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晴 刘文丽 陈洁 魏优梅 胡志
摘要:本文简单分析了非洲猪瘟在中国的流行现状及三种主要传播途径,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和AsF疫情,针对性地从政府、生猪合作社、生猪养殖户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防控对策,以期防止ASF在中国的进一步扩散,尽早根除ASF。
关键词:非洲猪瘟;流行现状;防控对策
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是由非洲猪瘟病毒(AsFV)引起以家猪、野猪为唯一宿主,人畜不共患的一种高传染率和高死亡率的动物传染疾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ASF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自2018年8月2日我国发生第一起AsF疫情以来,我国共发生疫情92起,给中国各方面都带来了巨大的危害,进一步扩散的风险极大。基于此,对中国非洲猪瘟防控对策进行分析研究意义重大。
1中国非洲猪瘟的流行现状
截至2018年12月18日,全国共有22个省份发生90起家猪疫情、2起野猪疫情,发生疫情的养殖场(户)存栏总计102850头,发病数总计7619头,死亡数总计5899头。整体疫情规模较大,屠宰场、合作社与生猪小型养殖户及规模猪场等各种规模养殖场所均有疫情发生,且暴发频率不断增大,8月5起,9月18起,10月30起,11月26起,防控效果不容乐观,疫情仍处于持续扩散状态,全国各地均面临着巨大的疫情暴发风险。首起疫情发生以来,政府对每一起疫情均进行了系统的流行病学调查。截至2018年12月18日,除近期发生的11起家猪疫情尚在调查中,其余81起家猪疫情的传播途径均已查明:因异地调运引发的疫情共有14起,约占全部疫情的17%;因餐厨剩余物喂猪引发的疫情共有32起,约占全部疫情的40%;因生猪调运车辆和贩运人员携带病毒后,不经彻底消毒进入其他猪场,引发的疫情共有35起,占到了全部疫情的43%。
2中国非洲猪瘟的主要传播途径
ASF由于存活能力极强,可在各种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存活较长时间,且其传播途径广泛,因此防控难度极大。根据目前中国非洲猪瘟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主要的传播途径有以下三种。
2.1AsF因异地活猪及猪肉产品调运,实现长距离跳跃式传播
我国生猪养殖布局为北养南运且养殖散户居多,规模化程度低,因此我国生猪及猪肉产品的流通是极其频繁的,为ASF在中国的传播创造了可能性。一方面,异地生猪调运时若存在感染猪群,生猪运输车辆有可能存在车厢壁及底部破损或存在间隙等运输设备问题,导致携带病毒的生猪粪便等感染物残留在运输途中,更为严重的是中国存在许多违规调运、走私生猪及产品,甚至出售,屠宰病死猪的行为;另一方面,中国存在ASFV的感染猪肉产品(如未经检疫、未制熟的猪肉制品、猪肉香肠等)的存在,而我国人口流动频繁,各种感染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因人类活动被销售、携带或者邮寄等流通到全国各地,导致疫情的传播。
2.2泔水为AsF传播的重要途径,形成了AsF传播循环
马耳他和意大利撒丁岛的ASF疫情最初就是由于给当地猪喂养了来自疫区的泔水所引起的,而在我国前8l起疫情中,餐厨剩余物喂猪引发的疫情共有32起。我国生猪养殖者生物安全意识低,饲养生猪倾向于采用泔水喂养的低成本的低生物安全水平的养殖模式,也使得AsF病毒通过泔水形成循环传播。感染猪群经屠宰等环节在市场售卖,消费者购买猪肉,烹饪后产生携带病毒的餐厨剩余物,养殖者又以此进行生豬饲养,从而再次感染生猪,以此形成ASF传播循环。
2.3携带病毒的人员或物品未经彻底消毒进入猪场,造成传播
