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绍建,卢艳玲,2,纪 颖
(1.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上海 200093;2.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0)
众筹作为一种新型的互联网融资模式,自2011年在中国市场兴起以来,便在纷杂的融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1]。目前中国的众筹行业已进入平稳快速发展期,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7年5月底,我国处于运营状态的众筹平台共有455家。众筹市场发展潜力巨大,然而相比较其他市场(如餐饮行业、电影行业、服装化妆品行业),为何在中国这种用户热衷社交平台推送刺激的市场环境下,众筹平台却缺少与社交平台的互动合作,众筹社交化却没有得到项目融资者和众筹行业领导者的足够重视。本文通过对比传统的众筹平台融资模式与基于社交网络宣传推送的众筹融资机制,分析各种融资机制对众筹参与方以及社交平台的影响。
目前,在社交网络推动下的众筹融资绩效问题开始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如在回报型的众筹融资模式中,Zheng Haichao等[2]通过抓取中国和美国的众筹平台数据,基于社会资本理论构建研究模型,对比分析融资企业的社交网络关系对众筹融资绩效的影响作用。基于社交网络融资的思想,Lin Mingfeng等[3]以P2P借贷平台Prosper.com为研究对象,发现在借贷型众筹市场中,借款人的高社交好友量可以提高众筹成功率。Kang Lele等[4]从众筹项目的地理距离和融资企业的社会资本角度研究了影响众筹融资绩效的因素,建议融资企业利用社交媒体宣传众筹融资项目、借助社交网络的口碑效应提高融资项目知名度。Lukkarinen等[5]研究了北欧股权众筹平台的筹资案例,提出股权众筹筹资人可以充分利用社会网络和社交媒体提高融资效果。在欧美各国发起的诸多众筹项目中,发布在Kickstarter上的土豆沙拉项目为众筹社交化树立了典范。随后,中国也出现了诸如美微微创、大圣归来等利用微博、朋友圈募集项目启动资金的融资模式。以上文献研究和众筹案例为我们探索社交网络对众筹融资的促进作用提供了理论基础,但是进一步而言,如何根据社交促进作用与现有众筹融资模式,对社交化下众筹的融资机制和参与主体的利润收益进行探讨才是更具有研究意义的课题。在以上分析中,只有少数学者基于众筹平台数据分析社交网络对众筹绩效的促进作用,然而不足的是他们却缺乏从数学模型角度验证众筹社交化的利弊,使得其对实际的解释力非常有限。
目前,国内外对于众筹的研究大体分为以下几个方向:众筹的科学内涵以及应用领域、众筹融资绩效的影响因素、众筹定价机制等方面。自众筹融资模式在全球兴起以来,许多学者提出了对众筹的见解[6-9]。而研究众筹融资绩效主要集中于项目特征[10]、反向激励[11]、融资者社会资本[12]、投资者动机[13-14]和参与者互动[15]等。对于众筹定价机制方面的研究,Hu Ming等[16]提出了众筹产品定价的菜单策略,邵腾伟和吕秀梅[17]探讨了互联网众筹预售下生鲜农产品定价机制。Belleflamme等[9]分析了当企业的初始资金需求不同时,项目众筹和股权众筹的适用情况,并提出了产品差别定价策略以在不同的投资阶段区分投资者。
机制或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或者更严格地说,是人类设计的制约人们相互关系的约束条件。在社会机制设计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体现为理性人之间的策略性互动即博弈模型。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候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18]。在创意众筹项目的融资中,项目融资者和投资者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为了实现融资总额度以及投资总收益最大化,不断进行融投资博弈。随着博弈论的广泛应用和众筹市场的平稳发展,针对投资者和项目融资者以及整个融资链的博弈行为研究也逐渐深入。例如,刘征驰等[19]构建了一个两阶段博弈模型,研究了在互联网众筹的“极客经济”属性下,众筹产品的最优定价策略。曾燕等[20]构建了股权众筹融资中投融资方利益博弈的三阶段模型,分析了投融资双方的最优均衡策略和双方策略的影响因素。王先甲等[21]基于复制动态演化博弈理论,模仿学习有限理性消费者在选择支持众筹和不支持众筹两策略时的多人博弈演化系统,探讨在公平贡献和利他主义两种情境下众筹演化成功的概率。
