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轻松,诗人、小说家、戏剧作家,出版诗集、长篇小说、散文随笔集、童话集等各类图书20余种,另有戏剧影视作品若干。
回想起来,我是如何与“铁”相遇的?我真的有些恍惚。它是我存留在心底的乡土故地,还是我幻想的神秘所在?它是我的情感碰撞,还是我的意志交锋?2001年夏天,我携带着我呼啸的爱、淬火的心,与铁诀别般的相遇,瞬间就迸溅出火花,欲生欲死。
找到铁,正是应和了我内心潜伏已久的那种期待,就像我在诗中写的那样:我每天推开生活这道门/与平庸相撞/而我抗拒的方式却是越来越少。而铁就像一股激流,一旦被某种激烈的事物所唤醒,它就会势不可挡地奔流出来,它足以越过所有的障碍而恣意汪汪。
打铁的场面其实就是一次生命的狂欢,铁与身体、铁与铁、身体与身体,它们互为知己与敌手,互为琴瑟与倒影,在融合中对峙,又在对峙中融合,我被这样的美景攫取,或者我就是其中的美景。
“铁”是一种物质,更是一种精神,没有什么可以像铁这样丰富多彩,像打铁这样具有多重的象征意味。
找到它其实就是天意。
“铁”就是乡土中国中最为原始的遗存,“打铁”就是被我们这个时代所忽略的原生态手工技艺;它既是工业文明的第一道曙光,同时又沾染上已逝时光的深切感怀;它既是我的个人化的灵感闪现,也是一代人的集体记忆。它本身就是欢乐与伤痛、就是美与力量、就是残破与更新、就是死与生最为贴切的隐喻与暗喻。当我的人生经历了起伏跌宕,当我的精神经过了无数的破碎与重塑,那么我与铁的相遇就再自然不过了,仿佛它一直等在那里,等着我两手空空满心疲惫地投奔它,在一场水火交融之后,再重新成为一个崭新的生命。
现在回过头来看,如果非让我找到“铁”的意义也不难。铁,它是那么熟悉又陌生,它几乎是我童年时代乡村记忆中唯一的工业象征。长大之后,我知道它就是一道伤口,一种迷人的痛。大概出于我对平庸生活的深刻厌倦,我时常会重温那激情荡漾的场面,把那些空虚无聊、那种堵,都逼出来,就像不吐不快。没有比麻木更可怕的了,我们的钙质日益流失,我们的精神日益疲软。这都让我回忆起铁,心就被微微刺痛。它曾经离我很近,以后又离我很远,现在我要找回它,却已隔了不知多少年。
很多时候,诗写得久了,容易疲惫,苍白,我急于找到一种具体的物质,可以让它替我开口。也许是铁等待已久,也许是铁从未抛弃我,等我想用的时候,它就神奇地来到我的手端、就涌出了泉水、就汇成了河流。我写铁写得快感无比,它太符合我的人生哲学与人性思考,仿佛我与铁从来就是一体。
它在我笔下从来都是活的,是会发声会呼吸的,我与它的恩怨情仇、生死爱欲就像一出戏剧,有开始有高潮有结束,有情节有故事,有画面有色彩,它拓展了我的结构能力,极大地提升了我诗歌中的戏剧空间。它意外地使我的诗歌有了起承转合的节奏,它几乎就是戏剧本身。
能够找到铁是我的幸运。原来我对“打铁”这门技术是如此的熟知,可惜我竟然放弃了那么久。在情感的层面上,它代表爱,而且是深入骨髓的爱,是那种销魂时刻的最好隐喻。打铁就是一种破坏与重建,就是心领神会且如入忘我之境。在诗歌的层面上,它是碰撞。只有在那种火花飞溅时,那种哧啦一声撕裂时,我才會感到我遇到了对手,我才会被唤醒被激发潜能,那些我平时做梦都没梦过的灵感会突然闪现,犹如神来之笔,令我心驰神往。而在精神的层面上,铁就是我们的故乡。它沉默无言地成为我们的底色,粗糙、深情、饱满、坚忍。我一直认为故乡并非单纯是地图上的一个标志,或者是我们曾经生活过的一个地方,它更是一种灵魂的属地。我归属于铁,那么铁就可以代表我的故乡。我觉得再也没有一种东西能像铁那样坚韧、有力、温情四溢又强大无比,像一幅旧日时光的剪影,牢牢地映在心灵的底片上。
