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金玉成(江西新余)
他有过丰富的基层工作经历,在多个县城担任过主官,组织的信任让他担任了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位,直至成为正厅级干部。然而,他并没有好好珍惜组织给的机会,而是将手中的权力用于权钱交易,将提拔的干部视为牟利的渠道。最终,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六大纪律他违反了四个,这为他沦为阶下囚埋下了伏笔。
2017 年4 月26 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档案局巡视员曾健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2017 年7 月,曾健涉嫌受贿案移送检察机关,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案件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7 月9 日,经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铜仁市公安局对其执行刑事拘留。7 月22 日,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并由铜仁市公安局执行。2017 年11 月14 日,案件移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12 月27 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 年3 月 至2008 年7 月、2008 年7月至2016 年9 月,曾健先后担任中共黔西南州委常委、组织部长,省档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4 万元、2 万美元;其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36 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中共黔西南州委常委、组织部长和贵州省档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药品销售、承揽工程、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便利,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160 万元和美元2 万元,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根据其索贿、退赃情况,2018 年6 月1 日,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审判:被告人曾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 万元,已退缴的赃款,由收缴机关上缴国库。
出生于1962 年7 月的曾健,是湖南省邵东县人,研究生学历,19 岁参加工作,26 岁成为中共党员。曾健的受贿大多都是利用自己组织部长的权力,其所作所为已经完全背离了一名组织干部应有的党性。
曾健受贿记录中,最大的来源是他情人杨某某的姐姐及其合伙人罗某。曾健与杨某某系情人关系,2007 年杨某某提出要买车,曾健就给了她15 万元用于购买小轿车。2009 年,杨某某的姐姐及其合伙人得知黔西南州晴隆县医院与药品配送企业的供药合同要到期,于是就想参与新一轮的药品配送,后来他们就想到了曾健。
2010 年,他们找到时任贵州省档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曾健,要他帮忙向黔西南州晴隆县委书记曾某打招呼。曾健考虑到自己曾是曾某的领导,在曾某任晴隆县委书记时起到过重要作用,于是在当年下半年与曾某见面并打招呼,让曾某照顾罗某他们的业务,曾某答应并跟晴隆县医院李某打了招呼。后来,曾健安排罗某等人去与李某对接。其间杨某某的姐姐就提出如果得到了药品配送权,愿将每年所得利润的三分之一送给曾健作为感谢费用,曾健答应了。
后来罗某等人就找到李某,李某对此做了安排。而根据贵州省及晴隆县的规定,必须首先要资质,并且入围了省里集中采购平台上的配送公司才能配送药品。但李某因为曾某打过招呼,竟无视相关规定,只认罗某,不管罗某挂靠的是哪家公司,也不管罗某是否具有相关资质。从2012 年起,罗某等人共向晴隆县医院配送4000 万元左右的药品,每年春节前对账后都将上一年利润的三分之一送给曾健。在2012 年春节前,他们计算利润为180 万元,应给曾健60 万元作为感谢。但当时他们决定先给曾健30 万,剩下的日后再给。曾健也同意了,还提出自己借过罗某3 万元用来打牌,还让杨某某姐姐将剩下的27 万元转给杨某某。
曾健受贿的最早记录是在2006 年5 月,当时他担任的是黔西南州委常委、组织部长,时任黔西南州农业办公室纪检组长陈某某为了谋求曾健的关照,在同年5 月的一天晚上到曾健住的宿舍找到曾健,并将事先准备好的5 万元人民币用袋子装好放在茶几上,接着两人闲聊了会,陈某某问曾健能不能帮他换个单位或到县里任职,曾健答应如果有机会就会给他办,陈某某于是离开了。
到了2007年四五月份的时候,黔西南州二级班子进行调整,曾健主持召开部务会研究干部人事调整问题,在研究讨论人事调整初步方案时,曾健提出将陈某某调整至州农业局任副局长,当时任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的李某、组织部干部调配科科长滕某等人在会议上都同意了,之后曾健就向州委书记汇报,在征得同意后,就将陈某某调动工作安排正式方案提交州委常委会讨论。讨论通过后,陈某某于2007 年5 月底被任命为黔西南州农业局党组成员,同年6 月初被任命为黔西南州农业局副局长。
人一旦贪腐成为习惯,就很难再刹住车。曾健在任贵州省档案局副局长期间,连分管的电子文件档案管理中心工作也成了他捞取好处的途径。由于省档案局在数据录入和档案扫描这块的需求量大,2015 年至2017 年每年业务量平均费用为120 万元左右,而曾健是分管领导,结算的资金需要他签字审批。为了得到曾健的关照,贵州迅龙信息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陈某某就多次给曾健好处,他在每年的国庆、中秋、春节都会给曾健送钱,2014 年9 月至2017 年年初,陈某某先后总共送给曾健4.5万元人民币,曾健都收下了。
1998 年,曾健任贵州省丹寨县县长,当时浙江宁波奉化对口帮扶丹寨县。奉化罗蒙西服在贵阳的经销商徐某在业务往来中与曾健熟悉了起来。2007 年,重庆金虹路桥公司的司某通过徐某介绍认识了曾健,当时司某听说兴义市有土石方工程做,就向时任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常委、组织部长的曾健提出看能不能向对方打个招呼问一下,曾健当场就打电话了解,结果被告知该工程已经转包。司某这次虽然没有接到工程,但是看到了徐某与曾健关系不浅,为了攀到曾健这棵大树,他就跟徐某说还希望徐能在兴义帮他找工程做,并答应事成之后给徐某中标价的3%作为介绍费,徐某答应而且也更上心了。2007年上半年,徐某又一次去找曾健,结果曾健不在,于是徐某就将事先准备好的2 万元用皮带盒子装好,并在盒子上写上曾健的名字和电话,将皮带盒子放在民航酒店的柜台处,之后电话告之曾健,让曾健到民航酒店柜台取东西,曾健事后将这2 万元收下了。
有了这层关系后,徐某和司某又再去找曾健,曾健答应有机会会帮忙。2007 年上半年的一天,曾健约徐某、司某一起吃饭,还将兴义的夏某某市长带过来,曾健在桌上让夏某某对徐某、司某等人多加关照。夏某某考虑到曾健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常委、组织部长的身份,当场就答应了。后来,兴义桔山新区要修东环线道路,夏某某把一期工程介绍给了徐某、司某,并还专为此事给时任兴义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兼桔山城市新区党工委书记的邓某打招呼,徐某、司某顺利拿到了工程。2007 年下半年,曾健约徐某等人与兴仁县县长范某吃饭,桌上徐某说希望范某能在兴仁的工程安排上关照一下,范某答应了,还称欢迎徐某等人去兴仁发展。后来,范某就将兴仁环城西路改造项目介绍给了徐某等人,还专为此事给兴仁县建设局局长杨某某打了招呼。为了感谢曾健的帮助,徐某送给曾健3 万元现金。
后来在曾健的帮助下,司某又以重庆金虹路桥公司的名义中标兴义东环线道路一期工程第1 标段、核西南集团公司中标工程第3 标段等工程,为了对曾健表示感谢,司某通过徐某又送给曾健5 万元现金人民币。2007 年年底的时候,徐某通过他人兑换了2 万美元,将这2 万美元和一块卡地亚手表送给了曾健。2008 年的时候,司某分给徐某30 万元,徐某在过年期间又分两次送给曾健3 万元。2008 年曾健调到省档案局工作,并租了一套房子让徐某去给他付下租金,徐某就将1.5 万元租金付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