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刺秦王》“以报太子也”析论

2019-04-10 23:59孙孝龙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19年1期
关键词:国家利益

孙孝龙

摘要:《战国策-燕策三》(高中教材节选篇目题作《荆轲刺秦王》)中,荆轲刺杀秦王失败后遗言归因“以报太子也”,间接道出幕后主使者。这并不是荆轲一时疏忽,或所谓报复,而是有着深远考虑:第一,主谋者本是燕丹,无论其动机与结果如何,燕丹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无论燕丹是否愿意或能够接受这种被动的殉国,从燕国国家利益考虑,也只有以燕丹一人为牺牲。燕国合纵缔交,或能有机会挽狂澜于即倒。

关键词:荆轲刺秦王 “以报太子也” 牺牲燕丹 国家利益

几乎每一位读者都会清楚记得,荆轲在刺杀秦王失败后遗言:“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无论是分析荆轲刺秦失败的原因与结果,抑或探讨、还原荆轲的人物形象与历史地位,这都是珍贵的第一手资料。然极少有读者会注意:荆轲为什么会在刺杀失败后,直接供出幕后主使者——“太子”(燕丹)?设若荆轲闭口不言,一心赴死,或效法其前辈聂政,“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岂不更见慷慨悲壮之天刚地烈,于儒之“忠”与侠之“勇”两全其美哉?而一言既出,秦军大兴,至燕丹不死不休,并终于在五年后覆灭燕国,可谓惨烈。难道真如世俗传言,是荆轲巧言令辞以掩饰刺杀失败之无能,无意间伤及燕丹?抑或荆轲借刀杀人,依然耿耿于燕丹于其临行前“荆卿岂无意哉?”一问之奇羞大辱?抑或,另有隐情?

《史记·刺客列传第二十六》记载:

(荆轲刺秦失败后)于是秦王大怒,益发兵诣赵,诏王翦军以伐燕。十月而拔蓟城。燕王喜、太子丹等尽率其精兵东保于辽东。秦将李信追击。燕王急,代王嘉乃遗燕王喜书日:“秦所以尤追燕急者,以太子丹故也。今王诚杀丹献之秦王,秦王必解,而社稷幸得血食。”其后李信追丹,丹匿衍水中,燕王乃使使斩太子丹,欲献之秦。

同书《燕召公世家第四》记载:

(秦)使将军王翦击燕。二十九年,秦攻拔我蓟,燕王亡,徙居辽东,斩丹以献秦。

同书《秦始皇本纪第六》记载:

(秦始皇)二十年,燕太子丹患秦兵至国,恐,使荆轲刺秦王。秦王觉之,体解轲以徇,而使王翦、辛胜攻燕。燕、代发兵击秦军,秦军破燕易水之西。二十一年,王贲攻荆。乃益发卒诣王翦军,遂破燕太子军,取燕蓟城,得太子丹之首。

综上,秦王在斩杀荆轲后,大发兵伐燕,其锋不可触,然均暂止于得“太子丹之首”,五年后始一举殄灭燕国,肇建皇基。此固由于燕国东收辽东,增秦军事上之困难,其主因更可能是秦王受荆轲一击,惶恐愤怒之下,必欲得太子丹而后快,至于稍纵燕国于数载后而不惜耳。而燕国终于在“斩丹以献秦”后得苟延残喘五年之久,斯又见太子丹于此事之重要地位。而燕丹与刺秦之关系,揭橥者正是荆轲。

设若荆轲临终不言呢?燕丹能否缘此得脱干系?

我们先明确两个问题。

第一,荆轲的公开身份是燕国的使者。燕国的主政者是燕王,不是燕丹。

《战国策·燕策三》记载:

(嘉为先言于秦王日)“燕王诚振怖大王之威,不敢兴兵以拒大王,愿举国为内臣。比诸侯之列,给贡职如郡县,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庙。恐惧不敢自陈,谨斩樊於期头,及献燕之督亢之地图,函封,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闻大王。”(着重号为笔者加)

