期,社会的剧变,尤其是与外部世界接触的增多,都为外来词的大量产生创造了条件。我们以能反映此期语言特色的经典著作和字词典作为语料来源,从中搜集并整理了“清末民初西源外来词词表”,并在此基础上对此期的外来词展开全面的探讨。总的来说,在我们的统计范围内,清末民初的西源外来词共有615个,这些外来词涉及科学技术、医药卫生、军事、经济、教育、社会文化等众多领域。从类型来说,主要分为“单纯音译、谐音音译、造字音译、音译、意译结合、音译+义标”这几类。这些外源词在纳入汉语系统之前,势必要经过“汉化”的过程,从语言内部来说,汉化不免受到汉语音节、文字等因素的影响,从语言外部来看,如何克服中西方的审美心理差异也是汉化的重要动因。本文即从其中的审美心理入手,重点探究其中的规律,从而进一步明确清末民初西源外来词传入和融合的特征。
二.西源外来词汉化的审美心理研究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随着外来文明的不断涌入,新兴外来词也逐渐增多,但这并不意味着要不加选择全盘吸收,外来词的生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与汉民族审美心理的契合程度,这正如葛本仪所说,“在语言产生之后任何词的产生都是人们思维活动和语言材料结合作用的结果。”[2]汉民族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逐渐形成了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审美心理,对于美感的向往和追求也对外来词的借入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下面结合实例说明。
(一)求美心理
汉民族历来崇尚和谐的美感,在语音方面也不例外。汉语同印欧语不同,讲求“声韵调”的配合,这种“声韵调”的和谐古已有之,这种“求美心理”在汉字及其使用中也有所体现。由于汉字具有表意特性,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有些字会带给人美感,有些字则会令人反感,这种积累下来的认识在人们的头脑中形成了思维惯性。例如“鄙”,其本义是指“一种行政单位”,后来它逐渐引申出形容词义项“未开化的,缺乏教养的,粗俗的”,如“粗鄙、卑鄙”等,所以该字带给人一种贬义的色彩认识。在求美心理的影响下,在翻译英语中的“bi”音节时,译者一般不会使用“鄙”,而往往会采用与之同音的“比”“毕”等。可见,如果在翻译的过程中出现了若干同音备选译字时,那些在心理上会造成反感的汉字,就必然会被首先淘汰。汉语中不少流传至今的音译词,大致都经过了这样一个汰选过程。
【巧克力】
(1)蔗糖粉,九六0公分;巧克力粉,二四0公分。(周缵善《小工艺》)
“巧克力”源自英语“chocolate”,该食品早在19世纪初便传入中国,当时马礼逊在《广东省土话字汇》中将其音译为“知古辣”,当然,这可能是受到当地方音的影响,但是这三个字的组合很难和巧克力香甜可口的味道联系在一起,尤其是“辣”甚至还会带给人误解。与之类似的是“chocolate”的其他译名,诸如“炒扣来”“勺勾腊”“猪古辣”等,都无法带给人一种美好的想象,同时也难以引起人的食欲。而“巧”字在汉语中多具有褒义性,如“灵巧、乖巧”等,用作外来食物的译字较具有美感,更易于被汉民族所接受。與之类似的如“可可”(cocoa的音译),从字面上就要比其他音译形式“苟苟、寇寇、高告”具有美感,从发音上来说也较为响亮,用来音译饮食类外源词也是较为贴切的。
【安琪儿】
(2)叶只说了个我的安琪儿,便拥住沙妮亚不放。(陈辟邪《海外缤纷录》第二十二回)
“安琪儿”即天使,源于英语“angel”。此词在《国语辞典》中的释义为“人形有翼,常系男性少年,亦作美丽者之通称”。单从译音角度来看,音节“-gel”译为“其、奇”等同音字也未尝不可,但却不能生动地描绘出天使的形象。“琪”《玉篇·玉部》释为“玉属”,《汉语大词典》作“美玉”解,它在后世经常作为语素出现在“琪花、琪草、琪树”这样的组合中。以“琪树”为例,它最早指的是“仙境中的玉树”,此时“琪”仍是本义“美玉”,但在后代,“琪树”引申出了“亭亭玉立的美人”这样的比喻义,如温庭筠《女冠子》:“雪胸鸾镜里,琪树凤楼前。”可见,“琪”的语义已经发生了变化,具有一种“美好”的意味。再如后来产生的“琪殿”即指华美的宫殿,如祝允明《宫观》诗:“琪殿临高台,时闻落瑶磬”,“琪琚”可以比喻美妙的言辞等,这都反映出了同样的表义倾向。在今天,“琪”多用于女性名称中,从中也能看出它隐含的“美好”之义。因而,在对译“angel”的过程中,“琪”这种字形上的“言外之意”能与源词紧密相合,也更符合中国人的求美心理。
