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宿怀予,杨世勇
(德阳市人民医院,四川 德阳 618000)
药物不良反应是指合格的药品在使用剂量正常的情况下,将其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机能时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且对机体有害的反应。引起不良反应的相关因素很多,如患者自身体质因素、遗传因素及用药因素、免疫因素等,不良反应的发生机制较为复杂[1-2]。不良反应报告主要用于我们研究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关系,同时也为强化药品监管,提高临床用药水平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3]。为全面了解我院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探索不良反应发生规律和特点,为不良反应收集上报工作提供统计分析,现将我院2018 年201 例不良反应报告进行回顾性分析。
依据国家卫计委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评价标准,整理2018 年期间我院药剂科收集并上报至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201 例不良反应报告,其中男性102 例,女性99 例,分别按照患者年龄、不良反应表现、给药途径、涉及的药物种类、严重程度、上报科室等进行回顾性分析。
201 例不良反应报告中,患者最小年龄2 天,最大年龄95 岁,20-59 岁年龄段发生例数最高,共93例,占46.27%,60-89 岁年龄段发生例数位居第二,占41.29%,90 岁以上年龄段发生例数比例最低,仅有2 例,占1%。见表1。
表1 患者年龄分布情况表
不良反应导致的损害系统主要为皮肤及其附件,共107 例,占53.23%;其次为消化系统,共35 例,占17.41%。见表2。
不良反应易发生于静脉滴注给药,共139 例,占69.15%;其次为口服给药,共29 例,占14.43%。见表3。
表2 主要临床表现及损害系统
表3 给药途径分布情况表
不良反应共涉及药品种类15 种,其中抗菌药物最多,共102 例,占50.75%,其次为营养类药物,共20 例,占9.95%。见表4。
表4 药品种类分布情况表
根据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不良反应类型分类进行统计,201 例不良反应中以已知一般为主,共124 例,占61.69%,其次为新的一般,共38 例,占18.91%。见表5。
上报科室中以外科为主, 为112 例, 占55.72%,其次为内科,为73 例,占36.32%,今年的上报中有2 例为药剂科上报。见表6。
表6 上报科室分布情况表
“确保用药安全”是患者十大安全目标之一,也是医务工作者高度关注的话题。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也是越来越受到重视,其目的是在不产生不良后果的情况下保证疾病的治愈。通过本次研究结果可以发现药物不良反应与患者年龄、给药途径、药品种类等有密切关系。
从表1 可以看出,不良反应容易发生在老年人群,这与老年患者肝肾功能衰退、药物代谢缓慢、药物容易在体内蓄积有关。此外,老年患者患多种疾病,同时服用多种药物的比率较高,各类药物之间容易发生相互作用更易导致老年患者发生不良反应[4]。因此,在老年人群用药治疗过程中,需采取个体化用药原则,科学合理用药,严密监测不良反应,最大程度减少不良反应的风险因素。
我院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主要以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为主,其次为消化系统,皮肤为人体最大的器官且富含大量的免疫效应细胞[5],容易产生变态反应,且反应表现较为直观,较容易被患者及临床医务人员发现,因此皮肤类不良反应上报数量较多。而消化系统的不良反应为多数药品常见的不良反应,且患者发生消化道不良反应容易察觉,故也容易发现。虽然其他系统的不良反应上报数量较少,但并不代表着其发生数量就少,这些系统的不良反应不易被发现,反而存在较高的漏报率,阻碍了患者的治疗进程,因此在发生此类不良反应的同时,应更加注意对患者的监测,尤其对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进行重点监测。
表5 报告类型分布情况表
从表3 可以看出,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与给药途径密切相关,静脉滴注引起不良反应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给药途径,甚至与位居第二的口服给药也相差巨大,考虑药物通过静脉直接进入血液,受药物PH、渗透压、不溶性微粒等方面影响,使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6];加之药物制备时产生的杂质、药物输注速度、药液配置时间、药液配置不规范操作、患者个体差异等因素,导致静脉给药发生不良反应的病例较多,且发生较快。因此,在进行药物治疗时,尽管静脉滴注避免了首过效应,但为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增加,应尽量选择口服药物,能口服就不要静滴。
在201 例不良反应报告中,抗菌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共有102 例,占所有不良反应的一半。抗菌药物在临床使用较广,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日益增加,除了患者自身体质以及部分抗菌药物易引起皮炎、皮疹、皮肤过敏等不良反应以外,临床对抗菌药物的超适应症、超剂量、超疗程等不合理使用也是抗菌药物易产生不良反应的重要因素之一。为尽量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临床医生用药时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7]和临床治疗指南,严格掌握适应证,根据药敏结果选用适当的药物。还应根据患者的自身情况,如病情轻重、肝肾功能、年龄等来确定给药的剂量和给药途径及疗程。
从表5 可以看出,201 例不良反应中以已知一般为主,其次为新的一般,新的、严重的则很少。由于上报人员对药物不良反应类型不是很清楚,对新的不良反应定义也不是不了解,所以存在误报的可能。尤其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由于目前医患关系的氛围比较紧张,患者不理解药物不良反应,认为是医师用药错误,因此如果上报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将存在一定的医疗纠纷风险,所以部分临床医师不愿意上报严重不良反应。如果能有相关政策解决药物不良反应引发的纠纷,临床医师更愿意积极主动的上报新的、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才能真实反映药物不良反应现状。
从表6 可以看出,上报不良反应的以外科为主,其次为内科,说明药物不良反应的上报人员是以临床医师为主,其他医务人员尚未有上报药物不良反应的意识,尤其是临床药师,随着我院临床药师工作的逐步开展,临床药师日常查房中也能遇见药物不良反应,但实际上我院临床药师直接上报的药物不良反应仅为2 例。由于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是由临床药师整理后再上报于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故临床药师更熟悉药物不良反应上报的各项要求,其上报的药物不良反应表信息更齐全、质量更高,建议鼓励临床药师直接进行不良反应上报,不仅能提高药物不良反应上报的例数,也能增加新的、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更有利于药物不良反应真实信息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