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键是要坚持根本原则。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第一,要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第二,要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凝聚起最广大人民智慧和力量。第三,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展开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第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点是要推进工作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二是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工作,三是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中又从四个方面作出部署。第一,明确重点方向,就是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要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第二,指出主要任务,就是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要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第三,提出工作要求,就是要“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第四,指明重要举措,就是要“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要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要始终坚持根本原则、努力推进工作创新,主动把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实际治理效能,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作用,从而发自内心地认同人大制度,支持人大工作。
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重点聚焦“13个坚持”的显著优势、“三步走”的总体目标、“13个坚持和完善”的具体路径,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特别是根本政治制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自觉尊崇、严格执行、坚决维护。要通过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学习培训、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教育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深入细致学、持之以恒学。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做的工作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真信真用。
要始终坚持服务人民。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确定立法计划时,要优先考虑民生项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畅通民众利益诉求渠道。在选择监督重点时,要始终紧扣人民所思所想、所急所难,持续加强对生态建设、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公共交通等问题的监督,推动财政资金和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不断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切实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要立足当下、放眼长远,更加主动地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作出决定,努力让每一次讨论都能代表群众意志,让每一项决定都能反映群众心声。
要始终坚持推进法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指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负有重大职责,承担着重要任务。”第一,要把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法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职权的第一条,就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始终牢记使命,切实扛起职责。第二,要把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目标。关于立法工作,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以往“提高立法质量”提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我们今后的立法工作,就要通过及时贯彻党委要求、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完善立法协同机制、全面快速准确吸收群众诉求、建设高素质立法队伍等方式,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同时,大力提高立法的效率。第三,要把保障“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把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同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有机统一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人民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要始终坚持开拓创新。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通过完善制度保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着力防范脱离群众的危险”“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等很多新提法、新观点、新要求。我们要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扎实推进人大工作领域相关改革。要大力完善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权相关工作制度,更加有效地履行人大职权。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要完善有关组织体系、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健全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更好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要持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推动机关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机关风气更加清正廉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我们坚定制度自信、实现伟大梦想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我们一定要全面深入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真正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懂弄通做实,做到入脑入心,知行合一,以实际行动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更加充分地彰显人大地位、发挥人大作用、作出人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