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玉崟 李 华 陈 亮 李进生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被各团体、群体或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表演、表现形式、技能、知识和实践以及与之有关的工艺品、工具、实物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传承着一个民族的历史,体现着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念,展示着一个民族与众不同的风格;汇聚了不同历史时期人民的智慧,集聚了不同历史阶段文化的精髓,保留了一个民族历史进程中的特色与风格。强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是一个国家、民族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文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面对现代化的发展,已经显示出其弱势的一面,如果我们在当下没有意识到这种危机,在不久的将来一旦它消失,我们将后悔莫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任务已经迫在眉睫,我们应本着为历史负责、对民族负责的态度去开展保护工作。
非物质文化来源于民间,生存在民间,传承于民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充分考虑当地百姓的实际情况,寻求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化进程中的生存形式、发展形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当地的居民进行产业化运作,找到经济与文化协同发展的契合点,创造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诸多学者都在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方式。徐嵩龄在研究中国遗产管理的体制改革问题时,列举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产权转移派”,他们认为文化与自然遗产都可以视为经济资源,因而就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原则,让市场推动其经营、开发;另一种是“国家公园派”,他们基于遗产产权、管理模式以及“产权转移”会造成遗产破坏等问题,强调文化与自然资源的非经济价值,推崇美国管理遗产模式—国家公园体制。①徐嵩龄:《中国文化与自然遗产的管理体制改革》,《管理世界》2003年第6期“产权转移派”的观点似乎影响更大。王焯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原则问题时,这样陈述: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成功模式应该是文化资源、创新、营利模式、文化氛围、经营团队多项并举,以资源、创新为基础,运用科学的经营团队、规范的营利模式,来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脉络。②王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原则的界定与模式构建》,《江西社会科学》2010年第8期杨亚庚等在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时,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运作满足了新时代的经济主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途径。③杨亚庚、陈亮、贺正楚、陈文俊:《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探索》,《东南学术》2014年第1期。孙天在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路径时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通过产业化发展,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潮流,配合国家新的发展战略,增强自我造血能力,才能实现对自身价值的保护和传承。④孙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路径研究——以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践为例》,《艺术百家》2018年第1期。