【雪丝黛】
“雪丝黛”即姐妹,英语“sister”的音译形式,此词在张德彝《欧美环游记》中已经出现。“黛”《说文》释为“画眉也”,看到这个词就很易联想到女子的一弯黛眉,颇具美感,“雪”亦具有纯洁无暇的特性,可以说,二者用在女子的命名上再合适不过。所以,虽然从语音的角度来说,“雪丝黛”并不见得完全忠于源词,但却比较符合中国人的求美心理。事实上,求美心理的突出表现就是体现在人名翻译上,例如民国中期美国女作家Pearl Sydenstricker Buck,其姓名如直接音译则为“珀尔·赛登斯特里克·布克”,但她的父亲是长期居住在中国的传教士,于是按中文习惯,取美国姓氏中的首字“赛”为中姓,名字则直接意译为“珍珠”。“赛珍珠”这个译名不同于以往以单纯音译为主的外国人名,但却传达了“比珍珠还要珍贵、光彩熠熠”的信息,而且“珍珠”用于女性名称也有“珠圆玉润”的美感。再如近代第一部翻译小说,由清人蒋其章于1875年翻译出版的《昕夕闲谈》(译自英国小说家爱德华·乔治·布韦尔·利顿创作于1841年的长篇小说Night and Morning),其男主人公最终与三个恋人中的第一个“Merville”夫人订婚,这个法语名字被作者译作“美费儿”。如果从记音的角度来说,它并不是最贴近原词的,但从这个译名中仿佛能感受到女性柔美、娇弱的一面,所以是符合中国人的求美心理的。同样,男主人公Morton被译作“康吉”,很明显也是受到了汉民族审美心理的影响。如果从历时发展的角度来看,类似于“美费儿”这种译法今天在港台地区较为普遍,尤其是台湾地区更倾向于选择女性度较高的字[3]。例如,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的夫人“Michelle”,大陆地区译作“米歇尔”,台湾地区则使用更加女性化的“蜜雪儿”,从字面来看,后者无疑更具柔美的感觉。再如上述二人的女儿“切尔西(Chelsea)”,台湾地区译作“雀儿喜”,大致也体现了同样的规律。
(二)求雅心理
在中国,自古就以“礼仪之邦”闻名,因而汉民族一直崇尚高雅文明,避免粗俗。有关“雅”的命题提出得很早,它常和“俗”作为一对矛盾而出现在人们的论述中。孔子早在先秦时期便提出:“言之无文,行之不远”,这其实就是“求雅”心理在文学艺术中的一种朦胧体现。再如曹丕《典论·论文》:“奏议宜雅,书论宜理”,这里的“雅”主要指的是文辞上的清雅、脱俗。直至近代严复《天演论·译例言》中对于翻译仍坚持“信达雅”的标准。可以说,从古至今,中国人崇尚美感雅致的心理也一直影响着造词活动,对于外来词的翻译也不例外。这一方面体现为用字的“典雅”,一些较为粗俗,能带给人反感的字眼尽量通过谐音的方式将其雅化,另一方面,为了追求文雅的效果,对一些不便言明的事物往往采取回避或委婉的方式。
【夏娃】
(3)吾等之始祖亚当、夏娃,即系作工之人。(马林译李玉书述《英国立宪沿革纪略》)
“夏娃”是人名,是英语“Eve”的音译形式,此词最早见于19世纪60年代,如张德彝《航海述奇》中便有“夏娃”。在当时还有人将其译作“厄袜”。比较而言,“袜”与“娃”语音相同(对于无声调语言而言,二者的音调不起辨义作用),但从用字角度来说,“娃”更加雅致,别具意味。在中国古代就流传的“精卫填海”的传说,其中“精卫”在《山海经》中被描述为:“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可见“娃”出现在女性名称中由来已久。再如《汉书·扬雄传上》:“资娵娃之珍髢兮,鬻九戎而索赖。”其中娵、娃连用,颜师古注:“娵、娃皆美女也。”再如金元好问《芳华怨》诗:“娃儿十八娇可怜,亭亭袅袅春风前。”这里的“娃”显然不是指“小孩”,而是指“美貌女子”。从这些用例可以看出,“娃”自上古时期便可表“美女”,并且该用法在后世一直得到了承用,直到今天还有“娇娃”的用例。所以,从翻译的角度来说,“娃”不仅对应了音节“-ve”,也直接体现了女性美貌的特点,而且“娃”显然要比“袜”雅致许多。同时,“厄”在汉语中常表“困苦、灾难”,往往与“厄运、厄难”搭配,所以仅从字面上来说,就会带给人一种不好的联想。由此可见,“夏娃”一词取代“厄袜”这是符合汉民族“求雅”心理的。
与之类似的还有英语“olive”,它亦从“阿利袜”的最初译名逐渐转换为了“橄榄”,后一译名一直保留到了今天。
【香槟酒】
(4)他心上一急,一个不当心,一只马蹄袖又翻倒了一杯香槟酒。(李伯元《官场现形记》第七回)