明言“燕王”者二,不及燕丹。揆諸情理,燕丹只是太子,燕王健在,自然没有派遣外交使节的权力,更不可能派遣传达“愿举国为内臣。比诸侯之列,给贡职如郡县”如此重大使命的国家特使。且引进者为中庶子蒙嘉,“庶子官”于西周掌诸侯及卿大夫庶子之教育,秦之“中庶子”差乎近之;掌教育者必于礼仪十分重视,于使者的身份验证必十分在行且严格,虽得“厚遗”,不过优容态度夸饰言辞而已,于使节之性质,攸乎国家礼仪及一身利害至大,何敢懵懂?况秦之严刑峻法,人所共凛。

第二,荆轲此行的公开任务是献图,以示燕国归诚,秦国接受他的出使,必有严密的外交程序。

《礼记·聘义第四十八》记载:

聘礼,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所以明贵贱也。介绍而传命,君子于其所尊弗敢质。敬之至也。三让而后传命,三让而后入庙门,三揖而后至阶,三让而后升,所以致尊让也。

《仪礼·聘礼第八》也记载:

宰书币,命宰夫官具。及期,夕币。使者朝服,帅众介夕。管人布幕于寝门外。官陈币,皮北首,西上,加其奉于左皮上;马则北面,奠币于其前。使者北面,众介立于其左,东上。卿、大夫在幕东,西面北上。宰入,告具于君。君朝服出门左,南乡。史读书展币。宰执书,告备具于君,授使者。使者受书,授上介。公揖入。官载其币,舍于朝。上介视载者、所受书以行。

此为一般聘礼,敦邦交睦友邻耳,隆重如此,况荆轲此行负有“愿举国为内臣”之重大使命。故秦王“乃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咸阳宫”,动作之大,举秦国而皆知,并闻名于全天下也,无论荆轲是献图归诚,或谋杀生劫,一举一动,昭昭然不可掩。

于此两点考量,我们再假设荆轲默然就死,就显得极不明智了。

第一,秦王必将这种谋杀敌国元首之罪恶归在燕王乃至整个燕国头上,加兵诛之,不仅名正而言顺,且得十分之同情与支持,燕国军力本不振作,强敌压境之下,绝无可免之理。

第二,自春秋末期始,中国就有“两国交兵,不斩来使”之军事明规则,以彰示己方之正义,并留政治协商或外交斡旋之余地,况于大国元首乎?况以国家使者之身份谋杀乎?以荆轲私人之身份刺杀则可,甚至衔燕丹之命刺杀以雪耻(燕丹报复其于秦国所受之身心苦痛,详见下文)亦可,以燕之国使身份刺杀则断乎不可。设若燕之国使一旦竞成刺客,且遭“体解”之厄,天下嗤之必矣,燕王自喜而下,岂召公诸先烈庙堂之敢入乎?

荆轲“好读书”,能隐忍羞辱以待大事,必不至糊涂颟顸,逞匹夫之勇,污燕国名节。况以国之使者身份刺秦,凿凿乎事实俱在,燕之国罪国耻,何可而逃遁也哉?

所以,荆轲以刺杀者的身份亲口吐出“太子”名号,显然有两点考虑。

第一,主谋者本是燕丹,无论其出发点如何,燕丹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荆轲乃侠之大者,绝无畏避之心,以此度人,对燕丹有较高的期待(虽然前此已几度证明,这种期待很可能是不现实的)。

第二,无论燕丹是否愿意或能够接受这种被动的殉国,从燕国国家利益考虑,也只有以燕丹一人为牺牲,至少,秦出师无名,燕国不处于过分的被动地位。即从最悲观的层面考虑,燕国而亡,其国际名声尚可有保,甚有“燕虽三户,亡秦必燕”之同仇敌忾;苟有一线生机,燕国得以残喘,合纵缔交,以当时的国际形势而论,“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也。

立论至此,仍然有两个问题有待澄清:其一,秦王有理由相信或有必要接受荆轲归因于燕丹之遗言吗,尤其是这本来给了他一个期待已久的进攻燕国极佳的借VI?其二,无论《战国策》或《史记》的记载,都没有明言燕王参与荆轲谋刺一事,如果燕王没有(应该没有)参与其事,荆轲所需的使节凭证,以及最重要的献礼之一——“督亢地图”,从何而来?