由于猪场是AsF监测的重点,加之本身猪场正常运作的需要,猪场每日与外界的接触是极为频繁的,虽需进行消毒工作但其繁琐耗时,难以确保对所有人员及物品进行充分消毒,因此与进出猪场的人或物都有可能成为AsF病毒传播的中介,中国目前43%的疫情就是由此产生的。具体的,进出车辆方面,未经充分消毒的污染的收猪车、运猪车、饲料车、访客车辆可成为ASF传播的中介;养殖场人员方面,对人员的消毒需注意的细节更多,如养殖场员工、外来销售人员污染的靴子,鞋底和手套等难以消毒到位的私人物品均可进行AsF的传播;最后,在兽医工作人员检疫等操作过程中,污染的注射器具,耳标钳、手术器械等兽医用具也会被忽略进行消毒处理,这些都为ASF提供了传播的途径。
3中国ASF防控的对策
中国作为世界第一大生猪养殖与消费大国,若非洲猪瘟在中国以目前的趋势进一步扩散,对中国造成的危害是无法估量的。我国由于生猪养殖分散,规模化程度低,散养户占比大,以及生猪北养南运导致生猪跨省运输频繁,更是加大了ASF的防控难度。因此,更为有效的防控应是政府、生猪合作社、生猪养殖户三方合力,形成政府主导,合作社引导社员,生猪养殖户以及其他生猪行业人员积极配合的群防群控的防控态势,以期防止AsF在中国的进一步扩散,尽早根除ASF。
3.1政府应充分发挥自身主导作用,强制落实有效的AsF防控政策
3.1.1向社会公众普及ASF危害性,动员公众参与到ASF疫情防控中政府应进一步做好ASF的社会科普工作,向全社会普及其危害重点做好农村宣传工作,及时且合理的补贴生猪养殖者的损失,才能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参与到ASF根除行动中。鉴于我国地广人多的国情,可充分发挥协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的作用,尤其抓好我国经济组织带头人的ASF防控知识教育与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好他们在农村经济组织的威望,全国统一ASF防控战线,群防群控。
3.1.2加大ASF疫情防控技术投入与创新,为ASF防控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ASF疫情防控技术主要包括快速检测(血清学检测),扑杀猪群的无公害处理2个关键点。西班牙借助及时准确的诊断检测和严格有效的封锁扑杀等措施,在根除计划颁布后的10年内即根除该病。目前,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已经掌握了血清学的检测技术和方法,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基础性研究以及高效疫苗的研制,尤其是AsF快速诊断试纸(剂)的研制[快速检测猪(冻)肉、饲料等物品是否感染ASFV]。同时可整理好现有的疫情资料,因地制宜,划分区域,在各个区域内建设区域ASF防控兽医临床专业团队,并由他们对AsF防控的基层兽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调动中国现有的所有兽医人员力量,尽可能实现对ASF的全面快速检测。
3.1.3建设ASF疫情信息共享网络,实现迅捷的疫情预警现阶段中国AsF疫情的严峻性体现在不仅只有生猪携带ASFV,还存在猪肉产品、猪血制品饲料等ASFV的感染物的流通。监测计划的完善难点就在于如何实现对全国覆盖式的排查监测及敏捷的疫情预警。中国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应该根据科学的感染风险评估,总体确定好监测的重点地区与重点环节,区域ASF防控团队完成对每个猪场的全面监测和感染风险评估,并充分利用好大数据等互联网手段,以现有的全国动物卫生监测信息平台为基础,建设非洲猪瘟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平台实现全国非洲猪瘟监测预警数据的及时、统一、准确、全面发布,将疫情动态及时快速共享到全国各区域,形成疫情信息网络,以供各区域分析疫情数据,及时、科学的实现全国疫情预警,针对性的进行疫情排查与防控。
