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 [2018] 35号)要求,现就在全国范围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2018年11月10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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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妆品2019年1期
1《合作经济与科技》2024年13期
2《婚育与健康》2024年10期
3《思维与智慧·上半月》2024年7期
4《陶瓷科学与艺术》2023年11期
5《中国商人》2024年7期
6《教师博览》2024年4期
7《师道·教研》2024年6期
8《中国对外贸易》2024年6期
9《伴侣》2024年6期
10《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2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