我的诗歌创作经历持续了三十年,面对流派林立、立场多元的诗歌现场,我且写且慎重,其中“铁”的性格帮助我保持着独自的立场与个性。铁同时也是一把手术刀,它深入到人性深处,在精神的谷底探索独立的心灵世界。我曾沉醉于陌生而混沌的微观世界,我的心灵暗合着东方美学的诡异色调。从而我着重于自己的主观色彩,语词间的建设、永远的诘问和非常规思维的组合,而我找到铁时,它使我那些具有幽深的原生态经验得以展露无余。
铁又如一座奇诡的迷宫,变幻无常,酣畅淋漓。从最质朴清晰的白描式的絮语到最前卫的迷离扑朔的梦呓,从舒缓的抒情柔板到最原始的情绪宣泄,都饱含着血液与体温的浓度。我要“铁”那种激情、富有生命的活力,平易,力度和光彩;我要“铁”那种先锋姿态而拒绝平庸、萎靡;我要“铁”那种对汉语的输血能力,突破规范、打破常规的极度自由;我要“铁”那种身心的舒展与贯通;我要“铁”所构建的伟大的精神世界,超越性别的局限,到达更加广阔的天地。
快15年了,我断断续续地写着属于我的“铁”,每一次的写作都像一次打铁,每次打铁,我与铁都改变了原来的模样,都会得到一次升华。我与铁重建了我的自然河山及思想河山,它自身携带的血性基因,一直给我的创作输血,让我能够保有自然与本能的原生态,摆脱一些所谓“文明”的困扰与束缚,不断地激发我生命的潜能,带我去赴一场生死之约。事实上,每隔一段时间“铁”就来到了我的内心,我们就打一场天翻地覆的“铁”,那是又一次的锻造、淬火与拯救,也让我所有的沉渣全部泛起,深情的拥抱那朴素的心灵属地,壮美,开阔、幽深。
铁是存在的,也是我想象的。我从不把想象排除在现实之外。它又冷、又热、又软、又硬,几乎涵盖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有话就跟铁说,它从不戴面具,也不用思想发言。作为打铁的人,只需用手艺说话。
自画像——与诗歌有关的片段
写诗就像一场恋爱
写诗对我来说并不是刻意寻找,就像谈恋爱,可遇而不可求。而且一旦事先被规定了情境、主题,就不那么可爱了。比如你要找个什么样的人,身高多少、长相如何、收入高低、家庭背景、学历等级等,这些你都了解清楚了,那么这场恋爱就变得毫无生机了。我喜欢那种一见钟情,瞬间擦出的火花,突如其来的战栗,不被计划、不被预谋、不被允许。
我最早的写作是因为我发现了我与外界的联系,这种联系严重地影响了我的认识。我从小就敏感、忧郁,觉得事上万物都与我有关,尤其是对季节的变化最为敏锐。夏天里我特别焦虑,就算是阴天雨天都对我的情绪有影响,莫名地伤感、流泪,更不用说一朵花的凋谢,一个生命的消亡。如果用精神科的术语来说,有点关系妄想。还有一个原因是我整天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总是觉得还有一个我在别处,我就幻想着她的生活,我跟着她的轨迹喜怒哀乐。那是我虚构的一个人,一种现实,我时而跟她亲近时而跟她疏离,时而一分为二时而合二为一,这是我为自己构建的一个现实与虚幻相间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与另一个我不断地纠缠,对峙、探寻或融合。我特别想替另一个自我说话,把她的所感所惑表达出来,而诗恰好暗合了我内心里的那种诉求。