纵观以上研究,目前学者对于众筹融资方面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众筹平台的数据分析与定性总结,却忽略了社交网络对众筹融资绩效的影响作用。此外,尽管许多学者意识到了社交网络在众筹融资中的作用,但是只有少部分人提出利用融资者的社交地位进行众筹的新理念。最后,众筹社交化到目前为止只是一种新的融资思维,尚没有学者考虑在社交网络宣传推送的不同情况下,构建项目融资者与投资者的收益博弈模型以分析众筹社交化的适用条件以及双方的策略选择行为。鉴于此,我们基于Lukkarinen的众筹社交提升论,关注社交网络推送下的众筹融资机制设计问题,探讨在完全信息条件下项目融资者与投资者的动态博弈行为。我们从微博、微信等发起人社交圈的好友推送出发,构建了不同融资机制下的参与者收益模型,并对比了融资者面对不同社交投入成本时的众筹社交化机制选择问题。此外,本文在不同的众筹阶段融入社交化元素,两种决策模式为众筹融资和社交宣传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我们建立了由一个众筹融资者、一个社交平台(微博)和多个投资者组成的网络间接融资渠道模型。在基于社交网络宣传的众筹融资活动中,博弈局中人为众筹项目融资者和投资者。其中,融资者决定是否利用社交网络平台宣传的方式来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产生刺激作用,以便减轻投资者的投资欺诈风险顾虑,提升投资者对于众筹产品的投资力度,最终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总收益。投资者则通过融资者的众筹平台宣传或者社交网络宣传参与众筹项目,为众筹项目提供启动资金并且获取项目产品增值收益。当融资者宣传力度增加时,众筹产品的总需求量以及投资者总收益就越多。也就是说,当融资者将众筹项目推广到投资者可接触到的社交网络时,投资者基于社交网络刺激而投资的可能性就越大,那么投资者聚集大量社会资本为融资者带来了高融资额,有利于实现收益最大化。融资者和投资者的行动策略会影响对方下个阶段的行动选择,双方的策略选择是互相依存的,但是双方均是理性局中人,以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为目标。
为了方便研究,我们对本文做出如下假设:(1)博弈过程只考虑融资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博弈,众筹平台与社交平台只是中介宣传方。作为博弈局中人,双方均是理性且智能的。同时,融资者在投资决策中具有更多的话语权与决定权,故为领导者,而投资者仅能被动的接受融资者针对众筹项目的各种决策,故为追随者。(2)公众社交平台仅作为融资项目宣传的中介,故不考虑社交平台对众筹融资者的费用收取,只考虑众筹项目宣传给社交平台带来的客户使用量。(3)为了简化模型以及凸显社交平台在吸引投资中的影响力,我们设定众筹平台只提供众筹项目的相关信息与定期更新项目融资信息,同时也忽略众筹平台的费用收取。(4)本文的众筹融资模型建立在项目成功的前提下,故假设三种融资机制的总筹资额均大于或等于目标筹资额K。(5)众筹产品的总购买量是关于产品预期价格、项目动态更新次数和社交广告宣传费用的线性函数。
考虑到本文的研究内容,我们分别构建了在无社交平台宣传和社交平台宣传下的产品总销量函数:
D1=a-tr+tu
D2=a-tr+tu+αΦ