解答第二个问题并不很困难,本文尝试从两方面加以解释。第一种解释最简单,虽然不太可能,也就是上文的假设不成立,燕王喜实际上参与了其事,甚且是真正的幕后主导,符节和地图自然都不成问题了,即使只是默许,辗转燕丹之手交付于荆轲,也并不难。第二种解释稍稍复杂,但可能性更大,那就是燕王喜对荆轲谋刺一节确实一无所知(即使秦将樊於期自杀闻于燕王,燕丹出面掩饰,亦非难事),符节和地图完全可以是燕丹的手段。此雖史无明言,联系到此前的信陵君尚能窃符救赵,一国之太子窃取君王符节,当不至于更加为难。而“督亢地图”既关系重大,一般人等自不能轻见,荆轲不过借以谋刺而已,造假极易;即或为真,燕丹或索或窃,亦在囊中。两种情况之任一,均可以解释之,不必存疑。

困难的是,秦王怎能相信并接受?一是情理上有困难,一国之使臣谋刺失败后托口太子主使,以脱君王与国家干系之意图至为明显,以秦王之睿智,不可能不察于此;二是事实上有困难,是时“秦将王翦破赵,虏赵王,尽收其地,进兵北略地,至燕南界”,然自燕丹问计直至荆轲谋刺失败,历时甚长,而王翦迄无动作,虽由于多方掣肘,有地缘政治考量,然没有一个正义的侵略借口,必是重大一因;毕竟,燕为姬姓召公之后,兴国数百年,实力虽小而声誉甚隆。而荆轲以国之使者身份谋杀秦王,一击不中,实在给了秦国千载难逢的良机美遇,一旦轻易丢手,于秦王私愤,于秦国霸业,均不合算。

然细考秦王(赢政)与燕丹之间极富戏剧性的交往历史,又可见其十分合情合理且合乎事实矣。

《史记·刺客列传第二十六》记载:

燕太子丹者,故尝质于赵,而秦王政生于赵,其少时与丹(马+雚)。及政立为秦王,而丹质于秦。秦王之遇燕太子丹不善,故丹怨而亡归。归而求为报秦王者。

《燕召公世家第四》电有同样的记载:

(燕王喜)二十三年,太子丹质於秦,亡归燕。

又查《绎史》卷一百四十八《秦并天下》引《博物志》曰:

燕太子丹质于秦,秦王遇之无礼,不得意,思欲归,请于秦王。王不听,谬言日,令乌头白马生角乃可。丹仰而叹,乌即头白;俯而嗟,马生角。秦王不得已而遣之,为机发之桥,欲陷丹。

同书同卷又引《燕丹子》日:

太子丹质于秦,逃归,怨秦,欲报之。与其傅麴武书日,(中略)今秦王反戾无常,虎狼其行,遇丹无礼,诸侯最甚。每念之,痛入骨髓。(中略)则一剑之任,当千万之师,须臾之间可解丹万世之耻。若其不然,令丹生无日于天地,死怀恨于九泉。

于上可见,燕国与秦并非一般的国际关系,燕丹与秦王之间也非普通领导人之交往。虽《博物志》多妄语,《燕丹子》也是伪作,然均去古未远,言辞可荒诞离奇,事实则同诸正史,必有所本。只是年代暌隔,史料缺乏,我们已经不太可能了解当年燕丹与秦王之间复杂的恩恩怨怨,竞致燕丹有“万世之耻”;但少小相亲,长成相仇,此仇必深入骨髓。而燕丹躁急之人,不能久持,值年轻气盛,此复仇“解耻”之言论,必不能不见诸于口,闻之于人耳。虽上古信息不畅,然群雄逐鹿,士趋奔走,英才俊杰,赴秦者尤多,辗转相传,秦王得而闻焉,亦是常理,虽其辞或失真,而其意必犹存。

而秦王本亦是器量褊狭之人,愤怒之下,常有睚眦必报之残忍《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记载:

八年,王弟长安君成蟠将军击赵,反,死屯留,军吏皆斩死,迁其民于临洮。将军壁死,卒屯留、蒲鹝反,戮其尸。

又:

(十九年)秦王之邯郸,诸尝与王生赵时母家有仇怨,皆院之。

《史记》所载,如此暴行于秦王几不胜举,宜乎尉缭痛讥之为“少恩而虎狼心”“不可与久游”(《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

