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省界站取消后的治超

2019-04-09 02:37
中国公路 2019年5期
关键词:省界收费站路网

2018年12月28日下午,川渝高速公路10处省界收费站全部实现无阻断通行,实行“分省计费、统一收费”,打破了两地高速公路区域网络格局,形成了高速公路“一张网”,率先完成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交通强国建设,提高路网通行效率、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和高质量发展、满足公众安全便捷出行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货车超限治理是交通运输部门“平安交通”建设的重要内容,笔者试对川渝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后新形势下的货车超限治理工作做深入分析。

由渝入川的超限货车在遂渝高速楼房沟省界计重检测点被劝返 王姣/摄

取消省界站前的治超模式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前,川渝两地对货车超限治理采用不同的模式进行管控,各自取得一定成效,高速公路领域连续五年(2014年至2018年)均未发生因超限货车导致的较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四川省历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是国务院确定的严控道路交通事故总量、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两个重点”地区。2013年下半年连续发生渠县“9·15”和成自泸高速公路“12·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等多起因货车严重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四川省痛定思痛,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高速公路治超为主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明确了高速公路入口安装计重设备对货车进行计重检测,对超限货车进行劝返的工作模式,在所有收费站入口安装静态计重设备,基本实现超限货车“零驶入”。

重庆市自2002年10月由国务院确定为综合执法试点地区,到2005年6月重庆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成立后,境内高速公路入口未全面安装计重检测设施,对超限车辆采取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在出口发现后及时报告执法部门赶赴现场处罚或非现场处罚,对存在擅自超限超载但历史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货车实施高速公路入口报警拦截处理的模式进行治理,基本实现了超限货车的风险可控。

取消省界站对治超的影响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四川省以入口计重检测的治超管控模式失去了省界天然屏障,原有在四川省境内5条高速公路主线(出川省界站旁)设置计重设备开展入口计重检测,对超限货车就地调头劝返重庆的模式也失去了出川省界站的屏障,对四川高速公路超限治理工作带来较为不利的影响。同时,重庆市以出口站为依托,开展超限货车非现场执法的管控模式也无法开展,驶往四川方向并在四川省境内下站的货车处于非现场执法的盲区。

收费人员在查看货车过秤情况 王姣/摄

综上所述,川渝两省(市)间原有的货车超限治理工作模式已不能适应取消省界站后高速公路货车治超实际,两省管控方式不一,对治超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

货运车辆正在通过G85银昆高速川渝省界入川计重检测点 李伟/摄

取消省界站后的治超现状与问题

目前,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依旧在省界派驻管理力量对川渝10处高速公路省界入川货运车辆进行入口计重检测管理。其中,5处省内高速公路主线有计重设备的,依托原有计重设备进行称重检测,对超限货车由就地劝返改为发放违法行为告知单,责令其就近驶离高速公路,超限5%以上的由有关部门带离驶出高速公路。其余5处中,位于四川境内的遂渝高速公路四川站利用下穿U形通道采用就地劝返超限车辆进行入口管控,位于重庆境内的南渝高速、渝蓉高速、泸渝高速等3处和位于四川境内的达万高速四川站借用重庆市原有收费站出口计重设备对货车进行计重检测,发现超限车辆后告知或带离驶出高速公路。

取消川渝高速公路省界站后,川渝超限治理存在以下问题。

常态化协调沟通机制未建立。目前,通过高速公路省界往返于两省(市)的货运车辆存在不同程度的盲区,驶出本省(市)辖区流入对方省(市)的货运车辆超限情况彼此间不清楚,也未定期进行沟通、协调,对数据进行共同分析和研究。

川渝高速公路路网未全面实现入口计重检测。由于重庆市高速公路入口尚未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安装计重设备,对超限货车进行劝返管控,川渝高速公路路网入口出现未有效“扎紧”的情况,超限车辆违规在路网内行驶的行为时有发生。

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和责任不对等。由于沟通机制的不健全,目前,川渝两地尚未建立路网内放行违法车辆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由于出渝入川货车会在省界进行称重检测,而出川入渝货车在四川本省收费站源头进行了称重检测,出现违法超限货车导致的事故后,四川省均会被追责问责。

下一步的治超方向

伴随着川渝10处高速公路省界站的取消,川渝高速公路路网联结更加紧密,四川省和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地位由本省市路网的主导地位降为路网的部分主导地位,无法做到全部主导。因此,川渝两地应该站在更高的视野看待高速公路货车超限治理工作,不再在省界对货车进行管控。围绕此目标,双方应尽更大努力,健全完善相应体制机制内容,为全国其他省份取消省界收费站提供参考借鉴。

此外,按照国务院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统一安排,到2020年底,全国高速公路全面实施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因此,交通运输部也应该在顶层设计上作相应考虑。在此之前,川渝两地可尝试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由川渝两地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和相关高速公路营运公司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探讨、解决省际联动中法律政策适用问题及治理工作具体问题,全面加强两省(市)相关单位联动工作的统筹与安排。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交流与互动。

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川渝两地应建立违法超限车辆的案件协查和联合惩戒制度,针对通行两省高速公路的超限车辆,及时通报案件信息、协作查处,加强配合,共同打击车辆违法行为。同时,坚持互联网思维和信用治超,围绕“一超四罚、联合惩戒”两个核心,及时对超限超载案件进行抄告、处理和反馈等,加强失信联合惩戒。

建立倒查与责任追究机制。川渝两地应针对超限车辆违法驶入高速路网建立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调查程序和对放行超限车辆的单位及个人的处罚,坚决杜绝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路网,确保川渝高速公路路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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