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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在广州召开的全国工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座谈会上,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总工会作为全国唯一县级总工会,在会上分享解决劳动争议的“苍溪经验”——“调裁审”联动机制,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新思路。
据介绍,苍溪现有各类用工单位1.8万家,其中企业560家,劳动关系领域小微企业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困难企业多、社会保险参保率低,高危行业多、企业抗风险能力低,劳动人事争议多、矛盾调处能力低等现象突出,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一度呈“井喷”趋势,争议处理环节过多,当事人维权时间长,维权成本高。
为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短则一二年,长则三四年,程序用尽、久拖不决、矛盾叠加的现实问题,2014年初,苍溪县总工会从参与“大调解”工作体系入手,不断探索实践,着力构建以县总工会、县仲裁院、县人民法院为主体,三方联动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工作机制,实现了调、裁、审力量整合,打破了各自为政、分段式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件的局限,大大提高了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率。
搭建平台,夯实工作基础。成立由县人社局、总工会、人民法院组成的调裁审衔接工作协调机构,县仲裁院和法院在总工会分别设立劳动人事争议巡回仲裁庭和巡回法庭,县总工会和法院分别在仲裁院设立联合调解室和巡回法庭,搭建起互联互通工作平台。仲裁、工会、法院三方以互聘职工担任维权联络员、人民陪审员、兼职调解员和仲裁员等方式,参与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全过程。
畅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仲裁机构及时将新出台的与争议调处有关的政策文件精神传递给工会、法院,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政策法规适用依据一致。在平常案件审理过程遇到案情复杂或是法律依据难以把握的情形,加强与工会、法院的交流,力争形成政策法律理解和适用一致。
联动调处,形成化解合力。凡首次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简单案件,仲裁机构先与工会取得沟通,只要用人单位建有工会组织的,一般都交由工会部门先行调解,15日内调解不成的再转入仲裁程序。工会调解不成的案件在进入仲裁程序后,对于简单案件,仲裁机构主动邀请工会调解人员参与仲裁庭前调解;对于复杂案件,安排工会兼职仲裁员组成合议庭,参加全程调解和仲裁庭审。仲裁裁决后一方不服上诉至人民法院的,根据法院案件审理需要,仲裁机构及时提供仲裁案情信息,并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调解活动。
积极回访,确保高效执行。对调解结案的案件,在结案后的10日内组织开展协议落实情况的回访。凡工会组织参与的案件,仲裁院与工会共同处理,及时敦促用人单位落实协议内容,确保劳动者利益不受损失;对仲裁裁决的案件,及时与法院对接了解案件上诉及执行情况,适时向法院办案人员反馈仲裁情况和交换办案意见,确保劳动人事争议及时处理、处理结果高效执行。
在四川苍溪县务工的邓顺清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家属就善后事宜与工程方屡起争执。苍溪县总工会邀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县法院负责人就案件研讨会商,两天就成功平息了纠纷。这是苍溪县工会、人社、法院建立“调裁审”联动机制,成功处理劳动争议案的一个典型案例。
“调裁审”三方联动调解既节省时间,又节约成本,成为了苍溪县解决劳动争议的第一选择。
据介绍,“调裁审”联动机制运行以来,苍溪全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环节调解结案率由之前年均不到50%提高到71%,法院调解结案率由40%提高到53%,县总工会调解结案率则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