秦王自幼坎坷飘零,历尽人情冷暖,于自尊特别敏感。大庭广众,群臣睽睽,受荆轲追杀,至“环柱而走”,羞辱甚矣。于荆轲一言之下,以一己虫虿之心度他人之腹,意燕丹假燕王之命予荆轲使节身份,伪造(或窃取)“督亢地图”以谋杀之,不仅于事实为可能,于情理且为可信。燕丹一则为质而亡,再则遣使谋刺,是可忍孰不可忍!情感必影响一个人的判断力,不可因其帝王之尊而臆断其必无私人之情(“怒”为七情之一,且排序甚前);况量小气狭者,常有一时愤恚断送长远利益事。秦王震怒之下,放弃对燕国的覆灭而专注于燕丹,虽在意料之外而实在情理之中。

或言,以赢政之暴怒,秦军之骁勇,王翦之剽悍,击末世之燕直如破竹耳;一旦破燕,太子丹岂能免乎?此非一石二鸟之上计乎?设若如此,荆轲之苦心,势必东流矣。然此又不明当时之国际形势大略耳。是时,秦虽霸业在望,然天下臣服于秦者,不过一韩(赵国有代为继,一脉犹存);燕为姬姓召公之后,绵延血食八九百载,且僻处北方,未易图也。秦虽有亡赵为基地,然赵氏之后立足代北,与燕互为犄角,赵魏在迩,齐楚眈眈,不计后果,倾国一战,后果诚不可测。荆轲必有见于此,期图因秦之狐疑,于燕一延喘之机,或后继有望也。不料秦挟破灭六国雷霆之势,终于五年后灭燕,此又非荆轲一点幽魂可得而知,一介书生可得而左右矣。天下事多有不可测者,用心良苦而至于颠覆,轻举妄动而至于勒石,夥矣。嗟乎!

结论

荆轲身后,河北省易县城西有荆轲山,山有荆轲衣冠冢,陕西省咸阳有荆轲墓;此虽不必谓荣,然足以彰世人之不忘矣。一刺客而能如此,实天下无两。且千载之下,歌唱者代不乏人。

咏“余情”者日:

燕丹善养士,志在报强赢。招集百夫良,岁暮得荆卿。(中略)其人虽已没,千栽有余情。(陶渊明《咏荆轲》)

颂“精爽”者曰:

坡陀荆棘冢,狐兔伏蓁莽。悲歌易水寒,千古见精爽。(陆游《丙午十月十三夜梦过一大冢傍人为余言此荆轲》)

惜“计穷”者曰:

把袖谋几售,开图计忽穷。空贵千古恨,不中祖龙胸。(刘克庄《杂咏一百首·荆轲》)

讥“无成”者曰:

燕丹计尽问田生,易水悲歌壮士行。嗟尔有心虽苦拙,区区两死一无成。(张耒《荆轲》)

政论大家苏洵于其名篇《六国论》中,亦将“刺客不行”与“各爱其地”“勿附于秦”“良将犹在”并列而四,谓振衰起敝之良方也,此虽由“赂秦”连类而言,要之不甚以荆轲刺秦为值也。

然无论“猛气”“悲歌”,或“把袖”“壮行”,或直呼其为“刺客”,顾特重其意气行动及后果耳,至荆轲“沉深好书;其所游诸侯,尽与其贤豪长者相结”之一节,多熟视而未暇明察焉。

综笔者之管见,荆轲诚为一侠者,甘以一身赴死以纾国(且非祖国,受知遇之恩而已)难;且为一勇者,文弱书生(后世演义为“武林高手”“一代剑宗”之类,一笑耳),于千万人中“吾往矣”;更为一智者,俟燕太子之主动,激樊将军之义愤,待故人之未来,是非燕王喜之懦懦所能匹,更非太子丹之惶惶所能及;尤为一贤者,能于赴死前从容不迫,不暗昧无知,不故作姿态,三言两语,干戈稍戢,便是燕国百万人之福音。虽后事不可料,然“盛衰之理”,虽日“人事”,岂非“天命”哉。

一介书生,尽人事耳,何预天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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