这里,产品预期价格和项目融资期限对产品总销量呈负面影响,这种现象在科技类产品的众筹中显得尤为普遍。科技类产品生命周期短、更新换代快的特点导致了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随着时间的延长呈现出降低趋势。此外,借鉴Zhang Juan等[22]的研究,我们假设社交广告宣传成本是众筹融资者广告投入的二次函数,同理,项目动态更新成本是动态更新次数的二次函数C1(Φ)=deΦ2,C2(u)=deu2,其中d、e为筹资者投入平台(包括众筹平台和社交平台)的综合成本系数。
本文的其他符号及意义:K为项目的目标融资额、u为项目在众筹平台上的动态更新次数,Φ为融资者在社交平台投入的固定广告宣传费。r为投资者认为众筹产品成功后的单位预期价格;p为众筹产品在融资阶段的单位购买价格;a为投资者的市场规模;t为众筹的融资期限敏感系数:c为融资者在众筹平台投入的单位众筹产品成本(包括产品宣传费,产品介绍说明费等)。
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是指每一博弈局中人都拥有所有其他局中人的特征(包括战略空间、支付函数),即所有局中人都对自己决策前的博弈过程完全了解,但是局中人的博弈行动有先后,后行动的局中人可以观测到先行动者的信息。根据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理论,融资者进行众筹平台宣传与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制定不是同时进行的,假定融资者先行动,在众筹平台发布产品众筹单价,同时决定项目动态更新次数吸引投资者对众筹项目进行投资,以实现融资净收益最大化。而投资者后行动,他们根据对众筹产品的预期价格做出投资策略,在众筹平台宣传下选择期望收益最大的众筹项目进行投资,以实现利益追求。投资者清楚自己和融资方在不同选择下的收益,融资方也完全了解不同选择下自己和投资者的收益。
在该众筹融资模型下,融资方和投资方组成一个两级Stackelberg博弈模型。根据纳什均衡定理,当对方参与者的战略给定时,投融资方的战略目标均为在满足成本约束的条件下,同时做出各自的最优决策,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构成最优战略组合。根据文章假设和需求函数的设定,我们分别得出当无社交平台宣传时,融资者和投资者的收益函数为:
(1)
由式(1),我们得到以下命题:
命题1投资者的收益函数是关于产品预期价格rN的严格凹函数,当投资者对融资期限敏感系数t满足t∈(0,8de)时,融资者的净融资额ΠSN为(pN,uN)的联合凹函数。
证明见附录1。
通过命题1,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管理启示:作为整个众筹项目融资过程中的领导者,尽管众筹融资者的决策不受作为追随者的投资者的影响,但是能否实现最优收益还要受到许多因素的限制;而作为跟随者的投资者,针对众筹项目融资者的最优决策,投资者总能够做出应对措施使自身收益达到最大。因为相对于融资者决策过程的多变量平衡考虑,投资者只需考虑较少的因素,故受到的约束也就少。因此,在无社交平台宣传的环境下,作为跟随者的投资人只需关注融资者的具体决策,从而做出相应的最优投资策略,不必过分追求自己在融资过程中的相对地位。
在实际的众筹活动中,由于众筹项目具有风险融资的特性、众筹平台的宣传体系还不够完善以及群众对平台的认可度较低等问题,融资者的众筹项目想实现群众高参与度的效果相对困难,在众筹过程中通常会存在投资者信任缺失、项目融资难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基于融资者社交网络宣传下的众筹融资模式成功解决了在传统众筹平台融资中出现的这些问题。
社交网络营销模式具有用户流量大、信息透明度高以及社群关系营销等优点[23-24],为项目融资者利用社交网络的营销优势进行融资、探索新型融资方式提供了可能。首先,利用投资者的社交网络关系,项目融资者的融资信息可以快速传播给众多潜在投资者,融资信息的几何级扩散与投资者口碑效应,提高了众筹项目的知名度,为社会资本的大量聚集提供了基础性保障。其次,社交网络可视化的信息分享与即时的社会互动特征,降低了众筹项目本身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且高真实性的信息度减轻了投资人对于融资欺诈风险的顾虑[25]。最后,关系营销[26]作为社交网络营销的核心,其基础是营销者的社会资本[27]与信任机制[28]。