节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综合了一个地方的文化、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大型社会活动,它更能展现一个地方的特色,是一个地方的名片。炮龙节是广西宾阳的一个传统节日,相传它起源于宋朝,断断续续经历了几百年传承至今。广西是一个多民族共生的省份,因此有很多传统节日都是多民族文化相互交融的产物。宾阳炮龙节所包含的舞龙精神、炮龙文化是独具一格的,是具有地方特色、地方风情的,尤其它的炮龙文化是中原地区很少看到的,是汇聚了多民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更能体现汉、壮民族和睦相处、团结一致的文化精神。2008年,宾阳炮龙节入选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它的文化特色已经受到了国务院以及相关文化部门的认可。炮龙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部分,这些年来,当地的民众、社会组织以及政府结合宾阳的地理、人文,积极探索宾阳炮龙文化的传承模式,寻求其在现代化文明中的发展模式。针对节庆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路径与模式分析的研究还较少,本文专门对宾阳炮龙节产业化发展路径和模式进行了探究,希望能给其它节庆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以及保护性开发提供有益借鉴。
炮龙节是流行于广西宾阳县内的一个传统节庆活动,每逢正月十一,当地百姓就会以舞炮龙、游彩架、灯酒会等的形式来庆祝节日,因此而得名,被誉为“东方狂欢节”。
关于炮龙节的起源有多种说法。第一种说法是:清朝时期,广东南雄始兴县的卢氏三兄弟到宾阳谋生,将家乡舞炮龙的习俗带到了当地;第二种说法是:清嘉庆年间,宾州城(宾阳县)内瘟疫肆虐,为防止疫情扩散,当地百姓习惯性地燃放大量鞭炮,同时舞龙来祈求神灵庇佑;第三种说法是:北宋时期,一个叫侬智高的人起兵反抗朝廷,朝廷就派遣狄青统帅军队与其在昆仑关附近作战,战争异常激烈,胜负难分。此时恰逢正月十一,有官兵提议,全城扎起炮龙,张灯结彩,佯装过节。侬智高得到消息后,误认为城里的百姓在提前庆祝元宵节,于是就放松了警惕,后来官军奇兵突袭,一举将其歼灭。此后,当地总会有老百姓以宗族为单位,每逢正月十一就舞炮龙过节。第三种说法得到普遍认可。
游彩架即彩架游行,是一种传统的街道表演模式。游行队列由彩色台架、舞龙、彩灯、音乐柜等组成。每台彩架坐着造型各异的人,代表不同的文化寓意,例如以观音祈求普度众生,以童男童女祭祀先祖等。配乐上,一般由16 种乐器组成一场伴奏,今增加了现代乐曲,构成炮龙节的重要活动。
灯会又名“灯酒会”,活动内容有乡饮和取灯。乡饮以村落和大街小巷为主要场地,由上一年生男孩的家庭共同出资和负责其他事务,然后组织大家在村落和街道中心会餐;灯酒白话念“丁酒”,是庆祝人家喜得贵子(民间也叫“添丁”),取灯有祈求“子嗣”的寓意。灯会前,取灯者选择有子嗣的男子和一位擅长唱歌的女子,向灯会主持人陈述求子意愿,主持人会将提前制作好的“莲花灯”相赠。一般取灯仪式在社庙或祠堂举行,村民一起观赏。
舞炮龙是炮龙节的高潮所在,依次经过开光、舞龙、舞炮龙、送龙等环节。首先开光。即正月十一当晚,在庙宇或社稷由一位长者用公鸡血点亮龙眼,然后鞭炮齐鸣,舞龙狂欢。其次舞龙。开光过后,数十名有经验的舞龙者双手举着制作好的炮龙,在宾阳的大街小巷游行,家家户户体验龙的喜气。再次舞炮龙。即舞龙者挨家挨户走访,龙随炮舞。舞龙者腰系红带,头戴藤帽,赤膊上阵,任由鞭炮爆灼,不得中途放弃,鞭炮何时燃烧殆尽,炮龙何时离开。最后送龙。随着队伍到达村尾,龙也只剩下龙架,基本接近舞龙的尾声。舞龙队集中到既定地点,由负责人主持传统送龙仪式,将炮龙放入熊熊烈火之中燃烧殆尽。
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历史,当地百姓、政府部门以及民间团体都在不断探索炮龙节文化的继承方式。尤其在建国之后,各方开拓创新、大胆尝试,终于在文化传承上有了突破性进展(见图一)。
1994年以前,炮龙节一直是宾阳芦圩镇的百姓自己集资来组织庆祝。每到节庆临近,村里有威望的长者或宗族族长主导炮龙节的筹备、运行、协调事宜。活动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村民自愿出资或是施 行均摊制。这一阶段的节庆规模相对较小,炮龙数量通常不超过10条;节庆流程也比较简单,仅仅有游彩架、灯酒会、舞炮龙等;内容也比较单一,只有传统乐曲。就整体而言,此时的炮龙节就是一个纯粹的宾阳县内的地方性民俗活动。
1994年开始,宾阳县人民政府将炮龙节列入政府主导的节庆活动,而且在当年举办“首届宾阳炮龙节”。1994年开始到2013年期间,炮龙节由政府主导,百姓们负责活动具体事项。政府方面,组建专职团队负责节庆活动的主要事宜,实施补助炮龙文化传承人的政策;在各大媒体上刊登炮龙文化信息扩大宣传力度,积极支持炮龙出省、出国文艺汇演,增加文化交流力度;推进旅游景点、交通运输、饮食卫生、安全防卫、网络信号覆盖以及城镇化建设,为炮龙节市场化经营提供完善的外部条件。村民负责活动的具体计划、筹备、运行事宜,例如购买、筹备活动用具、材料,拟定炮龙行走路线等。在这个阶段,炮龙文化在市场经济中逐渐发展、不断丰富,其生命力也在逐步加强。
2014年开始,政府逐渐淡化对炮龙节的领导,交由商会、协会主导。这个阶段炮龙节的运行是一种“有组织,无政府”状态。炮龙节的集资、筹备、操办、运营、盈亏平衡应该有商会、协会全权负责,节庆所需费用由商会出面进行商业洽谈;节庆的流程、内容由协会负责商议、拟定;节庆的具体操办由协会主导,负责整个活动的进展以及运营等日常管理工作。政府在节庆期间对节庆活动流程、内容以及广告管理等具体事项无任何干预,只需完善公共服务,健全基础设施。
20世纪90年代开始,民间、政府都在不断努力变革,为炮龙节的适应市场化运作提供基础,并且新修建了宾阳炮龙文化广场。2018年,在炮龙数量上,从以前的7条左右增加到了113条,使得炮龙节场面更加宏大;在炮龙制作上,融入现代技术,使得炮龙看起来更加微妙逼真;在节庆流程上也更加丰富多彩,开光仪式结束后,由龙牌、锣鼓、八音①八音包括唢呐、京胡、二胡、大胡、秦琴、大小锣鼓、钹、木鱼。等乐器开路;炮龙节的活动内容又增加旅游观光、炮龙文艺晚会、体育庙会、电商年货节、商品美食展销活动、项目投资推荐会、书画摄影展、南宁(宾阳)—台南(盐水)双炮交流活动以及各种赛事等。
