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倩玉 张杰
摘 要:网络直播作为“互联网+”的产物,已成为重要的社会交往、内容传播和内容消费方式,然而越来越多的直播内容涉及淫秽色情,网络直播呈现出低俗化趋势,已有的研究主要从准入门槛低、盈利模式驱动等角度分析网络直播低俗化趋势盛行的原因。网络直播作为移动互联时代的社交方式,其最大的影响就是重构网络行为主体的群聚与互动模式。已有研究中对于网络直播主体之间的互动形式分析主要还是从传统的符号互动理论出发,然而参与直播的主体间并不存在舒茨所说的直接和真实的互动,他们之间的互动只是网络这种媒介构建下的“类社会互动”。主播借助静态和动态符号扮演预定的网络角色,通过与主播的持续交往,观看直播的受众通过集体想象与主播建立并维持一种基于媒介建构的虚实共生的场景、情感和网络角色信任等社交元素之上的“类社会关系”即虚假的“亲密关系”。事实上,当我们意识到“低俗化”网络直播只是主播与受众建立类社会关系的一种技术手段时,根治也就指日可待。
关键词:网络直播;“低俗化”;网络角色;类社会互动;类社会关系
2016年是网络直播在我国兴起的一年,网络直播用户数量激增,在社会需求和资本力量的推动下,网络直播实现了快速发展,已成为重要的社会交往、内容传播和内容消费方式,对社会生活、娱乐和经济等领域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
移动互联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当下直播不同于早期以文字、图片等作为传播载体,更多依赖于实时视频传输。标榜“以他人之眼探索世界”的视频直播似乎在互联网时代很好地实现了麦克卢汉对媒体的定义——媒介是人的延伸。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各个学科都进行了相关研究,探讨其火爆的原因、特征及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关批判及建设意见。总体上,该领域的专业实践领先于理论思考,缺乏对网络直播实践的总结凝练和理论指导。
一、直播内容和效果研究现状
关于直播内容研究,学界都关注到秀场及生活类直播的低俗化倾向,表现在以色情、低俗、庸俗甚至反动的内容博出位、争关注,挑战着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底线。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学界也从主播、受众和平台三方面进行了诸多探讨,主播基于经济利益和观众窥私欲双重驱动,平台基于投资压力,又缺乏合适的内容制作模式,而受众方面主要是从情感和生理因素来分析,包括寻找友谊和慰藉、释放情绪并满足安全的需要和性本能的推动。不管从主播还是平台来说,都是为了增加用户粘性从而带来经济效益。
关于直播效果研究,各个学科存在几种不同的视角:消费主义视角研究受众(粉丝)的消费行为;其研究成果最为广泛。青年亚文化视角研究直播行业背后的社会意义与现实变化;女性主义视角考察女主播在网络中的角色定位、社会表达等。而社会学多从个人与社会视角分析流动性的个体如何借助直播整合进社会。以上四类研究都已成熟且成果显著,但是他们都忽略了一点,互动情境的不同才是网络直播与传统直播的根本区别,显然,与以往建立在文字、图片等传播载体上不同,实时视频直播中的主播声音、表情清晰可辨,受众与其互动形式看似接近于传统环境下的互动形式,但进一步研究下来,我们会发现两者存在本质的区别。
二、低俗化网络直播中的互动形式——类社会互动
黄少华等人已经认识到,网络中的互动对象不同于现实中的互动对象,其透露的个人信息有限,主播通过精心挑选外在形象,适度曝光隐私,女主播通过低俗化直播,尤其是其私密性的身體展现,让受众以为他们真切“认识”了自己,造成一种好像面对面的远距离亲密错觉,将陌生的商品化关系转变为一种受众认为的虚假“亲密关系”。但是事实上,主播只是在扮演预定的角色,代表的只是一种预先设定好的形象,所以这种互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互动,互动双方建立的关系需要受众想象力的维系,这与“类社会互动”概念的特色相吻合。
(一)类社会互动概念的发展
最早美国心理学家Horton & Wohl于1956年在《精神病学》杂志发表论文《大众传播和类社会互动:远距离亲密行为的考察》,提出类社会互动(Para- social Interaction)的概念,并将其引入社会学领域,他们通过对电视观众与演员之间的互动研究而将类社会关系定义为:“单边的、由演员控制的并且不易于双向发展的演员与观众之间亲近的、面对面的、类似于人际关系的关系”,在这种传统的类社会关系中,观众对关系的发展无能为力,而演员则可以通过改变自己的形象以及观点影响观众对其关系的感知,尽管观众可以与演员进行沟通,但这种沟通不属于类社会关系的范畴,而是类社会互动的范畴,如果观众不喜欢这种关系,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通过停止观看节目来结束与演员之间的这种关系。很明显,在传统的类社会互动研究中,互动双方的权力地位不对等。
而将类社会互动看作一种互动类型来进行理论总结的是媒介社会学家汤普森,它指的是建立在大众传媒基础上,互动符号线索非常有限,单向传播,互动符号形式针对不确定的接收者的互动形式。唐纳德· 霍顿与安塞姆·斯特劳斯进一步阐释类社会互动的意义,认为类社会互动是“受众单方面所感受到的直接、个人且互惠的体验,但这些体验实际上是一种没有和演讲者共享的幻觉”。