3.1.4建立严格的生豬及其产品的流动监管体系,落实各部门防疫主体责任AsFV感染猪群的移动与ASFV感染猪肉产品的流通是我国ASF疫情长距离持续扩散的主要原因。为了更有效地遏制当前ASF疫情的蔓延,尽快成立国家ASF应急中心,由中央统一协调和督导检疫、海关、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生猪及其产品的流动监管工作。检疫部门和交通部门要严格监管猪群的移动,落实“点对点”连接主产区与主销区生猪销售模式,保障猪肉市场供给充足。海关部门与邮寄部门配合一律不得过关或收寄活猪和未经检疫、未制熟猪肉制品,发现可疑包裹,立即扣留并及时报告。市场监督部门要增设临时猪肉检查站和ASF排查小组,每日对市场售卖猪肉进行检查,严控市场猪肉贩卖秩序。加大问责力度,落实到个人,严格依法惩罚失职违法人员,保证各部门联防联控,打好配合,掌握所有生猪及产品的流通情况。
5.2生猪合作社应充分自身发挥引导作用,带领社员主动开展防疫措施
3.2.1配合政府ASF疫情的宣传工作,提高社员对ASF疫情的重视程度在我国,合作社的带头人在养殖户中是具备一定威望的,生猪合作社应当主动承担起防控AsF的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政府ASF疫情的宣传工作,耐心与社员进行充分的沟通,突出解疑释惑,及时处理各种谣传误传,一家一户上门做好社员的安抚工作,相信政府补贴会及时到位。同时合作社可以组织座谈会的形式,和养殖户讲解ASF疫情在我国的严重蔓延程度及危害,引导社员充分认识到ASF的危害性,树立ASF防控意识,积极配合政府的防控工作。
3.2.2制定严格的生猪养殖基础设施养殖标准,实施针对ASF的卫生计划生猪合作社应调动社员积极参与到AsF防控工作中,防控工作中最需要社员配合的便是按标准规范养殖生猪,树立生物安全养殖意识,以此来切断饲养过程中可能的传播途径。生猪合作社按照区域兽医人员的要求制定严格的养猪生物安全标准,并按照标准实行针对ASF和其他猪病的卫生计划,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鼓励社员做好猪场隔离措施,改造相关设施,采用生物安全性高的饲养模式,尤其杜绝再使用泔水进行养殖。此外,鼓励社员积极配合区域兽医人员的工作,做好每日的监测工作,做好记录,包括猪群的健康状态、猪场的卫生设施水平和现在猪场所处于的状态,合作社再根据社员上交的资料,如确定健康状态、特殊保护状态以及有无ASF状态等对猪场进行分类登记,以备兽医团队查阅。
3.5生猪养殖者应充分发挥自身主体作用,积极配合政府(合作社)的防疫工作
3.3.1积极配合政府(合作社等组织)的疫情管理工作,做好生猪养殖工作
养殖场主(户)应积极配合(合作社)政府的疫情管理工作,主动了解AsF防控知识,提高对ASF疫情的识别能力与应急能力。按规定申报检疫,不从疫区调运生猪,严格遵守生猪生物安全养殖标准,落实ASF卫生计划,做好减少场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猪场,对人员和车辆入场前彻底消毒,改造相关卫生设施,重点是做好猪群饲养管理,对猪群实施全进全出饲养管理,不散放饲养,避免家猪与野猪接触,提高饲养的卫生水平。同时坚决不使用泔水或餐余垃圾喂猪,切断饲养过程中一切可能的疫情传播途径,积极配合兽医人员做好每日排查工作。
3.3.2加强法律意识与道德修养,不进行违法生猪交易行为
我国新闻报道已频繁揭露了许多不法分子的生猪及产品的违法交易行为,违法经营行为直接造成了感染ASFV的生猪及产品在全国各地的流通,加速了ASF在我国的扩散。生猪养殖者及从业人员应加强动物防疫法律的学习,树立动物防疫法律意识,遵守法律对生猪行业从业人员的规定与要求,时刻用不法分子承受的严重代价来警醒自己,同时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不因私利而危害整个社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不要隐瞒疫情,不给生猪交易过程中的其他人员(屠宰人员、检疫人员)创造违规操作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