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各方积极探索,采取诸多措施,例如,节庆活动工作由商会、协会主导,淡化政府影响力;增加游客体验环节,让更多的游客融入节庆活动,亲临感受炮龙文化;建立炮龙邮局、炮龙文化展览馆突破节庆时间限制等,使炮龙节运营向市场化方向推进(见图二)。“有组织,无政府”的运营模式是符合市场化要求的,财务状况、招商融资、文化交流、外出商演、广告宣传等事项由商会、协会协调分工,全权负责,政府对活动的决策、领导以及日常管理无任何影响力。活动所需费用,由商会出面洽谈,企业出资承办,企业在此期间可以得到广告权或商品展览摊位;活动期间的具体事务,由协会主导;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例如可以在其它节庆期间应邀以商家冠名外出商演等,由商会洽谈,协会负责演出工作。这样分工明确、协助合作的经营模式,既能提高效率,又能互相监督、各尽其责,使活动举办更加顺利,内容更加丰富。在活动进行中,开展游客体验环节,让更多的游客融入其中,也是符合市场化要求的。在舞炮龙环节中,允许游客加入舞龙团队,亲自体验舞龙的趣味;在村民们会餐时,游客们可以与当地百姓一起分享节日盛宴;游客们也可以自行购买鞭炮,为自己、家人、亲朋祈福等。随着“炮龙邮局”、“炮龙文化展览馆”的营业,游客可以随时在宾阳购买、观赏炮龙文化纪念品。这样的运营方式就突破了传统节庆的时间限制,给游客带来更多的便利。
品牌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资产,是消费者或是投资者对一个企业或是一个地方的产业及其产品、服务、文化价值的一种评价,它在人们意识中占据一定位置,并能够通过一些特有、抽象化、可识别的心智概念来进行区分。宾阳县已经形成了以“宾阳炮龙节”为品牌的节庆产业,逐步被社会大众认知,是宾阳县的一张文化名片。
1994年,宾阳县政府正式将庆祝炮龙节列入政府项目,举办首届宾阳炮龙节;2006年,通过宾阳县人大决议,将炮龙节定为一个传统节日来举办;2008年,炮龙节入选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截至2018年,宾阳炮龙节已经举办了十二届,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每年投入专项资金打造“宾阳炮龙节”文化品牌(见图三)。
炮龙节期间,进行舞炮龙、灯酒会、文艺汇演以及举办展览会、各种赛事等活动,邀请国内外学者、专家进行学术交流,与其它文化团体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招商引资以及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炮龙表演还先后受邀在我国海口市和新加坡等地演出,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炮龙节已经成为宾阳的一张文化名片,声名远播。宾阳县政府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化建设力度等,提升游客满意度,在游客中形成良好的口碑。炮龙节期间都受到各大媒体争相报道,比如:路透社、中国台湾网、新华社、中新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南宁日报等中央驻桂及区内几十家主流媒体的数百位记者采访报道,尤其中央台多次现场直播,称其为“中华一绝”。通过现代传媒技术,使得宾阳炮龙节的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更好地打造了炮龙节的文化品牌。近些年来,宾阳县政府及民间团体在文化保护、传承的基础上进行了市场化开发,积极向外界推行“炮龙”文化,展示“炮龙”精神,着力打造“宾阳炮龙”的文化产业品牌。
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助推产业集群联动性发展。①贺正楚、张蜜:《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研究——以隆回县为例》,《广义虚拟经济研究》2012年第3期。宾阳节庆产业集群是指集中在宾阳县内相互关联的众多产业,例如节庆、旅游、娱乐、消费、投资等,以其中节庆—旅游为中心,将其他相关产业通过纵横交错的网络关系紧密集结在一起,形成一种介于市场和等级制之间的一种跨行业的经济组织形式。它们共担风险、共享利益,集聚各方优势,共同完善区域公共基础建设、共享信息资源、共同维护宾阳节庆产业集群形象,降低各个机构、组织的运营成本,形成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共同应对来自外部的挑战与威胁,发挥产业集聚效应、规模效应。
经过十几年的市场化运作革新,炮龙节以企业为载体、发展旅游业为主线,形成了节庆带动经济,经济促进节庆,而且向投资、商业地产、消费、娱乐、投资、广告、通讯、交通、物流、餐饮、住宿等数十个领域辐射的节庆—经济产业集群体系发展(见图四)。这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文化、经济互动模式,通过商业地产—投资、消费—娱乐、广告—通讯、交通—物流、餐饮—住宿两两联动、共同发展,有效地形成了区位品牌。宾阳主打“宾阳炮龙节”文化品牌,不断通过横向扩展、纵向拉伸产业链,使得各行业联动反应,有效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和范围经济效益,提高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宾阳经济突飞猛进提供有力支撑。2018年宾阳炮龙节期间实现旅游消费总收入约1.92亿元,吸引了5 家商会协会、30 多家国内外公司的150 多名客商参加项目投资推介会。政府在炮龙节产业化发展进程中,逐步对政府职能精准定位,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为各行各业的联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政府不断改善交通运输条件,提升饮食安全、住宿、住房检查力度,整改旅游景区建设,加大市场化规范建设力度等,为以节庆文化为中心的产业集群提供安全、便利、有序的外部环境。