我的萨满迷宫
我的故乡在医巫闾山的源头,是个实实在在的北国小镇,寂静、荒凉,而春天的桃花一点儿都没有给她带来灿烂,反而加重了那种阴森之气。在背后的山腰上,曾有一座古老的寺庙,庙前是一大片梨树。庙里曾经有过一个画匠,他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画壁画。后来那座寺庙毁于一场大火,那个老画匠神秘失踪,那片梨树也神秘死去。
我的祖母是个大萨满师,她从年轻时起,就骑着毛驴周游方圆百里。“萨满”一词来自通古斯语,“萨”是知道的意思,萨满就是无所不能的人。传说萨满具有沟通人与神鬼的能力,并得到神助,用神法能知道神灵。在我们辽西人的眼里,萨满是个心醉神迷的人,能治百病,能驱邪和妖魔鬼怪,能与超世界通灵,能灵魂附体,也能灵魂出窍。所以我很小的时候就跟着祖母做过许多法事,诸如驱邪、招魂、送僮、帮忙写符,与神灵相撞。我还记得我扛着真人一般大小的纸僮,来到迷雾浓重的山坡,在祖母的咒语中把纸僮化为灰烬。从那时起,我就感受到了一种无法解释的神秘力量,感知另一个世界的召唤。它一直都附在我的体内,无法驱散。
我对神秘的事物始终怀着一种敬畏和永远的好奇,我坚信这是我写作的一个永不枯竭的资源。我的写作故乡在萨满为我建立起来的那座迷宫里面和民间文学的深厚土壤上,萨满可以说是一种世界观,而民间文学则是一种方法。我在那里打破了所有可能的界限,可以超越时间与空间,任意地穿行于现实与虚幻之间,并且找到了肉体与灵魂的无限隐秘性和丰富性。写诗就像是灵魂附体,借肉体苏醒,却借灵魂飞翔。这是纯东方式的神秘主义,打破了所有的禁忌,以期展现一个伟大自由的精神世界。我在其中是无所不能的,我不断地把性灵与原欲融合起来,以深化生命的原生态,希望在揭示种种人性的侧面时更具质感,这种探问与追寻需要具有牺牲品质。
与死亡迎面相遇
我不止一次说过,学医对我是一种摧毁。我是个不合格的学生,三年时间,我没有亲手摸一下骨植、也没有在尸体上动过一刀。我对它们保持着敬意,在我看来,它们依然还是生命,而并非是死的。我尤其受不了那些被肢解的尸体,那些泡在药水里的各种脏器,那空荡荡的骨架、骷髅注视我的样子,我一看见它们就要崩溃。我总是把存放标本的地下室的幽深洞门看成是地狱的入口,每次经过,被那股阴森的风吹拂,我就会战栗不止。我与死残酷相遇,我无法绕开它。它打破了我以往的美学观念,使破碎成为我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精神状态。所以我是带着一种被摧毁的心灵进入诗歌本体的,它使我在飞扬的外表下总深藏着一颗阴郁的心灵。惯有的一切都烟消云散,我是一边写诗一边重建自己的美学体系。它打破了生死的界限,死亡在我这里从不是消失,而是起点,是我特有的迷恋。
又痴迷又厌恶
从20岁到25岁,我就住在病区里,仿佛也成了他们中的一员。那是一座百年墓地,到处都是白骨和飘浮着的幽灵。我又恐惧又迷醉,在那种碰撞与交流中到达过别人无法到达的地方。我们常人的幻想永远都赶不上他们的想象,我们的思维也永远赶不上他们的速度。我每天在精神病患者歇斯底里的喊叫声中开始写诗和恋爱,使我苦闷的青春有了细小的呻吟和回答。我觉得诗歌与精神病有些相通的地方,它使我对弗洛伊德的阅读并不是停留在表面上,而且可能比弗洛伊德更加丰富。