“香槟酒”源于英语“champagne”。它约在清代中期传入中国,最早曾被译作“三边酒”,道光时期《香山县志》的《舆地》篇中曾提过来自西洋、佛朗西诸国的酒,其中之一即为“三边酒”。此外,它还被译作“三鞭酒”,道光六年编著的《皇朝经世文编》中有过这样的记载:“……果行又极多制造三鞭酒、菩提酒、啤酒……”而且在清末民初的多部英汉词典中“champagne”均被译作“三鞭酒”,可见以上两个译名在当时比较通行。如果从记音角度来说,二者与源语都比较贴近,但从字面来看,尤其是“三鞭酒”绝对称不上是“雅”。事实上,晚清时期的小说中曾出现了“三鞭酒”,例如《宦海钟》第十二回:“这个种子秘方,似乎比那些龟鞭再造丸、三鞭酒要验些呢,有钱无子的须要试试。”可见,上例中的“三鞭酒”其实是指由三种雄性动物的生殖器泡制的强身酒,所以它是一个偏正式词语,和音译词“三鞭酒”是两个不一样的词,只是恰好形式相同而已。但是,可能是受到了汉语固有词的影响,“三鞭酒”容易造成“壮阳酒”的误解,而且本身也与“champagne”带给人那种高雅、洋气的感觉不相符,这可能也是它无法留存下来的原因。相对来说,“香槟酒”出现的时间并不早,不过在清末民初的众多小说,如《海上花列传》、《孽海花》、《官场现形记》等作品中已经普遍采取了“香槟酒”的译法。从字面来看,“香”突显了酒味醇香扑鼻的特点,而且要比“三鞭酒”来得雅致,所以更符合中国人的审美心理。当然,弃“三鞭酒”而不用还有其他的因素在起作用,主要是因为它名不符实,容易產生误导。
再如“咖啡”,它产生于吴方言区,最早出现在上海美华书馆出版的《造饭洋书》中,当时被音译为“磕肥”。“肥”在普通话中指脂肪较多,通常用来形容动物,若形容人的话,往往带有贬义或者蔑视的色彩,例如“脑满肠肥、食言而肥”,都是偏于贬义。所以,如果把“肥”用于饮品名称中,可能给人一种喝了之后会变肥,变得臃肿之类不好的联想,给人一种不甚雅观的印象。而其他音译词,无论是“加非、 啡”还是“咖啡”,整体来说都比较中性,所以更适合作为“coffee”的译名。值得一提的是,日语中“coffee”(コーヒー)是用汉字“珈琲”来表示的,据考察,“珈琲”是由日本江户时代的兰学家宇田川榕庵所使用的[4],这两个字在汉语中古已有之,从王,表义均与“珠玉”相关,日语译法注意使用了好字眼,但是这种形式并没有取代汉语的“咖啡”(中国某些地区也出现了该形式,如武汉、上海等地一些咖啡馆的招牌用字),可见这是两种不同的取向。汉语的“咖啡”从口,更强调它的“入口”特性,而日语则强调它的美好一面。
此外,此期一些西洋乐器的名称也体现了“求雅心理”,如“piano”被译作“批雅娜”,“violin”被译成“梵婀玲”,“flute”译为“弗柳德”等,这或许与西洋音乐本就被当时国人视为高雅音乐有关,因而在用字上也要向“雅”靠拢。
(三)求吉心理
这种审美心理从本质上来说源于汉民族的“趋利避害”心理。由于中国长期受到儒家思想的熏陶,对“福、禄、寿、喜”的追求亘古未变,这种思想在语言中也有所体现,人们尽量摒弃对人身有害的凶恶的字眼,而去选取蕴含“吉利、喜庆”色彩的词语来表达对吉祥福寿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海洛因】【鸦片】
(5)最毒无如海洛因,吗啡虽烈逊三分。高居鸦片红丸上,北地人多白面称。(叶仲钧《上海鱗爪竹枝词》)
二者都属于毒品,前者源于英语“heroin”,后者译自“opium”。毒品在近代中国是一种很特殊的存在,早在明代,鸦片就已经输入中国,到了清道光年间,英国为了扭转贸易逆差,开始通过走私毒品而获取暴利,当时的清政府也逐渐认识到了鸦烟流毒之害,为了查禁和抵制毒品输入,任命钦差大臣林则徐在广东虎门集中销毁鸦片。“虎门销烟”成为了第一次鸦片战争的导火线,在此之后,有识之士纷纷对鸦片的危害进行了口诛笔伐。“heroin”是“鸦片”的高度提纯物,它们的危害性在近代作品中屡有论及,如资产阶级革命家朱执信在《吗啡之毒》中提到:“吸鸦片者,面目灰败,精神率萎,众所周知。而打吗啡针者,抑又加甚……喜罗英之毒,又甚于吗啡、鹄肩。”[5]由此能清楚地看出毒品对人们身体所带来的巨大危害。这样的“毒害”本应是为人厌弃,唯恐避之不及的,但是从它们最初的译名中却很难看到这个特点。“opium”曾被译作“雅片”,如作于道光九年的《东槎纪略》中有过这样的论述:“赌馆、娼闾、槟榔、雅片,日寝食而死生之。”“雅片”译名留存时间较长,直至光绪二十年的《盛世危言》中仍有用例。而“海洛因”在上世纪初曾被译作“喜罗英”或“喜罗因”并广为流传。这样的译名与毒品带给中国社会的损害严重不符。试想,对于一个首次接触“雅片”或“喜罗英”的人来说,仅靠字面理解,他很可能会产生与词义背道而驰的联想,这也不符合中国人“趋利避害”的文化心理。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同样产生于晚清的“鸦片”,其使用频率远超“雅片”,并逐渐替代了后者;“海洛因”的出现时间较晚,大概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才出现,但是由于避免了“喜罗因”带给人的误解,所以也逐渐取而代之并一直沿用至今。
