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万博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通过权威媒体发布的类似信息可以发现,这些中央近期陆续出台的相关文件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党内法规”。
你知道什么是党内法规吗?
让我们来翻一翻权威依据——2013年5月27日,经中央批准,被称为党内首部“立法法”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印发。党内“立法法”第二条对党内法规给出了明确定义:“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
为什么要制定这些党内法规?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笼子太松了,或者笼子很好但门没关住,进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最根本的是严格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进行制度建设……”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完善的步伐明显提速。据《人民日报》报道,仅2018年,党中央以制定出台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为牵引,加紧推进“立柱架梁”工作,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全年共印发中央层级党内法规74部。
那么,这些党内法规主要有哪些类别呢?
需要明确的是,不是党内出台的所有文件政策都是党内法规。党内法规有专门的名称,对此,党内“立法法”第四条规定:“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
也就是说,党内法规只包括这7大类,除此以外的通知、意见、通报、决定等,都不属于党内法规。
这其中,作为立党管党治党的总依据总遵循,党章是“千规之基”。党内“立法法”中的表述是:“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
准则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目前,党内有三个主要准则,分别为:《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条例比较常见。党内法规中名为《中国共产党××××条例》的数量,相对准则而言要多一些。《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目前,重要的条例主要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新近出台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
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对党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截至2018年8月底,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约4200部,其中规则、规定、办法、细则超过4100部。
就效力而言,党章在党内法规中具有最高效力,其他任何黨内法规都不得同党章相抵触。中央党内法规的效力高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的效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不得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制定的党内法规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