在精神病院,我一面压抑一面释放。用主流的认识来界定的话,我就是压抑的。那些扭曲和变形同样让我崩溃。置身其中,仿佛自己被一种强大的力量所压迫,所吸附,暴力美学就那样强硬地统治我的创作。有时与精神病人交流,却又身不由己地被他们带走,好像在高处飞翔,那种时刻十分迷人。很多时候我惊异于人类精神深处的困境竟是那么灿烂、丰富并有质感。它在幽闭的时候就是所谓正常的,在绽放的时候就被称之为病态。我对精神病有一种近于迷狂的探索欲望,我发现跟他们在一起时,我一切的不合逻辑的妄想、一切超越规范的行为都被纵容,被欣赏。我的逃离是因为我处在一个巨大的矛盾中,我一方面有着本能上的拒绝与厌恶,一方面又有被他们带走的快感。这感觉让我恐惧。它使我的作品呈现出迷狂、混乱、破裂的征象。也许那是一条窄路,却是我的必经之路。我只能一意孤行。
两段崩溃史带给我的破碎美學
可以说,学医和在精神病院工作这两段经历就是两段崩溃史,一是肉体的崩溃,一是精神的崩溃。它们为我关闭了走向世俗的道路,所以很久以来我很少书写琐碎的日常、或者大众所关注的热点。我更执着于这种精神的探索与冒险,我孤身一人进入到心灵最黑暗的地方,试图寻找或者打开一条通往光明之路。同时过早地洞察生死的秘密,使我以极端对立的美学构建,颠覆了以往我早已确立的美学观念,形成了属于我自己的破碎美学,从黑暗向光明、从残酷向美、从死向生、从残肢断臂向灿烂辉煌,抑或反过来寻找,这些组合酷似“菊花与刀”,暗合了东方诡异的美学。
悖论的惊奇
当年克林思·布鲁克斯曾认为浪漫主义的典型风格是“悖论的惊奇”,而古典主义尤其是玄学派诗歌的典型风格则是“悖论的反讽”,尽管可能这一概括有些草率。但事实上,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悖论,我们身在其中,被其追逼也被其解救。至少我一直被这个悖论所左右。我小时候想逃离那个阴暗的童年而长大,但那些阴影却一直在纠缠我;我试图逃离那个血腥的解剖室带给我的噩梦,可我写出的第一部长篇便是血淋淋的被肢解之爱;我疯狂地要逃出那座精神病院,而那段经历却使我受益一生。我很小的时候就被这个美景迷住了,任何事物只要走到了极致就开始走向了自己的反面,它在一转折的瞬间,真是百曲千回、美妙无比。它与我的生活经历也是紧密相连,我在少女时代已经发现了这个隐秘,就像我欣赏到眼前这朵经我垂爱的而突然绽放的花,这意外之美令我心醉神迷。我曾经冒险一试,在高高的山坡上飞驰而下,那种恐惧之中深藏着无比的快意;我曾经在不可逾越的死亡面前,冥想过那黑暗之旅中的自由飞翔;我也曾看到过春天里的灰、爱情里的虚无、死里的生、绝境里的火……这些都无一例外地裹挟着我的思维,让我的性格与命运都是矛盾丛生、起伏跌宕。由此也使我着迷般地探寻事物的背面,它能够呈现出来更辽阔、更深远、更壮美的一面。尤其是在早年,我刻意地寻找极端对立的两种事物,并在其中找到可以通过的缝隙,一旦真的通过了,就会发现其中的妙不可言。我之所以如此执着,是因为我始终渴望用内在的丰富性真正摆脱大众认识的普通性、事物表面的相似性。
我爱桃花