【来复枪】
(6)本公司在英国白明哈门地方开设,专造各种槍,即鸟枪、来复枪、手枪等。(傅兰雅辑《格致汇编第二册》)
“来复枪”是一种膛内刻有螺旋形槽线的步枪,源于英语“rifle”,来复枪引入中国的时间较晚,大约在19世纪末才出现,最早它曾被译作“来福枪”,这在1899年邝其照《华英字典集成》中有所体现,1908年颜惠庆《英华大辞典》中仍保留此译名。仅从记音的角度来看,“来福”“来复”除了音调上稍有差异,其他并无不同,但从文化心理来看,“枪”本身属于杀伤性武器,尤其是经历了鸦片战争中“洋枪洋炮”的荼毒,人们对于“枪”有一种本能的“避害”心理,试想,这样一种武器怎么还会“来福”呢?这个名称很显然与中国人的“求吉”心理相抵触。而“来复枪”的名称比较偏中性,不会给人带来不好的联想,1916年赫美玲《官话》就使用了这个译名,并且一直保留至今。
我们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例子,鲁迅《南腔北调集》中提到了“高而富球”:“富翁胖到要发哮喘病了,才去打高而富球,从此主张运动的紧要”。其实golf在当时已有“高尔夫球”的译法,之所以用“高而富”来命名,是因为作者有意为之。从例句也可以看出,作者特意选取一些吉利的字眼,如“高”“富”,但实际却暗含讽刺,那些富人好吃懒做,宁可花大把银子去打只有富人能享用的“高而富球”,也不会自觉运动的形象跃然纸上。试想一下,该句如果用“高尔夫球”,势必达不到同样的反讽效果。
三.结语
从以上三个方面可以看出,汉民族的审美心理特点对于音译外来词的在选字及定形上的制约和影响,可以说,在音译的过程中,人们总会不时受到民族思维的影响,在翻译的过程中融合了汉民族的好恶心理,这是一个隐藏的动态的过程,而最终定型化的音译词就仿佛是镜子一般,它折射出的便是汉语思维最形象化的体现。
参考文献
[1]刁晏斌.试论清末民初语言的研究[J].《励耘学刊(语言卷)》,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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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马西尼.现代汉语词汇的形成:十九世纪的汉语外来词研究[M].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
[5]潘文国.汉语音译词中的“义溢出”现象[A].载《社会语言学论文集》,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2.
[6]王偲,张烨.从“silk”一词的生成及演变看“丝绸之路”的现实意义[J].《文化学刊》,2016(9).
[7]张岱年.中国思维偏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注 释
[1]刁晏斌:《试论清末民初语言的研究》,《励耘学刊(语言卷)》,2008(2).
[2]葛本仪:《汉语词汇形成的基础形式》,《山东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
[3]刁晏斌,邹贞:《基于计算的海峡两岸女性译名性别义溢出情况对比研究》,《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2期。
[4]转引自搜狐网《咖啡爱好者冷知识》,网址为:http://www.sohu.com/a/149942157_409217。
[5]朱执信:《朱执信集》,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360页。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百年汉语发展演变数据平台建设与研究”(项目号:13&ZD133)的阶段性成果;2018年大连民族大学中央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项目号:20180305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介绍:张烨,博士,大连民族大学文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汉语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