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以丽
摘 要:为了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农业部出台了《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群众对此办法是否有所了解,认知、认同程度如何,该文通过对永胜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基本现状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分析,并正对当前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了现对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公益事业 “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
中图分类号:U4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9)03-0-02
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主要靠向农民筹积,依靠“三提五统”解决,造成农民负担过重,同时,由于农民的投入也有限,严重制约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多予少取,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随后,在2000-2002年开展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经费改由通过“一事一议”向农民筹资筹劳解决。2008年2月,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解决了农民群众最关注、最期盼的现实问题。通过议事程序的规范管理,议事过程坚持民主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做到群众想办的事由群众来议,村组干部发挥了组织和引导作用,新建了一大批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直接受益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
一、永胜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基本现状
从2012年起永胜县实施了一大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69个,涉及全县83个村小组6512户,有26402人受益。项目总投资达到4402.01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1662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40万元,村民筹资104.3万元,村民以工折资850.68万元。人均筹资39.5元,以工折资以50元一工时计人均筹劳6.44个。
2013年永胜县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4个,共涉及60个村小组,4360户,有19100人受益。项目总投资2706.5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1483.7万元(中央和省级989万元,市级30万元,县级464.7万元),村民筹资74.12万元,村民以工折资603.2万元。人均筹资38.81元,以工折资以50元一工时计人均筹劳6.32个。
2014年永胜县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61个,共涉及68个村小組,5154户,有23440人受益。项目总投资3397.24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1727.8万元(中央和省级1260万元,市级45万元,县级422.8万元),村民筹资71.85万元,村民投工投劳102387个折资614.33万元。人均筹资30.65元,以工折资以60元一工时计人均筹劳4.37个。
2015年永胜县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68个共涉及76个村小组,5287户,有21344人受益。项目总投资3363.98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1838.44万元(中央和省级1465万元,县级373.44万元),村民筹资24.84万元,村民投工投劳72641个折资435.85万元。人均筹资11.64元,以工折资以60元一工时计人均筹劳3.4个。
2016年永胜县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7个,共涉及50个村小组,1447户,有6005人受益。项目总投资3927.3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3772.6万元(中央和省级3443.1万元,县级329.5万元),村民筹资42.97万元,村民筹资5.88万元,村民投工投劳18615个折资111.69万元。人均筹资9.8元,以工折资以60元一工时计人均筹劳3.1个。
2017年永胜县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中央、省级补助资金800万元,县级补助资金142.29万元,政府合计投资942.29万元,26个村组实施村道、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等项目。村民基本没有筹资筹劳。
永胜县近几年实施的“一事一议”项目筹资筹劳金额数量呈逐年大幅下降趋势。2013年人均筹资较2012年下降2%,人均筹劳下降2%;2014年人均筹资较2013年下降27%,人均筹劳下降31%;2015年人均筹资较2014年下降62%,人均筹劳下降22%;2016年人均筹资较2015年下降15%,人均筹劳下降8%。相反,财政投入呈现出逐年大幅增加的态势。2012年永胜县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央、省、市、县级补助资金占总投资48%,2013年占55%,2014年占51%,2015年占55%,2016年占87%,2017年基本占100%。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建设中,农民负担是逐年下降的。
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取得成效
第一,重点解决了农村生产生活最急需,群众愿望最迫切的村内基础设施问题,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提高,村容村貌得到了明显改变,“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建设取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新建了一大批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直接受益的村内公益事业。
第二,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到群众想办的事由群众来议,村组干部在其中发挥了组织和引导作用。通过推行“一事一议”制度,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发挥了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村内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从预算到筹集、从使用到决算等环节,都充分体现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行使管理本村“公共事务”的民主权利,使农民真正成为“当家人”,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三,整合资金,加大政府投入,有力推动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建设中,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扶贫开发等支农资金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捆绑使用,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原则,捆绑各方资金,形成资金使用合力,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支持力度,有力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第四,促进了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村级村务公开制度,村级档案管理制度和村级公益资产管护制度,在实施财政奖补工作过程中,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会议记录,筹资筹劳方案,验收报告等。同时,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进一步规范了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范围和标准,有效地防止了加重农民负担现象的产生。
第五,完善了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过去办公益事业仅局限于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由群众筹资,没有村级积累收入,没有社会赞助,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示范带动作用,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带动了社会投资,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投入。形成了一事一议项目群众筹资筹劳、村集体自筹、社会捐赠、部门帮扶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六,激发了农民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通过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实行财政奖补实施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务管理,提高了村民民主参政意识,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自己的事情自己办,激发了农民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的热情。由于农民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实惠,参与一事一议工作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呈现出“人人议建设、户户参建设、村村比建设”的喜人景象。
第七,规范了资金使用与管理。为确保专款专用和项目实施到位,我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和先建后补相结合、乡镇财政报账制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村建账、分项目核算的管理原则。在乡镇财政所的监督下,由负责实施项目的村分项目进行核算。财政奖补资金及村民筹集的资金,实行“村账乡管”,在乡(镇)财政所、农经站的监督下,由村级开支。待工程完工验收决算后,乡镇财政所凭验收资料、合同及项目实施的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按照财政报账制的规定转账支付项目资金。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第一,对奖补政策理解掌握不到位。部分村干部和群众对一事一议奖补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认识不足的情况。
第二,仍然存在“人难集、事难议、议难决”现象。一是开会难。村级区域调整后,村域面积扩大,人口增多,加之,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经商,留守的妇女、老人,儿童居多,人员难以集中。二是筹资难。在筹资过程中,极少数群众不愿筹资,导致群众应筹集资金难以全额到位。三是筹劳难。由于农村青壮年大部分时间外出务工,很难筹足所需工时,决议难以执行。
第三,超预算规划建设。极少部分村组,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建设中,盲目攀比,好大喜功,扩大建设内容。
四、对策与建议
第一,加强政策宣传,准确把握政策实质。凡是一事一议工作搞的好的村,得益于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村干部是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基本力量,要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提高村民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二,加强项目后期管护。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探索多种形式的管护办法,落实后期养护资金和责任主体,明确管护方式和资金来源,避免出现重建设、轻养护的现象,以便更好的发挥工程设施的長期效益。
第三,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严禁超资建设,增加村级债务。
第四,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涉及面广,范围广,从一事一议项目的审批、实施验收和后期养护,流程长,工作量大,期间发生的费用数额也比较大,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以便更好的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开展。
总之,“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点多面广,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确保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不断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向前发展,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并真正地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