从现有的研究文献来看,对类社会互动很难得出一个全面而准确的概念界定。但是有学者梳理出类社会互动关系主要包含三大属性,也是类社会互动区别于人际互动之所在:(1)关系的单向性也即权力的不对等性,受众对媒介形象比较了解,但媒介形象对媒体不了解,还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影响受众对关系的感知,而受众更多的只能被动接受这种关系;(2)关系的发生以媒介为平台,媒介可以是传统的电视、广播、电话等媒介,也可以是因特网这种新兴媒介;(3)与人际关系的相似性,尽管与人际关系相比,类社会互动关系是单边的,但个体与角色之间也能够形成很强的关系纽带。
(二)类社会互动与其他互动形式的异同
尽管有区别,但类社会互动属于人际互动的范畴这一点是所有学者们的共识,Rubin和其同事的研究发现,类社会互动反映了人际互动的本性,两者之间的共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感知关系是重要的;(2)都会被对方所吸引;(3)与对方的关系持续时间越长,感知对方的不确定性越低(4)能准确地预测对方及行为。
探讨了类社会互动和人际互动的区别之后,田晓丽总结出网络时代的类社会互动和传统的类社会互动的区别,具体表现在:(1)受众与媒介人物之间界限模糊,互动不再是非干预性的,存在受众的反馈机制;(2)基于想象基础上的类社会互动关系,不再是个人的想象,而是一种集体的想象;(3)网络文学类社会互动中,带入性变得更加强烈。在此基础上,她创造出一个富有创见的新概念“参与性类社会互动”。
三、直播中类社会互动的基础
在网络直播中,既往亲密关系建立所强调的面对面交流基础,与依靠合作、信任与利他的建构原则,正被一种虚实共生的交往环境取代,媒介建构的新场景、情感和网络角色信任等社交元素正成为新的网络互动基础,在此基础上建构起主播和受众的类社会互动关系。
(一)媒介建构的新型场景
实时视频传播与传统文字、图像等静态媒介传播的区别就是场景的嵌入,它向用户展现了“真实”和生动的现场场景。网络视频直播的本质是基于场景之中的,网络视频直播的兴起,为受众带来了真正意义上的场景化交流体验,受众和主播自身都集中于主播的表演行为当中,分享共同的情绪和情感体验,从而使亲密关系得以深化。
梅罗维茨认为,电子媒介最根本的不是通过其内容来影响我们,而是通过改变社会生活的“场景地理”来产生影响,直播空间作为新兴互动场景,模糊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区别,将场景从面对面的现实空间中抽离出来,与移动设备结合,创造新的交往场景;并且,直播将不同时空中的个人同时置身于相同的交往场景,催生在场的即刻交流。
但是要注意的是直播间作为主播建构出来的场景是半公开性质的,既不是主播所处的现实情景,亦非用户的现实环境,而是视频方寸之间的交往时空,这种建构符合费里奇所说的,“当前的社会演变无疑更少是私人空间(分裂成微型的私人空间)的畸形演变,更多是把私人空间置于一种重新安排的、个人时时刻刻处于此处或别处、独处或与他人联系的公共空间中”。
(二)網络角色信任
与现实中亲密关系基于信任的建构原则一样,主播和受众类社会互动关系的形成和强化同样立于信任的前提上,不同的是信息时代衍生出了新类型的信任——网络信任,其建立机制异于前现代社会中的信任建立机制,在很多情况下,个体能否获得与他人的互动及能否赢得他人的信任投注几乎都取决于网络身份的建构。社会角色理论认为决定能否继续交往顺利进入下一阶段的重要影响因素主要有两方面:上网者能否恰当展示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的特点,观众能否结合自己的想象参与到角色的塑造中,与扮演者一起达成角色一致的协议,彼此所扮演的角色是否符合自己内心已有的认知图式。女主播通过自我展现或者说是角色扮演,迎合受众对其角色的想象,达到社交控制的效果。
四、结语
作为一种赋予用户自我展示和自由表达能力的高级传播形式和内容生产方式,网络直播为人际交流和产业升级提供了全新平台。直播与社会各领域和产业深度融合,创造了可观的就业岗位和消费机会,成为我国互联网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网络直播如能克服主播素质、内容低俗化、监督管理等问题,在法制架构下规范运营,将成为未来主流的网络社交与内容平台。
网络直播低俗化倾向确实是需要关注的社会现象。无论我们本人对这种现象持何态度,以价值中立的、客观的研究为原则才是真正的态度,否则就是印象式评判。如果我们从价值中立的角度来看,就会发现在低俗化内容传播的背后是寻求建立“亲密关系”的动机,客观的态度就是把低俗化网络直播作为网络直播的一种类型来看,探讨主播和受众参低俗化网络直播的动机和互动形式,剖析主播网络形象扮演的心路历程和角色认知以及其现实影响。
事实上,当我们意识到“低俗化”网络直播只是主播与受众建立的虚假亲密关系的一种技术手段时,弄清这种类社会关系建立和强化的机制,事实上,“低俗化”就是可以替代的了,从而从源头上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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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缪倩玉,女,江苏南通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心理学,为文章通讯作者;张杰,男,江苏扬州人,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传播系教授。