当众筹基于融资者的社交圈发起时,口碑效应[29]与投资者羊群效应[30]会触发社交网络节点的关注与兴趣,以社交网络的好友信任和推荐做保证,克服了普通众筹平台融资模式的信用监管缺失问题,使得众筹的融资效果呈滚雪球式扩张,其中轻松筹的平台运营模式即为社交众筹化的典型代表。如电影《大圣归来》的众筹仅仅是其出品人在电影项目发起众筹之前,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电影的相关众筹信息,便为项目融得了780万元的资金。可见,社交网络的好友信任度以及项目好评度作为潜在的融资绩效对众筹成功起到了关键作用。
本节探讨“社交化-众筹”的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融资者和投资者的博弈过程也是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融资者作为先行动方,事先在诸如微博、微信等公众社交平台投入广告成本以宣传众筹项目,待众筹项目开始时,再制定关于产品众筹单价、众筹平台动态更新次数的最优战略组合。投资者在融资者的广告宣传影响下,拟定关于众筹产品的预期价格和众筹产品购买量的最优战略组合。融资者和投资者完全了解自己和另一方博弈局中人在不同战略选择下的收益,双方基于自身收益最大化原则,组成两级Stackelberg博弈模型。因此,根据文章假设和需求函数的设定,我们分别得出在该投融资模型下融资者的净筹资金额和投资者的收益函数为:
(2)
在此,我们假定众筹融资者的社交平台宣传费用Φ至少满足社交平台的最低成本要求Δ,而众筹融资者作为理性经济人,其额外的项目宣传成本投入必然会受到其自有资金额度的限制,λ表示融资者的自有资金额度的最小值。
在引入到众筹项目的广告后,社交平台的用户使用量也会受到众筹广告推送的影响,在考虑到以上因素后,社交平台的用户使用量函数E=εΦu(a-tr+tu+αΦ),ε为广告成本以及项目动态更新次数的综合影响系数。
投资者的均衡心理预期价格、项目动态更新次数,融资者的最大融资额和投资者的均衡收益以及社交平台的用户使用量为:
此时,投资者的均衡心理预期价格、项目动态更新次数,融资者的最大融资额和投资者的均衡收益以及社交平台的用户使用量为:
为了更好的分析当综合投入成本相对较低时,相关参数对众筹参与者决策结果的影响,我们有如下命题。
命题3第一部分阐述了当平台投资综合成本低于临界值时,随着众筹社交化产生的融资量的提高,融资者会在总众筹成本中加大社交平台投资成本的比重,但是该比重会随着平台综合投资系数的提高而降低。
命题3第二部分解释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即对正常情况下的众筹融资方而言,当众筹项目的融资期限较长时,融资方应该投入足够高的社交平台宣传成本以持续吸引潜在投资者参与众筹投资。但当综合投入成本与众筹筹资期限敏感系数的比值大于0.5,并且众筹产品的融资单价高于临界值时,融资方却完全没有为融资期限的延长而加大社交平台宣传力度的必要。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当产品的众筹单价较高时,投资人出于对投资风险以及融资期限的顾虑,会适当的减少众筹产品的总投资量。同时,因为融资方要承担相对较高的平台综合投入成本,高产品众筹单价引起的总融资额度的降低和相对较高的平台综合投入成本,使得在众筹项目后期,融资者会缩减社交平台广告成本投入,以确保净融资额度的相对稳定。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融资者应该设置一个较低的众筹产品投资单价,利用低价众筹转移潜在投资者对项目持续时间的关注度。尽管在理论上,融资者所设置的融资期限会因为较低的项目融资单价而拉长,但在实际众筹过程中,当融资者针对“低价众筹”的项目亮点,加大在社交平台的项目宣传力度时,会吸引更多的潜在投资者进行小额投资,从而提高众筹项目的融资完成率,进而缩短众筹融资期限。如美微众筹案例中,在融资方设置的100元最低投资额度和三层社交网络宣传推动下,众筹项目仅4天就筹集资金80万元,成功达到并超过了发起人的预期筹资效果。
在讨论了综合投入成本的相对值对融资者决策的影响后,我们进一步地研究对比众筹社交化与无社交众筹的融资者融资数量。因此,我们得到命题4:
命题4给出了众筹融资者参与社交化众筹的限制条件之一—社交平台的固定成本投入值,由此可见,众筹社交化并不是绝对的最优融资决策。融资者在采用社交化众筹时不仅要衡量自己投入社交网络的固定成本,而且要考虑社交平台所要求的最低宣传成本投入量的相对值。只有融资者满足社交网络的双重成本限制时,社交化众筹才是其最优融资战略。
作为“众筹-社交化-众筹”的典型代表,基于社交网络信任关系而形成的社群众筹模式正悄然兴起。社群众筹,即“中关系众筹”,是指融资者通过不同社群圈的组合链接,充分挖掘社群资源,将有共同众筹理念和融资目标的社群成员联结在一起形成一个社群圈[19]。在社群众筹中,融资方社交化众筹的目的为通过社交平台的宣传成本投入,最大限度的吸引社交网络成员,组合高水平投资人,为社群生态众筹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与“社交化-众筹”融资机制不同的是,该模式的社交化过程贯穿整个众筹项目融资期,社交网络影响力以“投资群-社交平台用户”和“群成员-潜在投资者”的形式向整个社交网络用户渗透。在社群众筹方面,华为是社群众筹的最佳案例,其中的虚拟股权制度和小菊咖啡众筹案例均是基于信任关系的社群运营团队募集发起的。
在该模式下的融资方和投资方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过程中,尽管后行动的投资方完全了解作为先行动者的融资方的战略选择空间与支付函数,但是当众筹项目与社交网络推送宣传同时进行时,投资人却缺乏对众筹项目实时融资信息的完全了解。当融资者拥有的实时融资数据信息具有明显的信息价值时,融资者一般不会无偿地分享给投资者。此时,融资者通常会众筹社群圈中以信息服务费方式交换有价值的投资信息,而且Hildebrand等[11]在众筹的反向激励措施中提及:有组织、收会费的群体小组投资可以提高众筹项目的可靠度、帮助众筹投资者获得高质量的众筹产品。
因此,在项目发起人的“众筹-社交化-众筹”决策机制下,投资者和融资者形成了类似供应链决策机制中制造商和零售者合作下的成本分担协议。假设投资者分担的宣传成本比例为k,根据第四部分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与文章假设,我们分别得出了在“众筹-社交化-众筹”的成本分担决策下,融资者和投资者的收益函数:
命题5 当0
{Φ(k),p(k)}=
投资者的均衡心理预期价格、项目动态更新次数,融资者的最大筹资额和投资者的均衡收益以及社交平台的用户使用量为:
{r(k),u(k)}=
{ΠS(k),ΠI(k)}=
由命题5可知,在“众筹-社交化-众筹”的决策机制下,投资者作为众筹资金来源方和社交宣传成本分担者,当其他决策变量不变时,融资者的融资金额和社交平台宣传费用只与投资者的成本分担比率有关,此时,为了获得最大融资额的决策就变成了如何以最优的投资者成本分担率来融得资金。为了分析在保证投资者愿意投资且获得最大投资收益的情况下,我们求其成本分担率的最优分布区间,于是得出了命题6。
命题5、6给我们提供了以下管理视角:在社交平台的口碑效应下,项目融资者吸引了更多的潜在投资者,投资者的成本分担比率会随投资增量的增加而提高。虽然投资者在这种情形下有较高的成本分担比率,但是高成本分担率的背后却给投资者带来了更加可观的投资收益。此外,在“众筹-社交化-众筹”的融资模式下,当众筹项目的融资期限较长时,融资者为了保证筹资金额达到最低融资目标,因此会加大融资项目在社交平台的宣传力度,投资者的成本分担额度会相应提高。
命题6的第二部分充分说明了在“众筹-社交化-众筹”的决策机制下,投资者可以为项目融资者分担高达60%的项目宣传费用。相比于“社交化-众筹”的融资决策,项目融资者可以将投资者预付的60%的资金用于产品的创新设计与研发,而且更多的现金流也可以提高初创企业应对不确定性风险的能力,防范众筹项目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众筹-社交化-众筹”决策机制的社会福利在于,通过改变社交平台广告投放的形式与精准定位潜在投资者,可以让投资者间接的承担项目融资者的广告宣传成本。投资者项目宣传成本的分担对众筹项目融资者形成了一种投资激励制度,通过对比命题2和命题5,可以发现在激励措施下,项目融资者在会提高在社交平台的宣传成本投入,而宣传成本大力度投入却令融资方募集到更多的项目资金。此外,群成员的口碑效应带动了更多的潜在投资者参与众筹、分享众筹成功后的项目利润,同时,社交平台的用户使用量也因此大幅提升。所以,在“众筹-社交化-众筹”的决策机制下,投资者的成本分担为众筹项目融资方、投资者、社交平台提供了一个三方共赢的最优博弈结果。