针对“宾阳炮龙节”文化品牌的经营,各方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形成了以节庆产业为核心的“同心圆”式经济圈②柯华林、戚淑慧、管志成:《西方节庆产业发展对我国的启示》,《城市观察》2009年第3期。,使得投资、消费、旅游、金融等行业在一定时空内持续、高效地增长,逐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随着第三产业的比重持续增长,使得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比例更加科学,更加合理,实现经济结构优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文化瑰宝,当前面临着一定的生存危机。我们必须寻找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向大众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转变。对节庆类产业的开发,需要结合地方的具体情况以及文化特色,在文化传承和保护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产业化运营模式,使得节庆文化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在市场化中寻求其新的生命力。本文总结了以下几点启示,供其他节庆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开发参考借鉴。
首先,炮龙节“前台、帷幕、后台”的保护性发展模式,给其他节庆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提供参考。“前台、帷幕、后台”模式,源自于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的“拟剧论”,后来经过社会学人类学家马康纳发展,应用到了旅游与现代关系研究中。“前台”部分主要向游客展示节庆活动流程、活动项目及具体内容,适当的对节庆活动进行商业化开发。“帷幕”部分对前台开发与后台保护起连接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存着节庆活动的原生态性,控制商业化开发的力度。“后台”部分要严格管控,限制商业化开发的程度,确保其原生态、纯天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既要保持其本真性、原生态性,又要在市场经济中注入活力,这个问题一直没能达成共识。但是,“前台、帷幕、后台”的保护性开发模式,为这个难题打开了新的视野,既能维护传统文化的完整性、原始性,又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还能带动腹地经济的快速发展。炮龙节以节庆文艺演出作为“前台”,以宾阳老街、老庙、宗祠、炮龙文化展览馆为“帷幕”,以民俗乡村旅游与民俗风情旅游作为“后台”,成功地应用了这种理论。
其次,炮龙节的“文化—经济”互动模式,给中西部地区开发节庆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打开了一个新思路。以文化活动承办为主线,形成以节庆促进旅游、旅游反哺节庆的良性互动以及消费、娱乐、投资、地产、交通、物流、广告、通讯、餐饮、住宿等行业联动发展的模式,给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广西、云南、贵州等地区开展旅游扶贫,提供了一个新的切入路径。广西、云南、贵州等地区文化丰富,集聚各民族文化精髓,而且风景优美,地处西南地区,气候、地势等得天独厚的优势,非常适宜发展“节庆—旅游”共促经济的绿色发展模式。随着不断拉伸节庆产业的长度、扩展节庆产业的宽度,使文化旅游成为经济发展中的支柱性产业,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在此过程中,政府也应该有相关政策的支持、相关制度的保障,确保各行各业能够积极发展,相互促进,形成良性互动。
最后,炮龙节成功的产业化发展历程,是节庆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一个成功范例。我国的节庆类活动基本上是以当地宗族族长或是有威望的人主导,居民自发参与进行承办的,其影响力、联动性甚微,在市场经济中已经显示出生命力的脆弱。在这种情况下,借助政府的财政支持与政策扶持,为其产业化发展提供资金与宏观环境的支撑,不断扩大活动规模,推进规范性进程建设,使得与其他产业联动成为可能。当其影响力扩展到一定程度、市场化运作方式不断成熟时,政府逐步退出,将活动主导权移交民间组织。这种由民间自发组织—政府全权负责—民间组织主导的发展路径值得借鉴。另外,促进节庆活动的承办立足于传承传统文化的基础上,通过加强节庆活动的策划,完善活动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对整个活动的规范性运作,来打造节庆品牌、城市名片。并且借助现代传媒技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吸引国内外企业、媒体的参与、关注,不断加快向国内、国外市场进军的进程,让更多的人了解节庆文化内容,认知节庆文化精神,通过品牌模式的建立推动节庆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