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肖肖
【摘要】近年来,中小企业在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方式单一、缺乏有效担保等融资难问题却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虽然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发展陆续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但仍不能满足企业发展所缺少的资金缺口。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难;对策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一支特殊队伍,在促进国家经济增长、技术进步、扩大国际贸易、促进就业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世界经济快速多元化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逐步认识到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的巨大作用,都在逐步建立适宜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制度、政策,力争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健康的发展环境。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面临主要难题
(一)融资成本高,企业负担重
与大企业可以进行的股票融资相比,中小企业主要依赖的金融机构贷款成本相对较高。从抵押贷款的角度看,由于我国拍卖市场不完善,金融机构通过抵押资产变现的难度较大,因此,银行给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都高于大企业的贷款利率。如果是通过担保公司进行贷款,还需要向担保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担保金,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银行才会考虑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二)融资渠道不畅,融资结构不合理
由于目前证券市场对企业上市有着严格的条件,中小企业很难得到在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融资的资质。加上中小企业的管理、现行金融體制以及社会信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导致中小企业即使拥有良好投资前景的项目也不能顺利从银行获得贷款。此外,中小企业以其经营灵活的特点,很难达到银行贷款抵押的要求,银行一般要求企业以其自身资产抵押进行贷款,抵押贷款的手续繁琐,第三方评价的费用较高,贷款的周期长,难以及时填补企业所需的资金缺口。
(三)融资方式单一,主要依靠借贷融资
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股票和债券方式融资门槛较高,因此,中小企业目前主要的融资形式仍是借贷融资。抽样调查,我国中小企业企业股票融资与债券融资仅占国内融资总量的3%左右,主要依靠商业银行贷款却占到了70%以上。由此看来,银行贷款依然是中小企业最主要的筹资渠道。
金融研究员巴曙松等在全国17个大中城市选取了1000家小微企业,其中绝大部分是投资不足100万元的小餐馆和复印店,据统计,有超过62%的小微企业,目前没有任何形式的借款,余下38%有借款的企业,又有超过80%的企业最近一年内只有1-2次借款经历。比对小微企业的最大借款来源,会发现其中有31.8%的小微企业主要选择向亲戚朋友借款,所借款项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与短期应付款。巴曙松表示,由于当下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使得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明显不足,即便在民间融资十分活跃的2011年,主要面向小微企业的小贷公司在年底贷款余额也仅仅达到3914.74亿元,远不能满足小微企业市场的庞大需求。
全国工商联也有调查显示,规模以下的小企业90%与金融机构没有发生任何借贷关系,小微企业95%与金融机构没有发生任何借贷关系,相比中小企业为社会创造的价值与其获得的金融资源明显不匹配。
(四)信用担保体系发展不健全
目前,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普遍存在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要求过高,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银行贷款所需的周期过长,信用等级评定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一)加强自身的建设,提高竞争力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自身存在不足,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应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逐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形成较为完整的内部监控体系,尤其要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与监督制度,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高企业有关信息的透明度。首先,要加强内部融资力度,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可以有效的扩大企业的资金来源,最大限度地将闲散资金聚集起来,发挥规模效应。其次,中小企业应加大兼并与联营、合资的力度。通过兼并某些资金雄厚的企业,则可以解决其自身的融资难问题,通过联合其他实力雄厚的企业同样可以殊途同归。最后,中小企业还可以积极招商引资,吸引外商投资,通过改组成为中外合资企业,这样不但可以提高自身的资金实力,还可以向外方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此外,中小企业还要强化自身的信用观念,积极主动参与信用征集与评价、信用档案的建立工作,大力开展诚信活动,提高信用水平,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前提是自身有较高的信用度。
(二)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营造有利环境
现有的针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条文,缺乏统一的立法标准和行为规范,在金融信贷方面更是缺乏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保护法规。应该尽快完善和细化《中小企业促进法》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中央及各级政府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主管机关,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和地方各级中小企业服务机关应该分别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汇报审议制度。我国要积极制定和完善有关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如关于中小企业标准、信用担保、融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要落实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资金渠道、执行机构及管理办法,可以对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时立法,规范其职责、资金来源、运作方式等,中小企业有了法律作为保障,才有可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三)组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
我国的中小企业获得银行的贷款几率很小,不足国外的1/10。要满足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除了对现有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经营模式进行改革,并继续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外,还要进一步发展多层次、多样性的银行体系。目前我国缺乏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中介机构,如中小商业银行、合作性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当务之急,应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立足地方、服务中小企业,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私人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打造自身“服务中小企业”品牌的中小商业银行。并充分发挥中小商业银行的地缘优势,挖掘企业信用信息,为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创造良好环境。
(四)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完善信用担保体系
国家应实行降低税率、减免税收、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提高税收起征点、给与一定的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来扶持中小企业,并进一步将它们做大做强。同时,政府还应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引导中介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科学评估和论证;政府在针对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小、频率快、成本高、风险大等特点组建一个包括行业专家、金融从业人员以及政府官员在内的专家评审团,帮助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进行良好的沟通,积极为银企牵线搭桥,改善金融机构识别中小企业的项目风险,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提高金融机构提供融资的意愿,并使该机构独立于地方政府之外,做到高效、实干,宗旨明确的帮助和支持中小企业,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利益并为之出谋划策。最后,政府还应充分发挥提供公共产品的优势,给予减免税费的政策支持,并加大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投入力度,发布和汇集有关中小企业融资和扶持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资源,使企业及时了解有关政策信息,提供政府采购、技术合作、产品销售的信息服务。
三、结束语
中小企业对一国经济的重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从对GDP增长、对就业的拉动、和对科技创新的贡献看,中小企业在一个国家中承担着最重要的角色。如果中小企业能够进一步的发展壮大,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无疑是一个有力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