很久以来,我对桃花陷入一种不可名状的迷恋之中。我觉得世上再也没有一种东西可以像桃花那种,把所有的美与凋谢、灿烂与飘零、瞬间与永恒,甚至青春与死亡、快感与羞耻表达得那样淋漓尽致。所以我一再地写到她,一直写到厌倦为止。其实我对这种极端对立事物的捕捉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在翩飞的蝴蝶中看到破碎、在春天里感到灰暗、在爱情里感到消亡,可以说这几乎是我的一种本能。我是不知不觉就陷入到这个诡秘的美感之中的。我对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对完全对峙的东西产生了不可遏制的好奇,并在它们之间发现了那种秘而不宣的必然的联系。后来,我在三岛由纪夫的小说中读到了这种感觉,虽然我与三岛隔着数不清的障碍,但我觉得我跟他是殊途同归。
我所认识的三个诗人
李白:读李白不是一时一刻的事情,而是终生的事情。他是我的第一位启蒙者,也是我走进诗歌领域的第一位引路人。他站在纯东方的立场上使我感受到了纯东方式的美,这比读任何哲学的书籍都来得透彻与直接。整个少年时代我都在认真地研读与仿写,可以说到了心醉神迷的程度,并把此作为那时我生活中最高尚的行为。他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主观色彩,他教会了我用自己的眼睛发现和改变世界。他气吞山河、包孕日月的想象力讓我懂得诗歌也是有胸怀的,他的内在韵律、大开大合、奇诡飘逸,直到现在,依然使我神往。
华莱士·史蒂文斯:第一次读到史蒂文斯,已经是九十年代中期了,他把抽象的意念与具体的事物奇妙地组合在一起,让我体会到了完全不同的效果,非常神奇。他教会我面对辽阔的世界如何敞开自己的感官,并且专注地融进那种陌生而混沌的体验之中。
西尔维娅·普拉斯:敏感、尖锐、极端、绝望,这些特质使我与西尔维娅殊途同归。我惊讶于我对她的理解居然像我对自己的理解一样容易。她使我正视我的身体并从对峙、拒绝中找到可以通过的缝隙。由此我学会了如何触摸到温度、时间和生死,我终于有了触觉,学会了用皮肤、用呼吸、用血液,而不是用哲学、思想和经验,这是我长久以来赖以写作的源泉。虽然这也许是一种伤害,但我必须对它保持尊重和敬意。
所以,我还在这儿
信心、通气、欲望的贯穿;打破规范的、极度自由的语言;独立、纯粹的个性与对隐秘事物的揭示;激越、决绝的气息延续和一些私有化的细节交织;生命底层的困惑、存在的种种可能与对广阔世界的深情眺望,都是我钟爱的诗歌元素。
我在等待什么?我时常也会这么问自己。我自问自答:我不是在等待某个人而是在等待某种际遇;我不是在厌倦某段爱而是在厌倦爱本身;我不是在等待结果而是在等待某种奇迹;我不是在置疑如何表达而是置疑表达本身。
所以,我还在这儿。
写诗是件美丽与苍凉得无法言说的事情,我写到了风,就有了风;我写到了河流,就有了河流,我写到了爱情,就有了爱情。反过来,我写到了春天,好时光就已经消逝无踪;我写到了生命,我的诗行里便长出了尸体;我写到了火,这世界便充满了灰。我写下这个世界,我不知道接下来的是幸福还是灾难,这未知的、这突如其来的、这灵光闪动的、这不被设计的、这百转千回的一切是如此地吸引我,仿佛一次永无止境的探险,那无限风光永在远方,这便是写诗的迷人之处。
所以,我还在这儿。
诗歌不需要传达真理,而需要传达“谬误”。当这些不正确的东西渐渐被接纳为正确的时候,它的价值已不复存在。诗歌更不是科学,而是要创造属于小众的迷信。诗歌也不是文明,而是要挣脱文明的缚束再现真正的野性。这也是我要等待却永不会出现的未来。
最后,我愿意用高更的一句话来结束这篇文章:“真正的绘画是要摆脱所谓的文明,是回到内心的野性”,我想诗歌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