图1 社交与无社交众筹净融资额对比
由图1可以发现,当社交平台的固定宣传成本相对较低时,融资者完全可以利用社交平台的口碑优势以及投资者羊群效应提高众筹项目的知名度,此时即使众筹社交化带来的融资提高效应不明显,融资者也会获得更多的项目启动资金。但是,当社交平台的固定宣传成本相对较高时,融资者是否采用众筹社交化融资机制取决于社交化提高系数的大小,由图1我们可以看出,当社交化提高系数α<6时,融资者应该采用无社交化众筹,此时融资者可以获得较社交化众筹更多的项目净融资额。而当社交化提高系数α>6时,融资者可以采用社交化众筹。图1可以看出,众筹社交化给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收益,产生的社会福利化远远高于无社交众筹的资金收入。
图2 不同社交机制下的众筹净融资额对比
由图2可知:(1)不管社交平台的需求提高系数α以及投资者成本分担率k如何变化,同等条件下,“众筹-社交化-众筹”决策机制下的融资者净筹资额较“社交化-众筹”决策时的要高。“众筹-社交化-众筹”的融资模式不仅分散了社交平台宣传成本,还将社交化应用于众筹的全过程,体现了众筹社交化的本质,近几年兴起的“轻松筹”即为众筹社交化的典型代表。(2)随着α的逐渐增大,两众筹融资机制下的融资者净筹资额差距表现的更加明显。因为当众筹投资者不断重视社交平台的同行评价时,一个单位需求提高效应的变动产生的影响就会更加显著。(3)当社交平台的固定宣传成本费用相对较高时,在不同的α取值下,能够使高社交化的融资者净融资额之差大于低社交化的融资者净融资额之差的k的取值范围也不同,并且该取值范围会随着α的增大而逐渐增大。
通过分别对比三种众筹融资机制,我们知道:相对于众筹平台无社交化的融资模式,半社交化的众筹融资机制并不是任何时候都能够实现高筹资额;高筹资额只有在一定的需求提高系数范围内才能实现。不管社交平台的固定成本要求如何,完全社交化的众筹能够实现高筹资额。
本文参照Lukkarinen的众筹社交提升论以及众筹社交化的几个典型案例构建了一个众筹融资者和多个投资者组成的双平台融资渠道模型,研究当众筹决策者分别面对无社交网络宣传与社交网络宣传时的最优决策问题,并针对社交网络宣传的先后顺序,提出了两种不同的众筹社交化机制。我们首先根据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理论分别得到了Stackelberg博弈和合作情况下的最优均衡决策。然后,利用数值分析对三种众筹机制下的融资效果做进一步对比分析,我们发现:当社交综合投入成本较高时,“社交化-众筹”融资机制只有在社交提高系数较大以及社交平台的最低成本限制较低的情况下才能够实现众筹净融资额度的增加,但当社交综合投入成本较低时,融资者完全可以将众筹过程社交化;“众筹-社交化-众筹”下的融资者净筹资额要高于“社交化-众筹”的情形,但两融资机制下的净筹资额之差的相对大小还要受到社交提高系数以及投资者成本分担率的影响,此外,全社交化下的产品众筹单价以及社交平台的广告宣传投入值要高于半社交化的情况;无社交宣传下的融资者最优收益决策不仅与产品众筹单价有关,同时还会受到众筹平台的项目动态更新次数的影响;不管何种众筹融资机制,融资者总能在双方博弈中获得均衡解,社交化的融资总能给社交平台带来巨大的潜在客户使用群体。最后,我们对比分析了不同的融资机制,并针对不同决策情况提出了相关融资建议,实现融资最优化。
该众筹融资模型以社交网络营销为背景,对众筹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可以应用于基于社交圈的在线众筹平台的筹资(诸如你我筹),并且对一些关于是否将众筹进行社交化的争论提供了借鉴性的参考意见。本文未来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可以考虑将社交平台作为博弈方引入到该模型中来探讨三方博弈时的众筹融资问题;(2)研究当社交平台提供不同质量服务时,众筹社交化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